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塔的风铃声
作者: 陈世旭多少年过去,我的耳边依然那么清晰地响着那座古塔的风铃声。
入学
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人民文学》编辑部组织了一个小型笔会,约了天津的冯骥才、河北的贾大山、河南的张有德和我到京。所约的几个都有作品可能斩获中国作协举办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这个奖前一年举办了首届,那年是第二届,将在来年春天颁奖。《人民文学》希望我们每人写个短篇,在颁奖的那个月刊发。
将近一个月过去,其他三位作家如期交稿。我交了白卷,羞惭无地。
初中毕业我下农场种了八年棉花,之后借调到县城写了五年公文,之后有了国营工人编制,安排进了县文化馆,之后结婚成家。半间小屋徒有四壁,两个青年把各自的衣被搬到一块儿,建立起二人世界。工资都是最低一级,我十分眼馋馆里的同事不时有稿费收入。在报上看到上海的一个大学生写的小说,觉得写小说大约不是什么难事,蠢蠢欲动。
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小学、初中课本,几本中外诗选,一本鲁迅杂文选。怕人笑话,偷偷摸摸写作。两年里稿子写了退,退了写,总算撞了大运:在好几个退稿的基础上拼凑出来的《小镇上的将军》,几经退稿最后被《十月》采用。
这样简单的人生经历,这样苍白的文学准备,再写新作,哪里是可以想有就有的!
就在这次笔会上我听说:中国作协决定恢复停办已久的文学讲习所,培养文学新人,我在推荐名单中。
真是一个好消息!
中国作协文讲所之前办过四期,现在恢复,顺序为第五期。借用了朝阳区左家庄一处空校舍。从大门进去,穿过院子,是一幢土字型结构的平房。从“土”字底部进入中间通道,顶头是课堂兼食堂;“土”字的两横是学员寝室和教工办公室。每间寝室住三人或四人。
围墙外面是大片空地,只有几家灰蒙蒙的农户。院子蛮大,后院是一片核桃林。晚上,除了几个特别活跃的人出去社交,其他人三五成群,在院子里转悠。之后,多数回到各自寝室写作,少数挤在一个小房间看电视。十四吋彩电,声音和画质都不怎样。
从全国各地来的三十多位文学新人,在这里展开了各自一段喜怒哀乐、酸甜苦辣的人生。
同桌
正式开课那天,我早早走进教室,没想到还有比我早到的人。
事先没有规定座位,先来后到,各人自选。她坐在讲台下面的第二排。这恰是我预想的位置:离讲台不太远也不太近。
老式的课桌,一桌两屉。我在她旁边的空位坐下,知道了她的名字:王安忆。
接下来的将近四个月,我的座位没有变化,心情却跌宕起伏。我从一开始的有眼无珠,好为人师,到后来的诚惶诚恐,五体投地,出尽了洋相,也深受了教训。
王安忆课堂笔记全神贯注,密密麻麻的笔记像是恨不得连讲课人的喷嚏也记下来。我觉得颇傻气,就指点说老师的这段话可以记,那段话不必记。她认真听完,依旧是全神贯注听讲,依旧是恨不得连讲课人的喷嚏也记下来。
我这样的指手画脚,不是自不量力,是十足的愚蠢。等我明白过来,错已铸成。
以王安忆的教养,她当然不会在意我的浅薄。为了记住这个教训,我在后来写的王安忆印象《永远的雨》里详细记录了我的愚蠢。我有过一丝犹豫:这么难堪的事我要不写出来,不会有人知道。但我还是写了,并且公开发表了。一则算是对王安忆表示歉意,二则是警告自己不要再犯这一类的低级错误。多年之后,王安忆名满天下,中国作协创研室主任、著名评论家胡平先生在鲁迅文学院(文讲所是其前身)讲课,援引拙文告诫学员:认真听课并且认真笔记才能成为王安忆那样的大作家,像陈世旭这样不认真听课不认真笔记,所以写作没有进步。
讲稿后来登载在中国作协的《作家通讯》上。胡平先生在一次会上见到我,问我是否介意,我对他表示感谢。尽管我对认真听课并且认真笔记就能成为王安忆那样的大作家、或王安忆之所以成为大作家是因为认真听课并且认真笔记,多少存着疑虑,但我觉得,胡平先生把我作为一个负面教材,首先是对我的教育,一是可以让我避免再做类似的蠢事,二是可以最大限度减少这种蠢事对别人造成的困扰。善莫大焉。
