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笔记与笔记小说

作者: 黄霖

承蒙三晋出版社的错爱,嘱我为他们在《民国笔记小说大观》的基础上再做的萃编本作篇序。说实话,当我一听这个书名时就感到有点头疼,因为自从1912年王文濡推出《笔记小说大观》以来,究竟如何认识“笔记小说”这个名目可以说是众说纷纭,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清,再加上手头的事情实在太多,就不想去算这笔糊涂账了。但后来一想,近年来我正从研究近代文论的圈子里跨出来,开始关注现代的“旧体”文学与文论,而“笔记小说”这个名目作为一种文类或文体亮相并引发了争议,也正是从近现代开始的,因此也不妨趁此机会来梳理一下吧。

显然,要辨说“笔记小说”,首先要将“笔记”与“小说”这两个概念简要地说一说。好在古代对这两个概念大家的认识本来就大致相近。

假如从《庄子·外物》《论语·子张》《荀子·正名》分别所说的“小说”“小道”“小家珍说”算起,“小说”之名是出现得比较早的。到汉代桓谭《新论》所提的“小说”就与20世纪前一般学者所认识的“小说”比较一致了。它指出其特点是“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尽管“小说”于“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但据《论衡·谢短》等篇的解释,这类“短书”,写的都是“小道”,“非儒者之贵也”。到《汉书·艺文志》就明确在史志目录中将“小说”归为一类,并列出了具体的书名,从中可见,“小说”中既有“史官记事”之作,也有“迂诞依托”之书,另有阐发哲理的议论、风俗逸闻的记载等,内容庞杂,范围广泛。由此可见,“小说”这个概念的出现,先是从内容着眼,强调它写的是有别于经传“大道”之外的杂七杂八的“小道”,与此相适应的是在形式上都是丛残小语。简言之,所谓“小说”,就是并非直接、集中阐述大道的杂碎文字。

至于“笔记”之名,当后起于文笔相分的六朝。刘勰《文心雕龙·总术》云:“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笔记,当属用无韵之笔随记而成的,有别于经年累月、深思熟虑写就的杂碎文字。当时之所以起用“笔记”之名,主要是从写作的方式与形式上来考虑的。一时使用这个概念者也较多,如刘勰在《文心雕龙·才略》中明确提出了有“笔记”之作:“路粹、杨修颇怀笔记之工。”“温太真之笔记,循理而清通,亦笔端之良工也。”差不多同时的萧子显在《南齐书》卷五十二《文学·丘巨源传》中也提到了“笔记”之名。到宋代就有了以“笔记”为名的书籍,如宋祁的《宋景文公笔记》、苏轼的《仇池笔记》等,久盛不衰。假如也用一语而言之,则所谓“笔记”,就是随笔而记的无韵杂碎文字。

于此可见,“小说”与“笔记”之别,主要是在起用这两概念时的着眼点、出发点不同,一是从内容出发,一是从写作的方式出发,在20世纪以前的文献学意义上,它们的实际内涵与外延应该是大致相同的,所谓“笔记 ”或“小说”,都是指经(正)史之外的,包括各类内容与多种形式的零简短章。它们一般都用的是文言,所以到现代,有人在“小说”之前加上“笔记”,就是用来与“白话小说”相区别;它们一般成集,但也有单篇或零星几章,特别是在报刊兴起之后,单篇之作也很多。正因为“小说”与“笔记”两个名目,有异有同,古人又似未见对此有所辨析,只是在各自的著作中自作不同的分类或赋予不同的名目,于是就分分合合,弄得缠夹不清了。

不过,据我粗略检视,在20世纪以前的漫长历史上,文人墨客或用“小说”之名,或称“笔记”之作,绝大多数并没有将这两个名称合在一起,用“笔记小说”或“小说笔记”作为一个文体或文类来使用的。偶尔有之,也是为了文气的连贯而将两者作为相近文体或文类而并列在一起。假如当时有标点符号的话,应该是写成“笔记、小说”更为确切,只是当时没有标点符号,就将两者并写在一起了,如北宋史绳祖在《学斋占毕》卷二“薐蓤二物”条中说:“前辈笔记小说固有字误,或刊本之误,因而后生末学不稽考本出处,承袭谬误甚多。”再如清代王杰所编《钦定重刻淳化阁帖释文恭跋》中有一文写到“各有专书以纠其失,其他见于古今诗、文及说部、笔记指摘不胜枚举”,这里的诗与文、说部与笔记之间都是应该加顿号的,它们都是并称的。再如江藩在说钱大昕治元史时说:“搜罗元人诗文集、小说笔记、金石碑版,重修元史后,恐有违功令,改为《元诗纪事》。”其“小说笔记”也只能看作是性质相近的两类文字并写在一起,也并没有将“小说笔记”四字合在一起看作是一个文体或文类。

