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草原与东北:三个文学向度及其再总体化

作者: 张未民

就创作实际而言,王怀宇并不是一个具有话题性的作家。他的小说创作虽说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却并无多少先锋的写作姿态,笔下自然晓畅的叙事和朴素的白话语言,在当年并不能引起评论界的关注。在长篇小说《血色草原》出版之前,王怀宇主要写作两种类型的中短篇小说,一是书写都市青年漂泊的苦闷经历,如《都市鸽群》《捕捉爱情》《纯净如水》等,大概取自作者本人自县镇上大学及毕业后初入都市工作的青春体验;一是书写“我”源自北大荒草原或科尔沁野狼滩的家族身世与精神史,如《家族之疫》《狼群早已溃散》等,似乎借助于当时流行的“家族写作”之名,实际上则承续着更早的寻根文学的余绪。这个家族史的寻根溯源性写作,对他至今已近30年的小说创作具有某种奠基性意义,尤其是长篇小说创作,一再地回到这个原点再出发。于是,我们在27年后,在《血色草原》中看见了王怀宇所重建的草原家族的生命视界。具体而言,《血色草原》的新意,或新质,可由生命、草原、东北这三个文学维度来看。

一、生命

我赞成胡平、吴义勤说《血色草原》是一部“讲述前现代草原瑰丽雄壮的生命图景”“关于草原的百科全书”的定位。①《血色草原》与其说是关于人和草原的,毋宁说是关于生命的。与文学是人学的定义相比,文学是生命的表现无疑更符合《血色草原》的文本实际。从理论来说,在不同的系统层面来谈论美学和文学,就会产生不同的美学与文学归纳。有五种系统的文学。一是宇宙的或自然的文学,其视角涵盖整个无机界和有机界;二是生命的文学,采取包括人和动植物在内的有机生命界视角;三是社会群体的文学;四是人的文学,主要是个体的人的视角;五是形式的文学视角。这几种视角的文学当然是彼此交错混搭存在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古今中外的文学中辨认出这些悠久存在的美学传统与文学传统。到了近现代,由于分工化趋势的加剧,突出某种单一视角的文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类型化发展。社会的文学、人的文学相继成为绝对主流,同时,间或也有人标举自然的文学、生命的文学、形式的文学作为补充。生命的文学不满足于在自然的、社会的、人的、形式的主题与架构下表现某种生命现象和生命意识,而是要将生命现象和生命意识作为中心内容,使文学站在生命的视角和生命关怀的立场上。《血色草原》正是这样的一部以“生命”引发关注的作品,是一部“生命小说”。

作为叙事长卷,《血色草原》的内容蕴含多方面的解读,但“生命”无疑在奏唱“主旋律”。它是一部有关生命图景与生命力的作品,不但有关人是怎样活,而且还有关动植物和草原是怎样活。而活着的本质,在于生命的始与终,在于生命的持续与活力(即生命力)。除了写人之活,《血色草原》有意识地大写特写了那么多的动物植物,并以生命的视角将人和动植物统一在一起。作品写入了如草原狼、马、牛、羊、猫、鸡、鱼、狗、鼠、鹰、山雀、云雀、雪雀、布谷等大量动物,它们在塔头滩人的生活中又变成了名目繁多的小红马驹、大黑狗、小花狗、毛腿鸡、大红、大黄、小青马、胡巴喇、老鹞鹰、红隼、大白鹤、红靛颏儿、小花骒马、野兔子等。有关章节少则二三百字多则数千字的篇幅专写了20多种动植物,仿佛是在为其作传,每一种都认真铺叙,都有一段本色故事,也都写出了它们给予人的不同体验与感悟。从第11章到19章,作者写了王龙飞在童年与同伴和草原上各种动植物玩成一片,从动植物身上领悟了生理早熟、食色性也、天性、残酷法则、男女情窦懵懂、生存艰辛与恐怖历练等人事,一派烂漫。而且这些溶解在童年岁月的动植物形象,是生活的而非博物学知识陈列方式,以某种原生态的浑然可感,让读者感到亲切。限于篇幅和结构,不可能将草原上万千生灵一一写出,作者也乐于用举隅叙述的补充方式,以显示对草原生命的全景掌握。

