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权1662:郑成功收复台湾(节选)

作者: 张培忠(中国广东)

第一章 明末海禁与海上贸易

17世纪是世界地理大发现、贸易大发展、海权大碰撞的世纪,也是明末强敌环伺、内战频仍、群雄逐鹿的乱世。虽然早在有文字记录之前,太平洋上就已经出现了为寻找定居点、建立殖民地进行的航海活动,但只有从近古以来,资源相对匮乏的西方对文明富庶的东方世界产生了强烈的好奇与探究的冲动,特别是马可·波罗于1293年从中国和印度返回欧洲后所讲述的富裕亚洲的迷人故事,更加刺激了欧洲人的东方想象。由欧洲人发动的,或者更确切地说,由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等国络绎而来跨洋过海的航行,使东西方文明一次又一次地交汇、交锋,新大陆一块又一块地出现在地平线上。当然,航海不仅为了寻找新大陆、增加新知识,更是为了殖民和开拓,为了宗教和利润。在那些错综复杂的航线中,开辟前往东方国家的通道一直是最神秘、最诱人的因素。无论是达·伽马、哥伦布,还是巴伦支、麦哲伦,都迫切渴望能找到通往东方的新的更短的航道,从而开辟新的商业机会和殖民范围。正像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美洲的发现、绕过非洲的航行,给新兴的资产阶级开辟了新的活动场所。东印度和中国的市场、美洲的殖民化、对殖民地的贸易、交换手段和一般的商品的增加,使商业、航海业和工业空前高涨,因而使正在崩溃的封建社会内部的革命因素迅速发展。”

西方的欧洲在扩张,而明末的中国却在萎缩。

一 崇祯锁国

中国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国家。环绕着中国的边界,固然有浊浪滔滔的东海和南海,但更多的是由高山和沙漠组成的外环,皑皑雪山与茫茫沙漠塑造着中国人内敛的性格,使中国人对内陆的重视程度远甚于对海洋的重视程度。由于海洋的不可知性和不确定性,古人甚至将海洋视为畏途,或者是罪恶的渊薮。明朝立国之初,因继承元朝政策,继续维持与海外诸国的贸易,遂孕育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产生了初步的商品经济,出现了市民阶层的雏形,而这一日益成熟的物质条件和社会基础,又反过来强化和推动了海外贸易的发展。这一动向引起了朱元璋的警觉,恰于此时,倭寇在中国沿海肆虐,当年与朱元璋争夺天下的方国珍残部,纷纷下海为盗,而接连发生的宁波卫指挥林贤从日本借兵等几宗案件,使朱元璋认识到:贸易,特别是海外贸易,导致沿海民众经常出洋,长期脱离政府的管制,不仅因富而生异心,更因迁徙而生离心,从而危害新政权的统治。因此,为了维护立国不久的明王朝的稳定,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颁布了“片板不得下海”的海禁政策。其后颁行的《大明律》更规定:“凡将马、牛、军需、铁器、铜钱、缎匹、纱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整个明朝,海禁像一道紧箍咒,紧紧地箍住了东南沿海的民众。“中国与夷各擅生产,故贸易难绝。利之所在,人必趋之。本朝立法,许其贡而禁其市,夫贡必持货,与市兼行,盖非所以绝之。律与通番之禁、下海之禁,止以自治吾民,恐其远出以生衅端。”“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寇……海禁愈严,贼伙愈盛。”到明穆宗隆庆年间,据《明史》记载:“广东贼大起”“寇广州”“杀知县”“入廉州”“陷碣石卫”“倭入广海卫城”“倭寇广东,陷神电卫,大掠”“倭寇高、雷”。海贼、倭寇像蝗虫一样在粤闽浙沿海一带肆虐,为害百姓。

明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围剿堵截,何以越剿越多,越禁越乱?福建巡抚、抗倭名将谭纶曾在奏折《条陈善后未尽事宜以备远略以图治安疏》中写道:“禁之愈严则其值愈厚,而趋之者愈众。私通不得则攘夺随之。昔人谓弊源如鼠穴也,须留一个,若要都塞了,好处俱穿破,意正在此。今非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糖诸货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于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也。”地方曾参与其事或朝中稍有眼光的大臣,莫不认为:只有开放海禁,才是治倭之本、杜乱之源。福建巡抚涂泽民把握舆情,及时上奏:“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隆庆皇帝刚登大位,又值壮年,正想大有作为一番,遂迅速批准了这个奏折。所谓东西二洋,即往贩日本、琉球之东洋和往贩越南、泰国、马六甲等之西洋。朝廷洪恩浩荡,允许私人海外贸易远贩东西二洋,延续了两百年的海禁政策被废止,史称“隆庆开关”。

