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时光
作者: 石露芸后来我和父母谈起过这件事。
罕见病的名字是我从夏维维那里听说的,父亲不熟悉心内科,他特地为我查了文献。
“从国际上的数据来看,这种病极其凶险,发病多无先兆,猝死率高。”他说,“除非发病时患者就在医院,否则现场抢救的机会渺茫。”
而母亲的意思是,我不是医学生,凭我那点三脚猫的心肺复苏手法,哪里有起死回生的本事。
我不知道那个猝死女生的名字。我也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她的耳垂上戴着梅花形的足金耳钉。
一
我对年轻时的每一段感情记忆犹新。我不明白当年的小姑娘为何能如此情感丰沛,胸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能量,可以用来这样爱一个人,爱他的头发丝,爱他衣领上的每一道褶皱,爱他的某句口头禅,爱他名字里的偏旁部首。即使我对这个人近乎一无所知,他却像是在我的心里过完了一生,等到我老了的时候,足够写一部300万字的回忆录。现在的我不是这样的。枯竭是从哪一刻开始的?大学毕业是个分水岭,但也可能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本该成人的哪一刻老了,是那种瘪掉的速朽式的衰老。也可能是少年时过早地触发对爱的感知,早已象征性地体验过千回百转,成年后流于程式的恋爱反而索然无味。
后来我把大部分能量花在老老实实做一枚社会的螺丝钉上,这没什么可抱怨的。我没法像父母那样每天周而复始地救死扶伤,至少也能每月按时纳税、缴社保,每年一次独自旅行,从不滥交、酒驾或啃老。周末坐在文艺腔的餐厅里,和一些我不必祈求、无须窃取、不需要靠想象力的养料喂活的男人面对面奋力切牛排时,我常常能从墙壁的装饰镜里准确地瞥见自己的老态。老态无关乎即将出现的皱纹或松弛,颈椎病或肺结节,老态是一种自嘲、懒惰、随波逐流、无所求也无所信仰的混合物。
就这样我有过一些气氛融洽的约会,缓慢的亲吻和拥抱,偶尔被人骂清高或白莲花,但不能算是怪物。和其中一位优秀代表(他是我父亲从前的博士生)甚至快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有一回半真半假地逛到了金店,我对钻石的淡漠令对方毫不掩饰地喜出望外。然后在金饰柜台,我看到了一对周生生的花瓣型耳钉,造型极其漂亮。理性告诉我这和记忆中的那一对完全不是一回事,可是当销售小姐将其中一枚插进我的耳洞时,我的身体和意志力仿佛被洞穿,我被一种濒死的窒息感抓住,几乎要像舞台上的演员那样做作地捂紧胸口。
“脱敏”练习失败了。于是我明白了,就算我若无其事地生活在这个世界,每天早睡早起、吃有机蔬菜、做瑜伽冥想,我还是有可能随时走近一个深深的、没有任何人知晓的隧道口,被某种旋转刀片般的飓风挟裹进去,被搅拌,然后粉身碎骨。我不愿承认的是,深不见底的隧道对我是有吸引力的,也许我早晚会像村上春树笔下的英雄那样无所畏惧地踏上冒险之旅。
一周后我单方面宣布了这段恋爱的终结,伤心欲绝的肝胆科博士从此把我全家统统拉黑。
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是真心喜欢过一位医生的。我不太乐意用“暗恋”这个词,这个词将我无情地归入了一个类别,就像在计算机尚未普及的年代,图书馆有装满卡片目录的一排排小抽屉,其中一个抽屉上写着“159-B,暗恋成瘾症候群”,而13岁或更小的我就被随手塞进抽屉,制成面目模糊的标本。我怎么可能是面目模糊的呢?当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全身上下长满了无数眼睛和耳朵,鼻子和舌头,每一根手指和脚趾的触觉灵敏异常,即使在熟睡时也能感知万物,而从熟睡到苏醒的过程则是从一个梦境向另一个梦境的跃迁。
