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的少年
作者: 鲍十
1.少年的清早
公元1972年,少年13岁,明年就要升中学了。
在这年寒假期间,他出门去借了一趟书。
昨晚下了一场小清雪,早上一推开房门,就闻到一股新雪独有的清爽味道,不由得让人立刻连吸了几下鼻子,抬眼一瞧,整个院子和菜园,还有前街草房的后坡,都覆盖着一层薄薄的清雪,看上去又新鲜又干净。
这天清早,少年先是把院子打扫了一遍,又跟他爸一起清理了鸡架里的鸡粪,并铺上了一层草灰,之后才进屋吃早饭。
吃早饭的时候,他对妈说:“妈,吃完饭我要去一趟石显章屯子,有人跟我说,那屯子有本书……”
“谁跟你说的?”妈一边说,一边又递给他一个苞米(玉米)面饼子。
“后街陈老贵说的……”
“他咋知道?”妈问。
“他说,那家人家儿是他的亲戚。”他说。
“石显章屯子太远了,那都是别的大队了……你自个儿去吗?”
“我昨晚儿找了赵兴孝,他说没工夫……”他说。
“啥书啊?”爸在一边问他。
“好像叫《未来世界》……”他说。
“是小说吗?等拿回来我也看看。”爸说。
“不知道是不是小说……”他回答爸。
“石显章屯子姓啥的?”妈继续问。
“说是姓蔡?大号叫蔡英志……”他说。
“你都没见过人家吧?”妈说。
“没见过……”他说。
“之前给他捎信儿了?”妈又问。
“没……”他说。
“这你就敢毛愣张慌地去?”妈很不解。
“那有啥……”他咕哝了一句。
“是啊,那有啥……”爸也跟着说。
“要是人家不在家呢?你不白跑了?”妈说。
“这都快过年了,能去哪儿?”爸说。
“你知道咋走吗?”妈又问他。
“知道,先穿过新民大队……”他说。
“这些日子天黑得早,三四点钟就没日影儿了。那你麻溜儿去麻溜儿回,可别碰上个野牲口儿啥的……”妈停了片刻说。
在他出门前,妈还给他拿了几个冻豆包,对他说:“一会儿塞到书包里。一出儿就十好几里地呢,我怕你半道儿上饿,饿了就啃一个……”
2.少年踏上了借书的旅途
不久,少年走出了家门,又走出了三合屯,来到了屯外的北大道……
此前少年不曾去过石显章屯子。虽然没去过,方位却是清楚的,知道要先从北大道朝北走,然后转向西大洼。在穿过西大洼之后,会来到一个屯子,叫白家窝棚。白家窝棚已经属于另一个大队了,即新民大队。而石显章屯子,则是一个比新民大队还要远的大队,叫红星大队。好在新民大队的几个屯子他以前都曾去过,有的还去过好多次,所以并不陌生。
不过,新民大队之后还要怎样走,他就不清楚了。
那就到时候再打听吧,反正鼻子下边有个嘴。他对自个儿说。
北大道的路面上,铺着昨晚降下的新雪,薄薄的一层。
这会儿,雪上还没有任何印痕:没有鞋印,没有车轱辘印,也没有牛羊、猪狗、鸡鸭、土狼、狐狸、兔子、黄鼠狼的蹄印和爪子印。总之什么都没有,干干净净。
当然,新雪下面还有积雪。那可是大半个冬天的积雪啊。积雪厚厚实实的,覆盖在田垄和草甸子上,覆盖在冻成冰的大水泡子上,也覆盖在水渠的内外坡上,放眼看去一片白。
现在,新雪的路面上终于留下脚印了。
那是他的脚印,印迹很清晰,步幅比较大。
少年是一个瘦高的男孩,身子不强壮,两条腿比较长,若在夏天,能看见瘦削的肩膀和略显突出的胳膊肘。脸也是清瘦的,略有点儿窄,眼睛狭长,也不明亮,不过眉毛还算好看,隐隐带着一点儿硬朗气。
那天是个假阴天儿,天空半灰半白的,日阳儿就像一个浅浅的印迹,浮在远远的空中。没有风。空气就像凝滞了一样。放眼望去,周围没有一样活的东西:没有人,没有鸟,没有兽,所有的景物都是静止的。
前边不远的北树林地,树叶早已经掉光了,只剩下一根根干干净净的树枝静静地伸向空中——感觉比长满了树叶的时候还要好看。
