我现在还是觉得存在“真正的小说”
作者: 张惠雯 傅小平
“好的小说并不是要告诉你一个故事或某个事件,它的整体性的叙述力量是要给予你一个完整的艺术审美经历。”
傅小平:我是后来读到你刚刚出版的《蓝色时代》,才突然发现你的写作可以分几个类型。因为之前读的小说集《飞鸟和池鱼》《在南方》,你多是写居住地的事、故乡的事,都交错使用了还乡者或在地者,也可以说是入乎其中、出乎其外的旁观者的视角。也就《两次相遇》里包含了一部分看上去特别现实主义的乡村小说题材。但《蓝色时代》里的几乎每一篇小说,都能对应一个类型。这样看来,相对全面阅读你的作品是必要的。当然我是走了最笨拙的,先把小说一篇篇读下来的路,其实最简便的了解方式是看评论资料,像宋明炜给你的写作分出了三个阶段或三种倾向,也有读者给你的小说分了四个类型,我个人特别感兴趣的是,除生活环境变化之外,是什么促使你发生写作上的转变?
张惠雯:《蓝色时代》算是我的自选集,我的想法就是把过去十几年里在不同时期写的不同题材、风格的作品精选到一起。其实,我没有刻意转变,不同阶段主题和风格的改变甚至有点儿随机。《两次相遇》里的作品风格相对会比较杂一些,因为早期会尝试写不同的题材,甚至是自己并不那么喜欢或得心应手的题材,譬如乡村生活的题材、老人问题的题材,所以会有《垂老别》《良民周三》这样的小说。这里面有挑战自己的想法,想看看自己能不能把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写好。到美国以后开始写移民题材,就有了《在南方》和明年要出版的《在北方》。之后的回望故乡似乎也是非常自然的变化。现在我开始写一些童年时候的往事……我没有规划,也不给自己选择某个特定的题材。我在写作上比较随心而欲,而小说风格基本根据主题来定。如果我哪一天想写寓言式小说了,可能我又会写《水晶孩童》那样的小说。
傅小平:倒是挺喜欢这篇,像这样的小说显见地有先锋色彩,并且还闪烁着魔幻现实主义的光彩,余华喜欢并推荐给《收获》,倒是很可以理解,也在情理之中。他们这一拨曾经的先锋作家,或许骨子里是喜欢先锋的,但没能先锋到底,到新世纪前后,就不约而同地回到了踏踏实实讲故事的路子上来,有些评论文章就说,他们这是向读者、向市场妥协。是不是这样,可以讨论。我得补充一句,如果说《水晶孩童》是先锋小说,那也是挺好看的先锋小说。由此看,先锋也不是非得和读者过不去的,虽然先锋总是给人那么一点点距离感。
张惠雯:先锋作家的小说当然可以好看。余华他们那一代就写出过不少好看的先锋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不好看吗?《透明的红萝卜》《西瓜船》不好看吗?当然,也有挂着先锋标签但很难看的、作者痴人说梦式的小说,我对这种故弄玄虚的小说挺反感。在读国内的先锋小说以前,我读过不少国外的现代小说,从卡尔维诺、博尔赫斯、科塔萨尔、马尔克斯到波拉尼奥,我发现好的小说无论多先锋,它的表达肯定是准确而清晰的,即便它的意图、主旨是模糊多义的。作者写作都有和隐形的读者交流的意图,没有作者是写了只为给自己一个人看的。好的作家会顺从自己的意愿,不迎合读者,但他的意愿绝不会是和读者过不去。
傅小平:赞同,作者表达清晰是一方面,读者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和欣赏水准,也是一方面。要是根本就不明白小说是怎么回事,只要读得不爽,就说作者和自己过不去,这就没意思了。你在《惘然少年时》里,写了那么一句:“我相信我是从那一年才明白什么是小说的。”接下来还有一句:“我也是从那一年开始写‘真正的’小说。”我不确定这里的“那一年”,是不是《水晶孩童》发表的2005年,但确实想问问你那时“明白”了什么?是怎么突然明白过来的?
