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 髅
作者: 穆萨晨雾尚未散尽,如残留的睡意在大脑中缭绕不去。公路蜿蜒,海拔越来越高,透过雾气,时或能够看到远处的城市,那些建筑密集地坐落在旷野中央,静谧得令人惊讶。一只狐狸迅疾地穿过路面,他忙踩了一脚刹车。车上其他人没看清是什么,短暂地望向遍布石块与杂草的狐狸消失之处。他没有告诉他们那是一只赤狐,任他们好奇与猜测。坐在副驾上的秃头男人是他的上司,正是此人在这个难得的假日喊他来这种荒郊野岭开车。“小程,公司有十几口人想去,还差一个司机,你还是一起去吧。”他只好答应了。后排是三位女同事。他一路听着他们喋喋不休,把车开得飞快。
公路尽头是一块平整的土地,他们下车后,另外两辆车很快也到了。这些男男女女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五之间,置身野外,似有无穷精力,兴奋地嬉闹着。接下来的山路只能依靠步行,程誉提出他想留在这里看守车辆。上司知道他只是不愿随众人爬山,于是同意了。同事刘岩想要陪他,他以自己犯困,想在车上睡觉为由,拒绝了她的好意。
来时的路上他的确有些犯困,但此刻山里的空气让他清醒无比。同事们沿小径而上,很快连声音也消失了。周围剩下他和三辆尚自散发余温的汽车。风吹得青冈树叶簌簌作响,看不见的鸟雀在其中争相鸣叫。路的一侧是停车的平地,另一侧是梯田式的山坡。他从山坡上逐级跳下去,到一个较为陡峭的地方停住。眼前视野开阔,空气凉爽,他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感到十分惬意,假日被占用的怨气似乎也渐渐平息。
百无聊赖之中,他捡起脚下的一块碎石抛了出去,石头在空中旋转下落,伴着一声轻响掉在肉眼可见的缓坡上。他想超越这段距离,于是捡起另一块,用更大的力气扔出去。很快他就迷上了这个游戏,以致后来发明出更多的花样,比如先以较高的角度扔出一块石头,再以另一块击打它,有时竟能打中。平台上的碎石被他捡完了,打算前往下一个平台之前,他在脚下疏松的土地中又挖出几块抛了出去。埋藏在土壤中的石头较大,但他可以像掷铅球一样,用肩背的力量把它们扔出,别有一番趣味。他继续在脚下挖掘,其中一块格外浑圆,触感不像石头,等到全部挖出,他发现那是一块完整的人的头骨。
程誉像被那东西咬了一口似的,猝然丢下它,倒退两步。头骨在地上翻滚几圈,停住时面部朝上,那双塞满沙土的眼睛无神地望着天空。他站在原地四下张望,周围凝然无声,连鸟雀都不再叫了。他继续盯着地上的头骨。它颜色发黄,表情既狰狞又有些无辜,两排牙齿还完整地留存着,光秃的头顶则让他想起他的上司。起初他和它对峙般站着,等到他确认那不过是个骷髅,既没有危险性,也不会让他产生生理上的不适,他渐渐地不再害怕,蹲下身子凑过去,近距离观察它。他感到这个游戏比扔石块新鲜刺激,也比他身后那群人哼哧哼哧地上山又下山好玩多了。
后来,他用双手小心翼翼地把头骨捧起来。头骨比表面看上去要重一些,里面裹挟着土壤和许多植物根须。他和它对视,像个考古学家拿着它翻来覆去地观察。最后他把它带回汽车旁,从树上折下一根细枝,顺着面部那些窟窿开始清理。随着沙土从眼睛、鼻子、嘴巴里掉落,孔窍疏通,一颗干净清晰的骷髅头渐渐呈现。
“是不是舒服多了?”他对它说。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程誉一直坐在树荫下端详着这个死人头骨。他猜想它的性别、生活年代、身份、死因、死去时的年龄……一切信息都无从知道,更显得它神秘诡谲。临近中午,气温逐渐升高,他从车上拿出矿泉水喝了几口,用剩下的水将骷髅表面清洗一番,又拿到阳光下晒干。此时它看起来更像一件工艺品,虽然品相不佳,颜色泛黄,头顶甚至有苔藓似的青痕,但这样一来倒更显得粗犷自然。
同事们下山时,头骨已被他裹上塑料袋塞入背包,放在汽车后备厢里。车是公司的,但平日任由他开。后备厢还有其他同事的物品,为避免被他们察觉异样,他把自己鼓囊的背包放在最内侧。爬山耗尽了他们的精力。原定于下午的其他活动已有半数人表示不愿去了,上司只好决定取消。他们沿山路回到城市,由于出汗,连聚餐也免了。程誉只需开车把上司和后排的三位女同事逐一送回住处,就能够独自享受剩余的假期。
回程路上大家默不作声,当车内只剩下他和刘岩时,他们反倒有意无意地说起话来。刘岩问他整个上午独自一人是不是很无聊。他敷衍地说他只是睡了一觉。于是她讲起他们登山的过程,讲山上的地形、植物、动物。作为回应,他偶尔抬头从后视镜里看看她。她坐在中间座位,头发扎在脑后,镜子里映出她的额头和眨动的双眼,使他联想到那层皮肉之下的头骨。
“那你呢,除了睡觉,什么也没干吗?”她问。他说还扔了石头。“扔石头?”那个额头诧异地前倾了一下。他向她解释自己如何让每一块石头飞得更远,又如何用一块石头撞击空中的另一块。她听后捂着嘴大笑起来。他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他想,假如他告诉她,他还捡到一个死人头骨,就放在她身后的后备厢里,她还笑得出来吗?
