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中的“家族叙事”

作者: 刘卫东

关键词:莫言 《红高粱》 家族叙事

《红高粱》讲的是一个“抗日人家”的故事。莫言站在“当下”,以“我”查考家族史为视角,叙述“我爷爷”“我奶奶”“父亲”的经历,因此,这个故事可以纳入“家族叙事”研究。此前对《红高粱》的研究有如下几个方向:一是将其放在中国乡土叙事传统中考察,如洪子诚关注《红高粱》对“乡村天地”的拓展。二是进行理论归纳,阐释作品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等思潮的关系,如张清华将其作为“新历史主义”文本。三是个性化视角。《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认为,《红高粱》“站在民间立场上”,“非常鲜明地表达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与主编陈思和对民间视角的论述互文。虽然也有论者讨论《红高粱》的“家族叙事”,但较少将其置于家族题材叙事传统中。经典常读常新,《红高粱》仍有解读的可能性,换一个视角,就可能发现此前被忽略的内容。本文拟从“家族叙事”入手,对《红高粱》再解读,以期诠释这部作品的更多面相。

代际关系“反转”

家族观念中,“父子”“祖先/ 后辈”等关系,受到严格规定,渗透到传统伦理中,直到“现代”,才被质疑并发生转化。“现代”以来,“进化论”观念深入人心,有了一代更比一代强的意识。传统家庭中,祖父、祖母受到晚辈尊重,拥有权力,但五四新文化运动对此观念进行了冲击、否定。“新青年”超越上一代,开始得到传播和认同,体现于《新青年》等刊物。李大钊说:“我很盼望我们新青年打起精神,于政治、社会、文学、思想种种方面开辟一条新路径,创造一种新生活,以包容覆载那些残废颓败的老人。”在他看来,青年与老人之间的鸿沟,不仅是年龄的,还是思想的,这也为五四新文化运动反复申明。20 世纪早期小说也受此思路影响。家中长辈往往是陈旧观念的化身,腐朽、能力差,而“新青年”具有新思维,是未来的希望。巴金在《家》中写到,觉慧觉得祖父“并不是他的祖父,他只是整整一代人的代表。他知道他们祖孙两代永远不能够互相了解的”,因此,“他们在一处谈话不像祖父和孙儿,而像两个敌人”。巴金的描述带有普遍性,类似场景,在现代文学中十分常见。因此,家中代际冲突激烈,儿孙辈往往敌视先祖,破门而出,去寻找自己崇拜的偶像。《财主底儿女们》中的蒋纯祖、《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是类似人物的典型。革命历史叙事中更是如此,《创业史》中的梁生宝是“新人”,代表历史前进的方向,而梁三老汉等老年人只能作为陪衬,作为被批评教育的对象。

从“家族叙事”视角看,《红高粱》的一大醒目变化是代际的关系发生了“反转”。祖上一代重回佛龛,受下一代膜拜。“我爷爷”“我奶奶”纵横高密东北乡,而“我”却萎缩不堪,只能追慕他们的伟绩。《红高粱》中,“我奶奶”借历史时运,冲破旧文化对女性的禁锢,完成了个性解放与性别解放的双重任务,着实难能可贵。“我奶奶”的父亲是打造银器的小匠人,母亲是破落地主的女儿,她无法婚姻自主,嫁给了财主单廷秀的独生儿子、麻风病人单扁郎。不同的是,莫言不是写她逆来顺受,像《祝福》里的祥林嫂等女性一样,被旧的家文化吞噬。作品写了一个“新”奶奶。“我奶奶”并未遵从妇德,而是大胆挑战礼教,与“我爷爷”一起,恣意勇敢地生活。“我奶奶”快意人生,潇洒无畏。“天,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第64 页)“我奶奶什么事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仅是抗日的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第12 页)如此“离经叛道”、超出寻常家庭设定的奶奶,十分罕见。“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紧。”(第63 页)

“我奶奶”走出了“礼教”的家,进入广阔的旷野,成为秉持新的道义的“江湖儿女”。“我爷爷”也不是一般“家族叙事”中那类慈祥的祖父。他大名余占鳌,号称余司令,父母不详,是一名土匪头子。他原本是轿夫,因爱上了“我奶奶”,杀死了单家父子,从此浪迹江湖,不再有日常的家。他拥有的家庭精神,是基于游民文化的江湖道义。罗汉大爷与“我奶奶”关系暧昧,是“我”的代父。罗汉大爷仇恨日军,不肯让自己的马为敌人所用,铲断了马蹄,遭到报复。罗汉大爷的惨死,激起了家族复仇的欲望。因此,家庭中,“我奶奶”“我爷爷”、罗汉大爷等先祖,毁家纾难,喷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演出了一幕壮烈的抗日史诗。“我奶奶”“我爷爷”非但不是需要被批判的祖辈,还完成了后辈无法完成的伟绩。“父子冲突”是“家族叙事”的常见戏码,儿子只有通过象征性的“弑父”,才能获得主体地位。《红高粱》改写了这一命题,反其道而行,讲述父子相继。“我父亲”豆官是“土匪种”,小小年纪就参加了战斗,击毙了敌酋中岗尼高。“父亲咬牙闭眼开了一枪,勃朗宁嗡地一声响,子弹打着呼哨钻到水里,把一条白鳝鱼打翻了肚皮。鬼子官跌倒水中。”(第69 页)爷爷夸奖说:“好样的,是我的种!”(第70 页)抗日这一旗帜下,《红高粱》中的父子毫无芥蒂。“我爷爷”“父亲”并肩作战,上阵父子兵,家族精神得到了延续和发扬。

