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邓之诚先生学“诗史互证”

作者: 张兵 王维

清代存世的文学文献浩如烟海,郁如邓林,对于它们的挖掘与考证,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自上世纪以来,邓之诚、钱仲联、张舜徽、袁行云等老一辈学者不辞劳苦,积数十年之功力,终日孜孜,早晚矻矻,在吟客如蚁,别集充栋的清人作品中寻幽抉隐,爬罗剔抉,先后完成了《清诗纪事初编》《清诗纪事》《清人文集别录》《清人诗集叙录》等皇皇巨著,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著名学者汪世清先生曾言:“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对清诗研究做了重要的奠基工作,其中对诗作者及其著作的评介,尤多对后进的启迪。”钱锺书先生称赞《清诗纪事》“体例精审,搜罗弘博,足使陈松山却步,遑论计、厉”。顾颉刚先生则称《清人文集别录》“上绍向、歆之业,下藐纪昀之书,其发生影响之大,固不待言也”。赵伯陶先生曾十分痛惜地说:“袁先生将生命的砝码过多地放置于治学的一边,他积三十余年之力著成《清人诗集叙录》一书,书甫杀青,生命即为病魔夺去。可以说《叙录》一书渗透着他半生心血,是他用生命换来的!”今拜读四位先生的呕心沥血之作,确乎受益良多,其中不仅保存了有清一代珍贵的文学文献,更重要的是,其中还蕴藏着大量稀见的历史文献,一定程度上还原了历史真相。有鉴于此,我们重读四位文史大家的名著,以期对清代文学文献中的历史真相,有较为具体的阐释和发覆。

《清诗纪事初编》《清诗纪事》《清人文集别录》《清人诗集叙录》等四部极有分量的清代文学文献,皆为前辈们统观别集、泛览史料之后的成果,都是值得一读再读的经典著作。其中所蕴藏的历史真相,不仅很好地补充了清代文学文献,而且极大地丰富了清代历史文献,一定程度上为清代文史研究开创了新局面。因此,我们也借此契机,仅就一得之愚,不揣谫陋,组织稿件,贡献绵力,希望能引起清代文史研究者和爱好者的深长之思。

——张兵(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诗纪事初编》是著名历史学家邓之诚先生的遗著。该著发明黄宗羲“以诗证史”之说,体例上以诗为经,以事为纬,网罗清代顺治、康熙两朝诗歌2000余首,其中所选诗歌多有“补史之阙”的功效。

《清诗纪事初编》虽沿袭前代纪事诗歌汇辑之体例,然其旨趣却与之不尽相同。“序言”开篇即指出计有功《唐诗纪事》、厉鹗《宋诗纪事》、陈田《明诗纪事》三家纪事诗编“名为纪事,而诗多泛釆,无事可纪”的缺点。因此,邓著中所选顺康两朝约80年间622家诗人的2000多首诗, 都属“有事可纪”之篇。而邓之诚对“事”的具体理解,也不同于上述三家。计、厉、陈三家对“事”是一般的理解,包括常见的生活琐事。邓氏所纪之事“惊心动魄”“几于字字皆史”;所录之诗“多及时事,可以证史”。可见邓先生所谓的“事”,是专供证史之用。然而,这类“事”在文网高张、大案频出的清初,曾遭到“周密的涂改”,以致“史籍所不载或史籍所不详”,“只有在诗人的咏叹中,还能时一流露。”职此之故,先生不辞劳苦,积二十年之功力,终日孜孜,早晚矻矻,在吟客如蚁,诗集充栋的清人作品中寻幽抉隐,爬罗剔抉,终在谢世前一年完成这部60余万字的皇皇巨著。该著对湮没不详的遗民事迹、波诡云谲的政治斗争以及扑朔迷离的清初疑案等,均有大量考证。有鉴于此,我们重读《清诗纪事初编》(以下简称《初编》),以期对邓先生的“诗史互证”有较为具体的阐释和发覆。

“诗史互证”理论在《初编》中的体现

第一,发掘湮没不详的遗民事迹。

众所周知,明遗民在海不可蹈、薇不可采的易代之际,犹如雪后寒蝉,声响俱寂,常隐身避地以待有为。因此,其事迹往往晦暗难明,特别是矢志抗清者,因其大多都是地下活动,尤难得证。邓先生长期“省衣节食”“搜求顺康人集部,先后所得逾七百种”,“每读竟一种,作为题识,录于书衣。”从而考出了许多不为人知的遗民行迹。如从黄翼圣诗歌中推断出他在明亡之后的大概行迹,又于小传中言:“疑曾官于永历朝。易代后,讳莫如深,今无可考矣”;从杨宾的《亡友诗》中推证冷士嵋也曾参加过抗清义师,即“所行亦郑所南之志事”;从徐枋《怀人诗》证出吴祖锡曾“出入张煌言、郑成功军中”,并考出徐枋佯装疯癫,“图谋恢复”的英烈事迹;从魏霞、杨宾、朱彝尊所撰行状及魏耕《雪翁诗集》中,考得魏耕“通海案”一事的前因后果,惜未能详记其中细节。后来,何龄修和顾诚先生在邓先生考证的基础上,又发掘出黄毓祺、陶汝鼐、李长祥等人的抗清事迹,并注意到方文、方以智、钱澄之等遗民的相关动向。至此,关于东南抗清史的种种疑案,在几十年的学术接力中得以廓清。

