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滩上种花
作者: 李今谈徐志摩,他的传记作者韩石山曾说过一句深有体会的话:再没有比研究徐志摩更容易的了,因为他把什么都写了下来;也再没有比研究徐志摩更难的了,因为他把什么都写出来了,你再写什么?说什么?的确,徐志摩的创作就是他生活的审美化,艺术化,包括他的诗都是对他生活体验的记录和抒发,以“真”为特点的散文更是如此,更是他自己直接告白出个自己,从中我们不仅可以直接读到徐志摩的思想、信仰、精神气质、情感个性,而且可以由此摸到它们的因缘由来和证据,让我们能够更深更实地把握徐志摩。
徐志摩的意外谢世,虽然使朋友们对他的哀悼和称颂一时洛阳纸贵,但大家似乎太集中于赞美诗人浪漫真诚的生活态度和他的好人缘,多少遮蔽了徐志摩的思想光芒。而另一个圈子左翼文坛虽然还看重徐志摩,茅盾为他写了专论,却是从阶级论的观点出发,认为他“是中国布尔乔亚‘开山’的同时又是‘末代’的诗人”,“是彻头彻尾的一个进步的资产阶级作家”。
另外来自正统的审美趣味,则认为徐志摩轻、浮、空,浅薄无聊、华而不实。鲁迅死看不上他,说他是一只“唧唧啾啾地叫,轻飘飘地跳”的小雀儿(《“音乐”?》),讨厌他那种顽童式洋洋得意的自我炫耀。周作人则说徐志摩“是天生的诗人眼,飘来飘去到处只看见红的花,圆的月,树林中夜叫的发痴的鸟”(《闲话的闲话之闲话》)。
今天的电视剧《人间四月天》则更是把徐志摩定位在“浪漫文人”兼“大众情人”上了。
我觉得,徐志摩这个人和他的文已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他的风采和际遇,他的爱和他的死,经过他自己的书写和朋友们的建构,已经使他的名字成为隐喻,使他成为一个文化人物,他不但在文学史上留下了自己的作品,也在中国现代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独特的精神形象。他的散文是他对自己这一形象最直接的建构,也是我们认识徐志摩最直接的路径。
一
徐志摩的散文创作不能算丰厚,他给我们留下了六部散文集:《落叶》《巴黎的鳞爪》《自剖》《秋》《志摩日记》《爱眉小札》,另有一些集外散文、译文,大约近100万字。这些散文贯穿着一种强烈的精神,就是对理想的追求。
徐志摩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更确切地说,是对于生命本体的理想主义,这首先表现在他对于人生的一种单纯的信念和态度。
他的散文《海滩上种花》从朋友为他画的一个贺年卡说起,有个小孩子在海边沙滩上赤着脚,一只手拿着一朵花,正在使劲往沙滩里栽,另一只手里提着一把浇花的水壶,壶里的水一滴滴地往下掉着,远景是大海翻动着的波澜。这幅画是朋友对他的比喻,也是他的自况。他说在海滩上种花,对于小孩来说,这一番的热心肯定是白费了;对于花来说,落在海滩上也是一种绝望的境地。这是此幅画的一层意思;另外还有深层的意蕴是,在我们看来海滩上种花是傻气,但在那小孩自己却不觉得。他的思想是单纯的,信仰也是单纯的。他只知道花是可爱的,应得帮助它生长;他平常看见花草都是从土地里长出来,为什么海滩上不能长花他没有想到,也不必想到。他知道的只是拿花来栽,拿水去浇,只要那花在地上站直了他就喜欢,他就乐,他就会唱他的歌来赞美这美丽的生命,以后花的命运怎样,他全管不着。他能把花暂时栽了起来便是他的成功,以后怎么样不是他的事情了。这里有一种单纯和洁净。他认为,这是个象征,这个象征不仅美,而且有力量;单纯的信仰和天真是灵性,是精力和勇敢,是一切的泉源。我们要不怕做傻瓜,尽量在这人道的海滩边种你的鲜花,花也许会消灭,但这种花的精神是不烂的!
