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至上的价值反思:波特模式视角下的抗疫纪录片传播伦理
作者: 张仕林摘要:在抗击新冠疫情的特殊语境中,波特模式为纪录片的传播伦理抉择提供了哲学原则和忠诚实践的重要路径。传播过程中的抗疫纪录片,不仅推动了信息传播与集体记忆书写,也促进了创作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平台和受众等多维道德主体在伦理规范方面的整合建构。同时,抗疫纪录片主动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伦理追求,参与着中国社会的价值反思与传播伦理的“中心再建”,为纪录片的时代价值记录、道德情感构建和传播伦理规范提供了重要启示。
关键词:新冠疫情防控 抗疫纪录片 波特模式 传播伦理道德规范
在武汉“封城”一周年之际上映的《武汉日夜》作为首部进入国内院线的抗疫纪录电影,在整合萃取30位摄影师1000多个小时素材的基础上,以朴实的姿态再次回顾了疫情防控“风暴”中心平凡人的困境与选择,影片中环境与人物的互动,也呈现出中国人在疫情防控中的时代集体记忆,成为“一座应运而生的影像纪念碑”[1]。纪录片作为不对生活加以操纵并尽力再现现实生活的非虚构影像传播方式[2],真实客观地记录着当代历史事件,从多个伦理道德规范角度承担着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良心的责任。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大陆地区各类型抗疫纪录片多角度、全方位地讲述了中国抗疫故事[3],以高度的时代责任感扮演着道德持有人和灌输者的角色,在影像中真实书写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抗疫纪录片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进行的记录“经由观众感官的影像产生着溢散效果和同化效果”,在其他大众媒介的配合下,共同实现着社会层面的伦理价值整合与重构,对社会道德议题与道德标准形成产生了重要促进作用[4]。

传播伦理学作为传播学和伦理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对传播主体、传播内容和传播客体行为的道德规范进行审视,也对传播伦理规律进行整体把握。比尔·尼克尔斯认为,“道德规范成为协调影片制作者和拍摄对象之间关系的手段之一,冲突不可避免,强调道德感就成为纪录片制作者职业精神中极其重要的一点。”[5]对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大陆地区的抗疫纪录片,在传播主体、传播内容、媒介环境和受众范围内如何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伦理道德价值进行梳理,并从“善”与“美”的角度分析纪录片的说服效果,不仅可以确认纪录片对社会问题反映、健康知识传播、医患关系改善和社会舆论引导等方面的作用与功能,也可以在传播伦理框架下探讨道德规范的整合建构过程。
一、波特模式:纪录片的传播伦理抉择路径及其哲学原则
一部纪录片的道德疑问,包括影片的放映与被拍摄者的知晓程度、观众的观看,是否在消费被拍摄者的痛苦、影片能否为被拍摄者带来改变等方面[6]。如果将忠诚和推理结合在一起,拉尔夫·波特为纪录片的内容创作提供了伦理判断与抉择,包括四个步骤的模式:(一)理解事实;(二)决定价值观;(三)运用哲学原则;(四)阐述忠诚[7]。依据该模式,在疫区和其他封闭区域内亲自拍摄的独立纪录片创作者,及对大量来自互联网用户内容进行收集整理或者进入特定区域拍摄的媒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其伦理选择就在于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决定发布多少和用什么形式发布这些信息。价值观作为人在感官思维基础上的认知与判断,是以自由意志为前提的道德选择,通过被主体与客体统一评价的掌握来揭示的一种人生价值[8]。真相、情感与隐私保护都属于高尚的价值理想,波特模式给了纪录片创作者诚实对待自身价值的参考,在抗击疫情的伦理情景中,所有价值观都应该进行坦率地阐释,进而他们才能在价值理想的妥协与选择之间作出平衡。