事实上我向王安忆卖弄小聪明的当时,内心是极为落寞的。因为老也没有像样的新作,很郁闷,常常独坐在院子角落的一块石头上发呆。我以为没有人注意到我,多年后在一本杂志上看到吉林作家王士美回忆文讲所的文章,其中写到我的发呆:
“他常常岩石般地独坐在黑暗中,像将军一样沉着,坚定,冷峻……”
我只有苦笑。王士美高大强壮,但说话轻言细语,有一种母性的温和。我们几乎没有过交谈,他对我的认识友好但表面。
王安忆则在当时就看出了我在写作上的窘迫。她后来在关于我的印象记里写了当时的心情:
“……打开刊物,先看目录,凡是讲习所同学的作品,都要细细地看一遍。难得有陈世旭的,即便有,也叫人忍不住地失望……怕是陈世旭的大势,已如大江东去,再不复返了。”
有一天她在报上看到一篇关于我的很空泛的好话,问我:你高兴吗?我无言以对。
文讲所结业后,各自回老家,她不止一次给我来信,说:你最好出去走走,换一个异质的文化环境——比方青藏——试试,之类。
三年后,《人民文学》发表了我的《惊涛》。王安忆似乎看到了某种希望,在印象记里高兴地写道:
“……看到了他的《惊涛》……我又想起那天的早晨,他游得那么远,让防鲨网绊住了脚又挣脱生还,心想,那兴许真是个预兆呢!”
“那天的早晨”是在北戴河,文讲所组织学员去海滨休了几天假,我每天早上下海游泳。
我心里明镜似的:以我的才情,王安忆对我只能是期望过高。《惊涛》正面反响寥寥,批评很尖锐。
文学世界与自然世界一样,品类之盛,千差万别。有人是大鹏,一飞冲天;有人是小雀,跳不出草蓬。梦想固然是奋斗的动力,没有梦想也不会有梦醒的失落。自知之明,定位切实,从不好高骛远,擅于自我解脱,是我这辈子最自豪的长处。在乡下只想进城,进城了只想铁饭碗,有了铁饭碗只想成家,成了家只想日子别太难。始终是过日子第一,爬格子第二。爬格子是为了过日子,而不是伤害过日子。
这种次序我一直保持到现在:妻子体弱,我每天黎明即起,家务优先,拖地、买菜、做饭、洗涮,间隙上电脑。锅碗瓢盆消永日,鼠标键盘送流年,乐此不疲。写作完全是一种对身心的愉悦。作品得到褒奖,是意外之喜。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没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野心,也就不会有猴子捞月亮的痴心、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窝心。颇为自得。
写作的压力主要来自外界,自己并无大志。回到别离十八年的省城老家,去时尚是少年,来时拖家带口,我已觉到了人生的巅峰。
这样的满足当然很平庸。但我失在平庸,得也在平庸。做不了出色的作家,可以努力学做懂生活的生活家。健健康康、自自在在地活着,也是幸福。世界如此广大,除非别无选择,不在一棵树上吊死,是最起码的明智。
写作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我给王安忆的信撇开了写作的话题,大谈儿子已经会讲长句子“我是爸爸的好崽崽”了云云,有故作的得意,也有真实的成分:作品是儿子,儿子不也是作品吗!妻子剖腹产,炎症卧床,没有奶水。半年里,我一面熬粥煎药照料她,一面给儿子喂炼乳,洗尿布,白天黑夜怀抱着他。儿子是我最大的骄傲!
就不说一个男人的生命并不完全属于自己,还负有儿子、丈夫、父亲的责任了,人各有志,最重要是认识自己。我肯定不是那种为了功成名就可以牺牲一切的人,因为知道没有相应的才华,牺牲了也没用。对许多不惜为文学献身、写出了“可以垫棺材的砖头”的作家,我很是敬仰,但禁不住对他们的英年早逝惋惜。
有篇评论文章激情记叙:一位盛年作家为了完成一部巨作心无旁骛,对自己几近残酷,呕心沥血,废寝忘食,巨作完稿,已形销骨立,“手瘦得像黑色的鸡爪”,推窗掷笔,厉声悲号:“我这是为什么呀!”
作家生命意识的突然苏醒,震撼心灵。虽然应该说追求杰出是人的一种本能,生命的价值并不取决于生命的长度,为理想透支生命有可能获得一种更高的生命价值,作家的自我折磨造就了文学的光荣和社会的裨益,文学成就是作家留在世上的另一种生命,等等,但眼睁睁看见活生生的血肉之躯为了文学的成功干枯以致消殒,而旁观者盛赞这样的“献身”,我还是有说不出的难受。更别说那些过早“献身”了却没有得到自己渴望的成功的人——本期文讲所,这样的同学,就不止一位。岂一声叹息可以了得!
