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接壤细节,从已然到未然的世界
作者: 贺嘉钰一四九五年至一五○五年间,那时中世纪的荷兰南部还被叫做弗兰德斯,不确知是谁出于什么原因,订购了一组以围猎独角兽为主题的挂毯,也不知多少织工如何分工协作,用羊毛、丝绸和镀金银线编织出至少七幅邃密盛大的故事和场面。挂毯第七幅是一只独角兽困于围栏中,繁复细密的花草中央牠通身皎洁,几串小血珠挂在身上,隐约却也刺目。也有人说,那是独角兽头顶石榴树上果实落下的汁液。
那时正是中国的明朝,在欧洲织工完成挂毯的半个多世纪前,宫廷画师在北京翠微山南麓忙碌着。一四三九年至一四四三年间,他们为法海寺大雄宝殿绘制壁画,十铺壁画里渐现水月观音与菩萨,绿竹、萱草与清泉,还有一只小狐狸,牠耳朵的内侧,有毛细血管隐隐闪动着。
一、从毛细血管或闪烁的光标开始
在北京西山脚下法海寺看见小狐狸时,我想起了大都会博物馆修道院分馆(The Met Cloisters)里那只独角兽,它们的诞生时间与细微走笔在人类文明的标尺上是如此靠近。若两边艺术家有缘一见,或许将在对方的作品前安静下来,点头,摇头(比点头更感不可思议的确认和赞叹)。他们深了彼此的高妙。
于我而言,并非两处巨制的恢弘本身,而是恢弘中那一串细小的红色液体流迹和隐隐闪现的毛细血管,让我在面对作品时忽然震动,在离开画面后依然感到那片静置里有生命流过。血管在皮肤之下透出淡淡颜色,隐匿于生活,几乎与艺术无涉,可是当艺术表现走笔至此,形象的生命好像才真切到了眼前。
绕这圈是为了从细节来到“小说细节”。关于“什么是细节”、“细节如何区别于情节”、“细节的功能和价值”、“怎样才是好的细节书写”、“怎样写好细节”等等关于细节内涵与外延、审美与表达的问题,在文学与写作相关的书里多少会提及。我不会写小说,自然无法从写作内部将这个多棱又滑手的存在打开或折叠。可是,作为读者,我曾一次次以细节为跳板更深地跃入文本。闪烁微光的细小存在是艺术创造者投递来的微型探照灯,它们为那些有意放慢脚步、耐心丰盛的行人照路。
细节自有“定义”①,在我看来,它是无法单独构成事件走向,却使附着物更具辨识度,别具滋味的细小叙事单元。理解定义不必然拥有识别细节的能力,且对于文艺作品的感知总是基于个人的眼界与经验。细节的存在本身决定了辨识小说细节是颇为私人的阅读体验,因而,对细节的识别与认领或可成为作者与理想读者间的会心。
一个文本里某处是细节还是关节,是细节还是闲笔,之于不同人常有不同理解。这恰恰呈现着细节的特点:它会随着注视目光的强弱使自身发生形变,在不同读者那里,细节拥有不同的生长性,这也是让一个哈姆雷特拥有一千张面孔的原因之一。但“细节”的成立拥有一条公理:它首先,也必须存在于语境。离开上下文细节便失效,就像毛细血管要长在狐狸耳朵上,狐狸要待在壁画里。
想起了一些近来读到的小说,或者说,我首先想起了小说中一些碎片,它们是我所理解的“细节接壤细节”那类写作。碎片和片刻一点点恢复着文本的气息,在纸上写下文本的名字又发现它们都出自女性写作者,但我并不打算在“女性写作”的议题下对她们展开观察,因为有时候,男女作家之间的差异,小于人与人的差异。以“细节”做支点回到她们的写作,也许能更完整地回到小说本身。
“光标在字符右侧闪烁,它囊括了各种暗示,重复、开始与终止、时光流逝。”这一句出自三三小说《圆周定律》(《上海文学》二○二一年九月号)。几乎每天与光标相处,但我从未专门注视过它,更没有发现过它的可能性。小说里这句让我停下来新建了一个文档,第一次特意审视这截小小的垂直闪烁。生活里满是这样寻常而不为所见的事物,一旦被看见,即刻成为隐喻。
这样的句子在三三小说里很是寻常,也正是在这些细小地方,让我对这位所知有限的写作者开始建立信任,并在所读有限几篇里着迷于她的松弛、轻灵、充盈而不过剩。怎么就轻易交付了信任呢?我想,除了三三语言本身的质感和叙事中的巧思,重要原因还在于她调度和布置细节的能力。
大厅里,气温比外面低一些,各式各样的人在等待。每个窗口都悉索作响,纸张滑过隔板,进入自己的命运。外层有一些金属座椅,我轻轻摩挲冰凉的椅面,把手指放入椅孔中如恶作剧。每天,这个大厅中有数百人流动,或许别人也做过同样的事。