波特模式的重点,在于纪录片创作者确定了自己所倚重的价值倾向后,就要运用一定的哲学原则对自己即将选择的忠诚进行解释。孔子和苏格拉底作为东西方伦理学的源头之一,都将“善”作为行动所追求的道德制高点。孔子提到的“《韶》尽美矣,又尽善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9]等,都说明了一个人对“善”的好感深浅体现着他的道德修养高低。苏格拉底认为,“善”表现为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善不是一切事物的原因,它是好的事物的原因,而坏的事物则不能归咎于它。”[10]“善”与“神”“美”共同构成三位一体的关系 [11]。孔子和苏格拉底关于“善”的论述,此后在东西方分别发展为儒家的中庸思想和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原则。“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原则,致力于达到“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的境界[12]。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原则继承了苏格拉底的节制思想,主张“精神美德就是在两个极端之间的正确位置”[13],人应该把最高的善作为行为目的本身而追求。
一些学者还将康德的绝对命令理念、边沁和穆勒的功利主义原则、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及罗斯的多元价值理论,引入传播伦理的抉择中。康德的绝对命令指的是:“行为被表现为就其自身而言是善的,从而是被表现为在一个就自身而言合乎理性的意志之中是必然的,被表现为该意志的原则。”[14]他的这种伦理学观念表达的是道德力量不仅存在于行为人身上,更存在于行为本身——行为只有出于义务在道德上才是正当的——一个人所选择的行为应当遵从这个世界的普遍法则。功利主义原则认为,“行为的对错与他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幸的倾向成正比”,“唯有快乐和免除痛苦是值得欲求的目的”[15],其意义便是只有行为的结果才是决定道德的重要因素。处在私有制条件下的功利主义必然导致的不平等,成为罗尔斯提出“无知之幕”的起源,该原则“要求各方从生活中的真实情况退回到一个消除了所有角色和社会差异的隔离物后面的‘原始位置’”[16],即当人们站在“无知之幕”背后时便丧失了对自我身份的认知,依据两个正义原则[17],新闻报道工作者或者纪录片制作者在面对伦理困境的时候,“无知之幕”理念常为化解困境提供可能[18]。
鉴于伦理抉择的处境常是多种价值观竞争状态,罗斯认为,“如果特定道德选择环境平等,那么责任的相互竞争的伦理主张就是平等的。”[19]其责任义务包含忠实、赔偿、感激、公正、仁慈、教养、自我改进、说真话、不伤害他人等。多重义务观念可以反映人们伦理抉择的方式,但在当代道德观念多元迷茫的状态下,应用还是较为困难,“人们所拥有的自由和权利就会成为一把‘双刃剑’——它在让人们找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让某些人陷入不能自拔的自我泥沼”[20]。因此,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的国家认同基础上的公民道德,便成为解决这种困境的道德途径。它可以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原则,包含着社会主义事业的道德理想,坚持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高度统一,当二者相互冲突时,个人利益应自觉无条件地服从于集体利益[21]。同时,纪录片在传播伦理实践中,还需要对“知情同意是否为道德基础、电影摄制的责任义务、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法律和道德冲突”[22]等作出回应。
哲学原则为纪录片创作者在使用波特模式进行伦理抉择过程中的忠诚阐释提供了不同的范式。面对一些特殊的伦理困境,创作主体最终可能放弃一度认为很重要的忠诚对象,即以社会义务为道德基础激发与自己或他人类似的忠诚。这里可以《武汉战疫纪》《好久不见,武汉》和《此时此刻》为例,对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纪录片创作者基于波特模式的伦理抉择进行分析。
面对国外媒体对武汉疫情的“妖魔化”和“污名化”,CGTN在武汉封城后先后多次派出记者深入“万家宴”百步亭社区、武汉协和医院西院区重症病区、武汉国际会展中心方舱医院等一线采访。作为国家的耳目喉舌,CGTN还承担着面向海外受众讲好中国故事的任务,他们的价值判断必然要站在国家的价值基础上,他们的哲学原则不能是儒家或者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原则”,而是国家认同上的集体主义。导演葛云飞在CGTN制作的《武汉战疫纪》播出后表示,“都说记者是时代的记录者,面对这座城市的居民、医生、护士,常常感到自己的渺小,希望对得起所有付出努力甚至生命的人。”由此,《武汉战疫纪》的忠诚对象有国家和时代,也有在新冠疫情肆虐之时对人民的服务意识和对生命的尊重,更有对伦理真实的追求。
