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鸟(外一篇)

作者: [加拿大]玛格丽特·劳伦斯

谈到加拿大女性文学,绝大多数读者往往会想到专注于中短篇小说创作、又被诺贝尔文学奖照亮的艾丽丝·门罗,想到创作路子宽广并拥有“加拿大文学女王”美誉的玛格丽特·阿特伍德。但我们也千万别忘了另一个玛格丽特,她就是我们本期译介的玛格丽特·劳伦斯(Margaret Laurence,1926—1987),一位曾在加拿大女性文学中发挥过奠基者和开拓者作用的女作家。

玛格丽特·劳伦斯出生于加拿大西部曼尼托巴省尼帕瓦小镇。童年十分不幸,四岁丧母,八岁丧父,由成为她继母的姨妈抚育成人。她七岁时便开始写诗、写故事,显示出独特的文学天赋。大学毕业后,曾短期当过记者,后随丈夫先后侨居英国和非洲。1957年回到加拿大。1962年,独自带着孩子再次迁居英国,十年后终于回到加拿大定居。

在英国生活的十年正是劳伦斯的创作旺盛期,她的代表作《石头天使》《上帝的玩笑》《住在火里的人》《占卜者》等四部长篇小说几乎都是在此期间完成的。她的小说几乎都发生在马纳瓦卡镇,一个以女作家故乡尼帕瓦为原型的虚构小镇,类似于美国小说家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女性世界是劳伦斯小说关注的中心。她小说中的主人公大多是个性鲜明、经历坎坷的女性。女性的生存空间、独立精神、自我意识和坚强毅力是她小说中常常出现的主题。此外,如何在一个深受殖民主义影响的国度上消除社会不公、文化隔阂和种族差异,也是她在写作中常常思考的问题。劳伦斯突出的创作成就为她赢得了众多的荣誉。她曾两度赢得加拿大文学的最高荣誉——加拿大总督文学奖,还荣获加拿大最高荣誉勋章。2018年,被加拿大政府评为国家历史重要人物。

《潜鸟》是劳伦斯的短篇小说代表作,已成为加拿大女性文学的经典。叙事者凡妮莎既是小说中的人物,又是小说中的视角。凡妮莎出身于医生家庭,属于主流社会,而小说中的主人公皮凯特来自于原住民梅蒂斯人家庭,属于边缘和弱势群体。凡妮莎出于同情,更出于好奇,渴望走进皮凯特的世界,但始终未能如愿。社会地位、文化隔阂、生活差别、种族歧视,这些都是横亘于两个女孩之间的障碍。钻石湖度假和咖啡屋邂逅,成为支撑起整篇小说的两个关键情节。就在咖啡屋邂逅时,凡妮莎发现了真正的皮凯特。小说以潜鸟作为标题,也颇具象征意味。潜鸟是加拿大特有的鸟类,由于生存环境不断遭到破坏,已濒临灭绝。这种鸟会发出一种特别的鸣叫:“没人能描述潜鸟的哀鸣,那种叫声,听过的人永远不会忘记。它哀怨悲凄,又带着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嘲讽。”凡妮莎觉得,皮凯特也许才是唯一听过潜鸟哀鸣的人。在相当程度上,潜鸟的命运正是皮凯特和原住民的命运。皮凯特就像只潜鸟,但无人能真正懂得她内心的悲哀。一个看似简单的故事,却触及广泛和深刻的社会问题,这是小说的力量所在。

《半个哈士奇》的主人公实际上有两个:小狗纳努克和问题青年哈维。他们之间有着微妙而又深刻的互动。哈维的不断挑衅导致了纳努克悲惨的结局。哈维最后也因犯罪行为被判入狱。细心的读者不禁会问:“又是什么原因让哈维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呢?”这其实正是小说的深意所在。

高 兴

潜鸟

马纳瓦卡城郊,长着一片混杂着矮小橡树、灰绿色柳树和苦樱桃灌木的茂密树丛,瓦卡垮河浑浊的河水冲刷着石子儿,从这里哗哗流过。树丛中央的空地上,是陶奈尔家的屋棚。棚子底部是一个正方形小木房,由泥巴黏合的白杨树干搭建而成,这是朱勒·陶奈尔五十多年前建的。他当时从巴托什回来,大腿挨了一枪,就在那一年,路易·里尔被绞死,梅蒂斯人从此长期销声了。朱勒当时只是想回到瓦卡垮河谷过冬,可是,他家的人在三十年代时,都还一直住在那里,我当时还是个孩子。随着陶奈尔家人口不断增加,住地继续加建,到最后,小镇山脚的空地就成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木棚子,到处是木头包装箱、歪扭斜巴的木材、废弃的汽车、快要散架的鸡圈、绞缠在一起的铁丝和生锈的洋铁罐儿。