基于这种世俗的生命观,儿子高中分科想听我建议的时候,我的答复是你先睡觉,明早醒来你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最后选择。儿子选择了理科。多年后工作结婚,从事喜欢的专业,安于本分,不做“著名专家”之类的黄粱梦,活得轻松快乐,足以让我庆幸。
假日
文讲所开学不久,逢“五一”假日,不回老家的几个人相约出游。不记得是谁提议去“八大处”。我那时对北京两眼一抹黑,去哪儿都新鲜、欣欣然。
同行有黑龙江的张抗抗,上海的叶辛、王安忆,新疆的艾克拜尔。
张抗抗比我年轻好几岁,我还在做稿费梦之前她就出版了北大荒插队生活的长篇小说。对我来说,她曾经像天边的星星。她很直率,第一次交谈就跟我说:我们东北有作家觉得《小镇上的将军》是赶上了气候。我的头“嗡”一响:小说中的人和事多是镇街上流传的,我不过搜罗串到了一起。以我当时的懵懂和生涩,哪来赶气候的心眼啊。但话到嘴边还是吞回去了:若不是真诚相待,谁会当面说这种可能让对方不高兴的话呢。后来我也知道了,东北作家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
叶辛正当红,电视上天天在播根据他的长篇小说改编的《蹉跎岁月》。小说和电视剧我虽然都没有看过,但满大街流淌的主题曲我却耳熟能详。与叶辛同寝室的蒋子龙写他的印象记说到:有一次他们在郊区一家农民的屋檐下避雨,主人听说有叶辛,热情万分地把他们请进屋里。
艾克拜尔是哈萨克族人,我那时分不清哈萨克、哥萨克,感觉像外国人,在我心里,外国作家都了不起。
王安忆的作品我还没有看过,但知道她是大作家茹志鹃的女儿,与有荣焉。
我从行李中翻出叠得平平整整的结婚“礼服”——一件深蓝色的中山装。我结婚没办婚礼,两家长辈和兄弟姐妹坐一桌吃了顿饭了事。吃饭那天,我和妻子都穿上了新衣:我穿的是这件中山装,妻子穿的是一件颜色鲜艳的小棉袄。
两件都是化纤面料,很挺括。帮我们买这两件衣服的是县文化馆同事的妻子,她是插队在县里的上海知青。我结婚前,她正好回上海探亲,我就按小镇的时髦拜托了她。
这两件“时装”很便宜,但花光了我当时所有的积蓄。我们很珍惜,穿过了,洗净,小小心心地压进箱底,不到我们觉得重要的日子不穿。
出游那天,几个人一早从市区坐车到西郊的苹果园,转乘去“八大处”的公交。那天阳光很好,等车的时候,我的化纤中山装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自觉颇有仪式感。艾克拜尔也很欣赏,说:挺好看的。叶辛见的世面多,好意提醒:这种料子的衣服上海人是不要穿的。
我愕了一下,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土气,亦即上海人讲的“阿乡”:在小镇上是时装,在大城市可能是垃圾。想起念书时学到的成语“井底之蛙”,脸上不由一阵发热。
但那只是一瞬间的感觉。我穿“礼服”是想表达对几位作家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并没有显摆的意思。不管别人要不要穿,在我心里永远是郑重其事的礼服。
几年后,插班上大学,读到庄子的《逍遥游》:人必须从狭小的个体生存环境中摆脱出来,看到世界的宏大,打破认知的限制,才能进入高远的境界。
无疑,这看法是十分积极的,有利于人生的进取。但我更倾向另一种解读。
老师特地提醒大家注意《逍遥游》中的“有所待”三个字。绝对的精神自由是无所待的。“背负青天”的鲲鹏神通够广大了,却仍然称不上“逍遥”,因为无论其起飞的场面怎样惊心动魄,前提却是必须有大风,也就是受到了外在条件的制约——“有所待”。而真正的“逍遥”是“无所待”的,什么也不用依靠,什么也束缚不了,顺应天地万物的本性,驾驭六气的变化,遨游于无穷的天地,从而达到“无已”的境界,获得精神领域的绝对自由。由此看来,与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的鲲鹏相比,无拘无束地在小树丛里活蹦乱跳的小鸟,一样是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