竹内亮是生活在南京的日本人,在疫情防控早期他便制作了12分钟的纪录短片《南京抗疫现场》,让全球观众从旅居视野看到中国南京的抗疫日常。在疫情防控结束后,竹内亮征集了10位来自武汉的志愿者,在尊重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用10天的时间拍摄了他们大难后的生活。“我怕武汉变成日本福岛县。我知道很多中国人,对日本福岛县有偏见。”[23]。竹内亮创作《好久不见,武汉》的动机,是想把真实的武汉介绍到全世界。作为独立纪录片导演,竹内亮不必追求全景式的疫情防控记录,他的行为和《好久不见,武汉》展现的是人对于伦理真实、国际责任和公平正义的高尚追求,将宏大的时代和社会主题最终落脚在武汉的街头巷尾,细节之处的动人展现出来的是导演基于“无知之幕”的原则阐释。
正如穆勒的功利主义原则,阿里巴巴在疫情防控中的行为,的确为疫情防控特殊语境带来了积极的道德影响,但他们也通过强大的资本权力和平台权力,牢牢掌握着互联网的传播主导权。在武汉还有新增确诊病例的情况下,阿里巴巴发布《此时此刻》大肆宣传支付宝、阿里健康、钉钉、饿了么、天猫等产品,叙事看似将抗疫行动融入时代与社会,其效果却将阿里巴巴从社会集体中剥离,抹杀了国家和政府在特殊时刻为其开的绿灯和中国人为抗疫付出的努力与作出的牺牲,伤害了中国人特别是湖北人的情感。
二、伦理整合:抗疫纪录片对道德规范的多维建构
纪录片从诞生起便与电影、新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艺术和新闻融合地带的纪录片,不仅要讲求艺术特质,真实性与客观性更是它的重要标志。纪录片所展现的真实,并不意味着没有对客观事实进行筛选,毕竟电影制作始终是会涉及很多主观抉择的操纵过程[24],原始影像处理和解说词撰写,都须带上价值判断的影子。纪录片“传播秩序的确立、传播主体行为价值的判断、分析,都与实际的社会利益集团、社会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密切相关”[25]。新冠疫情防控是牵扯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抗疫纪录片就需要在这种伦理语境中尊重传播规律和遵守传播伦理原则,并在多个伦理维度上对道德规范进行整合,保持“道德在衡量制作者、内容和观众之间伦理意义上的度量单位作用”[26]。
纪录片创作者与团体或赞助机构的矛盾,是制片人希望他们在与主流意识形态不抵牾的情况下,还能创作引人入胜的作品,然而,作为个体的创作者却希望作品能在受众面前实现社会权利和人格尊严的保证。美国学者纳什认为,在纪录片的制作中,直接影响个体行为的道德问题,需要在特定的环境下解决,其道德语境必须对特定组织结构内存在的权力体系足够敏感[27]。这种矛盾正是职业伦理学中对忠诚的阐释与理解。尽管纪录片创作者标榜自己是艺术工作者,但他们也必然扮演新闻工作者的角色,承担忠诚的伦理责任。这种忠诚需要达到乔赛亚·罗伊斯所表示的“对一种信念的自愿、实际、全心全意地奉献”,更需要实现乔治·弗莱彻所提出的“不要背叛我”最低忠诚和“与我合而为一”最高原则的辩证统一[28]。
于是,拥有传播权力的传播主体,就应该遵守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切合民众心理需求的道德规范。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公民既然为他所属的政治体系中的一员,他的品德就应该符合这个政治体系。”[29]比如,生活在武汉的影像工作者林晨和海棠,以个体身份分别记录了武汉封城后的城市防疫日常和身为护士的妻子感染了新冠肺炎后共同作战的经历。他们创作的《武汉日记2020》和《那个被感染了的急诊科女护士》两部作品的私性极强,但其信息析出与社会道德、传播环境、客观事实都得到了统一,传播行为也实现了对自身信念忠诚和“与我合而为一”的最高伦理原则。
《生死金银潭》《中国医生(战疫版)》 《蓝盒子》 《总有一天会胜利》等作为医疗纪录片的细分领域,不仅突出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描述了社会和医疗机构对新冠疫情防控的认识与态度;更重要的是它们对医学伦理主张的揭示,推动了医疗伦理原则这一复杂道德问题的讨论,包括受益(提供利益和平衡利益与风险的义务)、非恶意(避免造成伤害的义务)、尊重自治(尊重人的决策能力的义务)和司法(利益和风险分配中的公平义务)等。金银潭医院作为最早收治新冠肺炎病患的医院已经被赋予了符号意义,它象征着医生的责任和医生给予病患的临终关怀,也折射着医患关系的动态变化过程。例如在湖北卫视实地进驻拍摄的《金银潭实拍80天》中,出租车司机李超先后失去了母亲、奶奶和父亲,凤凰卫视记者敖慕麟也因自己的工作导致父亲感染而医治无效不幸离世。两个家庭都捐赠父亲的遗体用于医学研究,片中医生对此行为的进一步阐释,将他们作为公民的集体道德给予了肯定,在临终关怀的根底对生命价值进行了深层次地探讨。大量医学场景,也提供了道德困境及其解决方案的大量示例讨论和展示疾病现象学的跳板,从历史、社会和时代角度看待医学,并联系着医生、患者、家庭的考验与磨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