除了对遗民行迹的发覆,邓先生还对遗民结局进行了大量而又细致的发掘。如以身殉明的黄周星,不仕满清的李楠,穷饿以死的李天植,惨遭迫害的赵士春,皈依佛门的潘问奇,降清保家的范士楫,自食其力的王炘(躬耕)、朱议霶(制茶)、冷士嵋(授徒)、胡香昊(卖文)、吴肃公(卖字)、俆枋(卖画)、方文(卖卜)、周筼(服贾)、傅山(行医)等等。

当然,由于邓先生对遗民事迹推求过甚,学界对此也颇有微词。如王汎森曾批评说:“邓先生学问那么大,可是他所关心的问题颇有限制,他对明遗民的兴趣太大,所以,明遗民世界中非常小的事情他都要讲”(王汎森《思想史研究方法经验谈》)。邓先生所考遗民事迹确有一定的舛误,比如顾炎武条,谓顾氏与“李因笃、屈大均走塞上”,是因“明亡边兵多有存者”,诸人欲借此恢复故国,似有几分牵强。诚如赵园所论,以“忠”界定遗民,以为遗民时时志在复明,未免忽视了其道德实践的多样性,正是遗民故事“类型化”的产物(赵园《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此外,邓先生对许旭、杨炤、汪楫、徐开任、陶汝鼐、程正揆等遗民生卒年的考证,也偶有失实之处。

但需要说明的是,邓先生之所以高度关注遗民文化,是因为他们之间有着相似的历史背景和相同的情感纽带。1937年,日本发动了蓄谋已久的“七七事变”,北平旋即变为沦陷区。而隐与仕的矛盾、出与处的困惑,也再次降临到了包括邓之诚先生在内的知识分子头上。仔细回想,这与鼎革之际,清初遗民所面临的历史境遇(夷夏、满汉、新旧、朝野)何其相似!邓先生只好也只能从明清鼎革时的明遗民身上汲取力量,“赖以自壮”。开篇序言对此有明确载述:

丁丑之秋,遭逢变乱。念明清之际,先民处境,有同于我者,不识何以应变,乃取其诗时时观之。钦其节操,爰患中赖以自壮焉。

可见邓先生在实际写作过程中,也难免会有个人的主观倾向介入其中。因此,后世学者没必要不顾写作情境,而发出诸如“邓书附会影响,甚至杜撰虚造,逞其私智,误人不浅(钱锺书语)”等失之偏颇之论。

第二,爬梳错综复杂的党争线索。

《初编》“诗史互证”的理论实践,不仅仅体现在对遗民事迹的钩沉发覆,党争也是该著所关注的重点。顺康两朝,党争错综复杂,愈演愈烈,前朝故老依旧狃于党派纷争,大有不可遏制之势。邓先生对此有着十分敏锐的观察力,《初编》开篇便拈出“满汉有争、南北有争,废太子之争,几亘三十年”的精辟之论。接着又在正文中论道:“清初政归八旗巨室,顺治一朝,政情杌臬,所由来也。康熙初元,四辅臣专政,赖索额图以覆之。索额图专横,乃以明珠分其权。明珠富可敌国,与余国柱表里为奸,故授意乾学、士奇,嗾郭琇劾罢之。”用徐乾学辈,“不过欲倚之为搏击之用”,要之,“党争固烈,而操纵者则人主也”。这可以说是对顺康两朝党争成因与演变极为清醒的认识。此后,王锺翰先生进一步发展并丰富了乃师的结论,将清朝前期中枢权力之间的斗争概括为:皇权与八旗分权之争、满汉党祸之深、南北党人之争、朱王理学之争、中宫党争之烈等(王锺翰《清史十六讲》)。后来,朱子彦、杨珍、郑小悠等先生虽对清初党争有较多发覆,但多承袭邓、王二人之旧说。

另外,据笔者统计,邓先生在《初编》中共钩沉出70余位与党争有关的文士,其中许多党人、党事皆为“史籍所不载或史籍所不详”。如“靳辅河工案”是康熙朝党争的关键,但此前靳辅与淮扬士绅的龃龉则鲜有论及。邓先生则以乔莱的异议为线索,勾连出孙宗彝、乔莱、朱克简之死可能的联系,以为“其间必有危及门户之事”。“《长生殿》案”是轰动康熙朝的京城大案,前人多将其认定为黄六鸿与赵执信的“个人意气之争”。邓先生从洪昇、查慎行、赵执信等人的诗文集中,推证出案事与“南北党争”息息相关,从而澄清了历来归结为个人恩怨的说法。“朱彝尊抄书谪官案”在当时就被称为“疑案”,后世学者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邓先生通过梳理朱彝尊及其友人的诗文集,断定“彝尊为掌院牛钮所劾,由徐乾学、高士奇嗾使”。“查嗣庭案”是雍正四年发生的一桩震惊全国的科场案,历来风传其以试题得祸。邓先生从査氏《除夕感事》等诗中考出,“査嗣庭杀身之祸”非以文字坐实,而是因其“曾为隆科多举荐乎!”

