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进行曲

作者: 易清华

要是心情不好,我会在办公室的小阳台上待着,看天,抽烟,喝罐装冰啤。不管是炎夏还是寒冬,必须得是冰啤。那天心情不好,是因和海秀吵了一架。起因是我狗拿耗子,将她法国牌子的内衣放在洗衣机里,和一团长裤一起洗了,她发现后大发雷霆,一把从我手中夺过去,嗖的一声扔进垃圾桶。随后,开始数落我的不是,譬如洗个碗还留有油渍,进门时不脱外套,将成千上万的细菌带回了家。甚至还怀疑我同某个主持人有染,完全是捕风捉影。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这时公司里只我一个人,除非是客户。我现在的心情,再大的客户也不想见。但敲门声一直在响,不,是擂,且越来越重,感觉直接擂在了我脑门上。我不得不去开门,假装揉了下眼睛,让对方以为我是在打瞌睡。

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身材魁梧,脖子上一条粗大的金项链,手指上的大金戒,在阳光反射下,一进门就直晃人的眼睛。他一口麓城本地油腔,发际线下一串缝了针的伤疤,宛若一条盘绕着猎物的大蛇。一看就是个混社会的角色。他问,喂,你这是婚庆公司不咯?我说是的。你这里随么子都搞不咯?我说什么都搞,看你什么需要。主持人多不咯?我问他要什么类型的主持人。他报了三个人的名字,这三个人都不是正规的婚礼主持人,而是歌厅主持人。那你认得他们不咯?我说都认识。熟不咯?我说都熟。

这人让我感到有些奇怪,跟以前的客户不一样。现今麓城人举行婚礼,一般都会请婚礼主持人,这样更专业,不会出纰漏。要不就请明星,具有轰动效应,但那三个主持人还谈不上是什么明星。这几年的麓城,歌厅文化早已没落,相声演员也远没以前那般吃香,走红的只有影视明星、综艺节目主持人和各种音乐竞技类节目中的红人。看来这人已经落伍,感觉还在十年前的那个江湖里。我揣测,他应该是个刚回麓城的游子。于是我对他说,什么样的主持人不是最关键的,关键是你想把这个婚礼做成什么样的效果,或者说你有什么特别要求,为何一定要请歌厅主持人。他说他带堂客从外地回来还没多久,去看了几个歌厅,他堂客觉得那三个主持人都不错。

是不错哩。房间里突然响起另外一个声音。音量很小,一丝一丝,怯生生的,不是麓城口音,也不是标准的普通话。

我这才发现他的身后有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子,也就是他口中所说的堂客,看上去要比他小一二十岁。很显然,两人是一同进来的,我吃了一惊,即使她人再娇小,在光线如此明亮的空间,不可能看不见她。除非有隐身的本领。在一瞬间排除这个可能性后,我想,也许是他气场强大,一时间将她给遮蔽了。

我说当然可以请歌厅的主持人,那三人中的任何一个都行,而作为正规的婚庆公司,我必须告诉你们,歌厅的主持人不可能像婚礼主持人那样提前介入,也不专业,临时客串,到时效果不一定好。并将有关婚礼的流程一项一项告诉他。刚讲几句,就觉察出他心不在焉,但我还得硬着头皮走程序。没想他竟然说,算了兄弟,我今天忙不过来,你拿张名片给我咯,我到时再和你联系。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他就带着他的小堂客走了。走出门时,他又不甘地扭过头来,强调说,随便哪个主持人你都请得到不咯?

自从开办婚庆公司以来,形形色色的客人见得多了。他走后,我也没放心上,反而松了一口气,也没有希望他再来,反正公司里也不缺这一单业务,而且这人一看就不是个善茬,根本不知道目前流行的婚礼是个什么样。到时他要是不满意,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也不好说。

几天后,琴岛歌厅的于缺德打电话喊我去老华天喝茶。说来,他还是我和海秀的媒人。

有段时间,我跟于缺德的那帮茶友和酒友经常见面,于是认识了海秀。最开始的两三面,我和她几乎没说过话,双方都很被动。但于缺德不怀好意地朝我笑,说我和海秀迟早有一天会擦出火花。我当然不信。但待到下次见面,我看海秀时的感觉不同了,而且,我觉得她在看我时也有了异样。这种感觉很微妙,微妙到无法解释和描述。那次海秀还是我希望看到的样子,对老于他们的段子,毫无兴趣,她时而看手机,时而发呆,自始至终很安静。尽管我和她坐得不远,仍没说一句话。想不到的是,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我竟然收到了她发来的一条短信。是两行诗: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罕至的一条。我心里一震,不是普希金,不是海子,想不到她知道弗罗斯特。这首《未选择的路》,我读大学时就能背了,在各种非正式场合或宴会上,轮到要来一个,而我又不想唱歌或讲笑话,就朗诵这首诗。我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海秀,变得恍惚起来,像一条被人掐住了七寸的蛇,过了良久,才调动所有的脑细胞,打了两行诗发过去:我所能想到的最伟大的爱/莫过于成为海岸,守着大海。仍然是弗罗斯特的诗。海秀看了,没有抬头,但我注意到一缕微笑,先是挂在她的嘴角,然后闪电般在她那修长的睫毛上荡开,由此引起一根根睫毛微风吹拂般轻颤。这是心有灵犀的一瞬,如此隐秘,又灿烂。