小孩子尽情尖叫,尚不知道几年后自己会失去这高亢的声调。
我往窗外神游,沿线景物多有雷同,但那些迅速向后摊散的苍与绿,赋予流景一种迷幻的开放性。
(三三《圆周定律》)
一个小动作,耳边划过的儿童尖叫声,眼前迅即流走的景色,到底承担着什么意义呢?它们什么也不承担,什么也不必承担。它们存在,便让你看见了文本的毛细血管。罗列这几处,因为它们和“光标”一样,之于整个故事的发展不起什么决定作用,但也绝非作者可抖可不抖的机灵,可抒可不抒的情。你会看见她的笔有多细,在大多数人以为条件反射的地方,她让反射延迟,或运动向另个方向。虽然这些即时感触随手安排不具推动情节之力,但它们告诉读者,作为叙事者的“我”真正看见、想着、关心什么,真正感受到了什么。这里的“我”与“真正”都很重要,某种意义上,它们是真实与确凿的化身,是一手资料,它们创造同向的作用力并逐渐累积动能与势能,指挥叙事的水流涌向同一个前方。
作为读者,阅读细节描写是真正让我感到赏心悦目的时刻。它们具体而真诚,是作者投递给你的信任。讲故事与遣词造句的功夫也许天赋,但我更愿意相信,在细节上下功夫的写作者,写作时,每一笔都认真,他们斟酌着落笔,为心仪的故事和表达探寻那些精细又自在的搭配和滋味。
《圆周定律》写了五年间一个知识产权律师身边一些大大小小的段落,主要围绕感情与工作。有一些小说拒绝被复述,三三的小说就如此。她指挥细节浮游或流动,让一些日常的、看似生活副本的发生归位于文字,在词语与词语之间、句与句之间、形象与形象之间、片刻与片刻之间重新生成了异质而审美的空间。有些小说读来从不是为了得到一个故事,而只是为了在里面游荡一会儿。
关于“细节”本身,三三在小说里这样写到:“我们出行几乎都靠地铁。非高峰时期,人流冷淡而疏松,找座位并不难。我坐下,背靠塑料椅垫,然后逐一察看周围的人,从衣角的线头、单肩包上微锈的五金、两边系得不一样的鞋带推断他们的生活。所有人都相信真相隐藏在细节之中,但正是因此,利用细节散播谎言也难以被拆穿。”是的,作者在注视细节并直接言说它们的穿透力和隐喻力,细节所以成立,正因为它们并不到此为止,它们不仅是线头、五金或鞋带,它们暧昧,它们绵延。
细节教导我们学习审视,慢下来,信任有限的所见,亦质询所见的表面。细节后面隐而未发、荡漾余韵的部分正显示着写作者运筹全局的能力,是笼罩在细节上的超越性使“细节”的存在合法。它们出现于生活,在新的位置和审视中绕过了生活,直接参与真相本身。我相信作家会在细节里直白或隐晦地表达趣味和偏爱,作为情节的小小触角,在故事之外,它们几乎能够自足地创造一个审美空间,一段审美时刻。
二、几个与细节有关的“小法术”
读小说时我喜欢进行这样一种练习或者游戏:读完不急着反刍,放下文本,任情节与即时的情绪自行沉没或漂浮,等小说只剩一些漫漶痕迹时,让自己短时间找到痕迹中最深的那部分。我顽固地相信那是整个小说与我之间的连通器,它常常只是一个细节,一个不知道为何就埋在记忆里的金属小卡扣。在周遭逐渐隐没时它愈显明亮和质感,成为整部小说的一枚符号。我和小说的关系总是这样,忘记完整的情节而记住某个细节,并不断确认,正是在作者的布置与掩叠中,这些微小的走笔释放着与文字篇幅非正比例的信息或秘密。
书与文本的分类在我这里大致只有两类:细读的与不读的。某种顽固的趣味或偏见在野蛮切割着我的视野,但同时庆幸,细读部分里没有错过或浪费那些阅读带来的具体愉悦。细节将为不同读者敞开不同面向,是细微走笔的不断堆叠让写作者获得辨识度,接近着风格。下面将以春树、陈思安、沈大成、王占黑、大头马短篇小说里的细节为例,让这些灵敏、浮游、狡黠的小法术暂有所栖。虽然它们无法为整部小说赋形,亦不构成理解作家的必要条件,但这些书写不失为一种提醒,关于整部小说或这位写作者,细节里饱含着向真实的无限跋涉。
“桃心蒙古斑”是春树一部短篇的名字,但它到底是什么呢?读完小说你就知道,作者自始至终都没提起过。或许只是春树偏爱这样一种语言的搭配,从意象到声音?理由有点牵强,因为它取消了题眼和文本的合法相关性。那么,这个莫名其妙的名字到底意味什么呢?或者,“莫名其妙”才是作者预留出来的意味。她希望你在放下杂志后,忽然想到题目,那到底是什么?它为什么消失了?