我记得“格格巫”和他递给我的搪瓷缸。那时候父母总是把我往值班室一放,然后匆匆消失在走廊尽头。或者换一种说法:当他们一穿上白大褂,我的父亲母亲就消失了。我写完作业的速度是惊人的,甚至当我偷读完半本小说,天色渐暗,仍然等不到他们来接我回家。但我不着急。无非是临时又多加了一台手术,无非是住院部邀去会诊,或是门诊病人排起怎么也排不完的长龙。我不着急。值班室里的医生来了又走,但“格格巫”会在差不多时候出现,帮我从食堂打饭,把排骨和煎蛋压实在搪瓷缸里,顺嘴逗弄我几句,比如“小姑娘长身体,多吃肉”。如果值班室是高塔,我想象自己是智商拔群的公主,我笃定自己会被拯救,每天拯救一次。
“格格巫”医生拯救的不只是我的饥肠辘辘。我开始在作业本后面描绘他的人像。我给他起这个绰号可不是因为他鼻子大或秃头。他相貌很年轻,不戴口罩时除了几颗青春痘在脸上横行,其余无可挑剔。他头发蜷曲浓密,鼻头固然大,但帅气。有一次他看到了我的画,当然我也没有认真掩饰。他装作看不懂的样子,对小孩的心机漫不经心。此后他一次也没再出现过。一个新来的实习医生拿着我妈的饭卡帮我打饭。我讨厌那个女孩高傲的样子,尤其讨厌她纤长的手指,还有白皙脖颈后面的小绒毛。我想男人都会喜欢她那样的女人吧。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也许是半年后,我才听说“格格巫”是轮换去了其他科室。但这个真相已经无法弥补我当时的难过。我相信自己是不被欣赏的,连同我的白日梦在内。
在这之前,我也曾经崇拜小学三年级的数学老师,还有一个现在已经又老又胖的台湾歌手。当然那都是小孩子的幼稚把戏,我也从没认真追过星,追星需要不少零花钱,我父母对钱看得很紧,他们共同的志趣是存钱买房,买完再买一套。看穿我会在数学课上脸红的只有我的同桌娜娜,她会一面用彩色铅笔戳我,一面痴痴地笑。不过但凡有小男生胆敢说我坏话,她肯为我拼命。我后来再没有那种学数学的兴头了,那时觉得数学考99分是一种不可原谅的辜负,必须在家里放声痛哭。我妈在同事面前夸耀:“竺医生和我向来是放养式教育,是孩子自己要强。”升入初中后我也有过一两段莫名欢喜,但我再没有过娜娜那样的知己。
收到大学毕业十周年聚会通知那天,我听到方雅齐在电话里说:“我们是一个宿舍的好姐妹,所以班长央求我来邀请你。”“好姐妹”,多么腻歪,就像我在综艺节目里听到泛滥的“闺密”这个词一样。而且她似乎特别怕有人不知道班长是她第二任老公,她吃了特别美味的回头草。话说方雅齐不是带头在宿舍里孤立我四年的那个人吗?她对所有人说“竺天晴哪里怪怪的,头发上有股医院停尸间的味道”。甚至我的肥皂缸子不被允许和她们高贵的洗面奶并排放在洗手池边。她们还经常五个人组团吃火锅,碰到有人问起我就说“竺天晴有口腔溃疡”。这些她都不记得了。方雅齐不记得,我也可以不记得。我决定参加聚会。
“……大部分都是金融数学的老同学,还有国际经贸的两个男生参加。”方雅齐说,“你认识什么国际经贸的人吗?”
我没有回答。
挂电话前我问了一个问题:“夏维维会来吗?”
“她都移民好几年了,谁请得动。”
二
酒宴之后订个套房开“睡衣派对”的主意,是王霁月提出的,她现在是北京一家策展公司的商务总监。已经微微发福的马捷明说:“我能报名参观你们的派对吗?当年的女生宿舍可是糙汉心中的圣地,恨不能进香朝拜。”
方雅齐说:“滚!”王霁月笑:“当年你也没少跑女生宿舍啊,不过商学院的美女都在国际经贸和商务英语,你不是追过那个谁吗?”班长接话:“谁让咱们班盛产女学霸呢,一个个可不好对付。”马捷明对王霁月说:“往事不堪回首,现在我是妇女之友,主打一个心灵陪伴。”
席上几个老总级的男同学早已喝高,谈笑间回顾完年少得志的创业史或职场打怪升级史,打算换个场子继续K歌。家里有小宝宝的、明晨早班飞机赶回去上班的、随行带了男女朋友准备单独过夜生活的,此时也纷纷起身,互加过微信,一番依依惜别。我本该趁势溜走,隐身在夜色里,可是身体里的另一种声音探出了头。我跟着剩下的六个女同学挤进电梯,进了一间豪华套房,进去后才发现除我以外的人都带了睡衣,还都是满目蕾丝的高档货。一圈五颜六色的锐澳鸡尾酒在矮柜上摆成心形。
“天晴是正经读书人,听说宿舍卧谈会是从不参加的。”王霁月嘻嘻笑,“怎么办,我们的玩笑尺度可大了,你放得开吗?”