但隆庆开关并不彻底,它只开放了福建海澄的月港。月港,亦名月泉港,地处边徼,远离政治中心。在别号刺桐港的泉州屡受政府钳制,民间海商与海外私舶不得在此地自由贸易,从而在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的情况下,月港取而代之成为福建私人海上贸易的港口。出于既有限开放,又便于管理的考虑,明朝要求沿海所有对外贸易的商船,都必须到月港办理繁琐的手续,并从此处装货出港,入港验货。所有船只都必须申领“船由”(即船籍证书)、“商引”(也叫文引,即营业执照),严格执行“船不离由,货不离引”的要求。这一制度发展到后来,甚至从造船环节就开始限制,实际上“寓禁于通”,变相走回原来的老路。

到了1627年8月,天启皇帝病死,其弟朱由检继位,这就是崇祯皇帝。他所接手的大明江山已是一个风雨飘摇的末代王朝:北有努尔哈赤的铁马金戈,中有李自成、张献忠的轮番暴动,南有郑芝龙的四处侵扰,更有荷兰人等从琼州海峡游弋到台湾海峡,在国门边上虎视眈眈,伺机进犯。在内忧外患中,崇祯皇帝本能地进一步关紧国门,明政府不但没有取消海禁,相反却在1630年重申了海禁,偌大的闽台贸易执照仅象征性地发放了六张,曾经打开一丝缝隙的国门重新关上,并通过加重税收的办法釜底抽薪,使海上贸易名存实亡。

二 欧洲人东来

欧洲是由一系列半岛组成的大陆,相对于亚洲富庶发达的内陆文明,他们的内陆基础薄弱,资源有限,只能从海外贸易中寻求财富。从16世纪开始,征服大海、开辟通往东方的航路、实现全球扩张和以海洋为基础的商业革命,成为欧洲人梦寐以求的目标。1497年,达·伽马率领四艘船从里斯本出发,目的地是印度。此后的一百五十年间,从马六甲海峡到巽他海峡,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荷兰人、英国人轮番角逐,交替登场,上演了一幕幕掠夺商业利益的血腥活剧。

欧洲人东拓年表

1498 达·伽马到达印度的卡利卡特

1510 果阿成为葡萄牙在亚洲的行政中心

1511 葡萄牙人占领马六甲

1521 麦哲伦声称菲律宾属于西班牙

1522—1605 葡萄牙人把基督教引进印度尼西亚香料群岛

1545—1640 基督教传教士在日本

1570 西班牙人占领马尼拉

1573—1823 马尼拉大帆船贸易

1583—1610 利马窦在中国

1600 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

1600 威廉·亚当斯在日本

1602 荷兰人巩固对印度尼西亚香料贸易的控制

1615—1618 托马斯·罗爵士在印度

1618 扬·彼得松·科恩建立巴达维亚

1641 荷兰人占领马六甲

1645 荷兰人占领锡兰

15世纪之前,东西方两大文明形态基本上还处于彼此隔离、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达·伽马于1499年从印度胜利回到了里斯本,这意味着威尼斯人在对外贸易方面的垄断地位的终结,新的时代已经来临,大西洋成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荷兰人以及后来的英国人通向亚洲的航线起点。拯救灵魂和获取利润,是早期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的两大目标,也是他们奔赴海外的主要动力。深受《马可·波罗游记》感染的达·伽马到达卡利卡特探险,当被问到此行的目的时,他回答道:“基督徒与香料。”但毕竟贸易还是第一位的,利益驱使欧洲的商人出没风浪,乐此不疲。据说,达·伽马所带回的香料,利润高达3000%,足以支付探险费用达600次。巨大的利益诱惑和激发着欧洲人拓展全球贸易的野心。1511年,葡萄牙人捷足先登占领了南中国海“西洋”外缘的马六甲海峡,并且建立了固定的贸易基地——1540年在中国沿岸的澳门(这是其殖民地历史最长的地方,直到1999年才归还中国),1571年在日本的长崎。从这两个基地出发,葡萄牙人垄断了两个市场之间的贸易:中国市场需要来自日本的白银,日本市场需要来自中国的丝绸、瓷器以及其他产品。除了控制航线,葡萄牙人还对两个海域之间的交通进行收税。从16世纪初期起,葡萄牙人已经赢得对东方航线和各战略要地的贸易港口的控制。

