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杨志共饮
作者: 东君一
整条马行街的人都认识这名带刀的青面汉子。他往刀鞘上插了一根草标,在花天锦地的闹市里孤云般游走,显得有些落寞。据说,他要卖掉手中这把祖传的宝刀。
我当然认得这把刀。我当然认得这把刀的主人杨志。杨志是我发小,自幼习武,学过祖传的刀法,而且能把刀法口诀背得滚瓜烂熟。我从未见过杨志跟人动刀,但杨志说,他一旦出刀就能攫人性命。有一回酒酣耳热之际,杨志请我们在灯下看刀。这把刀,比通常所见的手刀要长,刀刃一尺有余,刀身也阔,刀背不仅有血槽,还嵌有一环,刀头有阴刻卷云纹,刀尖上挑,带着一股冷傲的气息。正待我伸手握一下刀柄,杨志已收刀入鞘。其时,贞翁与雨石公也在座上,他们见识了杨志手中的宝刀,当场赋诗一首。因为这把刀,杨志的名声在京城一带传开了。杨志外出的时候,一直把刀带在身边。即便喝得烂醉,他也把刀放在摸得着的地方。他有一个习惯,每隔一忽儿,会做一个握刀的动作,仿佛只有把刀握在手中,他才会感受到这只手是真正属于自个儿的。或者可以说,刀是他的魂儿。没有带刀,他整个人就好比行尸走肉:目光呆滞,言语无味。
杨志卖刀的消息是杨志家的婆娘告诉我的。一大早,她找到了我,说,杨志这回是真的要卖刀了,丢人都丢到爪哇国去了。我说,日子还能凑合,卖刀作甚?那婆娘说,我也不晓得他安的是哪门子心思,他要是卖掉了那把刀,魂儿就没了。我又问,杨志就没提卖刀的缘由?那婆娘说,我也不晓得,昨天晌午回到家中,他就跟挺尸似的横在床上,我问他怎么了,他一声不吭就转过身去。你想想一个大男人大白天困觉总归是出了些个事体。今早起床,他突然没头没脑地对我说,要将祖传的宝刀卖掉。
刀在,杨志在。这是杨志常常说的一句话。我不相信杨志真的要把宝刀卖掉。
你不信的话,就跟我去马行街找他。杨志的婆娘说。我本想找个理由逃开,但她还是拽住了我。她站在我跟前,显得有些高壮,以致我不得不感叹:她跟杨志还真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跟随那婆娘来到马行街。恰逢市日,街上人来人往,我瞥见了杨志和杨志手中的刀。杨志偏过头,装作没看见。那婆娘说,卖刀,不怕辱没先人的名声?!杨志瞟了一眼说,你来这里作甚?那婆娘双手叉腰,眉毛一挑,竟有几分英武之气。杨志大约是怕她使性,转身欲走,那婆娘便拦住了他的去路。杨志跟她仅隔一把刀的距离,说,给我回去。那婆娘说,除非你跟我回去。树荫下,杨志那张马脸上的胎记青得都有些发紫了。我对那婆娘说,你可以到一边去,让他稍做冷静。那婆娘非但不依,还上前一步说,杨志,你卖刀之前,得想想你爹临终前的叮嘱。杨志做了一个相唤的动作,求求你,回去吧。说话间,他扫视了一圈,仿佛他爹的阴魂就在不远处徘徊着。那婆娘挦扯着他的袖子说,你若识相,就赶紧跟我回家。杨志说,我卖了刀再回家。那婆娘说,你这破刀能卖多少钱?!杨志伸出三根手指说,三千贯。什么?那婆娘差不多要弹跳起来,三千贯,我没听错吧?她的脸色突然变得凝重起来,转身问我,这祖传的宝刀能值这么多钱?我没吭声。那婆娘是做买卖的,自然能掂量这把刀的价钱。她把我拉到一边,低声说,他莫不是想钱想疯了?这把刀假使能卖个三百贯,我也会在酒楼摆一桌的。不过,话说回来——她又把我拉到墙角,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事到如今,我也不怕跟你说实话,他要是卖了这把刀,就会招来血光之灾。这话不是我说的,是那个叫公孙什么的道长说的。我仍然没吭声。那婆娘说,你来劝说几句吧,他若是两耳塞了屎橛子,连你的话都听不进去,我就等着哪天守寡了。她说了一大通,见我不答话,苦笑一声,气咻咻地走掉了。杨志有些怅然。一束灰尘在马车后面腾起,转瞬落下。他抱着那把宝刀,慢慢蹲了下来,一只手抓挠着头发,头皮屑似墙上白垩,纷纷飘落。
走,喝酒去。我说。
二