与那些典型的生命小说所显露出来的特征一样,《血色草原》也某种程度上虚化了人类社会历史时间。因长篇作品自身叙事需要,它较之中短篇小说《家族之疫》《狼群早已溃散》的虚化,有意识地标定了一些故事的时间坐标,如祖父的祖父王老黑的抗战烽火背景、祖父王大铁拐的抗美援朝支前担架队背景、老姑讲述的“文革”时期草原生态遭到破坏的背景、父亲王大笨逃出草原后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恢复高考上大学及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下海创业经商的经历背景等,都被清晰或朦胧地提示出来。然而它们与小说人物的故事、思想面貌结合得并不密切,大多数人物行为并不好从时间背景上找到解释,而只有恒定惯性的生命动机才是真正的原因和理由。即便说家族荣誉的争取是社会性的,但荣誉的内涵、争取的动机和方式,却都是生命力在作祟,都是欲望生命的表现。更不用说那些作为重要内容和描述对象的动植物们,与历史框架的影响关联也非常外在。作者并没有锚定大历史事件来展开描写。那些生命的风云际会似乎有更加恒定的价值,更靠近永恒的主题。于是在这里生命小说更靠近象征和寓言。王怀宇似乎是用血色草原来象征肉浪滚滚的草原上生命生存不可遏止的竞争图景及其生命力,由此解释了血色之所以为血色,正如同生命之所以为生命,绝不仅仅是一时间绿草萌茵,或一时间枯草泛黄。

在这个总体象征之下,王怀宇设置了两个生命意义结构线,来重构生命的文本象征意义:一是强调男人和女人的二元分类。每个人的具体社会职业等特征在生命框架里可以忽略,只分为男人和女人便足够了。如王龙飞对胡小慧自始至终的情爱,永远保持在情欲的童年成长与生命活力的彰显之间,而与其他无关,胡小慧纯粹是因为草原女人的身份才最终成为召唤王龙飞回归草原的动力源。二是强者与弱者的二元分类。小说中的人物究竟是牧民还是渔民还是种地农民等并不重要,人们看到的只是强者与弱民两个分类。岂止王老黑家族陷入了为强者荣誉而战的宿命般的颓败,包括胡老五家族在内的所有塔头滩人也都在为当一名塔头滩的强者“汉哥”“把头”而竭尽所能,强者气势成为塔头滩上一种追求的理想、压倒一切的风气。强者/英雄逻辑又与男女秩序合二为一:“美丽的女人一定要属于强者,弱者不仅得不到女人的身体,更得不到女人的爱情。”①

除此,《血色草原》还在“家族”和“生命”之间拓展新意,从生命意识的家族史拓展到超越家族的生命史。固然,中短篇《家族之疫》《狼群早已溃散》早已经表现出生命意识,但其以生命意识始,却落脚在家族,正如“家族之疫”这一命名所显示的那样,它们当时即被认为是以生命视角写家族史。《血色草原》则不同,它也是从生命意识始,却没有封闭在家族里,而是以家族为切入口打开了更广大的生命视界。这个更广大的新视界中,有公鸡大红等一众动植物生灵与人生活在一起的生命史,更有祖父王大铁拐、祖母杨树花、胡老五、老胡五奶、胡二勇子、父亲王大笨、王龙飞、二叔、老叔、二姑、老姑、胡小慧、赵干巴、季大鼻涕、季春红、宋踮脚、老胡二宝子、王老黑、胡赛虎、马兰花等家族内外众人一段一段的生命史。这些用长短不同篇幅描述的众生故事,之所以称之为生命史,而不是社会生活史,一是他们大都有与草原动植物生灵交缠在一起的生活过程,生命的强弱与两性关系往往在与动植物的关系中折射出来;二是在人与人关系上仅仅涉及这些人物的强者与弱者、男人与女人、生与死等比较单纯的生命关系,而很少涉及他们历史化的权力、财富、时代、知识背景及关系。作品中除了工作队长刘建设父子完全是由权力背景主导的,以及王耀祖、王龙飞有在草原之外生存的知识经历与商业背景外,作者显然将视点聚焦在了生命性因素上,几乎为除刘建设父子以外的每一位人物都书写了一段强与弱、爱与恨、生与死变奏的历史。家族话语始盛而渐稀,不仅王家早已衰败,就连称雄一时的胡氏家族也几乎人去屋空了。然而有关强与弱、男与女、生与死的生命的乡愁,那一段段生命史依然在草原上交缠地展开着。