徐志摩尽他短短生命的全部努力就是要把理想之花种在我们民族文化的沙滩上,因为我们的诗人不是自怜自己身世,就是计算他未来的白发。于是他问,为什么如此颓唐?他觉得,恐怕不仅是诗文呻吟病传染的结果,因为理想主义即使能够出现,有时候也不仅不能被接受,而且必然遭到误解、嘲笑和挖苦。(《艺术与人生》)从此可以看出,徐志摩不是傻子,不是那个孩子,也不肤浅。他很清楚他所高举的理想主义旗帜的命运,但他就是要在海滩上种花,而且认为只要暂时栽了起来就是他的成功。面对人们对他的不屑,徐志摩在《就使打破了头,也还要保持我们灵魂的自由》中坚决地喊出“无理想的民族必亡”这一悲愤的真言。
二
说徐志摩是一个对于生命本体的理想主义者,还表现在他对理想人格的追求,特别推崇个性的价值和意义。他在《话》中说:
我们的一生不成材不碍事:材是有用的意思;不成器也不碍事,器也是有用的意思。生活却不可不成品,不成格,品格就是个性的外现,是对于生命本体,不是对于其余的标准,例如社会家庭——直接担负的责任。
所以他说自己是“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他把生命本体和大自然看作是我们的“两位大教授”,说“自然最大的教训”就在“凡物各尽其性”的现象,玫瑰是玫瑰,海棠是海棠,鱼是鱼,鸟是鸟,各有各的特性,各有各的效用,各有各的意义。花的责任就在集中它春来所吸收的阳光雨露的精神,开成色香两绝的好花,精力完了便自落地成泥,圆满功德,明年再来过。人也是如此,所有生命只是个性的表现,只要在有生的期间内,将天赋可能的个性尽量实现,就是造化旨意的完成。每一朵花实现它可能的色香,各个人实现它可能的色香。
徐志摩的讲个性,不是特性,性格行为上的怪僻、新奇,他认为:“这是变性,不是个性,真纯的个性是心灵的权力能够统制与调和身体、理智、情感、精神,种种造成人格的机能以后自然流露的状态。”(《话》)使天赋我们灵肉两部的努力,尽性地发展,趋向最后的平衡与和谐,无论是过于发展灵或肉都不是理想的生命状态。
尽管徐志摩深受19 世纪英国浪漫派的影响,卞之琳说“徐志摩在身体上、思想上、感情上,好动不好静,海内外奔波‘云游’,但是一落到英国,英国的十九世纪浪漫派诗境,他的思想感情发而为诗,就从没有能超出这个笼子。……他的诗思、诗艺几乎没有越出过十九世纪英国浪漫派雷池一步。”(《徐志摩诗重读志感》)徐志摩对浪漫派有他自己独特的理解,他说:“在文学上,最极端的浪漫派作家往往暗合古典派的模型。”(《守旧与‘玩’旧》)这是他在浪漫派中看到的别人没有看到的东西。所以,这也并不奇怪,徐志摩的人格理想楷模不是偏重感情的浪漫派,而是在灵与肉的对立发展中达到了平衡与和谐状态的歌德。他在《列宁忌日——谈革命》中说歌德“几近了那一个最后的境界:认识、实现、圆满。此外都差远了,但这少数人曾经走到或是走近那境界的事实,已经足够建设一个人类努力永久的灵感,在这流动的生动的现象里悬着一个不变更不晦色的目标”。他竭力鼓动每一个人都为自己的人生树立起一个理想,他认为:“理想就是我们的信仰,努力的标准,我们用想象力为我们自己悬凝一个理想的人格,同时运用理智的机能,认定了目标努力去实现那理想。”
所以,徐志摩将自我形象定位于“朝山人”。他写过一首诗《无题》,赵景深回忆说,徐志摩曾谈过自己最喜欢这首诗。该诗写的就是一个朝山人,如何在荒天旷野中,在狼嗥、狐鸣、鹰啸,蝮蛇缠绕的黑夜里,面对“冥盲的前程”,战胜荆刺的伤痛,冲破一切的恐怖、迟疑、畏缩、苦痛,终于如愿以偿:“你那最想望的高峰,亦已涌现在当前,莲苞似的玲珑,在蓝天里,在月华中,浓艳,崇高,——朝山人,这异象便是你跋涉的酬劳!”徐志摩的人生态度都浓缩在这首诗里,这个朝山人的形象中。就像《过客》是鲁迅形象的象征一样,他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人生境界和态度。鲁迅根本不相信未来会有黄金的世界,光明的前途,认定人生的终点不过是坟,但他还要走下去,决不回头。徐志摩是相信只要你朝着你“最想望的高峰”,不怕舍命,决心勇敢地前冲,就一定会得到“灵感的赞许,最恩宠的赠与”,作为你“跋涉的酬劳”。类似的诗思还出现在《婴儿》中,那个产妇能够忍受“绞痛的惨酷”,因为她知道,“这苦痛是婴儿要求出世的征候”,“这忍耐是有结果的”,所以她“在一个完全,美丽的婴儿出世的盼望中,最锐利,最沉酣的痛感逼成了最锐利最沉酣的快感”。