在对东方的海外贸易上,如果说16世纪是葡萄牙人的世纪,那么17世纪就是荷兰人的世纪。在葡萄牙人的全盛时期,荷兰人曾经随着葡萄牙船航行到东方,并从中学到了远航亚洲的技术、开展贸易的诀窍:在哪里做买卖,何物利润最高。一方面,经过整整一个世纪的历练,随着17世纪的到来,荷兰的船只在数量和性能方面已经超过葡萄牙的轻快帆船。另一方面,1580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合并,由于在镇压尼德兰民族独立和东方人民起义的战争中,合并的两国耗尽了自己的资源和力量,使其在东方对殖民地独占已经难以为继,走到末路。蓄谋多时的荷兰人趁机发起挑战,荷兰与葡萄牙舰船之间的第一场正式战斗于1601年发生在爪哇岛西部万丹海岸外,荷兰人取得决定性胜利,从而确立了荷兰人对香料贸易的半垄断地位。而在西班牙无敌舰队被摧毁之后,从1595年到1615年的20年间,荷兰商人先后组织了20个船队到印度洋去,成立起许多对印度进行贸易的公司。为了减少在侵略殖民地上可能产生的风险,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保障投资人的最大利益,特别是为了更有效镇压东方各国人民的反抗以及同其他欧洲殖民者进行竞争,1602年,荷兰人把在亚洲从事贸易的14家相互竞争的公司合并成一个国家组织——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荷兰政府颁布《联合东印度公司宪章》,政府授予该公司全部东方贸易垄断权,即西起好望角东至麦哲伦海峡的整个区域的贸易和航行的独占权利,其贸易活动连接整个欧洲、覆盖整个亚洲,被视为世界第一个跨国公司。荷兰国会还赋予该公司诸多特权:可以在东方拥有自己的海陆军队,获准可以发动战争、签署条约、扣押外国船只、修建要塞、设立殖民地和铸造货币,设立法庭来审判公司的职员和占领区的人民。所有这些特权都只受到母国政府的宽松监管。

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俨然是一个雄视东方的商业帝国,其帝国首脑——总督科恩经过反复权衡,把管理公司的据点选定在巴达维亚(即今日雅加达,巴达维亚是拉丁语“荷兰”之意)——紧邻巽他海峡的爪哇岛的西缘,位于印度洋与中国海南端的重要干道上。显而易见,荷兰人已经把贪婪的眼光锁定中国。众所周知,中国是当时东方人口最多、国土最大、资源最丰富的一个国家,所产的丝绸、瓷器以及其他特产是欧洲市场上需求量最大的商品之一。在科恩看来,巴达维亚必须依赖中国的贸易网络以及中国的人力资源,以维持其在印度尼西亚群岛的生存;而更重要的是,中国市场的开放,是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贸易网络在亚洲能否更成功扩展的关键。眼看葡萄牙人已经在澳门建立了根据地,西班牙人也占据了吕宋,荷兰人急不可耐,也想从中分得一杯羹,甚至于谋划着由它自己来独占中国的对外贸易。因此,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安营扎寨之日,就是中国沿海烽烟四起之时。

1603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派船到中国沿海要求互市,宣告失败。1604年,荷兰人首次侵入澎湖,又遭遇失败。1607年,荷兰海军上将科内利斯·麦克利夫率领七艘战舰到广东南澳进行侵略活动,由于我国封锁严密,殖民者无功而返。1609年,荷兰人得到德川幕府的许可,在日本平户设立商馆,因亲见在日本进口的大宗商品仍以中国的生丝和绸缎为主,益发感到打开对华贸易的必要。1613年,平户荷兰商馆馆长勃罗埃向东印度长官建议占据台湾,以为对中日贸易的中继地。1620年,在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总部也指令东印度长官,必须夺取一个对华贸易的根据地。1622年,荷英联合舰队在袭击澳门失败后,乃把船舰驶往澎湖,在妈宫附近的红木埕登陆。自此以后,荷兰殖民者就以澎湖为根据地,在中国沿海截劫商船,焚毁乡村,屠杀居民,对中国人犯下了滔天罪行。沈《上南抚台暨巡海公祖书》载:“自红夷肆掠,漳船不通,海禁日严,民生憔悴。”《两朝从信录》载天启二年十月兵部疏:“……数十年大舟巨炮截我船于交州吕宋之间者,殆无虚岁。丝绵货物,悉为彼有。”17世纪中叶一个专攻东印度历史的荷兰学者在叙述这些暴行后,不得不承认这是所谓“基督文明”的耻辱。另一位荷兰历史学家则直截了当地指出:“科恩的政策是多么暴戾、野蛮、伪善,他是一个多么没有道义、没有名誉心和慈悲心的人。”荷兰第一任台湾长官宋克在被赶出澎湖后,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前时在中国沿海的行为,激起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反抗,一般把我们看作杀人者、掠夺者和海盗。我们对中国人的行为,确是残酷野蛮的。我以为用这种方法永远达不到和中国通商的目的。”马克思曾尖锐地指出:“商业资本在优势的统治地位中,到处都代表一种劫夺制度。而在旧时代和新时代的商业民族内,商业资本的发展也与劫掠、海盗、奴隶劫盗、在殖民地的征服,直接地结合在一起。迦太基、罗马和后来的威尼斯人、葡萄牙人、荷兰人等等都是这样的。”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