陶奈尔这家人是法国人混种,他们说的方言既不是克里语,也不是法语。说英语时,也是磕磕巴巴、满口脏话。他们既不属于此地以北腾山保留区的克里族,也不属于马纳瓦卡的苏格兰、爱尔兰人混种,也不是那里的乌克兰人。用我奶奶麦克劳德的话说,他们就是非驴非马、不三不四、不伦不类的人。没有零工可打,或者不在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做护路工的时候,这些人就靠救济过活。夏天的时日,陶奈尔家的一个小孩儿挨家挨户敲镇上的砖瓦房门,堆满笑容的脸让人觉得完全陌生,他在兜售满满一猪油桶的烂草莓,只要能卖到两毛五分钱,便抓了硬币拔腿就跑,生怕买主回过神儿,改变主意。有时候,老朱勒或者他儿子拉撒路会搅和到周六晚上的斗殴中,谁在他们附近,就会挨一阵拳打脚踢。他们还在大马路上被得罪了的一群买主当众大吼大叫,之后警察就会把他们抓起来,在法院底下的牢房里关一个晚上,第二天他们就又安静了。

皮凯特·陶奈尔是拉撒路的女儿,和我同班。她比我年纪大,可她好几门功课都不及格,可能是因为她上学总是时断时续,没人觉得上学对她有多大意义。她缺课的一部分原因是她得了骨结核病,有一次住院住了好几个月。我是从父亲那儿知道这些的,他是皮凯特的主治医生。她的事儿,我也就只知道这么点儿。再有,就是她的样子总让人觉得有点儿难堪,声音嘶哑,走路笨拙地一瘸一拐,脏兮兮的棉布裙总是老长老长的。我对她不冷也不热。她总在我的视线内来来往往,但我真正开始关注她的时候,是在我十一岁时那个特殊的夏天。

“我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弄。”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父亲说,“我是说皮凯特·陶奈尔。她的骨头又发炎了。我已经让她住了一阵子医院了,病情也控制得很好,我坚决不同意再让她回家。”

“跟她妈妈解释一下,不行吗?她必须得好好休息。”母亲说。

“她妈妈不在。”父亲回答,“况且有几年没工作了,这也不能怪她。皮凯特做一家人的饭,听她说,只要她在,拉撒路就吃喝拉撒全赖着她,自己啥也不干。我看,反正只要她一回家,就顾不上照顾自己了。她不就是个十三岁的孩子嘛。贝丝,我有个想法,夏天让她跟我们一起去钻石湖吧,好不好?有几个月的时间休息,她的骨头康复就大有希望了。”

母亲满脸吃惊。

“那怎么行呢,埃文?我们还有罗迪和凡妮莎呢。”

“她的病不传染,”父亲说,“再说,凡妮莎也好有个伴儿。”

“妈呀,”母亲发愁了,“她头上肯定有虱子的。”

“哎呀!贝丝,你以为护士长会让她一直这样待在医院里吗?毛病!”父亲发火了。

麦克劳德奶奶板着脸,精致的面孔像潜在吊坠里的相片。她合起鼓着青筋的手掌,仿佛要开始祈祷一样。

“埃文,要是那个小杂种也来钻石湖,我就不去了。”她宣布,“我去莫拉格家过夏天。”

母亲脸色一亮,又马上试图掩饰,我看着,忍不住笑出声来。要是在奶奶麦克劳德和皮凯特中做选择,皮凯特准赢,头上有没有虱子都不是问题。

“这样的话,您说不定更开心呢,”母亲若有所思的样子,“您和莫拉格一年多没见了。再说了,去城里住住,您保不准会喜欢的。埃文,亲爱的,你认为这样最好,咱就这么安排吧。要是你觉得这样对皮凯特有益,那我们就带上她,只要她懂规矩就行。”

就这样,几个星期后,我们挤着坐进了父亲的美国老爷车,周围堆满了衣箱、食盒、给十个月大的弟弟玩的婴儿玩具,和我们同去的是皮凯特,奶奶麦克劳德没来,真闹不明白是怎么弄的。父亲因为要回去上班,只能在钻石湖的度假屋待几个星期,我们要在那儿住到八月底。

