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性书写的张力结构与诗意超越
作者: 陆克寒一
在细读诗集《本其山川》的过程中,我一直找寻观照、理解它的内在“端口”,仿佛置身一片丛林,想要找到一束灼亮的光源,让它光芒迸射,林间豁然开朗……我相信诗歌的“光源”就潜隐于诗歌内部,犹如灵魂照亮肉身,是诗人的个性精神照亮他的词语丛林。
在题名“诗人何为”的篇什中,诗人王彦山如此表述他的“诗人认知”:“尽量漫游”“坚持阅读”“爱着点什么”,还有“讲实话/保持适当的愤怒/向上生长/拥有不顾一切的力量/坦荡荡,行夜路/如走大道,像我的乡贤孟轲先生/讲的那样:/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此番表白实为申述诗人的生活方式和处世准则,其间显然包含某种道德命意,对“我的乡贤孟轲先生”的引述,在互文性建构中表露着诗人的“君子人格”追求。但非常明了的是:作者的“诗人认知”实未逾越俗世疆域而凌空高蹈,他是在现世生活的范畴中,想象“诗人”的生活方式并确立其生活准则的,其自我表白的关切主旨实际是现世生活中的做人原则。揆度《诗人何为》的创作动机,该是作者借由自我追问,确定“诗人”如何在现世活着。他的问题既在现世背景中展开,其答案也表现出面向现世的精神维度。
这种面向现世的精神维度,体现着诗人王彦山的精神个性,并顺理成章地凝定为他的诗歌态度及创作倾向。于是,我们看到:现世生活成为其诗歌创作最基本的表现对象,畅达无碍地进入他的诗歌世界。日常生活的大量片段和细节,以及诗人处身其间的真切的生命体验,构成其诗歌蓬勃、葳蕤的表象世界——这表象世界构建于现世生活,而非面壁虚构的造物,它充盈着现世生活的鲜活内容,具备现世生活的生动质地,表现出现世生活的日常性本质——正是日常性,这生机勃勃的精灵,跃动于王彦山诗歌的表象世界,塑就其诗歌创作的一种韧性品格。
因此,我们在其诗作中清晰可见他本人的日常生活。如同相交相知的亲近老友在诗歌中碰面,他向我们娓娓叙说自己经年累月的日常起居及行止:黎明即起,煮“海参小米粥”,给孩子和自己做早餐,“小米是单位发的/海参是下班后顺路/去菜市场买的/孩子是自己的/这一切让我心安/”(《海参小米粥》)诗句是拉家常式腔调,轻言慢语正对应寻常日子的平淡,但“心安”却使现世生活有了着落和意义,生命被安顿在日常性中,适得其所一般牢靠。有时候,他会在一家“老酒馆小坐”,和“不是亲人”“不是恋人”的酒客坐在一起,寺钟撞响,烟火迟暮,“虎牌啤酒喝掉四瓶/我们没有离开的意思”(《老酒馆》)——这场景有些伤感,却叫人流连,氤氲出一种人生况味,是日常生活中似曾相识的一幕。他应该是喜欢游历的,时常外出看“活山水”,“一朵一动不动的云,其实/一直在走”,他跟着它一路直上云贵高原,“人神共居的云水间”竟然“四野无人”(《云游记》)——那一刻,他喜出望外。他对“壶”和“茶”及“瓷”,别有一份挚喜,自称“壶痴”,“知我者,大概也就懂了一把壶”(《壶说》);又想象自己的“余生”终将蜕变为壶和茶:“我日益缩小,缩成/一把紫砂泥抟作的壶/壶里一撮茶叶的肉身/一注热水,我便急遽醒来/带着前世的风霜和雨露/一身宿命的绿”(《饮茶记》)——这物化想象表达着融“我”为“物”的痴情,那不是超凡脱俗的抽象之爱,却是植根并生长在诗人的现世生活里,是日常之爱,具有身心自在的亲近感和舒适感。更多的时日,我们可以看见诗人王彦山乘公交车上班,“每天早上七点左右出门/在同一条路的同一个站台/等同一班车,司机是同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姐,坐在身边的/还是那几个一起去郊外上班的人”(《卧龙路999号》)。他的陈述虽有点絮叨,却更显平淡,是与日常生活相安妥帖的平和。“春意已深”时,他也会不知不觉便“在靠窗的位置上睡去”,恍恍惚惚中“满大街的脚踝/变身高脚玻璃杯/在滕王阁地铁站出口交叉摆动/”(《K39路公交车》)——这幻象转瞬即逝,叫人留恋不舍,该是多少“上班族”的日常体验!
