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杀死施黛拉

作者: 〔奥地利〕玛尔伦·豪斯霍夫尔 杨稚梓

我们杀死施黛拉0

我独自一人。里夏德跟孩子们一块儿去他母亲家了,打算在那里度过周末,我给女佣人放了假。自然,里夏德要我跟他们一起去,不过,他这样问,纯粹是因为知道我会拒绝。我在的话,只会打扰他和阿奈特的时光。再说我也早就想独处一回了。

这下我有了两天时间,有两天来把自己必须要写的东西写下来。可自打这只鸟在菩提树上鸣叫,我就一直难以集中精神。要是今天早上我没注意到它就好了。都怪我的坏习惯,我总是在窗边站上好几个小时,盯着花园。要是只匆匆往外面扫一眼,我就永远不会发现它。那鸟的羽毛是发绿的灰色,像树皮一样。我注意到它是在半个小时之后,因为它扑扇着翅膀叫了起来。它还很小,都不会飞,能抓到的蚊虫还没有那么多。

一开始,我以为它妈妈马上就会过来带它回巢,但鸟妈妈没有来。我已经关上了窗户,依然听到它在叫。不过,妈妈肯定要来接它的。或许鸟妈妈还有别的幼鸟要照顾吧。再说,它叫的声音那么响,它妈妈只要还活着,就肯定会听到的。这只小小鸟儿让我这么烦恼,简直可笑——这标志着我精神状态很差。我的精神糟成这样,已经有几周时间了。我听不得噪声,去买东西时,偶尔膝盖会突然发颤,身上也突然冒出汗来。感觉得到汗水一滴滴从胸脯和大腿上流过,又冷又黏,我很怕。

现在我不怕,毕竟在自己的房间里,不会出什么事,再说,他们全都走了。只是窗户玻璃还要再牢固些才好,让我不用非得再听这叫声。沃尔夫冈要是在,就会试着去救那只鸟,不过,他自然跟我一样想不出办法。我们只好等着,期望鸟妈妈还会来。它肯定会来的。我用全身的力气希冀着它来。

话说回来,我在街上也不会出事。天啊,谁又会来伤害我呢?就算我被汽车给撞了,那也不要紧,我是说,不是真的要紧。

可我真是特别小心。每次过马路前我都习惯性地左看右看,就像小时候人家教的那样。四周空旷的空间让我恐惧。不过,别人看不出来,还没有人看出来过。

鸟妈妈顶多就在旁边的花园里,或者旁边的旁边。这里每栋房子都带了一座花园,我们这座数得上是这里最大的,也数得上是最荒芜的。这花园在这里唯一的用处就是让我能够透过窗户看到它。现在,天气变得暖和了,菩提树叶总算长出来了。毕竟今年什么都晚了几周。嗯,这几年我总感觉,我们的气候渐渐偏移了。童年时那些炽热的夏天去哪儿了,那些积雪的冬天和踯躅前来、缓缓绽放的春天又去哪儿了?

假如一下子又冷起来,那只小鸟可就要遭大罪了。不过,我没必要担这心,现在甚至刮着点儿焚风。再说这只小小鸟儿根本也不重要,像它这样的太多了。我要是没看到它,没听到它叫,是根本不会在乎它的。

我原本也压根儿没想写这只不幸的鸟嘛,我想写的是施黛拉。我必须要写一写她,然后才会忘记她。因为,倘若我想重新拾起自己昔日平静的生活,就必须要忘掉她。

毕竟,这就是我真正想要的——能够平静生活,不用害怕,不用回忆。如果能像此前一样操持家务,照顾孩子,透过窗户看看花园,我就满足了。我觉得,如果你安安静静的,就不会牵扯进别人的事情里。我又想到沃尔夫冈。有他天天在我身边,多么惬意啊!他从出生那天起就一直属于我。难道我真该为了施黛拉的缘故,让我们平和相处的生活受到威胁?

好吧,即便我真那么做了,结果对我来说也不可能比现在更糟。施黛拉向我报仇,把唯一一样仍然牵挂着我心的东西夺走了,但这是胡话。施黛拉根本不会报复的嘛,她还活着的时候都那么无依无靠了,现在得有多无助呢!倒是我自己替施黛拉向自己报仇了,这是真的,而且,即便我拼命抗拒,也没有办法。

自然,我一直都知道,早晚会有这一天,即使没有施黛拉,也会有这一天。沃尔夫冈早晚会离我而去。他是那种不抱幻想的人,出了错误会引咎自责。我也不喜欢幻想,但活得就好像心中存有幻想似的。以前我以为自己还能从头再来一遍,现在却已经太迟了,其实什么时候从头再来一遍都太迟了,只是我不愿意承认这一点而已。

