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是与时间的一种对抗方式
作者: 三三 王辉城王辉城:三三好。《俄罗斯套娃》是你的第二本小说集,离首部小说集《离魂记》的出版已过去整整八年。你的小说,我几乎都读过,所以这次读《俄罗斯套娃》其实是相当于重读。以前读单篇的时候,我会惊讶于你的才情、惊讶于你遣词造句的能力、惊讶于你的想象力。我也会和你探讨一下某个细节上的处理方式。而这次大批量、集中的阅读,由于有了比较,我能明显地察觉到你的变化与成长。最为直观的变化是对小说的理解以及对写作事业的夷犹。你在小说《恶有恶报》中有个想法,非常耐人寻味。即,叙述者写给M的信中,有个概念叫作“文本伦理”,我想请你聊聊这个问题。以及,你是如何理解小说的?
三三:你是鲜少注意到这一点的人。“文本伦理”指向的问题是,一个作者能否在小说中呈现极端的反伦理事物。比如写虐待动物,当动物权益保护者读到此类段落时,他们会如何看待这篇小说?会出于现实世界的观念,直接去贬斥整篇小说吗?比如写男性对女性的霸凌,在由各种类型的女性权利捍卫者搭建的互联网空间,当读到那样一篇小说时,读者还会注意到故事的情节吗?或是直接就其中的观念部分进行抗议?这些是我所好奇的。
具体到《恶有恶报》,它所写的是三个未成年孩子去作恶。“作恶”似乎具有一种象征性,似乎企图借助恶的复杂力量而变得成熟,是一种拔苗助长式的捷径。此处的“恶”不涉及任何具体利益,因而更纯粹。他们作恶的起点就是虐待动物,从虫子、老鼠、猫到狗——当写到虐猫时,我完全没法将场景具体化,只能避重就轻地写“他们用上了大别针、麻绳、钻头、一把折叠的椅子、汽油、火柴,还有一点点牛奶,丁每次被妈妈逼迫喝牛奶都肚子疼,但它和猫耳朵里流出来的血混在一起时,颜色很好看。”但即便如此,我每读到这一段,都觉得非常难受。不止情感上的难受,而是一种生理上的难受,就像看《黑天鹅》里娜塔莉·波特曼剥手上肉刺,结果把整块皮一起撕下来,鲜血直流——那种感同身受的生理难受。所以,这很有意思。哪怕从作者的角度而言,“文本伦理”都是存在的一条红线。我没有办法写过度反伦理的东西,尽管小说已经提供了一个“虚构”的环境,还是受着约束。
至于我是如何理解小说的,这个问题有点宽大。我差点从缝隙里掉下去,但坚强的我还是迎难而上。说一个可能不够严谨的简洁版答案,我恰好想到库切在《夏日》里出现过的对话:
“一本书应该是一把斧头,它能劈开我们内心的冰海。还能是别的什么吗?”
“是面对时间的一种拒绝的姿态,是面向永恒的努力。”
这里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是“劈开我们内心的冰海”,第二是“面向永恒的努力”。小说——这里我暂时限定为短篇小说好了,它势必要劈开些什么:或向内,在平庸的生活柱体中找到一个鲜亮的横截面;或向外,披荆斩棘寻找一片新的空间。第二层则是我自己时常在考虑的问题,永恒。这是与时间的一种对抗方式,库切用了“拒绝”这个词语,它使为小说创作所付出的努力显得高贵。更简单地说,我认为是从永不停止的消逝中筛出一些能凝结的金粒,那些相对更接近于真理的事物。
还有我们共同的师友李伟长老师在《普利切特,一个伟大的小说家》里所引用过的,V.S.普利切特对短篇小说的定义:some thing glimpsed from the corner of the eye,in passing,大概意思是“眼角余光所顺势一瞥到的东西”,其中每个词语都值得阐释,而不加阐释笼统读一遍,也能有所受益。
王辉城:事实上,我注意到“文本伦理”这个概念,并不是读到你的小说后,突然心血来潮。它也是困惑我许久的问题。促使我思考这个问题,是多年前《人物》杂志记者鲸书所写的人物报道《惊惶庞麦郎》。在这篇报道中,庞麦郎是敏感的、肮脏的甚至是不怀好意的边缘人。这是鲸书所塑造的庞麦郎。不可否认,其中有些生活中的庞麦郎的特质。当时,我读完这篇文章后,感到非常不舒服,觉得鲸书过于刻薄。这种刻薄,在我看来,实际上是有违“文本伦理”的。