小说中,“家族叙事”中的后辈,面对先祖传奇功业,只能自愧不如。叙述人“我”说:“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第5 页)“我”作为一个孙辈,抛弃现代的批判与反思,追慕、讲述家族祖辈的丰功伟绩,构成了《红高粱》叙事的基本框架。于是,《红高粱》中,家族的先祖被祭奠、招魂,送上神坛。“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这里需要阐明,《红高粱》对“我奶奶”“我爷爷”的祭拜并非出自家族观念,而是因为他们曾经拥有的生命力量。否则,作品不会专为“我爷爷”“我奶奶”立传,却忽视他们的父母和“我父亲”。作品中,家国同构理念作用于个体,在戏剧化场景中,瞬间迸发出强大的生命能量。“我爷爷”“我奶奶”和“父亲”,经历了这个非常态的瞬间,因此,他们受到后代的铭记。

家文化与酒

作者叙述家族故事时,往往设定一种品质、性格,作为家文化承传。“茶人三部曲”(王旭烽)是茶文化,《穆斯林的葬礼》(霍达)是玉文化,《第二十幕》(周大新)是丝绸文化。家文化是家族成员共有的基因,也是家族叙事的精神指向。“茶人三部曲”中,茶是中国文化的象征,杭州茶商四代人的经历与国族命运紧密相连。茶和鸦片代表了近代以来东西方文明的对话:“茶是郁绿的,温和的,平静的,优雅而乐生的;罂粟花是多彩的,热烈的,奔放的,迷乱而破坏的。”因此,研究“家族叙事”时,或隐或显、各不相同的家文化是重要考察点。

《红高粱》中,家文化是酒。因酒而散发的迷狂、不羁和反秩序渴望,弥漫在作品字里行间。作者的叙述中,感性、夸张成分浓厚,很有酒后“醉说”的味道。从职业身份说,“我”的家庭以卖酒为生,酒是家庭生活的中心。“我家的烧酒作坊院子里,摆着十几口大瓮,瓮里装着优质白酒,酒香飘满全村。”(第13 页)酒在作品中,有很强的象征意义。《高粱酒》中说,高密东北乡的红高粱酿成的酒“香气馥郁、饮后有蜂蜜一样的甘饴回味”,“醉后不损伤大脑细胞”。原因是,“正像许多重大发现是因了偶然性,因了恶作剧一样,我家的高粱酒之所以独具特色,是因为我爷爷往酒篓里撒了一泡尿”。作者这么处理,带有戏谑意味,但符合作品的“醉说”风格。后来,改进了勾兑工艺,“这是绝对机密,当时只有我奶奶、我爷爷和罗汉大爷知道。据说勾兑时都是半夜三更,人脚安静,奶奶在院子里点上香烛,烧三陌纸钱,然后抱着一个卡腰药葫芦,往酒缸里兑药。奶奶勾兑时,故意张杨示众,做出无限神秘状,使偷窥者毛发森森,以为我家通神入魔,是天助的买卖。于是我们家的高粱酒压倒群芳,几乎垄断了市场”。无疑,酒在《红高粱》中,超出了一般饮品功能。酒的酿造过程中,充满禁忌及颠覆,暗示着家族文化的大胆、反叛。

酒本身有文化隐喻,其中就有不屈、反抗精神。1987年版电影《红高粱》中,张艺谋、杨凤良作词的《酒神曲》如此发挥:“九月九酿新酒/ 好酒出自咱的手/ 好酒/ 喝了咱的酒,上下通气不咳嗽/ 喝了咱的酒,滋阴壮阳嘴不臭/ 喝了咱的酒,一人敢走青沙口/ 喝了咱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一四七、三六九,九九归一跟我走/ 好酒。”酒是对庸俗生活的超越,代表着聛睨一切的勇气。“我奶奶”“我爷爷”都是海量,性格豪爽,讲求江湖道义。他们和罗汉大爷亲如一家,见其惨死,绝不能容忍,即便势单力孤,也要复仇。“我爷爷”“我奶奶”组成的家庭,与一般“耕读传家”的理念不同,而是带有“江湖”气质,崇尚忠义精神。罗汉大爷本来已经逃脱,但为了东家“我奶奶”的财产,不顾生命危险,回去牵骡子,结果被捉,惨遭剥皮。“我爷爷”“我奶奶”同样忠义,他们伏击日军,誓替罗汉大爷讨还血债。酒在《红高粱》中,是“江湖”精神的外化形式。打日本前,“我奶奶”请余司令和冷支队长喝酒,并说:“这酒里有罗汉大叔的血,是男人就喝了。后日一起把鬼子汽车打了,然后你们就鸡走鸡道,狗走狗道,井水不犯河水。”(第25页)“我奶奶”和余司令一饮而尽。冷支队同意打鬼子,却以“不胜酒力”推辞不喝,隐喻着他的性格缺陷。后来他果然失约迟到,造成“我爷爷”部下伤亡惨重,“我奶奶”中枪死去。《红高粱》中,“我爷爷”“我奶奶”豪迈仗义,看轻生死,洋溢着酒神带来的生命强力。