时代跨进了20世纪,在新的文学思潮的影响下,1902年梁启超在正式发行中国第一本小说杂志《新小说》之前的两个月,在《新民丛报》第十四号上发了一篇《中国惟一之文学报新小说》,对将要发行的《新小说》的宗旨、形式、内容、发行等问题做了介绍,特别详细地对将要发表的各类小说做了分类说明,指出有历史小说、政治小说、哲理科学小说、军事小说、冒险小说、探侦小说、写情小说、语怪小说等不同类别,这些显然都是从内容上分类的。接下来就从形式上或者说从文体上指出还有“札记体小说”与“传奇体小说”。在这里,“札记”与“笔记”义同。他特别在“札记”与“小说”之间加了一个“体”字,意义非凡。这表明了在新潮的西方文学观念影响下,他所认识的“小说”已不再是传统的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是包罗万象、混沌模糊的一个概念,而是开始将“小说”看作“文学”中的一种自具特色的文体,而“笔记”也只是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与手段。正是在转变了小说观念之后,他在“笔记”与“小说”之间加了一个“体”字,以示这类小说是“笔记”类文体或形式的小说。后在《新小说》正式发行时,他又将“札记体小说”略称为“札记小说”。这种“札记小说”的代表作就是“随意杂录”的“《聊斋》《阅微草堂》之类”。这也就是说,“札记小说”乃是一种用随意笔记的形式写就的如《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一类的有故事、有人物,乃至有虚构的文字,也就是“札记体小说”。现在看来,梁启超在接受新潮的纯文学观念的影响下,他心中的“小说”已不同于桓谭、班固到刘知几、 胡应麟、四库馆臣笔下的“小说”了。他已将“小说”作为“文学”中一种独立的文体,不再与“笔记”混同一体,而认为古代作品中“笔记”与“小说”这两者的关系,只能是“笔记体小说”或“小说体笔记”,因而他在主编的《新小说》中发表诸如《啸天庐拾异》《反聊斋》《知新室新译丛》等作品时所标的“札记小说”,实际上已经与古人所用的“笔记小说”之义大相径庭,都赋予了“笔记体(类)小说”新意。这是一次历史性的跨越。自此之后,“札记小说”或“笔记小说”四字的含义,就不再只是“笔记与小说”或者是“笔记加小说”一解,而是另有一种新义了。而且在这里也清楚地告诉了人们,“笔记”与“小说”两者是不能相混的:在“笔记”中有一类是“小说”,还有许多并不是小说;在小说中有一类是“笔记体”,还有一些是非笔记体的;所谓“札记体小说”或“札记小说”,就是用笔记的手法写成的小说,或者说是归于“笔记”类中的“小说”。

梁启超的看法立即产生了影响。继《新小说》之后发行的一些小说杂志,如《竞立社小说月报》《月月小说》,乃至如以学术为主的《东方杂志》之类,也都在这样理解“札记小说”四字的基础上安排了这一专栏,发表了一系列的“笔记体(类)小说”。同时,如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规模宏大的“说部丛书”,也据梁氏的分类标准,在每一部的封面上大都醒目地标明了小说类型,如政治小说、军事小说等,其中也有《海外拾遗》《罗刹因果录》等标明是“笔记小说”。这两书,都分八则,写了各色人等的故事。这里的“笔记”与“小说”之间虽无一个“体”字,但实际就是“笔记体(类)小说”的意思,都是用随笔的形式写成的有故事、有人物、有虚构的作品。乃至到1929年4月2日的《新闻报》的广告栏中刊载大华书店发售的小说,也标明了不同的分类,除了从内容上区别“武侠小说类”“香艳小说类”及新与旧的不同外,另就形式而言也有“笔记小说类”。显然,这个“笔记小说类”也就是“笔记中的小说”或“小说类的笔记”,与梁启超的认识是一脉相承的。

但到民国年间出现了新问题,好编丛书的王文濡,接连编印了《古今说部丛书》《笔记小说大观》《说库》等将传统笔记与小说混在一起的丛书。其用“说部丛书”“说库”之名当无问题,而其于1912 年用进步书局之名出版的《笔记小说大观》一书,共分八辑,收220余种作品,体量极大,其书的《凡例》尽管称“所选趋重小说”,但同时又说,“然关于讨论经史异义,阐发诗文要旨”等“古人笔记中往往有之”之作品也不忍“割爱”。且开宗明义第一条就说:“本编纂辑历代笔记,起六朝,迄民国,巨人伟作,收罗殆遍。”其书在报纸上刊载的“预约广告”也说:“《笔记小说大观》,系集汉魏以来笔记二百余种之汇刊,都五百余册。”都是将“笔记”覆盖了“小说”。可见王文濡心目中还是将“小说”与“笔记”混在一起的。这样一来,同样“笔记小说”四字,自古至今出现了三种理解:一种是古代个别学者将“笔记”与“小说”并称而合在一起;另一种是如梁启超们将“小说”作为“笔记”中可称“小说”的一类称为“札记体小说”或略称为“札记小说”; 再者就是王文濡将“笔记”与“小说”混为一类的“笔记小说”。

