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夜间奔逃
作者: 商略1
里山人跑到镇上过日子,是一场察言观色的探险。这不是事后得到的结论,是出发之前忽然悟出的。街里的许多张脸,许多双眼睛,许多种表情,以及许多言语和手势,皆别有用心和深意,让人难于揣摩,就如哥哥所说,符合猜不准原理。
哥哥到里山接我,一跨进外婆家堂前的门槛,老舅和妗母的嘱咐欲望就触发了,眼光一齐炯炯地射向我。老舅也许觉得嘱咐很尴尬,伪装成了开玩笑,妗母却严肃,也具体得过头:“阿发阿发,你到了街里,不要调皮任性,不要倔头倔脑,不要挑食。要听妈妈的话,要听哥哥的话,要勤快,要记得起夜,一定要听话啊,要好好读书,不要惹妈妈生气,不要惹哥哥生气。”
街里和家里不一样,甚至相反。妗母是这个意思吧。妗母脸上欢喜和忧虑一样多。她心里没底。担心我不懂事,不听话,不识相,冒失,尿床,鼻涕乱擦,闹笑话,犯禁忌,不会叫人,不会问路,眼红馋痨,吃别人茶杯里的茶,吃饭前不洗手,饭粒掉桌上不捡,剩碗脚,背桌子,对人不够礼貌,各种不习惯,在妈妈的家里立足不住。她担心所有事。
哥哥劝告妗母说:“这小鬼头是世上少有的皮大王,那么到章镇也改不掉的,不晓得什么时候会瞎搞闯祸,担心也是白担心。这符合猜不准原理。”
妗母发愁的样子,好像已经看见我犯错被赶出去,流落街头,变作告化子。街里名字很多,又叫章家埠,又叫章镇。街里危险也很多,走满了老虎,随时吃人。妗母认为街里很危险,哥哥认为我很危险。他们各说各的,牛嘴不对马尾,就连我也发现了。那时我已八岁,心里已有一点数了。也只有一点数而已。事情大概是这样:
我是硬挤才挤进街里去的。脸皮贼厚。妈妈和哥哥脾气极度暴躁,一点不能惹犯。我是无法无天的皮大王,但再也调皮不得。外婆、妗母和表哥、表姐天刚亮就去耘田了。这是昨夜说好的。外婆抹了眼泪,不肯留在家里看着我们走,宁可去田畈做生活。“什么要紧的,难道他不回来看我了?”她说。
所以是老舅送我们。本来打算一直送到牛浦。“到了牛浦,望得见酱厂的大烟囱了,我就可以放心回家了。”他说。可是走到村口,他就被喊了回去。他的大黄狗将阿远的小脚娘肚咬出了血,他要送阿远到卫生院去打狂犬疫苗,不能再送我们。
“舅舅你快回去吧,我说不用送不用送,”哥哥本不愿意有人送,就很开心,“真当不用送。”
老舅说:“章家埠是你自己的家。到了章家埠,要听话,不要惹妈妈和哥哥生气。”
我也着急地说:“我晓得了,你快去看阿远。”
老舅从身上摘下书包挂在哥哥的脖子上,又将手中的一袋生番薯交给哥哥:“阿标啊,舅舅拜托你一件事情,照顾好阿发。阿发如果不听话,你做哥哥的,就让着他一点。”
“那肯定的啊,我比阿发大八岁呢。”哥哥说。
“不过这番薯我拎不动的,”哥哥说,“近一点还可以拎拎,这么远,实在拎不动。”
老舅说:“要不我去叫你妗母,让她来送你们吧。”
“我是独自走过来的,这条路走过多少次,闭着眼睛也能走回去。”哥哥说,“我走过多少地方,回个章镇有什么难的?就是这袋番薯太重了,吃不消背。就这个意思。”
哥哥每年正月初二来给外婆拜岁,走的都是这条路,每次平安到达,所以我对哥哥有信心。他是强大的街里人,有见识有胆气有威望,会吹口哨和口琴,村里人都说他聪明。这次来外婆家,他又有了一门新技术,飞刀,是《加里森敢死队》的本事,十步之外飞出一把小折刀,笃一声插在门板上、树上、柱子上或泥墙上。哥哥说服能力也很强,老舅同意取回七个番薯,只带三个。
“番薯也就尝个新鲜,这三个路上吃吧。候便再捎一篮去,饭镬里蒸蒸吃,你们妈妈喜欢的。”老舅说。
只剩下我和哥哥了。过了村口的小石桥就是一条大路,剖开一大片稻田。哥哥说,这条路一直通到章镇,没有大的岔路,傻子也不会走错。
他说:“你挑过担没有?”
