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花

作者: 王扬灵

最高花0

王扬灵,现居西安。作品见于《美文》《延河》《莽原》等刊,出版《理想主义罗曼史》《大唐女史薛涛传》《美人食梦》等长篇小说。

莺啼如有泪,为湿最高花。

——李商隐《天涯》

1

送走种春兰,外面纷纷扬扬下起了雪。琼花,我想。种春兰的灵魂顺着殡仪馆的盐白色烟囱杳杳飞升了。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南京博物馆有一面南朝墓室拼镶砖画,画中就是条美妙的游龙。雌雄难辨,仙气飞扬,不像在砖壁上,倒像在虚空中。

心中要有何等的虚静,才能在泥土上画出这样的龙,然后在橘红的火焰中烧制它。我当即就羡慕那无名的南朝工匠了。至少在泥胚和火炉前,他一定是物我两忘,如在云中。

其实我把脉看诊时,也有同样感受。

指尖轻稳地搭上病患的手腕,一缕表面上来自人体,实际却来自神秘虚空的脉动便风声一般传进我体内。我能把握最微小的变幻,如同在乱山中把握一只昆虫翅膀的忽闪。看病于我是最愉快的事,从我第一次搭上别人的脉搏我便知道了。

最后一次搭上种春兰的脉搏时,我不禁忡然变色。伤彼蕙兰花,将随秋草萎。我看向她,她回我以疲倦又略带讽刺地一笑。

一个月后,种春兰从鹤川县卫生学校废弃的水塔上飞身一跃,跳进月亮。

2

1983?1984?1984。1984年,我和种春兰在鹤川县卫生学校中医班做同学。

在那个场景中,我首先看见了我自己。我的形象不太清楚,白而软,朦胧模糊。相比之下,鹅黄窗格和碧绿水杉却丝丝鲜明,辉映着清淡的、毛边的,那个时代的阳光。我感到安心,因为坐着别人就看不到我天生的跛脚。只看上半身,我还是很清秀的。片刻后,男女同学像一股色彩杂乱的小小洪流涌入。教室里嘈杂起来。

接着,一个女孩推开薄薄的木门,环视周围。随着她的目光,嘈杂像一群麻雀般飞走消失了。余下的一两声,仿佛梦呓。后来我明白,种春兰是为舞台而生的,舞台由她随身携带。因此她不像迟到,倒像登台亮相。

当时种春兰才十八岁,已在县剧团唱过两年戏。而我是二十八岁。二十七八,青春尾巴,人们开玩笑似的说。好在班上不止我一个年龄大。虽然中高考制度早已恢复,但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上学的不少。我的原因是我的家庭。

我父亲曾跟随部队辗转在秦岭深处。即将解放时,一次小规模战斗,他肺部受了重伤,被就近安置于鹤川县委。新中国成立,我的母亲,一个鹤川县药材铺家的娇弱胆小的女儿,生下哥哥和我便早早谢世。该上山下乡时,哥哥去了。几十年后,在那片遥远的黄土地上,他以清水头乡中心小学校长的身份退休。父亲的老和病由我承担了。他肺病复发去世后,我才真正走出那个院子。

那个院子,我的记忆的画布上尽是些阴翳的琐碎片段:蓝盈盈的月亮。父亲绵长的咳嗽。县委大院灰蓝砖砌的镂空花墙。灶台上断续的青烟。枇杷叶毛茸茸的背面。

枇杷叶熬水,清肺止咳。枇杷花开在初冬,冷天冷地里,忽然碰来一阵绒绒粉末似的香。因为父亲的病,我们灶台上常年熬着这些花花叶叶。枇杷树,春天不怎么鲜嫩,冬天也不枯凋。随着年龄增长,我越发喜欢这种树。

父亲心情好时,饮着枇杷花与红糖熬成的糖浆,我们谈诗。主要是中国古诗词,也有普希金、阿赫玛托娃等俄罗斯诗人。父亲最爱杜甫。心情不好时,父亲从头到脚地挑剔我。头发太长,像个戏子;头发太短,像只刺猬;平着脸,丧气;笑时大牙外露,野气;娇娇弱弱,没一点浩然之气!狂怒时他骂:“你以为你是什么资产阶级小姐?一只寄生虫!”