一般说来,这样的天气都很冷。这是一种不声不响的冷,暗冷。暗冷更伤人。不过对他来说,这点儿冷就算不上什么了。想想那些更冷的天儿吧,还不是该干啥干啥?何况他已经把最暖和的衣裳都穿上了:一身的棉袄棉裤,头戴狗皮帽子,脚穿厚棉鞋,双手还戴着棉手闷子。
棉袄棉裤都是妈给做的,都是用蓝斜纹布做面料,袄裤都稍稍有点大。他知道,这是妈妈故意的,这样可以多穿几年。当然每年都要重新拆洗一次,早已经掉色了,胳膊肘的位置,还打了补丁,但因为穿得比较小心,看上去还是很干净。
另外,他还斜挎了一个黄帆布的空书包——这会儿,里面装着几个冻得硬邦邦的黏豆包——预备拿到书以后放在书包里。
天气虽然冷,他的脑子里却热得很。因为他一边在匆匆地走路,一边又在不断地生出好些个念头,这些念头闪来闪去的,一个念头刚生出来,就被另一个念头冲跑了。
一忽儿,他想起了昨天去找赵兴孝的事儿。赵兴孝跟他说,他那个住在东方红大队的二姐夫,把他们大队的革委会主任给打了;说二姐夫用镐头砸断了人家的胳膊,叫公社保卫组给抓起来,还押到县上去了。二姐吓得天天哭,眼睛都快哭瞎了。他要陪他妈去“东方红”二姐家,所以没工夫……
一忽儿想起来,过完年就要上中学了,妈答应给他买一个新书包呢,不知道能不能买……
一忽儿又想起,妈在昨天吃下晌饭的时候跟他说,前些日子,三合屯后街的戴宝林媳妇生了个孩子,他们家刚给他取了大号,好像是叫戴革命……
一忽儿心里想,这个石显章屯子的蔡英志,他是个啥样儿人呢?是个男的没错了,其他就不清楚了,当时也没细问,恍惚说是瘦高个儿,二十多岁了,以前曾在县中学念书,后来不念了,回来当了社员,也不知为啥不念了,现在都没娶上媳妇,跟他妈和几个弟弟妹妹住一块儿……
3.想起了种苞米的事
少年沿着北大道朝北走。
北大道的两边都是庄稼地。
少年随后就想起来:今年,这两边的地里,一边种了高粱,一边种了苞米。
少年还想起来,像往年一样,在开始种苞米的那几天,学校又给学生放了农忙假,好让孩子们回来参加生产队的劳动,专门帮忙种苞米。
因为种苞米跟种其他庄稼不一样。
种苞米必得四个人一组:
一人刨埯,用一把特别安装的铁锹,“啪嚓”一声,在垄台上刨一个巴掌大的小坑,这人多半是男社员。
一人浇水,把水桶里的水舀出来,浇到埯里,一埯浇一瓢(为了保墒),这事儿主要由年轻的女社员来做。
一人点种,每次要拿出两到三粒苞米种子,不能多也不能少(多了怕浪费,少了怕不成活),精准地投到刨好的坑里,这事就要小孩子来做了,因为他们个头儿矮,不需弯腰,准确率也高得多。
一人埋坑,就是把点了种的埯踢土埋起来,再踩一踩,这活儿相对轻松一些,就让年老的社员来做了。
就这样,一埯一埯地种过去,再一埯一埯地种过来。
种苞米,是每年春耕最大的事。为了不误农时,一到了种苞米的节气,全生产队的劳动力,不管男女老少,只要能干活儿的,全都得参加。而且,由于苞米种得多,要一连种上好几天,一块地种完了,马上就去种另一块。听说生产队一多半的耕地,基本都种了苞米。为什么要种这么多的苞米呢?说是苞米产量高。
从二年级开始,少年就参加种苞米了。
不用说,种苞米很辛苦。第一是起早又贪晚,每天天一亮就要出门,要先干一阵活儿才能回家吃早饭。吃了早饭继续干,要一直干到中午,午饭之后接着干,一直干到太阳落山。每天傍晚回家的时候,他都觉得又累又饿,好像都走不动路了。尤其是饿,感觉肚子里边啥都没有了,空得像个盆!加上差不多在太阳底下晒了一整天,偶尔还会遇上刮大风的天气,刮得人直趔趄,刮得头发和衣领里边全是尘土。
当然了,种苞米会挣工分,学生按半个劳力算,全劳力挣10个工分,半劳力就挣5个工分。所挣的工分,会加到妈的手账上,到了年底,会折成钱。有的年份,10个工分能换成五毛钱;有的年份,10个工分能换成八毛钱;最多的那一年,10个工分换了八毛九分钱。一个全劳力,一年最多能挣3600个工分呢。