一个月后,我和海秀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并迅速结婚、生子(都不年轻了)。为此,于缺德还调侃过我,说何止是擦出了火花,简直是酿出了一场火灾。

在一个卡座里,我见到了昔日的那帮茶友兼酒友。很久没在一起聚了。除了于缺德,还有画家老王,作家老何,相声演员老胡,小提琴手老杨。彼此打了声招呼后,于缺德继续开讲,讲的是他几年前客串婚庆主持(行内称打散枪)的趣事。老于本名于有德,不知何时被人们叫成了于缺德,我想应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套用鲁迅先生的那句名言,叫着叫着就成这样子了。同老胡一样,老于本来也是说相声的,他们拜的是同一个师父,属同门兄弟。他们的师父是个相声大家,成名很早,资格也很老,活跃在麓城的相声演员,据说有一半是他徒弟。可能是老于天资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后来不得不转行当了歌厅主持人。即使在歌厅主持圈里,于缺德也算不上个角色,只是他心肠热,人缘好,且扎实肯干,没任何架子,平时有闲空,让他去郊区乡下主持个什么也屁颠屁颠。这几年,婚礼主持越来越专业化,一般的婚庆公司都不会请他了。他的主持风格基本上是一个套路,这也取决于对方的要求,都是寻常人家,要的就是个热闹,况且出场费也不高,照老于的说法,就是个青菜豆腐的价。话说那天,老于行色匆匆,赶到一家酒店主持一桩婚礼,一上台就按照他平素的套路说开了。他说,大家觉得今天的新娘是不是最美丽的?台下便有人喊是。你们知道新娘为什么这么美丽吗?别人便都望着他。他说,面对如此美丽的新娘,我想现场赋诗一首。于是他一板一眼念了起来:改革春风吹大地,吹开了胳膊吹开了臂,如果继续吹下去,估计下面更美丽。台下哄堂大笑。老于又说,你们知道新娘穿上这件婚纱为什么如此美丽吗?大家又望着他。他说,因为这是新郎的爸爸从一万多件婚纱里面,一个通宵没有睡觉挑选出来的。老于说这话时,新郎一直踢他的脚,但他没有觉察,后来才知道,新郎的爸爸在七八年前就去世了。

大家听完乐不可支,拿老于开涮,难怪都叫你于缺德。

随后是于缺德安排的酒局。还是像以前那样,几个人喝起酒来没完没了,划拳,行酒令,讲段子,等酒局散去,已是午夜。

第二天接到解哥的电话,我一时没想起是谁。他为人倒是爽快,提醒我他是那个头盖骨上有伤疤的人。俩人在白沙井附近的一个茶楼见了面。一见面我就先发制人,给他讲了于缺德在打散枪时所闹的笑话。于缺德正是他小堂客所提到的三个歌厅主持人之一。于是解哥不再坚持请歌厅主持人了。在我的要求下,解哥开始讲他的故事。想不到他是老字号德盛隆的后人。提起德盛隆,我便想起小时候吃的酱香干和卤鸡爪,那一丝一缕的香,透过岁月的尘嚣,仿佛仍在味觉和舌尖上萦绕。

德盛隆在麓城曾经很有名,是个上百年的老字号,大老板原姓王。解哥的曾祖父解兰生出身贫寒,原是德盛隆一个小伙计,十二岁入行,为人聪明,二十岁不到就成为业务骨干,并被王大老板寡居在家的小女儿(后来成了解哥的曾祖母)看上。他小她五岁,据传,是两人合伙谋杀了她的前夫。王家清一色丫头,没儿子,她前夫本来是被当作掌门人培养的,没想一个雷雨之夜,那个没有生育能力的倒霉蛋突然腹部一阵阵绞痛,待郎中慢吞吞从小吴门乘马车而来,早一命呜呼。有人怀疑是奸夫淫妇的毒计,后来官司打到县衙,被王家用银两摆平。从此,德盛隆在解哥曾祖父的管理下如日中天,等到老当家一命归西,德盛隆就不再姓王而姓了解。

那个老马说得没错,解哥说,资本主义来到这个世界,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我听完他这句话,才知道他说的那个老马,指的是马克思。我开始觉得这个人有点意思了。在我看来,他完全没必要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自爆家丑。我忍不住看了看他额头上的伤疤,在那道伤疤的背后,不知隐藏着什么故事。