我说:“我挑过猪草,也挑过稻草,还挑过两小把两小把的柴。”
他说:“我没挑过担,从来没挑过,我一挑担,我肩膀特别痛。”
我说:“外婆说,不常做生活的人,气力囥死了的,用不出来。”
他说:“对的对的,我就是气力囥死了,所以背着这个书包,肩膀勒得痛。”
哥哥认为我是对的。他以前从不认为我对,就算我说太阳是圆的,他也认为不对。不料今天转运了,还没到街里,他就待我这么好。我开心地说:“那我背好了,你怎么不早说。”
哥哥将书包挂在我的身上,接过我手里的马粪纸袋。
“这个袋子我帮你拿,”他说,“书包也不重,十多斤重罢了,装的衣裳也是你的,所以你自己背才合理。这是人生的真谛。”
“人生的真谛”这话很高级,也就是哥哥才想得出来。黄挎包是表哥上学时背的书包,送给了我。书包里塞了几件夏天的换洗衣裳、妗母做的一双新布鞋、老舅做的打杀宝。铅笔盝子是表姐送给我的,盛着铅笔、小刀、橡皮、三角尺和圆规。最重的东西就是三个番薯。
老舅说过,城镇人脚底板娇嫩,走路慢。哥哥以前走路也慢,到鹅卵石滩,整个身子乱摇乱晃,站不住脚。但今天他走得快。才到白虎山脚,我已很累了,他脚步还是轻快。十多斤的书包,刚背上也不太重,走了约摸五里路,书包开始作怪,滞牢了,拖着我往后退,于是远远落在了后面。哥哥坐在一块石头上耐心地等我,吃着纸袋里的瓜子花生。花生和南瓜子通常过年才吃,这次妗母破例炒的。我走到哥哥坐的地方,他已吐了一地的壳,等了我好久。我难为情地说:“对不住,我走得慢。”哥哥瞪了我一眼:“你知道就好。”站起又走,并大声唱歌:“能挑千斤担,不挑九百九。”
我尴尬地笑笑,笑得脸皮很厚。小脚娘肚很酸,大腿胖又很痛,胡咙冒火,衣裳却汗湿嗒嗒的。因为不断换肩背,两个肩胛都火痛。多亏哥哥明智,只肯带三个番薯,否则我早已压瘪,或者被书包背带锯成两爿。想找块石头也坐一坐,可是怕拖哥哥后腿,只好不坐。如果落后太多看不见哥哥的背影,就会不晓得走没走错,会找不到妈妈的家。虽然哥哥说这条路傻子也不会走错,万一我比傻子更傻,偏偏走错了呢?但哥哥是谁,是不是拐子假扮了一个哥哥?我真的走在去章家埠的路上,真的在走路吗?也许我并不是真的我,是个虚幻。
眼皮很难睁开,想滚倒地上睡觉。这时走过了溪上桥,望见了大烟囱,脑袋上方发出一道亮光。
所以我眼中大烟囱最初的视觉效果是闪闪发亮的,是一道光柱,无法确认长短粗细。等眼睛适应了它的光芒,它才变暗,但依然突出,即使故意不看,它也在眼角扭动,像一条不甘寂寞的蚯蚓。
第一次见到酱厂大烟囱,无论如何是一件大事。它是街里的标志,又是路标。望见它,再走半个小时就到酱厂到街里。它敳蠢蠢的高。上海国际饭店24层楼,抬头一望头上草帽就跌落,大烟囱的高度,需要三幢上海国际饭店叠起。
大烟囱不能减轻书包的重量,但增加了我的耐力。以前挑柴下山,挑不动了就分段,走到那块石头就歇一歇,走到那条田塍就歇一歇,走到那个缺头就歇一歇。如此骗自己,容易熬到家。我是有经验的。不断设定参照物,房子过了,转弯过了,小岔路过了,路边歪倒的独轮车过了,累归累,心里是欢喜一阵又欢喜一阵。可大烟囱是生了脚的,它不断后退。你快走它就快退,在偷偷地逃跑。终于趁着我不留神,它不退了,反而迎上来。我就走到了大烟囱下。
是红砖砌的,用石灰写着十个白色的巨字,上数下第四个是“大”,下数上第二个也是“大”。我认得“大”字,因此晓得这十个字是什么。太阳照着,大烟囱半边发亮,半边是阴影,全身沉默,并不冒烟。
大烟囱的位置太委屈。想象中大烟囱是一个中心,从章家埠的正中间拔地而起,镇上所有大街、弄堂和台门,所有的住家、商店、学校、菜场和工厂,皆围绕在大烟囱底下,众星拱月,而大烟囱替全镇呼吸和瞭望。但实际上它立在章家埠的东头,有点孤零零。
随随便便就走进了街里。没人阻拦盘查,没人问口令暗号,也没人看一眼。那些屋檐下和路上的人,像没眼睛没耳朵的橡皮人,没一个留意我这个新到的人。我偷偷想过,街里的墙壁是白色橡胶,因为反对我入侵,会将我弹出摔入稻田;走在街里需要城镇居民户口,或者拿着介绍信,否则会活捉了吊住大脚趾倒挂在树上,就像杀猪。这些都没有发生。