另外,邓先生又从大量的诗文别集中考出吴伟业被迫应诏,抵达京师,是与“二陈”(陈名夏、陈之遴)的刻意拉拢有关;王鸿绪纵横官场,屹立不倒,是因徐乾学、高士奇及康熙帝的“特殊关系”(徐乾学的“门生”;高士奇的“姻戚”;康熙帝的“耳目”);陈鹏年“几死者再”,因其为“废太子”胤礽所不容;李煦与曹寅父子“其败也以党于废太子,特以逋赋为题”;王士禛于康熙四十三年被革职罢官,跟他参与了“废太子唱和”有关;陈梦雷于雍正元年被流放至黑龙江,跟他主动参与“储位之争”有关;缪沅于卒前二日哽咽不断,跟他后悔参与“鄂(尔泰)、张(廷玉)之争”有关。凡此等等,素为史书所不详,邓先生在泛览史料、统观诗集后,才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先生在党争方面的用力之勤、考证之细。

第三,考证扑朔迷离的清初疑案。

《初编》还对史书所未悉的明史案、科场案、奏销案、哭庙案等清初大案要案进行了考证,前人对此亦多有论述,本文不再一一赘述,这里只对邓先生所钩稽出的一些零散的个案稍做梳理。这些案狱多为正史所不载,或语焉不详。如“陈洪绶冤死案”,见之于丁耀亢诗《哀浙士陈章侯》;“傅山叛案”,见之于傅眉文《紫芝赋》;“李掆冤案”,见之于李邺嗣小传;“吕黄书之狱”,见之于吴铭道诗《见相公墩先公昔尝读书处志感》;“顾炎武之狱”,见之于李因笃诗《旧年宁人先生以无妄系济南走书报我触暑驰视苦疾坐辞还先生寄赠三十韵诗春日晤保州重会蓟门奉答前诗广五十韵》;“沈士柱十八人之狱”见之于黄宗羲诗《哭沈昆铜》。他如“阎尔梅之狱”“方以智之狱”“吕留良之狱”“屈大均之狱”等,均散见于各自小传。

此外,邓先生还关注到了清初文字狱背景下,有心纪事的诗人不得不采用拟古、咏物的写作手法。他说:“顺康之际,诗人喜作宫词,皆有所指,非漫然拟古。”查嗣僳“集中《燕京杂咏一百四十七首》,即明宫词也,而诡异其名,以避网罗,亦可悲矣”;钮琇“咏物写怀,皆有寄托”;谢重辉“咏家存遗物二十首:《冠簪》《飞鱼》《象笏》《玉带》《朝裙》《黄尊》等,皆先朝法物也,语子孙世世保之,盖不胜其怀旧之思矣”。同时,邓先生对一些诗人为了避祸,而不得不削改诗文集中触犯忌讳的文字,流露出了惋惜之情,如称朱采《窥园诗钞》“所刊落者,必多有关避忌、深远之什,为可惜矣”。邓先生还讥笑清高宗禁书“屡禁不绝”,批评朱彝尊“谨畏过甚”,言其《明诗综》“所录顺康时人之作,稍触忌讳,辄为改削,乃欲以其书拟史,何得谓之直笔!”

值得一提的是,邓先生对附着在历史背面,不为人知的社会百态也有一定的考究。如从尤侗《咏史》诗,考出北人“买东南女子事”;从方文《燕京竹枝词》,考出“八旗兵已衰事”;从吴祖修《杂题》诗,考出官场“捐纳生员事”;从王图炳《游仙》诗,考出宫廷“服食丹药事”;从李来泰《和乩仙美人饮烟诗》,考出民间“吸食大烟事”;从杨士凝《吴中曲·捉伶人》,考出将士“骗人妻女事”。凡此等等,无不证明着邓先生对“诗史互证”理论的纯熟运用。

《初编》“诗史互证”理论对清诗研究著作编纂的影响

有学者认为,《初编》是“更近于名人传记的史学专著”(钱仲联《清诗纪事》)。诚然,《初编》的史学价值自不待言,然其诗学意义也不应被完全忽略。恰如朱则杰先生所言:

《初编》是当代清诗研究领域中的第一部专著,而这样大规模、系统、深入地研究清代诗歌的著作,在此著问世之前还没有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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