写作本质上是表达自己的意见。创作小说、散文、评论甚至是写短微博,都是发表自己对现实与生活的理解与意见,是自己向世界发出声音。这些理解、意见与声音,是“私货”。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拥有写作的能力。
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提过一句话,“文人之笔,武人之刀,皆为杀人利器”。因此,在我看来,写作不单单是种能力,其实也是一种权力。因为拥有写作能力的人,天然拥有更多的发声机会、更多表达自己的机会。尤其是面对“沉默的大多数”时,因为你不知道自己笔下的一句话,会给别人带去怎样的影响与伤害。从这方面来讲,写作是要异常谨慎的,不能违背良知。良知,是最根本的“文本伦理”。
像你在《恶有恶报》中,对“恶”的行为的描写,比如虐猫、杀人,尤其是一群未成年人对待失智少女的所作所为,我也无法继续细致地读下去。这种残忍,是令人生理性地厌恶的、害怕的。在你这里,“文本伦理”似乎是一种尺度,作者与读者应当接受什么程度的尺度?或者说,在这种“恶”场面的尺度上,作者应当保持克制吗?这方面,我觉得还是文本需要。我记得在读奥康纳的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时,就在内心深处泛起过抗拒感与恐惧感。这种恐惧,是本能地对恶的拒绝。但同时,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奥康纳所写的恶,并非是虚构的,而是真实存在的。而这,才是让人最恐惧的。
你对小说的理解,有一点让我非常动容,小说是对抗时间的一种方式。在我的理解之中,小说是距离的艺术。一部优秀的小说,必然是有距离感的。它与现实有距离、与善恶有距离,甚至与作者当下的状态都有距离。只有保持一定的距离后,才能省察自我。正如你所说的,“永不停止的消逝中筛出一些能凝结的金粒”。
在《补天》之中,我读出你的夷犹。这种夷犹,非常打动我。在这篇小说里,我读出你对写作的动摇,读出你对自己未来选择走哪条道路的动摇。一个目标,看似非常遥远,近乎于荒谬,却又是补天者生活的意义。他不为世人所理解,却又非常骄傲与孤高。因此,我也读到你在夷犹中的自傲。当然,你最后也成为补天者。我想请你谈一谈,你创作《补天》时的状态,以及写作对你而言,意味着什么?
三三:我想解释的是,我并不是一个“补天者”。我的生活一直很朴素,大隐隐于市,巨隐隐于吃喝玩乐。写《补天》是二〇一七年,我还在做律师工作。拿钱干活是基本职业素养,下班后才能考虑写作。当时我还没意识到写作对我而言的重要性,以为自己真正喜欢的,是热气腾腾的世俗生活,是折叠自己的犄角、以最普通的方式寄附在周边的大秩序之中——我几乎没有过超越自己能力的梦想。你或许很难相信,由此获得的平静,是有效的。
但内在的“动摇”也是偶尔存在的,它更像对人生中某种可能性的探索,是一次次对白日梦的观摩。《补天》分为两条支线,一条是前去补天的一藏与“我”发生的真假难辨的交流;另一条是“我”的现实生活,“我”在诸多选择中的挣扎与放弃。非要说的话,我觉得第二条支线的品格并不高——当然,它的真诚也许可以使它豁免于品格的审视,细碎的命运碎片可能同样是动人的。所以,回到最初的解释。我并不是“补天者”,那种高升的形式对我而言有一些僭越。但就像小说里“我”的角色一样,我相信“补天者”的存在;我相信的是:“在荒原般单色调的平地上,有一座通往天空最高处的云梯。”我自己爬不爬得上云梯,其实是无所谓的。
《补天》里蕴含着一则逻辑难题:假如有人告诉你,天上有一条裂缝,需要你去补天,否则三百年后天会塌。如果你不去补,未来会有巨大灾难,但它发生时你已经不在世了。如果你去补,即使成功,你也浪费了自己的一生,而世人对你的存在一无所知。换作你,你会做什么选择?