杨志的老爹死于旧伤复发,传给杨志的只有一口宝刀和一门英烈的好名声。其时,杨志年方十六,跟我相仿,但大块头已隐然成形,比我足足高出了半个头。杨志出门必带刀。刀在鞘里,眼中透着刀光。杨志话不多。话不多的人看起来有几分阴狠。事实上,这跟他平常说话带点口吃有关。那年头,我们血气方刚,脸上都冒出了红色酒刺。杨志有事没事,就坐在角落里挤酒刺。他那张脸除了酒刺,还有一块青记。如果有人盯着他的脸,他就会把头偏向一边;倘若那人不识好歹一直盯着他,他也许会恶狠狠地瞪那人一眼,然后走开。有时我们喝了酒,也会去三瓦两舍看花娘。然而,也只是看看。
色字头上一把刀,把刀带在身上就是给自个儿提个醒。这是他爹生前对他说过的一句话。杨志好色,但他跟我一样,算不上放浪之徒。
我告诉过杨志,我暗地里喜欢过绒线铺里的一个妇人。那妇人的百褶裙下一只小脚尖尖翘翘的,像舌头一般伸出来,见人就立马缩回去。我喝了酒,总要在绒线铺里对面的茶坊讨碗茶吃。某日晌午时分,我与杨志在茶坊喝茶时,杨志说,你一直在盯着那个妇人看。我说,我只是看看,不行吗?杨志笑了笑。对我来说,男女关系也不过是看与被看的关系。之后走来一个涂脂抹粉的妇人,站在绒线铺前,好像在挑物什。杨志说,她便是朱雀门外西瓦子唱慢曲的那个清倌人。她长得的确不俗,从此,我便记住了那张脸。
我在衙门当差那辰光,杨志曾向牛二借了一件光鲜衣裳,向我借了点钱,说是要找那个西瓦子的娘儿们吃花酒。那晚,他邀我同往。一进门,一股浓重的脂粉味儿就如同猛虎一般扑过来,我和杨志都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西瓦子的娘儿们对每一位客人都恭敬有加,也是言必称官人的。在灯光、酒和调笑声营造的氛围里面,我们很有耐心地等待着清倌人的出场。杨志在这方面并非老手,但他喝了点米酒之后,就故意用一种大老粗的嗓门和笑声来掩饰自己的怯懦。也许是因为一时兴起,他握刀的那只手竟开始不听使唤,举杯便饮。酒过三巡,清倌人就出来了,身穿红黄宽袖衫,头上簪花,坐定后,手执红牙板唱起了慢曲。歌声飘荡过来,杨志便伸出手来,仿佛是可以捧在手心里的。清倌人唱完曲子,斜瞥杨志一眼,说,我还是头一回见到有人带着刀喝花酒的。杨志摸了摸腰间的刀,也举起酒杯,猛地灌下一口酒,吸溜一下,似乎怕酒气从嘴角溜走。
吃过花酒的人都晓得,西瓦子的酒是先绵后烈。烈到什么程度?就是把口袋里的钱心甘情愿地掏出来,一个子儿都不剩。清倌人唱完三个曲子,杨志就醉了。杨志是被自己灌醉的。喝酒前的杨志跟酒后的杨志判若两人。清倌人唱完一曲,便举着一个蕉叶杯,向大家敬了一圈。杨志坐到她身边,问她是否介意。清倌人说,你为甚一直带着刀?杨志二话不说,突然拔出刀来。清倌人吓了一跳。那一瞬间,我感觉杨志拔刀出鞘就跟一个灵魂出窍一样。他舔了舔刀尖,又舔了舔她那只白生生的手,问,你叫什么名字?清倌人答,我叫李师师。
李师师,你为什么叫李师师?
因为这里的人都叫我李师师,所以我就叫李师师嘛。
他在李师师的大腿上摸了一下(他摸妇人的大腿和刀,都是同一只手)。李师师毕竟是见过世面的,放下红牙板,旋即退到屏风后,丢下一句:瞧你的身份模样,合该去那种小胡同里的窑子,而不是来我这里,你可以回去了。
我得承认,杨志是那种一碰到漂亮女人脑子就不太灵光的人。因此,我向那个前来收拾残局的老虔婆表示歉意之后,便像拖牢洞般把他拖了出来。我扇了他几巴掌,他便弹开了眼皮。推他,不动,只是一径地躺在一块青石板上,唱起胡歌野调来。我说,人都散了,你唱给谁听?他说,我唱给自己听。唱完之后,他又指着裤裆,破口骂道,瞧你这歪物件,年纪也不小了,都他妈的长胡子了,可你连女人的身子都没碰过,我好歹比你强。你这一辈子要是连女人的身子都没进去过,那玩意儿就白长在你身上啦……呃,呃,你如何又变成缩头龟了,什么?灌了黄汤就成这样了,没出息。酒喝得少了,没胆量;喝多了,就醉得东倒西歪。你这废物,净给我添麻烦……随即,他脱下鞋子,抽起自己来。
第二天,我问杨志,你还记得自己撒酒疯的事体?杨志涨红了脸说,我记不得昨晚在哪儿。
只有我晓得,杨志虽说是壮汉,却很腼腆。平日里,他见了女人,连正眼都不敢瞅。大部分时间他就躲在暗处,透过临街的窗洞看街,看来来往往的各色女人。
有一回,他又向我借钱,说是要再去会会西瓦子那个唱慢曲的清倌人。我说,你忘了她吧。他说,我忘不掉。
去找一个壮实的姑娘,你就能忘掉她。
去哪里找?