再做什么都不值得了,因为沃尔夫冈无论怎样,都会离我而去,而且那样对他也好。

我在什么地方读过,人什么都可以习惯,习惯是我们生活中最强大的力量,我不相信这话。这只是个借口,有这借口,我们就不用非得考虑旁人的苦难,甚至连我们自己的苦难都不用去想。人可以承受很多,这是真的,但不是出于习惯,而是因为人心中有一丝微弱的火花在闪耀,这丝火花让人暗自希望,自己总有一天能够突破习惯。虽然说人软弱又怯懦,一般都突破不了习惯,但跟愿望并不矛盾。抑或有两类人,其中一类会习惯,另一类则做不到?这是我无法相信的;或许只是体质的问题吧。一旦我们到了某个年纪,就会被恐惧侵袭,然后会试图做些抵抗。我们预感得到自己在打一场没有胜算的仗,企图进行几场小小的困兽之斗。如果这些努力第一回就失败了——一般都会这样的——我们就会屈服,然后沉沦,直到下一次的抗争。下一次的抗争力量已然更弱了。最终,我们会被抛回原地,败得更惨。

于是,里夏德经常喝红酒,追求女人和金钱;我的朋友路伊泽追逐年轻男人,她都可以当他们母亲了;我则站在窗前,盯着外面的花园。施黛拉,这个愚蠢的年轻姑娘,才第一次尝试逃脱就成功了。

要是可以跟她换,不用再坐在这里写她那个悲惨的故事——同样是我那悲惨的故事——我倒是非常乐意。我宁愿跟她一样死了,不用再听那只小鸟叫喊。为什么没有人帮我抵挡鸟儿的叫喊,抵挡死去的施黛拉和柜橱上郁金香那折磨人的红色?我不喜欢红色的花。

我的颜色是蓝色。蓝色会给我勇气,会帮我摆脱所有人所有事。里夏德以为,我之所以穿那些蓝色的衣裙,只是因为它们穿在我身上合适;他不知道,我穿那些是为了保护自己。我穿着那些衣服时,谁也伤不到我。蓝色让一切都离我远远的。施黛拉喜爱红色和黄色,她穿着我送她的那条红色的裙子,跑到了一辆涂着黄漆的卡车轮下。

黄灿灿的死亡像一颗恒星陨落在她身上,我想,这场死亡美丽又可怕,就像我们在古人的传说中听过的那样。

我不得不去给她认尸。她的脸没有受伤,但白得发绿,比我印象中她还活着时的样子小了很多。

生命中最后几天那种惊慌失措、近乎疯癫的表情从这张脸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冰冷的沉寂。

施黛拉一向有点儿迟钝和胆怯,她那张端正的大脸就连高兴的时候也仍旧是木木的。后来,这张脸从里而外绽放开来,连嘴唇都亮出了光彩。有那么一段短暂的时间,施黛拉是很幸福的,但她学不会游戏规则,没法适应,只得毁掉了。

还是孩子的时候,她就被轻浮又贪婪的母亲塞进了一家寄宿的修道院学校。记得当时,大约五年前吧,我在教堂里打量过她。那时她跪在我旁边,脸朝着圣体光,一双眼睛睁得很大,嘴唇微微噘着,全身心地投入,赤诚坦率。后来,她也以这副表情凝视那份遮着里夏德面孔的晚报。沃尔夫冈也看到了。他脸红了又白,最后呛了一下,好把我的注意力从施黛拉身上移开。他十五岁了,跟我一样深知发生在我们面前的是怎么一回事,他还绝望地试图阻止我搞清楚这情况,我则只顾力求不要把他卷进来,于是偏偏做了不该做的:什么都没做。

施黛拉无法掩饰自己唯一一份炽烈的感情,不可制止地朝着厄运滑去,里夏德则试图用自己毫无瑕疵的敦厚态度瞒过我们,与此同时,我努力让自己什么都不看,什么都不听。这样做既是为了沃尔夫冈,也是为我自己好,因为我最痛恨的莫过于冲突和争论,光是紧张的情绪,就足以让我心烦意乱好几周之久。

我房间中的孤独和宁静,眺望花园时看到的景象,看到沃尔夫冈时充溢在我心中的柔情,难道真应该为了一个姑娘的缘故,拿这一切——而且这些对我来说就是一切了——去冒险?那个姑娘浑浑噩噩地冲向自己的命运,拦也拦不住,有那样单纯愚蠢的情感,她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要在我们这个土崩瓦解的世界上告败。