检视诗集中的诗作标题,我们不难发现某种彰著的命名特色:它们表现出面向现世生活的共相。其指涉或为日用物品,如《美式滴滤咖啡机》《腕表》《紫砂壶铭》。或为生活场景,如《母亲的厨房》《老酒馆》《漫思书院》,而《南昌十章》叙及“王家庙路”“豫章后街”“杏花楼”等地名和地点,乃是诗人时常出入的生活环境。亦有一些更为开阔的地域空间,它们或为诗人生活的区域背景,如《在江西》《内陆生活》等,或是其行脚所及的“审美别处”,如《在崇左》《青弋江》《太平湖上》等。而生活和审美,恰构成诗人生命存在的双重内容。另有诗题指涉时令,如《暮春记》《白露记》《谷雨》《小寒,或2021》等。诗人的时间体验表现为古老节气的具象感和切身感,时令感知是其日常性体验的有机内涵,生命活在时令流转间,即是活在现世生活的日常性中。
二
早上醒来,孩子的呼吸是干净的
节气进入秋分,寒露还没到
大街上的人们,阳光不再强烈
笑容是干净的,我给孩子煮好了
她爱吃的西红柿鸡蛋面
汤浓汁亮,我坐在床边弹琴
等她醒来,琴弦被磨得发亮
琴声是干净的,走在通往单位的红谷中大道上
迎面一个把共享单车骑得飞快的姑娘
风是干净的,我穿了一件白衬衣
写材料是干净的,中午在明亮的食堂里吃饭
办公室黑色的沙发上小憩,醒来是干净的
我安享这明净的一日,浪费是干净的
当夜色升起如满月,我在客厅里喝酒
啤酒沫是干净的,当我这么想时
坐在餐桌边的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
也是干净的
——《我安享这明净的一日》
上引诗篇中,诗人娓娓叙说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细节和片段,从清晨醒来谛听“孩子的呼吸”,到“夜色升起”时“坐在餐桌边”享用啤酒,这完整的“一日”既是具体的,同时也具有表征意义,是诗人日复一日的“日常”。而串联起诗人“一日”(“日常”)生活细节和片段的,正是他本人的主观体认——“干净”:从修辞运用看,这词语以反复的方式在诗中九次出现,由相隔两行、三行至相隔一行,而后连行出现四次,最后两次隔行应和——频率从徐缓至紧密而终于余音如缕,全诗即以“干净”反复再现形成抒情旋律;从表意效果看,诗人对于“一日”(“日常”)生活细节和片段的所有感受(“干净”),均簇拥并呼应着全诗主题句——“我安享这明净的一日”,“明净的一日”正是所有“干净”的细节和片段的概括和提炼,是升华了的日常体验。再者,我还得指出的是:“安享”一词犹如轻触肯綮,诗人对于日常生活的自适体验弥漫而出,飘缭成诗篇物我共适的氤氲意蕴。
由此,王彦山的诗歌创作不仅面向现世生活敞开,并且表现出对现世生活日常性的肯定与认同。诗人撷取自己的日常生活营构其诗歌世界。他意识到日常性乃是人类生命的存在本真。它既是生命存活的基本样态,也构成生命存世的本质属性;它既聚集着生命内容的万千滋味,也内蕴着生命存在的隐秘奥义。我相信此份主体意识在诗人王彦山那里已然成为一种创作自觉,因此其诗歌创作不嫌弃,更不厌弃现世生活及其日常性。恰恰相反,他自适于他的日常生活,并力图与之建构共适关系。据此,我将王彦山的诗歌创作概括为——“日常性书写”:它既向现世生活及其日常性敞开,指涉着日常生活的世俗内容,且与现世生活及其日常性通融,认同日常生活的世俗意义。前者可谓“日常性面向”,后者则是“日常性认同”,两者形成“日常性书写”的表里构造。这是一种低调的写作而非高亢抒情,是一种平和的吟唱而非作势对抗,它表现出诚实而诚恳的书写品格,其实是一种创作态度,其主导精神则是诗人的生活态度和生命立场。
然而,我们指认王彦山诗歌为“日常性书写”,并确认其包含“日常性认同”的精神倾向,是否就意味着如此的批评判断——这种“日常性书写”在诗歌表象建构上耽溺于日常碎屑,在创作主体倾向上表现出对现世生活的精神妥协?