解哥给我看一张老照片,是他曾祖父解兰生和当时的一些名人的合影,一共三十六位。那时解哥的父亲都还只有几岁,在那张黑白照片中,解哥分辨不出谁是他的曾祖父。好像哪个都是,哪个又都不是。我看一眼解哥,又看一眼照片中的某个头像,也是同样的感觉。德盛隆变成国营企业后,解兰生仍是经理,直到七十八岁才退休,还担任着顾问。解哥讲到这里,语气有了变化,不再是麓城油腔。他说,计划经济时代,德盛隆几乎撑起了麓城食品行业的半边天,但后来,市场经济浪涛汹涌,德盛隆被晾在了沙滩上。最终,由他父亲和几个叔伯买断,德盛隆算是回归本族,虽再也撑不起半边天,却也生机勃勃。但没想到的是,这个根深叶茂的家族企业里出了几条蛀虫。开始是解哥的一个堂叔,此人八面玲珑,里外勾结,巧取豪夺;后是解哥的一帮堂兄弟,有的赌博,有的吸毒,为了赌资毒资,更是不择手段。他们争先恐后地吞噬,让德盛隆这棵大树摇摇欲坠。这样一来,家族中几位恨铁不成钢的老人,一合计,变卖了所有族产。除了还清银行债务,剩下的钱财按比例分配。解哥在三十六岁那年,分到了十万块。从此,这个曾经的业务经理,不再前呼后拥,一掷千金。

此时的解哥,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大的是女儿,七岁,儿子五岁。

就在解哥开始讲述他前妻的故事时,海秀打来电话,儿子小树在幼儿园突发高烧。待我驱车赶到幼儿园时,海秀正抱着孩子在街边等,她一只手拉开车门,喋喋不休,谴责我来得太迟。我满腹冤屈,却又无话可说。虽然一切都是为了孩子,这放在天涯海角都没错,但她心中的戾气,她自己并没有觉察到,就像一场无声无息的大火,烧得我无处可逃——仿佛应验了于缺德的火灾之说。

小树在省儿童医院打了三天点滴,却不见退烧。在医生的建议下做了个血常规,结果白细胞参数只有一千八,而正常的应该是四千到一万。我和海秀顿时紧张起来,医生解释说,这是病毒引起的感染,等退烧时就会上升,这才松了一口气。但两天后小树仍然没有退烧,再检查白细胞,只有两百多。在做了一个骨髓穿刺后,医院下达重病通知,我们去见医生,担心是否有白血病的可能。一个实习医生说,白细胞这么低,并不就意味着是白血病,但确也是白血病的一个临床表现。一个小时后,在我们一再催促下,护士才找到主任医生,面对我们的询问,那人就像个得道高僧。说话时,就只差双手合十。他说,如果是,就是,如果不是,就不是。扔下这句话后,返身去了手术室。那天,解哥一连打了我几个电话,我都没接,反正调成了静音。我一直躺在小树的病床上,倒像是个奄奄一息的病人。海秀这时充分发挥了她的作用,毕竟是导演系毕业,尽管还没有真正的电影作品,但在生活上,有着一种我所不具备的掌控力。带小树上厕所,配合护士吃药打针,给他讲童话故事,包括亲友来病房探望,都是她一手操持。小树睡着时,她就站在病房的窗边,长久地凝望着外面的天空,脸上透着一种光芒。这种光芒,宛若一股神秘的力量,不知来自于她的内心,还是某个未知的世界。而我,则一直躺在小树的病床上,像个甘心接受命运制裁的倒霉蛋。见我这个怂样,海秀反而没有怨言了,似乎我身上压着的是三座大山,而她身上的,只是三根羽毛。这时的海秀,简直像个圣母。这种印象,是我从未有过的。但想起她过往的一些表现,仿佛在泼妇和圣母之间,只隔着一层薄薄的纸片。

那天晚上,小树依然高烧不退。

在老华天的茶厅里,我点燃一支烟,解哥的故事就在那烟缕和烟圈中,一点一点地弥漫开来。一开始我要他讲他的故事,只是出于一个职业的婚礼主持人必备的功课,以图从他的生活经历中找出一二亮点,作为婚礼主持时煽情的内容。没想到的是,解哥一开口,我就沉浸在了他的讲述当中。

解哥的前妻姓向,和解哥一样,也有家族企业背景。德盛隆倒闭后的那段时间,对未来充满了惶恐的解哥,几乎天天在外应酬,经常喝得酩酊大醉,有时还找小姐,夜不归宿。有天晚上小儿子生病,打他电话他也不回,前妻终于绝望了,留下一纸离婚协议,带着一双儿女,随同一个追求了她多年的同学去了美国。那天,前妻的哥哥给他送来离婚协议时,解哥一拳将他打倒在地,紧接着还踏上一脚,妻兄在地上呻吟,解哥却高唱国际歌,看也不看协议上的条件,就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照解哥的话说,那时他就是个十足的浑蛋,成天和一些据说是做生意场上的哥们(也有混吃混喝的骗子)瞎混,以图东山再起。不料,还真被他给蒙着了。圈子里一个叫刚哥的人看中了他,刚哥欣赏他的豪爽和义道,认为解哥天天这样瞎混,总有一天会毁掉,他要带解哥离开这伤心之地。刚哥要带解哥去贵州开金矿,并许诺给他百分之十五的股份。有了股份,就意味着是股东,是老板,不是打工者,这让当惯了公子哥儿的解哥心里爽气,他拿出身上仅有的几万块钱入了股。这点钱,对开金矿来说,用麓城方言,是做盐都嫌不咸,但这是解哥的一个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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