想到能挣工分,苦点儿累点儿也就受着了。
在每年种苞米的时候,他也通过大人们唠嗑儿,听说了一些有意思的事儿,不只是本屯子的,还有其他屯子的。比方,说岔古敖屯子有头母牛,一窝儿生了四头牛犊儿,亘古鲜见,为啥是四个不是五个呢?因为母牛就长了四个奶头;说托公屯有个姑娘长得好看又会唱歌,被部队宣传队相中了,回头就换了一身“的确良”黄军装,当上了文艺兵;说新业大队有个社员,发明了一种草木菌肥,给庄稼点上,亩产能到两千斤,一下子就调到县农技站去了;说有个笸箩洼屯,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有个包队干部,叫人给勒死了……
除了这些,还能听到大人们说笑话、骂人——说起骂人,三合屯有个妇女最能骂人了,骂起人来连珠炮似的,可以连续骂上几个时辰不喝水,全屯子的人都不敢惹她……
而他,一向是喜欢听人唠嗑儿的,尤其喜欢听大人们唠嗑儿。每次听人唠嗑儿的时候,内心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欢喜,就像吃了饺子一样,还会记在心里,很久都不会忘。
…………
到后来,苞米就长大了,旁边的高粱也长大了,变成了青纱帐。
不过,它们可不是一下子就长大的,而是一丁点儿一丁点儿长起来的:开始只有火柴头那么大,继而变成了幼苗,之后是青苗,再之后是半大苗,再之后就开始拔节儿了。庄稼拔节儿会发出声音。他曾亲耳听见过苞米和高粱拔节儿的响声,咔吧咔吧的,会响上一整夜,越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听得越清楚。记得妈以前说过,苞米和高粱只在夜里长,白天是不长的。到底是不是这样呢?他还不清楚。
他内心喜欢青纱帐,喜欢庄稼们安静肃穆的样子。
若是在大晴天,日阳儿当空照着,又不刮风,天气会非常热,热得飞虫儿们都要找个地方躲起来。这时候的庄稼,会非常安静。仿佛它们也怕热似的,叶子不情愿地微微蜷曲着,屏声敛息,保持着一种绝对安静的姿态,也像是在静静地思考、静静地等待、静静地承受、静静地积聚。感觉整个庄稼地,连一丝丝儿的声音都没有,一丝丝儿的声音都听不见。
一旦遇到大风大雨的天气,则一下就变了样子,呼呼啦啦地摇摆着,叶片与叶片撕扯着,同时不停地喧嚣着,吵嚷着,呐喊着,呼号着,仿佛内心充满了狂喜,或者怒不可遏,或者充满了痛苦(压抑的痛苦),现在终于得到机会,爆发出来了。它们一时半伏下去,一时又挺直了腰身,展现着它们的顽强和不屈(当然也有被刮得倒伏的情况,看了让人痛心)。
青纱帐的样子,如在眼前。
因为想到了青纱帐,他不由得想起了一本书,书名叫《雁飞塞北》,写这本书的作家名叫林予。就在上个学期,他刚刚读过这本书。书里面就写到了青纱帐,写了苞米,也写了高粱和黄豆,写它们的样子。书里写了一个名叫张兴华的人,从前是个军官,有一年,他跟很多也是当过兵的人,一起来到了中国东北的一个地方,名叫雁窝岛,在这里开荒、种地、建农场……里边还写了爱情,还写了一些别的事儿。
这本书,是他从同班同学孙长贵家的邻居那儿借来的。孙长贵住在本大队的另一个屯子,叫大关家窝棚,距三合屯五里路。孙长贵家有个邻居,姓武,是他们生产队的会计。孙长贵跟他说,他在邻居家里看见了一本书,挺厚的。他听后就让孙长贵帮忙借。第二天,孙长贵又跟他说,人家不放心,他得亲自去拿他才借给。当天一放学,他就跟着孙长贵去了大关家窝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