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作为一种诗歌方法
作者: 赵刘昆摘要:近年来,文学地域性书写的相关探讨、研究持续升温,形成一种文学现象。与此同时,文学地域性书写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引人深思。其中,新疆书写的问题就是一个值得被探讨和反思的问题。长期以来,新疆书写一直被置于类型学与地理学的视域之内加以探讨,不断突出和强化其地域特色与文化的异质性,而忽视新疆作为一种诗歌方法的意义。90后诗人苏仁聪的新疆书写在青年一代中独具特色,因此,以苏仁聪为中心,探讨新疆书写作为一种诗歌方法、诗学观念的意义,不仅必要,而且重要。
关键词:新疆书写;苏仁聪;地域性;诗歌方法;诗学理念

一、关于文学地域性的反思
近年来,文学的地域性话题逐渐成为一个持久而热门的文学话题,前有“文学地理学”概念的提出,后有“新东北文学”“新南方写作”等文学话题的持续升温。这些似乎都在暗示着在当代文学写作中,能够彰显作品独特性的地域性已经成为当代文学中的一种重要现象。如果仅从文学生产属地的地域性加以解释的话,地域性之于文学的价值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重要。但如果将其视为一种方法论,则又另当别论。
事实上,“写作本质上不需要被挂上地域标签,进行分类,以示区别”[1]。但作为诗歌创作主体的诗人就不一样了。“就写作本身来说,地域的重要性只是和个体紧密关联,这涉及写作者的成长因素,他赖以生存的一方水土,耳濡目染的语言习俗等因素,只有这一切形成合力才会对写作造成影响。或者可以说,地域生活首先塑造的是写作者个人,然后才可能影响作品。其中的环境浸润、建立的思维惯式,与写作激发的风格彼此交织,呈现复杂的态势。”[2]因此,在谈及文学的地域写作时,一个首要的因素是文学创作主体的地域性,它与诗歌文本自身的地域性既密切相关,又有所区别。诗人都有自己的故乡,故乡的地域色彩和地域气息多多少少会在他们身上散发出来,但诗歌文本却未必如此:有的诗歌文本中含有强烈的地域因素,而有的诗歌文本中却几乎觅不见地域性的气息。可见,这与诗人自身的诗歌观念和诗人选择进入世界的诗歌视角和方法有关。
在现当代作家的长期写作中,地域往往与乡土相关。比如沈从文的文学与他的湘西世界之间的关联,孙犁与他的荷花淀之间的关联,赵树理与山西农村的关联,柳青与陕北农村之间的关联等。在许多人眼中,地域标示出作家的某种独特气质,似乎这些作家的文学独特性是完全由地域赋予的一样。其实,在这里面存在一个巨大的误区。沈从文文学中湘西世界的独特性,并不来源于湘西这个在现实中实存的地点,而是来源于沈从文的文学想象。所以,在湘西生活过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唯独沈从文能写出这样一个独特的湘西,这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暗示着,湘西并不独特,所谓的独特,乃是人们在各种比较中赋予的。而这种赋予,依靠的正是人类的想象力,在作家这里,则是文学的想象力。可见,伟大的并不是像湘西这样的地方,而是赋予地方性以文学想象独特性的作家。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所探讨的文学地域性,其实真正具有文学价值的并不是其内容上的地方性,如果说得更绝对一些,真正具有地域性的其实是作家,而非作品。任何一部好的作品,都应该在最终的文本呈现上摆脱偏狭的地域意识。
在越来越多人的心目中,地域往往与特色挂钩。在文学研究与文学批评上,地域性也已经形成一套所谓的研究理论和研究范式。但凡涉及作品的地域性研究,几乎都会不约而同地从民俗、方言、地方性仪式、地方性知识等诸方面去研究,少数研究得好的还会去深入探讨一下隐藏在这些表层的地域性概括背后的文学构成,但大多数都是在套固定的话术,得出的结论也大同小异,使得各个明显差别很大的地域在实际呈现上竟然出奇相似。归根究底,是因为他们没有明白一个事实,所谓的民俗之类的表现并非文学作品所独有,它的社会性价值更为重要。如果单是研究这些,没有必要非要到文学里去寻找,若是从文学的角度,探寻文学是如何以文学的方式展现民俗的,倒还稍有文学价值,但很少有人把这个问题做出彩来。