父亲,他的坏肺吞吃了他的远大志向。他痛苦地享受着漫长的高级津贴。“寄生虫”,他骂。

随即他回转过来,讨好地,亲切地,和我讨论杜诗。“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他叫我去书房拿他的剑。

说媒的妇女来了两次,父亲说:“我没意见,我尊重她自己的意见。”但其实他有很多意见,从灰蓝的地砖间生出来,虬曲树根一般。“女人结婚都是受罪。磨掉一层皮,一层肉,一层骨头,变成另一个形状,另一个人。你要是结婚……得找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断定:“你的心是这样,你的脚又是那样。你必得受大罪。”

我默默出门,一脚高一脚低地到县委档案室上班。二十五岁那年,父亲帮我安排了那个工作。和我一起工作的是个沉默寡言的独腿老头,每年八月一日,把一张红色的光荣证放进胸前口袋。那就是他唯一的语言。不知为何,他给我一种很强的安慰。

我学习了枇杷树和独腿人的沉默,加上跛脚,再也没有媒人上门。然后,我又学会了隐身,就是在人群中默想:我不存在。久而久之,我真的不存在了。几乎没有人和我来往。

父亲去世了。我脱去父亲的衣裳,那是我这一生唯一见过的异性身躯,至今记忆犹新。干瘪,灰黄,充满怨念和遗憾。那时候,一股花香味的风忽然破开灰蓝框的大玻璃窗,向我吹来。我透明了。我的头发、我的脚,我飞起来了。

一脚高一脚低地,我走去辞掉档案室的工作。我坐进中医班雪白的教室,伸手搭上种春兰浑圆白嫩的手腕。那一瞬,清风徐来,水波不兴。

我抬起眼,种春兰对我粲然一笑。

3

种春兰的笑是完美的,就像她的手、她的脚、她的头发、她的脉搏一样完美。现在回想,我把她在很高的地方供奉起来了。说个可笑的体验,她第一次来我家时,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要用一下厕所。之后,我按照父亲留下的习惯进厕所去点根香。进去当然是臭的,但我竟然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那时我尊爱她就到那种程度。

所以她对我哭的时候我很吃惊。“学校哪哪都不如剧团好,”她擦着眼泪,怀念以前唱完戏后,妆都不卸,在后台团团坐着吃夜宵。煮鸡蛋、烤玉米、花干……纸皮馄饨最香,汤里点了虾皮、香菜和小磨香油。艺人有艺人的规则,心里尊卑分明,外面无论大小,大家在一起就是笑。不像中医班,人人在背后议论她,弄得她很孤独。有的女生还试着她的性子欺负她,那种欺负是让人心里知道嘴里却没法说出来的。她心情不好,成绩也不好。

“那你为什么要来学中医呢?”我问。

“唱戏唱不了一辈子。我想念书,想当干部,当——‘知识分子’。”种春兰说。

“‘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枫林醉,总是离人泪。’这不是好书?好演员,一样是知识分子。未必只有医生、教师是知识分子?”说完我脸通红了。那时我不会说话,觉得这种程度就算跟人吵架。但我的确对当时人人想当“知识分子干部”的风气嗤之以鼻。我觉得,大多数人就像群羊一样,根本不管道路,只会跟着潮流跑。就像班里那些同学,一毕业就再不会碰书本,将来个个都是庸医。

种春兰的黑眼珠比一般人大,在台上飞个眼,角角落落都能照顾到。她定定看了我一会,忽然说:“姐,我以后能不能来你家看书?我看见好多书。我是乡下孩子,家里连一张纸都没得。”

种春兰的家,山脚下一院黄泥房,屋檐下堆着许多烂鞋帮子。离房子不远有一道河,她父亲过到河对面和一个寡妇过日子后,就不再返来河这岸。种春兰一被剧团选上,她的母亲也就跟个做小生意的安徽人走了。我想象,那黄泥房就渐渐潦草在水声和细雨里。

种春兰站在我父亲方正的书房中央满脸惊羡:“这么多书,都能把我埋了!”

那些书当然不舍得把种春兰埋了,反而做成阶梯,送她走上去。就像她希望的那样,成为干部,成为“知识分子”。

她在那间书房里读了汤显祖,莎士比亚,福楼拜。有一阵她每天都很紧张,因为《包法利夫人》。吃饭睡觉,她都操心着艾玛的命运。终于看完那晚,她面色灰白,直直躺在我的小床上,眼泪从眼角滴进两鬓。

我左手握着右手,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

她自己缓了一会,睁开眼喃喃地说:“这是一本教科书。”

“什么?”