杨志抠着满脸的酒刺,茫然地望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随之而来的困顿,让他终致粗头乱服,大废不起。后来,我就听说杨志娶了一个会看香头的寡妇。那个寡妇给杨志家看香头,鬼魂有无看到,我不清楚,但她一眼就看中了香头对面坐着的杨志。
杨志家的婆娘说,她已经克死过两个男人,唯独杨志是没法克死的,因为他是一个带刀的男人,他的命比谁都硬。
刀还是那把刀,杨志却跟先前不太一样了。结婚之后,杨志常常在灯下一边摩挲着刀把,一边感叹:七尺男儿,空有一把宝刀。杨志混得不算好,但这并不妨碍他有建功立业的渴望。杨志的母亲还在世的时候,每逢祭祖,都要杨志跪在先人的牌位前,立下重振家声的誓言。杨志二十二岁那年报名参加武科乡试。因为弓马娴熟,再加上他是“三代将门之后、杨侯杨令公之孙”,很快就过了解试。之后参加兵部试,外场考的还是步射与马射,对他来说不成问题,但内场考策论兵书什么的,他就考得一塌糊涂。武举这条路走不通,他就思谋着去高俅的殿帅府谋个差使。
某日,他经我一位亲戚介绍,去了殿帅府,求见高太尉。其时,高太尉正在大院里玩毬。那圆实之物,自顶至踵,颠来倒去,看得杨志目瞪口呆,忍不住拍掌叫好。高太尉忽然把毬停在脚背,摆手扬扬,问,会玩吗?杨志说,不会。高太尉“哦”了一声,又继续玩他的毬。杨志见天色已晚而高太尉兴致犹酣,只得悄悄退出场外。有一阵子,我听说杨志也隔三岔五去圆社踢毬,他虽然有腿长优势,但脚法欠佳,时常冲撞冒犯,招人嫌憎。不过,他踢毬之余,能把毬场的杂草清理得十分匀净;修剪草坪之余,还会用自己的刀刮胡子,刮得也算干净。杨志在圆社混了半年之久,总算是等来了一个人。他就是高俅。要说高俅,东京城里,谁个不知。他凭借毬技,混入官场,一路高升,做了太尉。打那以后,东京城里的圆社就多了起来,玩毬的人也多了起来。玩毬玩得好的,也有被高俅招到殿帅府里当差,但他们当中没有一人能玩出个名堂来。因此,我就对杨志说,人家高俅难道仅仅是拿脚踢毬吗?毬是圆的,高俅的脑子也是圆的。你杨志呢?直来直去,跟枪棒似的,所以,你还是适合舞枪弄棒,去应那武举。杨志说,刀枪棍棒舞得再好也还是村人。
有人说杨志应过武举,实属讹传,不过他做过殿帅府里头的跑腿什么的倒是真的。殿帅府里头有很多可供支使的跑腿,杨志只是其中一个。殿帅府里头的跑腿,到了外边就称作制使什么的,也很有些派头。当我称他杨制使时,杨志大手一挥说,你我是好兄弟,大可不必前一句杨制使后一句杨制使,在圣上身边,我也就是个跑腿的。我说,这不一样,虽说是个跑腿,却也是替圣上效力。你偶或出入宫廷,可曾见过圣上?杨志愣怔一下说,圣上住在深宫,岂是常人所能轻易见到的?我说,如此说来,你也不算圣上身边的人,只能算是圣上身边那个人身边的那个人。杨志双目圆瞪,竟说不出话来。有一回,杨志兴奋地告诉我,圣上庆生那天,他被临时调派到皇宫里头做护卫,总算见到了一回龙颜。彼时圣上跟他仅隔一丛芍药,群臣在后面不远不近地跟随着。杨志这样说着,就用手丈量了一下说,他跟圣上的距离之近,大约等于群臣跟圣上的距离。杨志似乎也风光过一阵子。我跟他在殿帅府门外的那条街上撞见过几回,他戴了一顶官帽,显得很是自豪。风大的时候,他通常会压一压帽缘。事实上,他那顶帽子有一根白绦可以系住下巴,无论风有多大都不会飘飞。
俗话说得好:伴君如伴虎。给皇帝办事,发财的机会固然有,办砸了麻烦也大得很。杨志就碰到过一件倒大霉的事:他同朝中九名制使去太湖边押花石纲,过黄河时,一道妖风刮来,船翻石沉。这可是皇差,非同小可,他不敢回京复命。过了半年,他才托人向我打听一些风路。原来,朝中早已没人记得这等小事,也没人问起杨制使的下落。是年岁末,杨志悄悄潜回城里,行踪诡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