王霁月是隔壁寝室的室长,当年和方雅齐玩得很好,不过她一心刷实习、搞创业,来无影去无踪,和我没有太大过节。我也嘻嘻笑,脱掉本来也穿不惯的高跟鞋,径自去衣柜取了件酒店的米褐色浴袍,当着她们的面拉下了连衣裙背后的拉链。分明还滴酒未沾,神经却像被酒精浸润了一样,微微有些兴奋。
第一个游戏是在卡片上写下你大学时代喜欢过的人,描述他让你心动的三个特征。由“法官”读出卡片上的字后,剩下的人猜猜她是谁,被猜中的罚酒。这一局的“法官”是陈睿,曾经独占寝室电话天天煲电话粥的小美女。她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做了行政,此刻戴一顶镶满水钻的皇冠,睡衣是宝蓝色的绸缎。
“军训时的教官,姓刘。”陈睿读出卡片上第一行字,好几个人尖叫。
“他声音浑厚,特别man;他对男生凶,对女生心慈手软;学生离开军营那天,他送了我一枚空弹壳……”
被猜中的李子慕痛快地喝干瓶中酒。方雅齐说:“可是我们每个人都收到一枚空弹壳哦。”身型高大的李子慕操起一个抱枕朝她肩膀砸,方雅齐细若游丝的肩带险些滑落。
我不记得后面几张卡片都说些什么了。被钟情的大概有初恋的高中同学、街舞社的优质学长、实习单位的金融男吧。我盼着“法官”读到我的卡片。我已经难以在脑中还原那张脸的真实细节了,只剩下封存在岁月通道里一束模糊的光。而眼前这几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尽管与我的友谊浅淡,却曾与我共存于同一个时空切片;也许她们中的谁也曾在校园的绿荫小道、在通往礼堂的石桥上与贾桐渊擦肩而过,向他投去深深一瞥。
“他比我高一届,可能是法学专业。他每天坐在图书馆同一个座位上自习。”我在卡片上写。像是忏悔录,隔着时空打量曾经的目醉神迷,心中的火花早已死绝。
“他给我递过小纸条,一次是问我借耳机,另一次是闲聊。
“他的侧颜特别好看。特别是某个角度的。
“他喜欢用钢笔写字,喜欢听谷村新司,喜欢小卖部的豆腐卷和海带结,恰好我也喜欢……”
我想我写得过于细琐了,当然我只写了美好的部分。观众并不领情,她们对我的故事毫无兴致。“暗恋图书馆里一个不知道名字的男生,偷偷看他一眼,这种事每天发生一百万次。”方雅齐说。
而我只是一百万分之一。
可我知道他的名字。在一本摊开在桌面的大开本专业书的扉页,写着他的名字,他的字骨架利落,有脊梁、有血肉。我妄想抚摸一下他笔迹的锋芒,但终究忍住了。我不能透支过多的幸福,因为每天的一点甜是有配额的,我不能够贪食。我坐回自己的座位,两分钟后他回自习室时,我还在唇间默念这三个字,感知中文方块字的神奇和美好。在我开始关注他的两个多月里,也曾担心他如果名叫张大黑或王狗蛋,是否会减损我对他的喜欢。现在我安心了。只有“贾桐渊”才足够配他,每个字都不可替换。
“也太肉麻了,瞧你们一颗颗骚动的心!下一个游戏!”王霁月宣布。
三
贾桐渊不属于我自小对异性产生好感的那种常见样本。我喜欢书生气一点、谦谦君子的类型,翻译成男人的长相特征就是面部轮廓较为柔和,眼神有种小动物的清澈感,往深处看打捞不到世故圆滑的渣滓和沉淀物。贾桐渊的下颌角是方的,鼻梁挺拔,面相较为英气,肤色有些深,惯常表情是那种彬彬有礼的冷漠。不过他一开始出现在我的视界里是一座角度局限的雕塑品:基于图书馆的座位布局,他首先定格在我视网膜的是他的头部侧后方,他的右肩,他握笔和击打笔记本键盘的手。这座雕塑很养眼,特别是一双大手颇有力量感,他的穿搭也比普通男生讲究,我不介意多看两眼,于是每天提早来图书馆占座,不是占据最抢手的靠窗的座位,而是抢对我来说的隐秘的景观位。我本来不是非来图书馆自习的人,商学院大楼有不少空教室,还有高配置的机房,最适宜赶作业,当然遇见同班同学的概率也倍增。
心怀对眼前这件激发审美愉悦的雕塑品的好奇,我开始天天泡图书馆,并绘制出“他”出现的时间表。我想这是个多么执拗的人,才会每周固定五天出现在相同的时段,背一只藏青色的牛津布双肩包,衬衫领子雪白。很快我不再固守自己的座位,这样我可以从360度不同的方位看他,有时近,有时远,有时索性消失,窝在距离图书馆900米的寝室里,猜想他会不会想念我。在图书馆的大部分时间他都正经八百,神情专注地看书或写东西,偶尔也会放空,眼神迷离。他快毕业了,可能在准备司法考试,或论文答辩。某天我不小心瞥见他的手机歌单,于是赶紧回去研究里面的歌手或作曲家。还有他运动鞋的牌子,他常喝的咖啡,初夏的黄昏他身上隐隐约约的舒肤佳的香味,他堆放在桌上的《刑法学》《经济法学》的封面,我都烂熟于心。他逐渐像我的某位老朋友一样。我不再责怪他的脸型过于方正、眼神过于锐利,毕竟他下巴上的凹痕可爱如婴孩,足可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