其实,很多时候,所谓的地域性特点是被人为制造出来的,正如上文所说,它是一种文学想象的生产,但这种生产并不都能取得成功。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地域性的书写容易陷入一种反现代的等级制关系中,并暗含着一个文化和身份权利层次的问题。在文学史上,最典型的莫过于传统的城乡二元对立的书写模式。“地域文学强调的是一种‘地缘’与文学的关系,尤其注重作家的籍贯以及创作和精神原乡之间的内在互动。”[3]在现代文学中,地域在某种程度上就等同于乡村,城镇似乎不具有地域性。于是乎,对地域的书写就逐渐演变为对乡村的书写。当然,这和当时的历史条件是分不开的,在中国现代化初期,中国的大城市极为有限,有关城市的书写自然就较为有限,而且,在传统的文化视域内,城市常常处于一种文学的悖论中:一方面城市所代表的现代化进程是人们孜孜追求的,但另一方面,城市中的腐化堕落又是作为批判的对象而出现的。因此,现代作家对待城市的态度,一直都是十分暧昧的。此外,现代化的城市进程是一种舶来品,与传统的城市化不同,因此,在现代作家看来,这种城市化并不具有归属性,而是一种陌生化的事物。自然,现代作家不可能对其产生归属,也就不可能将其视为自己的精神原乡,城市化写作也不可能被视为地域性书写。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虽然城市的异化属性被消除,但城市所象征的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仍被排斥,于是,城市也就面临一个接受改造的命题。社会主义化的城市成为工厂所在地,不再是消费的象征,转而成为生产力的象征。但社会主义化的城市依然面临新的难题,即现实中的城市与乡村被置于几乎绝对对立的状态,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所带来的对立与隔膜,身份认同上的对立等诸多问题皆由此产生。于是,在改革开放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陈焕生上城和高加林的故事依然在演绎着。城乡对立的背后其实是一种等级制观念在作祟。过去是乡村优于城市,而现在彼此的位置却倒置过来。但无论如何,等级制关系一直存在。于是,地域性的书写就变成一种等级制关系下的话语书写。
“从五四时期开始,在讨论文学话语中的‘地域性’因子的时候,一种以严肃、正统著称的‘启蒙话语’对此进行抗辩。‘启蒙话语’认为所有的‘地域性’应该如城中村一样被拆除,被改造。在这样的阴影之下,文化有层次分明的等级,有优质与次等的二元对立。农村边远地区或边疆地区的地域文化面对自身时,则难免露出‘次等’文化的羞愧之色。这样的文化环境久而久之也促生地域性诗歌写作的诸多尴尬局面。在地域诗歌发展的过程中,有的诗人往往采用雷同的意象去表达地域性的特征。由于没有足够和深刻的对生命的真切感知与思考,诗人往往陷入模仿的窠臼或同质化的境地。另外,地域性诗人群将自己的地方特色或个性发展到顶端的时候往往会遭遇瓶颈期,诗歌语言的枯竭和资源的匮乏也导致地域诗歌的式微。”[4]而且,更为严重的一个倾向是,一些诗人为了追求某种地域上的独特性,制造诗意,以一些偏涩的故事、传说、神话入诗,而不顾及这些素材是否有价值、是否与诗歌相合。在意象的组合、使用上,同样也有这一倾向,很多意象突出诗歌的存在性,但诗意的营造却并没有跟上意象的转换,这就自然造成二者之间的脱节。
很多时候,文学创作者们对地域性资源的过度依赖,并以此支撑自己的创作,不经意间就形成一种创作惰性。尤其是对于那种“深深植根于地域文化、历史风情并偏于一隅的诗人而言,或许只有进行独特的地域式创作,才会使其位置和风格凸现出来” [5]。这些诗人的创作“在反映他熟悉的地域生活以及故乡记忆时显得得心应手”[6] 。诗歌创作过于依赖地域资源,而一旦离开故土,或者走进新的创作题材和创作领域时,则往往茫然。而且,依靠地域性的创作往往难以持久,也很少能取得超越性成就。究其原因,或许是因为长期浸润在地域性中,创作渐成格套,慢慢便沉浸其中,不知不觉形成一种创作的惰性,而创作出的作品也难免有些“千篇一律”的味道。当然,对于一些具有反思意识的作者而言,他们对此十分警醒,这一点在宁夏诗人单永珍的论述中得到某种呼应,单永珍曾说:“地域性仿佛方言,更是一把双刃剑,在营养自己的同时,可能会伤着自己。说起‘地域性’,我似乎有点儿悲伤。因为地域性成全我,让我漫游西部,似乎找到自己的地理背景和精神背景,找见精准的表达切口,为此而自得其乐。但当我发现别人送我一顶‘西部诗人’帽子的时候,仿佛我只在‘西’,‘东南北’似乎与我无关。这顶帽子实在有点儿小,盛不下我不羁狂野的心。何况我还有愤怒的双腿、批判的牙齿,目空一切的逍遥。”[7]
