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里遇上消失的“她”
作者: 焦春凤 刘志忠婚姻,作为人生的重要里程碑,象征着执手共度、白头偕老的深情厚谊,承载着人们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憧憬。可如果一段婚姻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结局往往是悲剧,就像我们办理的陈朗案子一样。
2023年9月,我们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接待室见到了陈朗,他由法律服务工作者陪同而来。因为疾病的原因,他的胸前和脊背严重变形突出,像是被压了两座“大山”。他始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最后还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向我们讲述了陈朗坎坷的生活经历和漫长的寻妻之路。
陈朗出身于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父亲早年因病瘫痪,母亲退休。命运的捉弄在他上小学三年级时悄然降临,一场突如其来的骨结核让他不得不接受手术,却也因此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他的骨锥变形,身体被评定为四级残疾。
初中毕业后,陈朗无奈辍学,跟随父母到工厂做些零工,但身体的限制很快让他失去了这份工作。尽管陈朗努力试着找其他工作,但身体的残疾成了他求职路上难以逾越的障碍。最终,他只能依靠摆地摊来维持生计。
2005年4月,陈朗经人介绍与无父无母的杨妮相识,并于同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二人常因琐事争吵,直到2008年5月,杨妮不辞而别。这一走,从此杳无音信。多年来,陈朗多方苦寻,却始终没有杨妮半点儿音讯。
陈朗想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2016年4月27日,陈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发现他的妻子杨妮在婚姻登记时所使用的个人信息在公安机关无法核实。
面对杨妮的失踪,陈朗的离婚诉讼陷入了僵局。经法官解释后,陈朗不得不撤销了诉讼。
陈朗做梦也没想到,与自己同床共枕的身边人居然是个“不存在”的人。他转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可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虽然很同情他的遭遇,可按照法律规定,他们没有主动撤销的职权,建议陈朗通过行政诉讼解决问题。陈朗采纳了民政局的建议,一纸诉状将民政局告到了法院,却又被告知,诉讼超过了期限。
一扇扇门为陈朗打开,一扇扇门又随之关闭。陈朗不明白,这件事自始至终自己没有错,法院和民政局也均依法行事,为什么他如此简单的诉求就是满足不了?
陈朗在连续遭遇困难后,选择了放弃。然而,命运并未就此放过他以及他那虚假的婚姻。由于身体残疾,陈朗没有固定的工作和生活来源,属于精准扶贫的对象。自2015年11月起,陈朗开始享受低保待遇,2017年8月申请到了廉租房。但是,由于他处于已婚状态,却无法提供配偶的相关信息,使得他在申请和审核低保及廉租房时遇到了阻碍。
陈朗的父母也担心,这段虚假婚姻可能会给陈朗的遗产继承带来麻烦。直到有一天,陈朗在新闻中看到了一个与他有着相似经历和诉求的人维权成功的故事,这让他重新燃起了希望。
由于不懂法律,又没有钱请律师,陈朗向街道办求助,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帮他联系了法律援助。在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帮助下,陈朗带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了检察机关。
我院受理案件后,我们第一时间到社区、公安机关等单位调查核实。在做了充分调查核实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还有法院、民政局、司法所等代表到场。我们还邀请了陈朗所在辖区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到场。

与会人员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法院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并无不当,民政局主动撤销缺乏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为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提供依据。
听证会结束后,我院根据会上达成的一致意见,正式向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撤销婚姻登记,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婚姻登记审查工作。
在检察建议发出近半个月的时间,民政局依法撤销了陈朗错误的婚姻登记,陈朗所在辖区派出所根据民政局出具的撤销决定依法变更了陈朗户籍“婚姻状态”为“未婚”。
婚姻登记撤销了,但我们在前期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陈朗没有固定收入,身体残疾,还有父母需要赡养,生活难以为继。为此,我们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依法为陈朗申请到了一笔司法救助金。
2024年7月24日,当检察官将司法救助金交给陈朗的时候,他不停地道谢:“太感谢检察机关了,不仅帮我解决了困扰我十多年的难题,让我重拾对生活的信心,还给我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缓解了我的家庭困难。”
坎坷的成长和生活经历没有消磨掉陈朗的意志和对生活的热爱,在我们回访时,他还不好意思地说,自己从小喜欢吉他,可一直没机会学习。这些年为了缓解内心苦闷,自学了吉他。说到这儿,他现场给我们弹了一首《贝加尔湖畔》,好像道出了他对命运的无奈,生命千帆过尽,一切已成追忆。
陈朗的故事,就讲到这里了,但我们的检察为民之行还在继续。我们相信,只要用心、用情、用力,一定能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作者单位: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