当然家族和生命并非对立,家族不过是生命血缘意义上的一个社群单位。作为生命小说的《血色草原》显然是在更靠近生命的理解上使用了家族一词,而不是更靠近历史化、社会化的家族。在这个意义上,作者在“后记”中所说的“以查干淖尔大草原霍林河畔塔头滩上王氏和胡氏两个家族的兴衰为主线,通过对王氏几代弱民呕心沥血执着争当强者、争当英雄艰辛历程的描述,塑造了一个又一个铮铮铁骨、不懈追求的草原人物”,才可以理解。如果说这部长篇突出了生命主题,那么作者在这里所说的家族的主线、争当强者和英雄,以及所谓的铮铮铁骨,就是超越家族直指生命力的价值了,它形成了小说的生命“主旋律”。当然,不仅在“后记”中,在小说文本中也直接使用“强者”“弱民”这种定性概念,比起海明威的“人可以被毁灭,但是永远不能被打败”式的隽永哲理,语言表现上不免概念意味重。然而,这又不单单是语言表现的问题,强者/弱民的意识也使家族书写产生出裂隙。与传统小说不同的是,呈现分裂和引发困惑正是现代小说的自主功能之一,并容易使小说增加矛盾张力和生发新意。如果深入剖析,我们看到《血色草原》标榜以写家族为主线,却在王氏、胡氏两大家族之外,还写了同是弱民的赵干巴、季大鼻涕、宋踮脚等人物形象。以“同是弱民”的名义,将笔触有意识地布局于家族之外,说明作者已不满足于家族书写,进而开始了“弱民书写”。什么是弱民?只要注意一下赵干巴、宋踮脚、季大鼻涕等这些名字,就会明白作品中的所谓弱民,是那些类似具有心理或身体缺陷的被社会学表述为“弱势群体”的特殊人群,其弱势比我们平常所说的普通人、小人物更加卑微而羸弱。如此,作品为了生命草原的整体性而在家族书写主线之外,溢出一条非主线的泛家族乃至非家族书写,家族概念显然不能建立书写的统一格局;家族只有打开封闭空间,由同为弱民来重建统一的“弱民书写”。

《血色草原》的“弱民书写”首先包括两部分,一是在家族传承与建业之内的“弱民书写”,主要是王氏家族的弱民故事主线(王氏为弱民,才有其他人的“同为弱民”);二是泛家族(如写弱民赵干巴,多少强调他代表“赵家”)或非家族的“弱民书写”。作品中“弱民书写”的本质是:虽为弱民,却争当强者,应了一句“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的囚徒困境。问题是,强者或英雄在作者看来一定是人生金字塔尖上的人物,而与强者相对应的皆为弱民(作品有时似乎暗示能当上塔头滩冬猎队队员便不算弱民,但也非强者,是过渡地带)。如此万民争取的强者路十分狭窄,注定弱民的追求失败将是普遍的。弱民“争当”,是英雄品质、强者气概,只是“争当”而不得,又流于弱民的悲哀。在这种情况下,王龙飞家族在祖父的祖父王老黑当上“汉哥”和冬猎队创队队长后,共有四代八个男人相继为再登强者宝座、恢复家族荣誉而战,而结果均一败涂地,屈辱地仍为弱民。同时,小说又极写弱民家族的屈辱苟活造成的自卑反弹,永不屈服、为争强者之心已成为世代相传的家族基因,如同岁月中烙上每个家族男人脸上的“火印”。这里所写出的王氏家族的破绽,其实已不是作者所表达的那种单纯的强者基因,而是存在着互相搏斗着的文弱气质与强者信仰这两种基因。所以在这个家族性弱民书写的主线部分,呈现了困惑和矛盾,当强者基因高扬之时,必伴随着悲伤的文弱之气与屈辱情境。因为是“主线”,当战鼓鸣响,形成的主调是强者之歌,便是“宏阔雄壮的生命图卷”。但马上会有人指出,它是一场连续的失败史,是“悲怆而醒人的草原挽歌”。①又岂止草原挽歌,它是用生命之熵来写生命力,是弱民的强者挽歌。而无论如何,作品中的生命视角变得立体了,对其有一种多面的解读乃至于欲扬先抑的悖论解读,都是合适的。