张惠雯:不是,是2003年。我觉得我那一年明白了什么是小说,也感觉到了(尽管还有些模糊)自己想要写的是什么样的小说。当然,具体开始写以后,还是会有一阵子笔力跟不上心劲儿,总要经过一个积累的过程。我以前也读了不少小说,大学期间,我参加过新加坡大专文学奖,我的小说、散文都获了奖,我一会儿写得像张爱玲,一会儿写得像沈从文……我就是没有找到自己的那个“调儿”,对小说的理解也不深。我大概是从2000年大学毕业后开始大量读西方现代小说,当时是从读《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开始,一下子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然后读了当时所有翻译成中文的昆德拉的书,因为昆德拉的解析,再回过头去读卡夫卡、塞万提斯、福楼拜,接下来读拉美那批作家,鲁尔福、科塔萨尔、马尔克斯,最喜爱的是博尔赫斯,后来又迷上了卡尔维诺……这样读了两三年的现代小说,就到了2003年。你知道那年很不太平,伊拉克战争,还有疫情。之前多年的阅读积累,那两三年对现代小说的密集阅读,再加上当时那种阴郁的氛围,我开始写一些寓言式小说,有点儿卡夫卡那种。我当时心情很不好,是读小说、写小说把我保护了起来。后来,《水晶孩童》比较广为人知是因为它获得了2005年的新加坡国家金笔奖,之后被评委余华推荐给《收获》刊发。其实,我2003年也获得了金笔奖,获奖的小说叫《徭役场》,评委是苏童。它就是我当年写的那些色调阴暗的寓言小说之一,但完成度没法和《水晶孩童》比。
傅小平:你说的完成度,倒是一个重要的标准,“真正的”小说应该是有比较高的完成度吧。这是个有意思的说法。乍一看,小说的世界真是无比浩瀚啊,但其中有多少算得上是“真正的”呢?何况,对小说的理解也是无边无垠,自称“真正的”,还会被认为自以为是,自视甚高。但不管怎样,谈论什么是“真正的”小说,都或许得包含对“故事之外,小说还应该提供什么”的思考。
张惠雯:我当时说“真正的”,是和我之前那些浑浑噩噩写下的模仿之作比较而言。但我现在还是觉得存在“真正的小说”,以和那些伪装成小说的《故事会》故事区别开。我们读过很多莫可名状的故事,都贴上了“小说”的标签,但我们知道那些谈不上是小说。我不知道如何严谨地描述、罗列真正的小说的标准,但在有经验的读者心里肯定存有这么一个标准。它确实要提供故事之外的东西,譬如,像康拉德反复强调的,唤醒人的感受力。好的小说并不是要告诉你一个故事或某个事件,它的整体性的叙述力量是要给予你一个完整的艺术审美经历。
傅小平:是这样,既然都说到标准了,不妨说说,在你看来,什么样的小说才称得上是好小说?或者说,你心目中的好小说有哪些标准?