一些文学史上的大家,很多都是从地域写作开始的,但到后来,文学功夫愈加炉火纯青之时,我们往往会看到另一番景象:对地域意识的摆脱,或者将地域意识转化为一种内在的方法论,成为一种书写人性的方法论。对此,单永珍也有精妙的分析:“福克纳一生都在写邮票般大小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小镇;艾特玛托夫写天山草原、沈从文写凤凰小城……似乎并没有妨碍他们成为大作家,难道没有地域性?我们回到‘人’的话题。文学作品写的是人,挖掘的是人性。人性就是真善美与假恶丑,这是根本。所谓的描写,不过是叙述的必要,一切都是为‘人’而服务。就像读《红楼梦》,如果被大观园的景色所遮蔽,看不出人物命运的悲欢,笔者想,哪怕读一千遍,也是白读。有个词叫‘风土人情’,有很多作品把主要的笔墨放在‘风土’的描写上,而忽略对‘人情’的深度挖掘,本末倒置,作品成了几张废纸。原来,福克纳、艾特玛托夫、沈从文他们在写人性,而不是写‘风土’,地域并没有拴住他们的思想,而是让他们更加深刻。”[8]
文学是“人学”,文学的书写最终要落脚于对人性的发掘上,也就是说,在文学中,地域更多地是作为一种书写的方式、途径而不是最终的目的和呈现加以使用的,地域只是为了抵达人性中的一个中间物。但就当前存在的地域书写而言,显然是有些南辕北辙的。
此外,在当前诗歌的地域书写中,书写内容虽然复杂,但书写的维度却是较为单一的,一种“反讽式”的诗歌写作几乎还未出现,地域大多数时候还是一个遥远的地方、一个神秘的理想,一种更为复杂的地域书写仍有待于被发掘。
二、“新疆”作为一种诗歌方法
——关于“地域性”的一种诗学考察
(一)“新疆”不仅仅是一种地理学和类型学
在一个全球化、信息化、数字化的时代,“世界”逐渐成为一种同质化的公共知识体系,而地域性书写吸引人眼球的地方在于其稀缺性和奇异性。与诗歌中书写内容的不断推陈出新一样,地域性在大量的书写中必然会逐渐走向“熟悉化” “自动化”,从而逐渐丧失这种稀缺性和神奇性,其制造“陌生化”的能力也在逐渐丧失。地方性的反复书写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诗歌创作的同质化。为避免同质化,寻求差异,大多数诗人的第一思维惯性不是变革诗歌的写作技术和结构体系,而是继续挖掘更为隐秘的地域文化与地理知识,直到这些隐秘成为众所周知的陈词滥调。说到底,这样的问题源于诗人的懒惰和认识的局限。诗人们不愿意深入语言的深层结构和事物的深层结构中,不愿意进行技术和方法上的更新,他们往往聚焦于诗歌内容表层和语言表层的变革,试图以内容上新事物的入诗推动诗歌的奇异化,试图通过语言表层的词汇、意象的更新实现诗歌语言的迭代升级。殊不知,这样的认识只停留于对诗歌的内容认识,具体到新疆书写上,就是把“新疆”的奇异性当作一种内容的奇异性,而不是一种方法的奇异性。“新疆”仅仅是作为一种内容上的地理学和类型学加以使用的。但事实上,作为一种方法的“奇异”和“惊讶”,比在内容上的“发现”要更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尤其是在对地域性内容的发现逐渐倦怠的情况下,作为一种方法的新疆书写逐渐呈现出其新的可能性,并有望成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这是一种聚焦的转移,它提示我们,在新的历史背景和对象已逐渐浮出地表的情况下,我们有必要进行思维的转换,使新疆书写成为一把诗歌的手术刀,清理掉一些陈旧的地域性观念,使其长出新的诗歌粮食。
(二)“新疆”如何书写——语言、视角、技术与方法
“诗歌是语言的最高形式,它真正的意思是每一个词语都渴望成为诗。诗人的职责就在于响应词语的这一要求,并以自己全部的才智和心灵服务于词语的这一要求。”[9]语言是诗歌的本体,因此,谈论如何书写“新疆”,语言是无论如何都绕不开的一个话题。语言不仅是一个个词语串联起来的语句,更是一种生活的观念和方式。人,当进入新疆这一广袤的语境中时,便与新疆发生关系。而关于这一关系和体验的诗歌表达,则构成关于新疆的书写。诗人使用何种语言表达,决定他以什么样的态度和生活去阐释与之相对应的生活。语言,不仅仅包含方言词语,而且更是这种方言背后的生活方式。特殊的生存环境和生存体验,生成特殊的地方性词语和地方性表达方式,与之紧密相关的是其背后的生存命题。因此,方言入诗,绝不仅仅是意象的增加和词汇的更新,而是一种新的生存体验的增加、一种新的世界观的进入。诗人在诗歌中启用方言,不应该是出于猎奇的心理,而应该是出于以此挖掘新的生命体验,借以表达新的生命感受,由此丰富诗歌内在感受力的目的。关于新疆的一些地域性词语的使用同样如此,诗人启用这些词语,是在唤醒一个地方尘封的历史,重温在这片土地发生的故事,更为重要的是,他在这些历史和故事中与当代生活相连接,“它在这些历史和故事中重新辨认出自己,生成关于自己的故事”[10]。同时,方言的使用,也要考虑其对诗歌句式、节奏、体式变换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