《血色草原》如此令人困惑纠结,又为什么给很多人以昂扬的生命力美感印象呢?问题不仅在于其重回了新时期文学的生命力审美,更在于作品在泛家族或非家族“弱民书写”中采取了比家族主线“弱民书写”更积极的姿势。如赵干巴的形象,以一介草根及赢弱体质,赋禀争强取胜之心,抓住机遇战胜巨大狗鱼,虽殒命长河却荣膺了“把头”“汉哥”的口碑赞誉。生命之“弱”的现实使其殒命,而强者的企图心却得以实现。后来的同是“弱民书写”,宋踮脚之于马兰花,包括家族中的弱民二叔之于丑香子,生命强者与狼群、狗鱼等的搏杀已降低变换为爱情的生命之争,同样是明知自己生命之“弱”的身心状况,却都决绝地走向狼群,以命殉情。这些弱民的以“弱”出彩的方式无疑从正面强化了作品强者理想的表达。

当然,更正向的生命强者的表现,还有赖于对王老黑、胡赛虎、胡老五、胡二勇子等几位真正的草原强者英勇行为的书写。有“弱民书写”,就会有强者书写。如果家族“弱民书写”占据叙事主线,那么强者书写的参照因素也一定是“弱民叙事”的有机组成部分。令人感兴趣的是,我们在作品对强者的形象描写中,也发现了他们沟通弱民的妥协线路。首先是在未成为塔头滩公认的强者之前,这些人谁又不是弱民?王老黑在胡赛虎面前有技不如人的弱势,直到胡赛虎死去之后才得以扭转。其次是到最后,塔头滩的生命强者胡二勇子被破坏草原的势力判刑沉湖而死,资深英雄胡老五则跳湖自杀,实质上表明了他们最终谁都逃避不了某种弱民的命运。

王老黑、胡老五、胡二勇子这样的命运,已经不能够仅仅用包含人与动植物在内的“生命”一语就可以解释尽,必须引入更大的背景论述,比如草原、历史。在这方面,《血色草原》的更新一层的探索在于,从早年家族开拓者王老黑开始,便触及冬猎队建立后“对狼群形成巨大震慑,草原鼠疫在王老黑辉煌了三年之后悄然爆发”;继而追问不是生命伦理学而是生态伦理学意义上的胡赛虎,为个人复仇“单枪匹马杀向狼群,杀红了眼睛,杀红了草原”,最后被野狼咬死。生命的草原进入到生态时代,我们的生命图卷理应在强者信仰之上,更立体和辩证地表现生命的多面样貌,进入更广阔的天地。

二、草原

是草原在制约生命。《血色草原》不仅是生命小说,更是一部新颖的草原小说。

《血色草原》以“草原”命名,一开头便用前三个章节大篇幅书写,摆明了冲着塑造草原形象而去。草原是叙述对象也是创作目的,其他各章的人物、事物、景物也都是为了完成“这一个”草原而作的文学造设。这里,草原不是故事的背景,因此有别于现代文学以来的草原书写,如玛拉沁夫《草原上的人们》自然主要是写草原上的蒙古族牧民;郭雪波的《银狐》集中写草原上的银狐,靠近动物小说;肖亦农的《穹庐》写布里亚特蒙古族的历史;端木蕻良的《科尔沁草原》,标题是草原却不写牧民写农民,不写蒙古族写汉族……然而与这些“背景化”的草原书写相比,《血色草原》的镜头更直接地对准了草原,更突出了草原本身,草原作为一个巨大的主角出场了。生命和草原是小说的两个基本面,互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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