幸好春树还有一首同名短诗,里面专门作了解释,“桃心蒙古斑”是孩子屁股上一枚心形胎记。②好的,生活细节在小说里响亮地出现了,然后,它完全隐没。
“为什么隐没?”“为什么消失了?”而这正是读完小说我意识到的,作者对自己的提问。她让这枚隐秘的、童年的、带着生活背景的标识隐形于叙事,并同时隐喻着另一种生活。
《桃心蒙古斑》(《上海文学》二○一八年三月号)以一段逝去的恍惚爱情写一个始终的“我”。春树用一种略低于体温的语调写着不可追的、温柔的、讽刺的、深情的、疏淡的生活片段,它们与爱相关,更关于自我的觉知和恪守。万字出头的小说篇幅里有四次关于“躺在地上听音乐”的情境,“我”的所有经历与选择构成着“我”,而“我”对自己的感知和确认,以及与小说中“孟醒”的第一个交集,都和“我”少女时期一个习惯有关,那就是躺在地板上听音乐。不是坐着听或走着听,也不是躺在床上听,是躺在地板上,听音乐。这个细节是这样的:
我听了一会儿,发现很好听,于是就干脆把灯关掉,插上耳机,躺在地板上听。这种感觉让我一下子回到了结婚前的漫长的少女期,很多时候都是与音乐有关,与夜晚有关。
我想象中的一个情景是我们拉着手,躺在地上听音乐,应该还点着蜡烛。这个想像里没有谈恋爱或者性的部分,而是重返青春期的象征。
我躺在地上,戴着耳机,听着音乐,我闭着双眼,用我的感官尽力感受着,我知道它殊为难得,像天启。所以我爱上了这个给了机会让我重新体会到这种感觉的人。
从来没有去过他的家。从来没有。想像中的拉着手躺在地上听音乐,也没有发生。
只是将四次走笔罗列于此,一段隐约的爱好像已走完它的轨迹。没有语境的“躺在地板上听音乐”或许只是电影里一闪而过的场景,它天然地青春、自由、松弛,带着对生活某种纯粹的乐观和爱意。大概是春树将自己珍惜的生活时刻递给了小说中的“我”,让情绪的流转不断回到一个具体的原点,场景这样具体,进入这个场景所唤起的情绪这样具体,春树用这个细小而“殊为难得”的时刻勾勒出了向爱靠近的姿势,模拟着一条向少女之“我”回返的小小通道,这样具体。而“细节”的存在意味着也首先要求着,再具体一点。
第一次读《桃心蒙古斑》在二○二一年底,近日重读,“我”与“孟醒”相处中的一刻击中了我:
我们一起翻一本画册,是乌克兰的摄影师Boris Mikhailov的摄影画册,他拍的都是他居住的城镇的人,是乌克兰的一个小镇,比东北还东北,边远、穷,这里的人们也没啥未来可言,可是照片上的那些年轻都在咧嘴笑着,很快乐的样子。他说过一句话,我听了很受震动:“在前苏联的废墟上的一切仍然是独特的。”
“你看他们的脸上的表情,多快乐呀!”
坦白说,重读之前我对这个细节已全然忘记。也就是说,初读时摄影师的名字与作品于我而言更多是从文本里得来的“知识”,而现在,这几行句子成为疑问和一种情感,“他们什么时候能再拥有快乐呢?”阅读感受的变化正好意味着,细节是流动的,读者对文本细节的识别与理解会随周遭情境、人的认知而发生变化,而文学艺术总是有办法为人类保留记忆,和情感有关的记忆。这是细节的流动术。
《韦驮天》(《上海文学》二○二一年六月号)是一个密度很大的小中篇,换句话说,这部小说充满细节,碎片般的细节各处浮游生长。王占黑擅写短句,她的句子同时拥有爆发力和速度,载着故事御风而来。这部短篇所有细节里我记忆最清晰的是这样一串小动作:“我坐进软皮沙发,脚埋在长毛毯子里,眼神埋在脚里,怕一走神,气味就漏出来了。”这一幕发生在漂亮女孩“全智贤”(“我”心里这样称呼她)将要对“我”(一个快递小哥,曾经的深圳房产中介,上海的外省青年)进行一次采访之前,地点在“全智贤”租住的房子里。作为一个城市的外来者,“我”总是在看,不自觉地观察周遭,可是这一次,“我”看见了自己,在尴尬中清晰认领着一个窘迫的自己。这次以“眼神埋在脚里”的自我察看将一个感受的结果延伸为一种递进的体验过程,就表述而言,在一个似乎已可以转弯的路口,作家往前又探了探头,“我坐进软皮沙发”因此成为一个毫不多余的表述和动作。有些人可能写到“脚埋在长毛毯子里”就结束了,但王占黑往前走了两步,她将一个人的眼神和心理,困窘和卑微都埋在了面前这一方毯子里。在叙事的心理摆渡之外,这处走笔还在小小尺寸间完成了一种迅速的、暧昧的角力,因为“坐进软皮沙发”与“脚埋在长毛毯子里”的动作本身是极松弛的,但它确是为了掩饰某种尴尬与逼仄的感受。在松弛与紧张之间,人的身份、背景、阶级的差异于微处渐升张力,它们在一小串动作里暴露无遗。这是细节的穿透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