东边是稻田、土墩和分散的房屋,西边是酱厂,是街里。过了一条烂阳沟,便是从稻田的范围豁一声进入街里的范围。这么惊人的时刻,平淡轻易地过了。我内心惊心动魄,可烂阳沟睡得死蟹一只。
甚至大烟囱的高度也没怎么留意。从小听多了它的传闻,再高两倍也不吃惊。但有个新发现:大烟囱身上长了一道细细的梯子,形状像一枚枚订书针,钉在朝北一侧,直钉到烟囱的顶端,像一只大蜈蚣的一百条腿。这也不奇怪。没有梯子倒是奇怪了。没有梯子,人怎么爬上去砌砖?梯子必是钢棒做的,不会踩断。
我害怕街里,它的陌生已经变得具体。还好哥哥站在酱厂的围墙下等着我。他吃完了南瓜子和花生,瓜子壳散落在脚下。
他说:“累了吧?我给你背书包。”
书包带摘去,浑身松快,轻飘飘地拐了三四步才走稳,两个小脚娘肚酸酸胀胀痒痒,弹簧一样颤抖。我确实吃不消了,很感激哥哥的体贴。我说:“哥哥,幸亏你帮我背去了。”
哥哥猛地回头,没有说话,严厉地看着我,目光像刀片一样闪了一个亮,似乎在我脸上寻找蚊子并准备飞刀斩杀它。
2
酱厂的大门关着。是两扇暗红色的大铁门,满是脏兮兮的铁锈。过了酱厂是一爿小店,一间小小的屋子,开着大大的窗口,里面有个瘦长男人歪着身子在剔牙。小店旁是条脏脏的河,漂着白色的稻草和黑乎乎的水藻,几条鲻油鱼木呆呆地游动。河对岸是一道长长的白色围墙,盖着黑瓦片,开了个圆洞门,从圆洞门出来就是河水。
我说:“这是什么,这个门走到哪里去的?”
哥哥“切”地笑了一声:“这你也不晓得?你第一天到地球?”
我不好再问。这条路颜色发白,左手边靠着河,边沿上砌了麻石板,右手边是一大块空地,土色灰黄,不少橡皮人走来走去,还移动着一辆独轮车。空地尽头是电影院,一幅彩色的画画了个巨大的女人头,额角和右颧发亮。从电影院左侧的斜路进了弄堂,房屋挤得密密的。忽然一阵铃响,冲过来一辆自行车。我着了点慌,但自行车倏地就过了。斜路又分岔,大弄堂在右,小弄堂在左,中间三角形的小吃店,店门开在尖角上,样子很奇怪。哥哥直接走进左边小弄堂,挤入房屋的夹缝。这是哥哥的地盘,他不会迷路。
小弄堂有些水汪宕,风很阴凉。走出小弄堂,天光大亮,身上又热了。嗡嗡的有好多人,大多数穿白衬衫黑裤,有些穿背心大短裤,也有梳大背头穿喇叭裤的,是传说中的流氓,提着收录机,还放着音乐。
街道铺着灰石板,平直又宽敞,可以并排走六七个人,踩上去热乎乎光滑滑。街两边排列着许多店面。我看得出神,转头不见了哥哥,脑子霎时浑浊,脸皮滚烫到两鬓,头盖骨也飞了。哥哥的身影在街中央老虎灶边上晃着。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等我走近,低声说:“吓死了?呵呵,看看你,吓得脸孔像块红布。”
哥哥并不想丢下我不管。我定了定神,一身热汗已经冷却。过了老虎灶有一排红红绿绿的摊子,几个人坐在小竹椅上。
“妈妈。”哥哥大声说。
没想到会在街头遇到妈妈。哥哥并没有搞错,我一眼就看到了妈妈脸上的大红疤,然后看到了妈妈。妈妈是一个瘦女人,每年要到外婆家四五次,左脸的大红疤特别显眼,远看找不到她的左眼睛,只看到疤。我害怕这道疤,能避则避。她从外婆家大门进出,总会带起一阵陌生的凉风。哥哥进出外婆家大门没有凉风。
“是阿标回来了,在外婆家吃了什么好吃的?”一个粗大的声音说,好像摊子中炸了一串大炮仗。是坐在妈妈对面的老太婆,头发黄白,两腮鼓突着像两个乒乓球,“嗬嗬,你这个大人客到了,外婆妗母忙得杀鸡杀鸭了。”
“没有杀鸡杀鸭,”哥哥说,“杀了番薯,还杀了南瓜。”
我差点笑出声。哥哥说话这么有趣,杀番薯杀南瓜,也想得出来。
“番薯南瓜?就给你吃番薯南瓜?这么不客气?这不是喂猪的吗?”老太婆睁大了吃惊的眼睛,气愤地说,“我还以为当你大人客待呢,啊呀呀,我看他们把你当猪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