快到她的住所时,她邀请他一同吃饭。“不好意思,我想自己吃。”他拒绝道。“没关系,也没指望你会答应。”她说。这话让他微微一愣。的确,他独来独往惯了,对于公司里任何与工作无关的邀约,总是尽可能拒绝。上司为了大局,有时会勉强他参与一些活动,比如这次登山。其他同事碰壁一两次也就识趣。唯独他身后这位女士似乎乐此不疲,从来不会因为被拒绝而不再相邀。他知道,她说“没指望你会答应”还不够准确,应该说她料定了他不会答应。他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明知对方会拒绝还仍然提出邀请。但让他发愣的并不是这个。即使他常常以拒绝的姿态出现在人前,也从未有人对他说过“没指望你会答应”这类话。而今天听到刘岩如是说,他的心底生起一股小小的叛逆。似乎较之于和对方吃饭,他更不能忍受对方明知他的答案却仍要他亲口说出。对他而言,这近乎一种戏弄。于是在靠边停车之际他几乎要脱口而出同意和她一起吃饭,但他还是忍住了。“下次吧。”他说。
他的公寓距离刘岩的住所只有五分钟车程。公寓是他一年前买的,如今还在按月支付房贷。进屋后,他首先打开背包,拿出里面的头骨。塑料袋不够密封,一些渣土掉进背包底部,他不去管它,径直将头骨拿进卫生间,放在洗漱台上。接下来,他点了一份外卖,换上宽松的睡衣,像男孩把玩新买的玩具一样用一支牙刷认真清理头骨的每一寸部位。
这项工作比他想象的更为耗时。骨头表面顽固的污垢要经过反复刷洗才肯掉落。一些肮脏的印记和颜色已经与白骨同化,怎么洗也是徒劳。最费力的是牙缝。不知道此君生前就不讲卫生还是死后才形成的大量斑痕,他像雕刻师一样几乎将两排牙齿逐一打磨,它们看起来才稍微像样。外卖送到后,他快速地吃了,随后又清洗头骨内部。两小时后,他总算把它洗得干干净净,没有一丝尘垢了,尽管那些洗不掉的东西让它看起来仍然脏兮兮的。
他的房间几乎没有朋友造访,但父母偶尔会来看他。因此他不能像摆放工艺品一样光明正大地把头骨放在桌面或是置物架上。思来想去,他把它藏在卧室衣柜的顶层。当天夜里,他梦见头骨在衣柜里生出了皮肉,五官渐渐清晰,头发与柜子里的黑暗融为一体,但仍然分辨不出它的性别。他问它叫什么,它表情严肃,闭口不言。那副样子让他感到有些害怕。第二天早晨,模糊的梦境使他想到小说和影视剧中许多荒诞不经的鬼怪故事。他第一次对他的工艺品产生怀疑,这东西是否是一件不祥之物,他把原本属于荒野的它带回住所,是否有失妥当,托梦,还魂,重生,这些词语在他脑中不住闪现,是否此人生前的遭遇将与他的生活相交,从而给他招来厄运。好在白天的阳光旋即使这些想法淡去。打开柜门面对着散发清淡土壤气息的头骨时,他一样爱不释手。
剩余的两天假日意味着他可以不跟任何人见面。父母有时会喊他出去吃饭,但几乎每次都谈到对他恋爱结婚之事的担忧。他们甚至自作主张给他安排过相亲饭局,在他明显表示厌烦后,他们也就听之任之,不再插手。有时他自然也会感受到独处的孤寂,可但凡与人交往,那些别扭与不适之感总让他立刻想要退缩。他通常无法参与他们那些话题,无法领会他们的玩笑,对他们所喜爱的事物也提不起兴趣。学生时代他曾因此感到自卑,但如今已接受他与他们之间的差异,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以这样的方式存在。他并不厌恶人本身,假使能够找到同类,比方说,假使有人和他一样喜欢这件意外捡来的头骨,他并不排斥和那人共度假日,一起把玩、欣赏、研究、揣测这件荒野之物。但想想就知道,倘若他所熟识的这些人看到一个骷髅头,他们脸上的表情会变成什么样。