好多人家的度假屋都起名叫什么“露珠客栈”“临时居”或者“在水一方”,我们的度假屋用的就是公路边路牌上用正规字体标注我家的姓氏——麦克劳德。屋子并不大,却紧邻着湖。从窗子望出去,你能透过云杉树的细密枝条,看见阳光下水波粼粼、绿绿的湖面。小屋四周环绕着蕨类植物、枝干又细又尖的树莓灌木丛,还有倒在地上、长满了苔藓的树干。仔细看,你能在草里发现野草莓,它开着白花儿,再过一个月就能结出散发着甜香的草莓果儿,挂在细细的、毛茸茸的枝条上,仿佛一个个小红灯笼。两只灰色的小松鼠还在那儿,站在小屋旁的云杉树上,冲着我们说三道四。夏季快要结束的时候,它们还会大摇大摆地从我们手中拿走面包屑。挂在后门的硕大的麋鹿角稍稍有些褪色了,一个冬天过后,也有了裂痕。其他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我在自己的王国快乐地跑来跑去,一年没来了,把各个地方都跑了个遍。去年夏天我们在这儿的时候,弟弟罗迪还没出世,他现在坐在太阳下的汽车垫毯上,小手好奇地把棕色的云杉果转来转去,仔细盯着看。爸爸妈妈把行李从车子拿到屋里,惊叹一个冬天以后,小屋还完好无损,窗户没烂,谢天谢地,看不出被暴风雪、倒塌的树枝和冰雪破坏的痕迹。

我巡视完一圈后,才注意到皮凯特。她坐在秋千上,瘸腿僵硬地往前伸着,另一只脚随着她慢悠悠地荡来荡去,擦着地面。她长长的头发又黑又直,披散在肩上,宽大粗糙的脸上毫无表情——是空洞无物,仿佛灵魂出了窍,不知去向。我迟疑着,慢慢向她靠近。

“和我一起玩儿,好吗?”

皮凯特看了我一眼,顿时满脸不屑的样子。

“我才不跟小孩儿玩儿呢。”她说。

我受到了伤害,气哼哼地跺着脚走开了,发誓这个夏天不再理她。可是,一天一天过去了,皮凯特还是让我念念不忘,我也开始想让她对我发生兴趣。我并不觉得这个念头有什么奇怪。说起来好像让人难以相信:我总是听人家说,陶奈尔家是混种,最近我才知道,原来这家人是印第安人,或者说,和印第安人相近,几乎没什么区别。我认识的印第安人不多,是不是见过真正的印第安人,我也没什么印象。我心想,皮凯特也是从大熊、庞德、特库姆塞酋长那儿来的,从吃了卜里夫神父的心的易洛魁族那儿来的。这些都立刻让她在我眼里极具魅力。那时候,我是宝琳·约翰逊的忠实读者,有时会动情地大声朗读——“西风,从你的草原小巢吹来,从山上吹来,从西方吹来”,等等。我觉得皮凯特一定是森林的女儿,是荒原里的小巫女,要是我打探得法,说不定她会告诉我一些她熟知的秘密,比如夜鹰在哪儿筑巢,郊狼怎么抚养狼崽,或者海华沙歌里唱的是不是真事儿。

我开始想办法获取皮凯特的信任。她的腿有病,不能游泳,可我还是想点子把她引到了湖边。她来,也可能是因为无事可做。湖由泉水聚成,所以水总是冰凉冰凉的,我游的是狗刨式,手脚并用,拼命快速地倒腾,所以从不觉得冷。到最后,我游过瘾了,走上岸来,坐在皮凯特身边的沙滩上。她看到我来了,一手把她一直在堆的那个沙城堡推倒,闷闷不乐地看着我,一声不吭。

“你喜欢这儿吗?”我问,我想先从这儿开始,待会儿把话题慢慢转到森林传说。

皮凯特耸了耸肩:“还行吧。没什么特别的。”

“我好喜欢这里。”我说,“我们每个夏天都来。”

“那有什么了不起?”她的声音很遥远,我不解地看了她一眼,心想,自己是不是说错话了。

“你想一起去走走吗?”我问她,“不会走太远的。从这里绕过去,能看到一片好高好高的芦苇荡,那里有各种各样的鱼在游呢。好吗?来吧。”

她摇摇头。

“你爸说我要尽量少走路。”

我换了个话题。

“你肯定知道好多关于树林里的事儿,对吗?”我开始有礼貌地问。

皮凯特瞪着又黑又大的眼睛看着我,没有任何笑容。

“你在说啥子鬼话,”她回答,“你脑子有病是不是?你要是说我老爹、我、他们所有人都是山猫野猴,你就最好给我闭嘴,听见没?”

我吓愣了,满心委屈。可我还是固执地紧追不舍,不理会她的反驳。

“你知道吗,皮凯特?这儿有潜鸟,就在这个湖上。那边的岸上,就在那堆木头后面,你能看到它们的窝。晚上,从屋里你就能听到它们的叫声,在岸边会听得更清楚一些。我爸爸说,我们应该仔细地听,争取记住它们的叫声,因为再过几年,钻石湖附近会建起更多的度假屋,有更多的人会住进来,到那个时候,潜鸟就会飞走了。”

皮凯特捡起石子儿和蜗牛壳儿,又把它们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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