王辉城:你这个问题,让我想到曹雪芹的自况:“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干年。”三百年后,对于个人来说,着实比较遥远。对于我来说,可能会更谨慎一些,先确认一下“补天”这件事是否只有我可做。换句话来说,它是否属于我的使命?如果不是使命,我大概率会觉得是骗局,然后会该干吗就干吗。如果是我的使命,大概会吭哧吭哧地去做。
“世人对你的存在一无所知”,对于我来说,算是比较理想的状态。如果世人皆知了,补天的进程,肯定会受到耽搁。我特别喜欢一本书,叫做《过于喧嚣的孤独》,里面的主人公就是默默地在读自己的书,做自己的事。他甚至像保护隐私一样,保护着自己的精神家园。这让人触动。另外一本书《天才的编辑》,也让我感动。麦克斯·帕金斯默默奉献的精神,堪称是编辑的典范,尤其是他对沃尔夫的发现,促使了一位伟大小说家的诞生。当然,这并不是说没有帕金斯就没有沃尔夫。而是说,帕金斯让沃尔夫的写作更早让读者知道。优秀的作者遇见优秀的编辑,其实特别难得。
说到编辑,你的《离魂记》出版于二〇一三年,考虑到里面的小说创作时间,写作时间已超十年。不知道你会时不时回去阅读自己的旧作吗?对自己写作上的变化,有何感想?
三三:你能从“世人对你的存在一无所知”联想到麦克斯·帕金斯,确实很有意思,但我不赞成把帕金斯的职业精神定义为“默默奉献”。“奉献精神”似乎是某个时代性的短语,当我们今天去打量生活与世界时,我们不再仅仅是一枚螺丝钉。一个人固然要为自己所信仰或欣赏的事物竭力付出,但这同时也是一场智识、审美的博弈,是一种自我的进取——更打动我的是其中人的个性的部分。补充解释一句,这里的个性不是说展示自己,处处争夺舞台,而是他应当对自己所做的事有所认知。
《离魂记》集结的是二〇一二年及以前的小说。写出这些时,我几乎没什么写作经验,阅读量也相对少,它们只是年少气盛时从思维之杯中溢出的一些奶泡。长期以来,我一直是个对自己过于苛刻的人,试图用反复审视去操控与自我之间的距离。这让我更容易看轻自己的作品。因此,《离魂记》刚出版时,我很少向周围的朋友提及这本书,羞于宣传,自然也不可能时不时地去重读。但我最近机缘巧合去翻了翻,意识到《离魂记》还是有它的可爱之处的,它的写法更加自由、戏谑,几乎是我本人的模样。在我后来的小说里,“戏谑”的成分明显降低了许多,这是我私下有些遗憾的事。当然,这种“戏谑”的天性也可能像一块被折叠的海绵,某天突然又大幅度地重新弹开。
我的写作一直处在变化之中,多是出于对某种固定写法的厌倦,我享受的是作者内在的流动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可能我也没有形成自己强势的风格。好在写作是一条十分漫长的路,在这条路上,随时可能发生任何意外或惊喜,探索本身就是意义。此前,我和朋友讨论过什么可以算作写作才华,当时朋友引用了王安忆老师的观点“勤奋也是一种才华”。其实“对写作之路始终抱有希望”,也是才华的一种。假如能做到这一点,那一切变化都将是自然而喜悦的。
王辉城:是的,戏谑是你的一种特质。此前,我读你的小说,读到某些段落、某些句子,常常会生出“竟然可以这样写”的讶异,比如说《唯余荒野》的开篇,以孟婆汤为喻,显然跟小说的整体肃穆、哀伤之氛围,有些格格不入。再比如说,《暗室》的下半部分,你几乎都在用理性的句子分析情感。这些比喻,不是孤例,而是你的风格。我在许多小说中会读到这种破坏氛围,或者延宕小说节奏的比喻或句子。就单篇小说而言,这种句子其实并不多,但足够令人印象深刻,像是顽皮的小孩,突然出来搞一下怪。我很喜欢这些句子,因为这彰显你的审美与风格。
我记得詹姆斯·伍德在谈论契诃夫时,便注意到契诃夫的比喻与众不同之处。比喻实际上是一位作者观察世界的眼光,是想象力的延展。这点,我在读你写的诗中,尤其是你在大众点评上随手写就的诗歌——食物与情感与世界的联系,属于一种变形的、改造的关系。你在自己的世界中,自得其乐。这种徜徉在文字之间的快乐,让人羡慕。因为我自己在写作时,所用的比喻与想象,皆是寡淡无比。因此,在写作时,痛苦多于快乐,畏葸多于自信,克制多于释放。
《离魂记》是致敬王小波之作,其中的戏谑与幽默明显可以看到王小波的影响。而王小波亦可以说是近二十年来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了。网上曾有过“王小波门下走狗”的写作组织,其中所有创作皆是学习王小波的风格。想请你谈谈,你是如何看待王小波及其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克服“影响的焦虑”的?你当下推崇的作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