张惠雯:如我前面引用康拉德的观点,好小说要能够唤醒人的感受力。通俗一点儿说,就是它要能够拨动心弦,能把那些在日常生活里麻木或沉睡的感觉给惊动。另外,我觉得它要有像音乐一样的回旋性,不是看完就抛诸脑后的,而是看完后很久仍有什么东西存留下来,在你脑海里盘旋不去,是小说里的几句对话也好,是某个画面场景也好,总之是不肯熄灭的东西。最后,我还会提到耐读性。“耐读”,这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其实是非常难达到的。只有功力最好的小说家才能让自己的小说耐读,经得起一读再读。很多小说都是读完一遍就不会再想读。
傅小平:我可没想刻意说你写作功力好啊,但你的一些短篇的确耐读,我觉得你的小说有艺术感,也因为你写到的一些细节、场景等等,包含了耐人寻味和很可玩味的东西,以至于想再琢磨一下这些东西,就需要再读一遍两遍。当然,我读你的小说读出了艺术感,也因为你的语言能看出是像艺术品一样经过细细打磨的。另外,你小说里会写到艺术,你小说里的人物也透着艺术气质。其实,这个词包含哪些方面,我也说不太清楚,我也不确定小说与艺术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它们之间究竟构成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有时我们会讲“小说艺术”或者“小说的艺术”,好像有意要强调小说不是一门技术似的。
张惠雯:我觉得“艺术感”更像是我的个人偏好。我最爱的那些作家,如福楼拜、契诃夫、普鲁斯特、乔伊斯、亨利·詹姆斯,他们的小说都具有浓郁的“艺术感”,我觉得他们也都是艺术家气质的小说家。有的小说没有这种特质,但也不能说不好,只是我个人不会那么喜欢,譬如斯坦贝克、君特·格拉斯这样的作家,我知道他们写得非常好,但那种小说我读起来没有那么强烈的艺术愉悦。一般来说,我不太喜欢过于男性化的小说。小说的艺术和艺术的小说,我觉得这是两回事。小说的艺术,多半谈的是写小说的艺术。
傅小平:我们都知道昆德拉写过一本《小说的艺术》,我还了解到亨利·詹姆斯、戴维·洛奇、约翰·加德纳各自出过文论集,翻译成中文也叫《小说的艺术》。想必精通小说的艺术,才能写出真正意义上的好小说吧,好小说经过漫长的时间沉淀后也就成了经典。《蓝色时代》是“中国短经典”之一种,说来对于“经典”这个词也是各有各的看法,放在当下的语境里,有些面世没多久的作品,就被出版社纳入经典之列。评论家们,还有文学史家们,更是有快速把当代作品经典化的焦虑。你有多年海外生活的经历,想必有不一样的理解。
张惠雯:经典化是急不来的,也不是当代人能通过什么手段造出来的。我们只能说某些当代小说具有经典气质,或是具有经典作品的某些品质,不能说它是经典。是不是,最后只有靠时间来验证。
“景物描写构成一种氛围,它能形成类似于印象派绘画里光色感的东西,或者说那层罩在实物上的‘光晕’。”
傅小平:刚刚我说读你的小说读出艺术感的同时,其实就想说还能读出经典感的。当然我不是说你的小说已经是经典,而是说你的写作后面,仿佛站着你自己也经常谈到的福楼拜、亨利·詹姆斯和契诃夫等经典作家,或者说,你的小说里折射着他们作品的光影,我也确实能从中读出相近的气质。还有,你的叙述和描写带有经典感,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是,你几乎在每篇小说里都会比较多地写到自然风景,那些经典作家也是,而且中国古代诗人、作家本就特别讲究“一切景语皆情语”“情景交融”等等,只是这些东西在当下失落了,当代作家大多是不怎么写自然风景的,即使写了也有些隔,难以达到那样的意境。
张惠雯:对,我喜欢写到一些周围的景致,寥寥数语,但不会太多。我觉得在景物描写方面的“恰好”比例方面,契诃夫是典范。我也喜欢D.H.劳伦斯、哈代小说里的景物描写,还有乔伊斯在《都柏林人》里的那种非常简洁的风景勾勒。我觉得景物描写构成一种氛围,如果运用得好,它能形成类似于印象派绘画里光色感的东西,或者说那层罩在实物上的“光晕”。它对叙述主题有很好的烘托作用,也特别容易在读者的脑海里形成画面感,在他们记忆里留下某个场景。但风景描写不能过多,我觉得蒲宁的小说就是风景描写过多,形成一种累赘和堆砌的感觉,不能和小说的其他东西融合,它溢出去了。你可以试着把他的小说里的景物描写和契诃夫小说里的做个比较,就明白我的意思。
傅小平:同感。现在一些作家写风景也是要么不写,要写就写太多,写多了,也就显得堆砌,写风景很多时候是为了更好地表现人物和主题,倘是为写而写就没多大意思了。像契诃夫写风景都写得这么好了,你会不会有我还能怎么写风景之类的焦虑。读一些经典作家的作品,如果觉得他们写某个题材、某个主题写得特别好,我们也或许会想,要是我来写这个,我还能怎么写啊。
张惠雯:不会。我没有焦虑。对于经典作品,我永远都是个虔诚而谦卑的学生,我想要做的,就是向它们无限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