由于当时的小说界普遍接受了新潮的小说观,而对零星古人曾经有过的将“笔记”与“小说”并称的情况没有注意,所以一见王文濡将“笔记”与“小说”混为一类就多有不满,如在当时文坛上比较活跃的姚赓夔就撰文说:

“笔记小说”四字,最不可解。笔记自笔记,小说自小说,岂可相混?笔记而名之以小说,是何异画蛇而添足乎?署名玉衡者也发文说:

笔记与短篇小说,体裁既异,结构亦不自同。而今之作者,往往互相混淆,是无异于孙周之兄不能辨菽麦。《海上繁华梦》作者漱石生也说:

笔记有笔记体裁,小说有小说绳墨,二者绝不相混也。

与此同时,小说界开始注意辨析“笔记”与“小说”的异同。如《申报》1921年3月20日载《笔记与小说之区别》,列举了九条,如云:“笔记须有记载之价值,次之趣味;小说须有百读不厌之精神,次之勿使阅者意懈,目不终篇。”“笔记重实叙,故曰记;小说可虚绘,故曰说。”“笔记叙人物、地址皆有名,示翔实焉;小说多以(某)代之,或并某字而无之,如(生)(女)皆成名称,不妨虚衬也。”为了避免将“笔记”与“小说”混淆,一些学者重拾梁启超的旧话,用“笔记体的小说”“笔记式的小说”或“笔记的小说”等提法来取代容易混淆的“笔记小说”。应该说,假如大家都遵循这样的提法,后世就不会产生歧义了。

但比较麻烦的是,实际上从梁启超始,既创用“札记体小说”之名,又将之略称为“札记小说”,自乱了阵脚。现经《笔记小说大观》热炒畅销之后,特别一些“笔记+小说”类的“笔记小说”选本与丛书的不断亮相(选本与丛书中也有一些是只收“小说”的或只称“笔记”的),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将“笔记小说”看成是“笔记+ 小说”的。“笔记小说”一个名目,两种理解状况就始终存在着。

更使人缠夹不清的是,尽管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后,大多数小说家与文学史家笔下的“笔记小说”的实际含义已是“笔记类小说”,但他们还乐此不疲地沿用“笔记小说”来论文与著史。最典型的如郑振铎先生,他在1930年关于专论小说分类的《中国小说的分类及其演化的趋势》长文中,一方面指责《笔记小说大观》收之太滥,强调“笔记小说”丛书应当编成“故事集”,另一方面还是沿用“笔记小说”之名。他说:

第一类是所谓“笔记小说”。这个笔记小说的名称,系指《 搜神记》( 干宝)、《续齐谐记(吴均)、《传异志》( 谷神子),以至《阅微草堂笔记》( 纪昀)一类具有比较多量的琐杂的或神异的“故事”总集而言,范围固不能过于狭小,内容的审查,固不能过于严格,然也不能如前之滥,将一切“杂事”“异闻”“琐语”都包括了进去,有如近日出版的通俗本《笔记小说大观》。我们应该将他们限于“故事集”的一个标准之下,或至少须是具有大多数的故事的。所谓“琐语”之类的东西,像计然《方物录》、《博物记》(汉唐蒙)、《博物志》(晋张华)、《清异录》(宋陶糓)、《杂纂》(唐李商隐)、《幽梦影》( 清张潮)、《板桥杂记》(清余怀);所谓“异闻”之类中的《山海经》《海内十州记》《神异经》;所谓“杂事”之类中的《摭言》(唐王保定)、《云溪友议》 ( 唐范摅)、《北梦琐言》( 宋孙光宪)、《归田录》( 宋欧阳修)、《侯鲭录(宋赵德麟)等等,都是不能算作“笔记小说”的。

在民国期间另有专论“笔记小说”的是王季思先生。他写的《中国的笔记小说》《中国笔记小说略述》两文内容大致相同。其基本意思也同郑振铎。他说:“就笔记说,凡是纯属学术的讨论与考订的,如《困学纪闻》《日知录》《二十二史札记》《十驾斋养新录》,虽是笔记,却非小说。”除此之外,笔记的“轶事、怪异、诙谐”三类中,不论所写“幻想幻觉”还是“所见所闻”,凡有故事,有人物,“最可见作者及所记人物个性”的,就是“笔记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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