好了,费力气去冒这样的险并不值得,但那本应是值得的,毕竟施黛拉是青春的生命,我却让她跑到了一台杀人的铁皮机器中。

人可以以诸多种方式毁灭,可以毁于愚蠢,同样可以毁于过度谨慎;我觉得前一种方式更有价值些,但那不是属于我的方式。

路伊泽,也就是施黛拉的母亲,是葬礼后才来的。她之前出去旅行了,她居住的那个偏僻小城里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我们总算能够联系上她的时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里夏德已经把事情解决了,办得漂亮又妥当,他向来什么事都解决得这么好。路伊泽坐在我家起居室里,面对着我们抽泣,顺便一提,她之前跟男朋友——一个年轻的药剂师——待在意大利来着。

里夏德对她讲了些客套话,这些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显得比从我嘴里说出来有说服力得多,简直是真正感同身受的话语。他的眼睛变成了深沉的蓝色,显得湿润起来,他激动或者喝醉了之后,这双眼睛也会变成这样,会让我不由得想到那座光秃秃的坟丘上的花圈。另外,花圈不多,毕竟施黛拉在这座城市里只有我们和学校里的几个女友。我想到那坟丘和施黛拉破碎的躯体,流干了鲜血,被关在木头监牢里。怜悯第一次袭上我心头。这样很蠢,而且荒唐,毕竟施黛拉已经死了,但怜悯在我身体里涨起来,就像一份没有形体的痛苦,仿佛梗在我胸中,一直扩散到手指。但这份痛苦为的不是施黛拉,而是她死去的躯体,那已经注定要腐朽的躯体。

我听到里夏德在讲话,却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一阵惊惧涌来,我只看到他的眼睛,它们那么湿,那么有生气。他身上每根毛发都活着,还有他的皮肤,他的气息,他的双手,这一幕让我无法呼吸了。

外人看来,我们就是一对中年夫妇,试图安慰一位被痛苦击倒的母亲。

只不过路伊泽不是什么被痛苦击倒的母亲。对她来说,施黛拉死得正是时候。这是我们知道的,她也知道我们知道,但她还是叹息哭泣,按照自己角色的要求演戏。

好了,既然施黛拉那份遗产——那家药店归给她了,她就可以跟她那个药剂师结婚了,要是没有这份晨礼类似彩礼,是丈夫送给新婚妻子的礼物,那人是绝不会娶她的。她这下可以把这个年轻健壮的男人买下来了,能在一段时间内确信自己是幸福的。

施黛拉对我们大家来说都是个负担,她是个障碍,现在总算从我们的路上清走了。自然,要是她幸福地成了婚,或者移居国外,或者不管怎样从我们面前消失了,那就更好了。不过,无论如何,她不在了,我们可以永远地忘掉她了。

看着里夏德,我发现他已经把她淡忘大半了,因为对于他来说,遗忘是身体上的事。他的身体已经把施黛拉忘了;他坐在我身边,身材高大魁梧,饥渴地追求新的女人和情感刺激,用他那护理过的宽阔手掌轻抚着路伊泽干瘦鸟爪般的手指,他的手摸上去永远干燥、温暖、舒适。

感受着这份温暖,听着他那令人安心的声音,路伊泽的啜泣声渐息。

“我一直,”她呜咽着说,“跟她说,过马路时要小心。我真想知道,她脑子放到哪里去了。”

“是啊,”里夏德忧愁地说,“我们也想知道,是不是,安娜?”

他看着我,我点了点头。他声音中听不出一丝嘲讽。我说了句不好意思,我得去厨房里看看,但我没有进厨房,而是进了浴室,涂了点儿胭脂。苍白的脸色跟我不相称。

施黛拉在最后几周里也面色苍白,但她才十九岁,痛苦让她的面孔更加优雅,成熟又有魅力。女人过了三十岁,就该懂得让自己不再痛苦了,痛苦对她的容貌没有好处了。

施黛拉来我们这里时,皮肤晒得稍微有点儿发棕。她很美,但没任何魅力,也不妩媚。要是用现代人的品位看,她有点儿太过健康强壮了。后来也得要用一辆沉重的卡车才能把她身体中的生命碾碎。施黛拉考虑得多周到啊,她从人行道上下来,仿佛只是个偶然,这样一来人家就可以把这当成一场意外。而且,这就看出路伊泽对自己女儿没什么了解,她以为这就是场意外。可施黛拉虽然活得梦幻,却像头强壮的小兽那样,像做梦一样穿过城市里的纷扰,走在自己的路上。就连那卡车司机——一个思想简单的年轻人——都不相信这是场意外。施黛拉想死,她毫无意识地放弃了自己,当初她也同样是这样毫无意识地投身于生命,那生命却忘记了用一点点爱、善意、宽和挽住她。

我们有理由心存感激。要是她用的是安眠药,或者从一扇窗户中跌出去,那该多尴尬啊。她的高雅是一种心灵的高雅,展现在她死亡的方式中,这赐予我们所有人一个机会,让我们可以相信那是场毫无意义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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