的确,“日常性书写”虽低调、平和,却也颇具风险。这是因为日常生活既内容驳杂,又蕴含着内在矛盾和张力:“一方面它是指日复一日的最为稀松平常的家常和栖居空间里的衣食住行”“另一方面,日常生活又可以指一种价值、一种质量,换言之,它同样可以具有足以超越自身的神性”①——这便是日常生活的世俗性和超越性,是日常生活自身内涵丛生、纠结的双重性。要之,日常生活既是琐碎的、刻板的,具有强迫性和重复性,又是具体的、亲近的,自有趣味和意义。因此,“日常性书写”应该对日常生活抱持一种创作警觉——我称之为“日常性警觉”。我以为这种“日常性警觉”应该作为“日常性书写”的构成要素,成为诗人创作自觉的有机内涵。
品读王彦山的“日常性书写”,我们能够从中感受到他的“日常性警觉”。他既自适于现世生活及其日常性,同时又对此抱持意识的自觉,自适但不沉溺于此,认同而不与其同化。低调、平和的书写姿态,是以创作主体谦逊的生命态度为精神底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此心甘情愿地消弭自我。我们自可感受到:诗人小心维持着自己与表现对象的适当间距,谨慎维护着其精神世界与所处现世生活的适度间离。恰如他本人所言:“和沸腾的生活保持着/礼貌的距离”(《暮春记》)“礼貌的距离”既表达对对象(对方)的尊重,也体现对自身(自我)的尊重,前者是理所当然的,后者是确定不移的。借此,诗人保有诗歌创作的自我意识,保有对现世生活自我观照、自我审视的精神向度——这便是其诗歌创作的自我反思精神,可谓之“日常性反思”,它是由诗人的“日常性警觉”赋予的创作品格。
且看《给女儿的诗》(组诗)以及《听王子今弹琴》《看王子今跳舞》等篇什,诗人于日常叙写间尽显其父爱和父女情,现世伦常的温情与欣悦跃然纸上如笑容可掬:“你来之前,我几乎只爱着自己/你来以后,竟感觉每个孩子都是你,都是你。”(《给女儿的诗》“2”)但诗人并未沉迷于世俗伦理的温馨抒情层面,他同时检点自己的父亲角色及作为,警觉地发现:“这两年,为你写的诗/越来越少,我们之间的话/好像也越来越少,做得最多的/就是冲你发脾气,逼你练琴。”(《给女儿的诗》“4”)“你在成为女儿的路上/越来越像个女儿。”“我在成为父亲的路上/越来越像个专制的君主。”(《给女儿的诗》“5”)——此间交织着自责甚而忏悔、无奈以至沉痛等复杂而沉重的意绪,“父亲”与“专制的君主”之间颠覆性的角色变异,正显示着诗人自我审视、自我反思的深度与力度。他既“安享”现世生活的伦理温情,又警觉于日常生活中“父亲”角色难以抗拒的变异,其角色体验因而烧燎着内心不安,烙成一种深在的隐痛和焦虑。
三
时间体验在王彦山诗歌中具有普泛性和弥漫性表现。诗人对于“时间”执持着某种异乎寻常的敏感,这是其精神世界的突出征象。季节、时令和年份等时间性概念,是其诗作持续的抒写对象。“枯坐”时“如一句偈语”,他会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下“一把椅子,一坐就是十年/十年,如一场假寐”(《枯坐》)。偶听咖啡机“嗤嗤”声响,他一下子感觉:“日月如磨蚁,江水自长东/十几年就这么被一滴滴过滤出来”。他细数自己“爱着”——“几种有限的食物”“经常走的几条路”和“两条河流”,蓦然意识到已经“客居江西十八载”,“那个跨过长江/来到此地的少年,也已不在”(《在江西》)。某个夜间,“凌晨四点多醒来/再也没有睡着”,他索性起床做饭,将带鱼、鳕鱼、牛排统统“翻来覆去,煎了一遍”,仿佛将“整个大海和陆地”全都“煎熬了一遍”,这“才惊觉时节/已到白露,我已至中年”(《白露记》)——此间,“白露——中年”的联想建构着“时令——人生”的隐喻意义,内含着某种深切的生命感悟:“煎”食物的诗人同时被现世生活“煎熬”,他几近强迫性的反复行为(“煎”),宣泄着隐秘的焦虑(“煎熬”)。而在《暮春记》的诗篇中,诗人由时令转变感受到生命流转不息,感觉有“一种力量”——
在暗中,慢慢磨损着我
像派克钢笔磨损单位的信笺
耐克跑鞋磨损塑胶跑道,胶片
磨损一个时代的暗房,夜里
我磨损一个词,女儿磨牙的声音
磨损雨夜,当一阵又一阵清丽的鸟鸣
再次磨损天空,我已为陈迹
这种“力量”正是时间,也唯有时间才有“力量”将一切“慢慢磨损”。“磨损”一词七次连用,铺排出诗人的日常细节和片段,显示着时间无所不在的特性;一个动词的鲜活具象,既表达出生命被时间打磨的切身体验,也表现出生命与时间的相互咬合——这种咬合关系既是对峙的又是亲密的,深切而具韧劲,实际是生命与时间的本质关系。“慢慢磨损”构成诗人现世生活的日常性,而对此的意识自觉与精神警觉,则显示出诗人的“日常性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