徐志摩的短短的一生,正是朝着自己“最想望的高峰”前冲的一生,他就像朝山人一样,不断地顶礼膜拜可称为人生“止境”的高峰,尤其是利用一切机会拜见西欧文豪,而且每见必写成热情洋溢的文字,如泰戈尔、曼殊菲儿(曼舒非尔德)、哈代、罗素等,以致为人所诟病,创造社讽刺他“拜祖宗”,曼殊菲儿去世,徐志摩到巴黎她的坟上哭吊,以诗为祭文,鲁迅不屑地说只有大文豪才有资格哭洋女坟。徐志摩不仅对此不予理睬,还在《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中声称“我不讳我的‘英雄崇拜’”。“山是有高的,人是有不凡的!我见曼殊斐儿,不过二十分钟的模样的谈话,但我怎么能形容我那时在美的神奇的启示中的全生的震荡?”“自此我益发坚持我英雄崇拜的势利,在我有力量能爬的时候,总不教放过一个‘登高’的机会”。徐志摩的拜谒名人,就是像他所说的要给自己“悬凝一个理想的人格”,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为自己制造一个神话。赵毅衡曾积极评价这种精神,认为“为自己制造神话并非对自己说谎,神话一旦站住脚,就能创造现实。这就是理想在人生中的能动力量。正像徐志摩所说的:“人类是靠理想活着的”(《关于苏俄仇友问题讨论前言》)。
徐志摩对人生抱积极理想的态度,不是出于无知,浅薄(在不少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悲观才有缘与深刻相通),而是对于现代潮流的一种自觉的抵制和抗争。他认为我们都是“过分文明的文明人”,“人生从没有受过现代这样普遍的咒诅,从不曾经过现代这样荒凉的恐怖,从不曾尝味过现代这样恶毒的痛苦,从不曾发现过现代这样的厌世与怀疑。这是一个重候”(《青年运动》)。在现代的精神界“悲观是现代的时髦;怀疑是知识阶级的护照,我们宁可把人类看作是一堆自私的肉欲,把人道贬入兽道,把宇宙看作一团的黑气,把天良与德性认作作伪与梦,把高尚的精神析成心理分析的动机”。他坦言:“我也是不很敢相信牧师与塾师与主张精神生活的哲学家的劝世谈的一个……但我却也相信这愁云与惨雾并不是永没有散开的日子,温暖的阳光也不是永远辞别了人间。”“除了血红色的一堆自私的肉欲,人们并不是没有更高尚的元素了!”(《一条金色的光痕·序》)所以他谆谆告诫,“人格是一个不可错误的实在,荒歉是一件大事”,他激愤地说:“但我们是饿惯了的,只认鸠形与鹄面是人生本来的面目,永远忘却了真健康的颜色与彩泽。标准的低降是一种可耻的堕落。”(《泰戈尔》)
三
综观徐志摩短短的一生,他对自己生命本体理想主义的追求,主要表现在艺术与爱这两大人生的场域。在他看来,他要追求和实现的是最理想最聪明的生命形态:生活即艺术,艺术即生活。
徐志摩从英国剑桥回国不久,第一次在知识界亮相是在清华高等科礼堂,被梁实秋代表清华文学社请来做讲演。据说,他是以牛津的方式,用英语照本宣科。尽管听众都是慕名而来,但他们还是无能接受,纷纷溜走,讲演是失败了。后来这次讲演的稿子仍以英文的形式发表于创造季刊(1923 年5 月2卷1 期)。虽然这篇文章被梁实秋说成是普及性的,没有多少学术的意味,实在没有必要采取“牛津的方式”,但实际上对于认识徐志摩的人生信仰却是非常重要。徐志摩一再表白的康桥让他“通窍”,睁开眼睛,获得自我意识的那点思想,就集中在他所宣读的这篇文章里,徐志摩本人是非常看重的。该文阐发的基本上是唯美主义者佩特的著名文章《文艺复兴·结论》中的精神。1925 年《京报副刊》刊出征求“青年必读书”的启事,徐志摩受孙伏园之约开了10 部让他生平受益的书单,其中没有和他关系最密切的泰戈尔、罗素,但是有佩特的《文艺复兴》,其他则是庄子、史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哈代《无名的裘德》、尼采《悲剧的诞生》、柏拉图《理想国》、卢梭《忏悔录》、歌德《浮士德》、刘易斯《歌德评传》,可见他开书单并非应景,均是他“最想望的高峰”。
徐志摩在《艺术与人生》中,把佩特在《文艺复兴·结论》中的观点奉为生活的原则,衡量自己一生的尺度。佩特认为我们不仅生活在“事物的世界”中,更生活在“由印象组成的世界”中,每一个印象实际上存在的只是一瞬间,我们生命中真实的东西就是经过精练,对那些逝去的无数瞬间而保留下来的印象。生命的成功就是要使无数的瞬间产生强烈的热情、见解或激动,能保持这种心醉神迷的状态,使这种强烈的、宝石般的火焰一直燃烧着。我们都是被判了死刑的罪人,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不定的缓刑期,我们有一个短暂的期间,然后我们所呆的这块地方就不再有我们了。有的人把这段时间没精打采地花费掉,有的人把它花费在热烈的情感中;最聪明的人,是把它花费在艺术和诗歌上。使你的知觉加快和增多,这种智慧最多是存在于诗的热情中,美的追求中,以及对艺术本身的爱好中。因为,它们给予你的瞬间以最高的质量。佩特的为艺术而艺术实际上是为生活而艺术,把生活本身看作是一件艺术品,从事艺术是一种最聪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