“教育我不要太浪漫。”

4

那句话怎么说?“人类从不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当然也不会从文艺作品中吸取教训。

中医班结业,我被留在县卫校附属医院。工作两年,我拿到函授本科,随即脱产去北京读研究生,种春兰牡丹一样的圆脸又滴下两行清泪:“那咱俩就分开了。”

种春兰那时仍稚气未脱。毕业时,她本可以和我一样留在县卫校附属医院,因为这样的美人,任何单位都稀缺。单位总有用女主持人、女歌手、跳舞女郎的时候。但她却不肯去院办,一定要和我一样去临床科室。临床科室已经满了。结果她被分配到极偏远的卫生院,每个月搭顺车才能进县城来看我。没多久,她就被当地一个乡痞缠住。每天晚上,那人在她窗下丢小石头,使她不能睡觉。卫生院里又只有她和另一个中年女赤脚医生。我们商量又商量,权衡又权衡,最终还是匆匆找到我父亲的老战友,调出档案让她回了县剧团。

种春兰痛哭一场,说“白上了学”。不过,一两年间她就成为当家花旦,天天送戏到工厂,到部队,到田间。逢到年节,在鹤川县大剧院开专场。介绍对象的人太多,一下台她就躲,不回剧团宿舍,回我家。

那阵子她光彩照人,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台古董书桌,送给我。南洋檀,桌斗挂着铜片锁。她怕钢笔尖划花桌面,又裁了一块玻璃,玻璃底下压着她自己的剧照:狐仙胡秀英。

“狐仙怎么能结婚?你看我们团的吕红霞,一结婚就生孩子,生完回来,腰这么粗,脸这么大,台上光一打,哎呦呦!”种春兰鼻子皱起,像花瓣刚醒时的褶皱。

“再说,女人一那个就不美了。”她很做作地说。

我不喜欢这种做作,就把头低了。

她连忙软软抱住我的胳膊给我戴高帽:“我要以你为榜样,冰清玉洁一辈子,好好干一番事业。”

那时,我人生最后一次难得的相亲刚告失败。对方是个火电厂职员,面目我早记不清,现在应该已经退休。介绍人说对方很恼怒。我并没说什么令人恼怒的话,因为从见面到在河堤上散步,我几乎一言不发。他自己介绍了他的家庭,他的工作,每当我不发声,他就自己补充上他的家庭或工作的缺点。然后我继续一言不发,他就脸色铁青地走了。河堤上的柳丝飘拂,河水活活地流动,我顿时也觉得自己活了。预感到我将永远结不了婚,我竟然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

见我一言不发,种春兰以为伤到了我,忙一脸认真地说:“没事!你不老,不信你看。”她把我推到穿衣柜上嵌的、描着白色梅花的镜子前。那时我快三十五岁,长相平庸,白而平淡,但仍像个少女。

就在种春兰如此做作、如此坚定地表示要献身舞台后,她怀孕了。

我伸手搭上她的脉搏。在我的俯视下,那张牡丹脸缩小了,皱巴巴的。

我仍记得我当时的感觉——诧异,忧愁,恶心,嫉妒。种春兰的血液浩渺、有力、毫不知耻地在我指下波动。

种春兰看我表情,皱起眉毛哭了,哭得满脸通红。

渐渐的,她的血液的波动却使我平静下来。“士与女,殷其盈矣”——阴阳平衡,多么正常,何况是如此美丽的种春兰。我不该像那些庸俗的人一样。那些同事,永远和我隔着一层膜,头凑在一起嘁嘁喳喳,我一走近就悄悄了。

5

种春兰第一次结婚,孩子父亲是《刘海砍樵》里的刘海,狐仙胡秀英的爱人。婚后种春兰丰腴起来,脸上生出一种骄傲愉快的神情,好像她怀揣的不是个孩子,而是个光荣证。刘海很爱她,两人每天黄昏在丹凤河边散步,他像对太后一样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她。

我去北京,种春兰和他一起送我到县城汽车站。她刚掉出两滴眼泪,就被他嬉皮笑脸地逗没了。我第一次离开县城,就去那么远的地方,车一发动,种春兰就消失了。

在北京那三年,我只用念书,却急遽地衰老了。我头上长出很多白发。可笑的是,这白发倒成了什么明证,每到实习,病人都格外地对我的医术表示信任。

那段时间我自己的身体却并不好,经常觉得疲倦。北京的空气也不好,车太多,人太多。因为无法适应,我干脆把自己关在校园里,每天就是宿舍——食堂——教室——湖边——宿舍。只有这样,我才能保持最基本的精力和内心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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