假期第三天,他醒来时没有再被梦境困扰。但另一个想法在他脑中诞生。他的工艺品曾经是个活生生的人,此人不仅有脑袋,还有身体的其他部位。它们是否也埋藏在那片梯田式山坡上。想到他带回头骨的做法可能使一具完整的骨骼身首异处,他感到这也许才是这件事的不祥之处。于是,他带上一只编织袋和两样小型掘土工具上路,驾车来到南山公路的尽头。天气依然晴好。平台上土壤被翻动过的痕迹犹在。他开动铁锹,顺着埋头骨的地方挖掘,没几下就又出现一截白骨。可见它们原本是一体的,他想。他兴奋地挥动双臂,把多余的土壤顺着山坡抛洒出去,干燥的土壤颗粒像降雨一样落下,发出均匀细微的响声。
一具无头的人体骨骼很快就出现在他掘出的坑穴里。脊柱、髋骨、肋骨、四肢,清晰分明。为避免打乱顺序后不易拼接,他先用手机拍摄一张照片,再把它们一一拾进编织袋。确认没有遗漏,他把口袋放在一旁,扩大挖掘范围,试图发现棺椁的痕迹或是死者的遗物,最终一无所获。正当他掘土之际,身后传来人声。来不及将编织袋放入车内,两人已经从小径来到公路。“太好了,有车。”他听到他们中的男声说。他们朝他走来,他赶忙拉上编织袋的拉链。
一对小情侣,学生模样,长得清纯可爱。他们趁假期来爬山,打车到此地步行上山,下山后正好遇到他,想搭顺风车回城市。“我们可以给你和打车来这里一样的价钱。”男生说。他们在路边蹲下身子,一边询问他是否方便,一边看着编织袋、坑穴和他手里的铁锹。这景象,俨然一副野外埋尸现场被人撞见。他有些心虚。“这是在挖什么?”未等他回应搭顺风车的请求,女生已经好奇地问。他只好先回答女生。“矿石。”他说,随后捡起坑穴里的一块普通石头,装模作样看了看,丢下山坡。两人倒是来了兴致,“什么矿石,值钱吗?”女生接着问。“不值钱,做研究用的。”他说。“您是地质专业的?”男生对他顿生敬意。他回答说是。接着,他们指着口袋,说想看看他挖到的矿石。“有什么好看的。”他冷淡地说,一边收拾工具,准备离开。“您挖完了?”“那您同意带我们回去吗?”两人跟在他身后问。“走吧。”他把编织袋放入后备厢,请两人上车。他不想拒绝,一是自己心虚,怕拒绝引起他们怀疑;二是他不想让他们在挖掘之地停留,以免发现什么端倪。
回去的路上,他们仍想与他谈论地质和矿石。他在地质学上和他们一样是外行,为了不露马脚,只好主动把话题引到他们身上。他问他们是哪里人,在哪所学校读书,学什么专业,得知他们不在同一所学校,甚至又问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总之,陌生人相遇时聊什么,他就同他们聊什么。往常他讨厌这样,他不知道说这些话、互相了解对方的信息有什么意思。如今他为了避免谈论自己为隐藏骷髅而撒的地质学的谎,不得不勉为其难聊起这些。他故作感兴趣地问他们,他们倒是句句都真诚相告。
“我们认识的时候……你说还是我说?”男生欲言又止地看了看女生。女生让他说。于是他继续讲他因何原因偶然去她的学校,如何在食堂吃饭时因没有饭卡而请她代刷,又如何在刷卡后索要她的联系方式,两人如何频繁地开始聊天,频繁地前往对方学校……他冗长地描述着他们相识的经过,不住地看向身旁的女友,与其说是讲给陌生司机听,不如说是讲给她听的。听他讲述这些过程时,程誉无须插话,也不用思考什么新的话题,因而他感到舒适。看着后视镜中两人对自身经历甘之如饴的样子,他想原来这就是人们不厌其烦地互相交流的结果。他又想,假如他告诉他们,后备厢编织袋里其实并非矿石,而是一具无头的骸骨,他们还能甘之如饴吗?
到了市区,两人在一处公交站下车。他们要付给他搭车的费用,他坚决不要。骸骨的缘故,他不愿和他们留下任何联系过的痕迹。他继续开车回去,拎着编织袋上楼,将里面大大小小的骨骼放入浴缸。浴缸洁白的内壁反衬出骨骼表面的脏污,它知道清洗它们又要花去他大量的时间了。黄昏时分,他盘坐在客厅地板上,对照自己拍摄的照片和一幅人体骨骼结构图,像拼积木一样把那些清洗干净的骨头连同柜子里的头骨拼接在一起。人体骨骼有206块,许多部分本就连接在一起,因此拼起来倒也不难。而一些细小的骨骼脱落后不易区分,比如28根手指骨形状大小相似,挖出时又不曾标记,他只好随意拼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