家族精神的传承,依靠的也是酒。罗汉大爷被抓走后,“我奶奶”教育父亲,并未多言,而是通过跪拜、喝酒,使儿子懂得生命的庄严:

父亲记得,奶奶扑地跪倒,对着酒瓮磕了三个头。然后,她站起来,双手掬起一捧酒喝了。奶奶满脸的红润,都集中到双腮上,额头和下巴却苍白无色。

“跪下!”奶奶命令父亲:“磕头。”

父亲跪下磕头。

“捧一口酒喝!”

父亲捧了酒喝下。

一道血丝像线一样,垂直地往瓮底下沉着。瓮里飘着一朵小小的白云,并摆着奶奶和父亲庄严的面孔。奶奶两只细长的眼睛射出灼人的光,父亲不敢看。父亲的心咚咚跳着,又伸出手,从瓮里掬上一捧酒,酒从指缝下落,打破了晴天白云大脸小脸。(第29 页)

可以说,这次喝酒仪式,是“我奶奶”给父亲办的成人礼。“父亲”这个“土匪种”得到确认,也将继承父母的血性。“家族叙事”中,下一代成年时,会接受一次洗礼,意识到自己身份,开始传承家族文化。而《红高粱》中的酒,正是承担了为父亲启蒙的功能。

酒带来生命中的激情、迷狂状态,达到个体精神体验的高峰。“我奶奶”风流倜傥,敢于挑战礼俗,但终究是高密东北乡一位卖烧锅的女掌柜。如果按照她的生命节奏,不出意外,将默默无闻,老死于故乡,长眠在高粱地。她的情人余司令,曾经给过她生命的激情,但显然不能永久保持。伏击日军给了她超越自我的机会,她通过与敌寇战斗,光荣牺牲,迈向了通往英雄的道路。《红高粱》用很大篇幅,描写了“我奶奶”濒临死亡前的感受。面对死神,“我奶奶”没有任何恐惧,反而如饮醇酒般迷醉,“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了高粱地里,都冰雹般打在高粱梢头。在黑土上扎根开花,结出酸涩的果实,让下一代又一代承受。奶奶完成了自己的解放,她跟着鸽子飞着,她缩得只剩下一只拳头那么大的空间里,盛着满溢的快乐、宁静、舒适、温暖、合谐。奶奶心满意足,她虔诚地说:‘天哪!我的天……’”(第66 页)“我奶奶”发现,自己生命的价值,在牺牲于抗日的一刻达到了顶点,故而,在幸福中安详死去。作品中,“我奶奶”体验到了生命的终极快乐。

《红高粱》是一出“家破人亡”的悲剧,但读者并不觉得伤感,反而很振奋。家人死去,家庭破碎,《红高粱》与一般而言的“大团圆”大相径庭。从集体无意识视角看,家的和睦和延续才是“家族叙事”的指向,而不是相反。为何会有这种感觉?尼采在《悲剧的精神》中,曾经做过探讨。尼采认为,古希腊悲剧中有一种酒神精神。酒神精神来自祭祀时的纵酒狂欢,打破禁忌,解除束缚,复归原始自然。个体在爆发和释放中,获得与世界融合的极大快乐,“在酒神的魔力之下”,“人轻歌曼舞,俨然是一更高共同体的成员,他陶然忘步忘言,飘飘然乘风飞飏。他的神态表明他着了魔。就像此刻野兽开口说话、大地流出牛奶和蜂蜜一样,超自然的奇迹也在人身上出现:此刻他觉得自己就是神,他如此欣喜若狂、居高临下地变幻,正如他梦见的众神的变幻一样。人不再是艺术家,而成了艺术品;整个大自然的艺术能力,以太一的极乐满足为鹄的,在这里透过醉的颤慄显示出来了。”觉得自己变成了神,感到了生命的满足,正是“我奶奶”的濒死体验。尼采描述的,是一种生命的颤慄和欢乐,是非常态和非理性的。《红高粱》中,“我奶奶”“我爷爷”纵身而出,与日军搏斗的时刻,游走于死亡边缘,正是一种生命中不可多得的狂欢瞬间。“家族叙事”往往是建设的而非破坏的,因此,《红高粱》中的家庭陷入“酒醉”状态,慷慨赴死,堪称绝无仅有,故而才令人震惊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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