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雪

作者: 毛奎忠

红雪0

雪已经下了三天,周围一片白茫茫的,路上少有行人。奶茶店里异常清冷,三天时间总共卖出去两杯奶茶。

前方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女孩向奶茶店走来。我惴惴不安,心像正在飘落的雪花晃晃荡荡。我是不是出现了幻觉?门外的雪地忽然变成了红色,飘落着红色的雪花,洋洋洒洒,周遭的一切都洋溢着你的色彩,生动极了。你喜欢穿红色,无论是衬衫、风衣还是羽绒服。你像一团小火苗,这飘落的雪花一定是被你点燃了。我试图想象着你穿其他颜色衣服的样子,但我想不出来,在我的印象里你似乎没有穿过别的颜色衣服。其实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这团火苗已经在一周前熄灭了,只是在我的心里仍然燃烧着。

我趴在柜台上,两眼盯着外面。我的目光穿过飘飞的雪花,紧随着那个红色的女孩,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里行走。我的潜意识告诉我,那个红衣服女孩不是你。她只是和你一样,穿着红色的羽绒服。我抗拒我的潜意识,在内心里不愿意承认,更不能接受。有时我觉得自己这样很可笑,但我实在控制不住我自己。

胖子熊仔走进柜台里,他像没看见我一样,撞了我也不说声对不起,他过去可不是这样。在胖子熊仔面前,我显得非常单薄,他撞我的时候,我感到他很敦实,自己轻飘飘的。这个胖子突然不把我放在眼里,整天在店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好像他是老板,好像店里就他一个人存在。这些我都忍了,只要奶茶店在,一切都有希望。有时我也会担心这个奶茶店,突然有一天会和我一起消失。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就像我一直幻想有一天,一个穿红衣服的女孩在我面前突然转身,她就是你。但我又不敢相信自己。那天,那个巨大的车轮带着一阵风,把你熄灭了。你怎么能这么快在我的眼前又重新燃起呢?如果真是这样,那简直太神奇了,那将是我的幸运,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愿意。

你一定不知道,我很不喜欢下雪天,但在你面前我假装很喜欢,那是因为你喜欢。你说下雪很美,每一片雪花都是一个小精灵,是飘落人间最可爱的天使。在雪地里,你张开双臂和飞舞的雪花一起旋转,样子可爱极了。在我的心里,你才是精灵,是天使,是冰天雪地里盛开的一朵红梅。

你说自己才不要做一朵红梅,更不要红梅的铮铮铁骨,只做一枚柔情似水的小女子就好。也许,正是你的清纯和柔情让我迷恋上了你。我不知道,你这么一个人怎么能和郝晓妍成为朋友?

当然,不是郝晓妍我们不可能认识;因为郝晓妍,我们的关系又像坐上了过山车,一路跌宕。

每一次到奶茶店里,你都只点香草奶茶,那么多品种从没见你点过。香草奶茶是胖子熊仔的拿手绝活。起初,我以为你喜欢胖子熊仔,直到有一天郝晓妍警告我,让我和你保持距离。我预感到,我会和你发生故事。

这真得感谢郝晓妍,是她提醒了我,向我传递了你的信息。我不知道在她面前你表现了什么,让她感觉到你也喜欢我。她那是什么警告啊,是捅破了我们之间的“窗户纸”。我想再次向你申明——哪怕是对着你的照片,我知道郝晓妍喜欢我,可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她。我说不出她有什么不好,就是不喜欢。你那一次问我,我也是这么说的。你用狐疑的眼神盯着我,连问我三遍,说的是不是真的?今天我仍然告诉你,我说的都是真的。

那一段时间,你每天都来我这里喝奶茶,我真担心你喝多了不好。我让胖子熊仔每次只给你做多半杯,你说喝得不过瘾,说我抠门。后来你可能意识到了什么,不再说我了,当我把香草奶茶端到你面前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你的不自在,样子极为害羞。你每一次这样,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心跳的声音我自己都能听到,不知道你听到了没有?我猜想,郝晓妍也许听到了,你们每一次都是一起来,要不她怎么会警告我?

她之所以警告我,一定是看出了我喜欢的是你而不是她。她是一个看似聪明其实很傻的女人,她要是有你那样的自知之明,也许就不会做后面的那些事。我现在对她的感觉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她真是个可恶的女人——恕我这样称呼她女人,而不是叫她女孩。在我的心里,只有纯净的你才配得上叫女孩。我必须承认,在一段时间里,我在心里也这样叫过你,认为你们都是一样的女人。为此,我的内心痛了很长一段时间。这还是因为郝晓妍,这个让我永远无法原谅的女人。

为此,胖子熊仔还和我闹了一通不愉快。准确地说,我们都被郝晓妍装进套子里了。至今,我还记得天边的那一抹晚霞。霞光里,你的红色长款羽绒服格外鲜艳,你身边围着一群流浪猫,那画面就像一幅油画刻在我的脑海里,很是美妙。我根本没有想到,一切结束得那么快,这美妙的画面,被那辆急驶大货车将我们定格,就像卡顿住了。我知道,这个画面将成为我的永恒,我无论怎样努力,都不能从中走出来。

我静静地看着,远处雪地里那一小团移动的红色,正慢慢地向奶茶店走过来。胖子熊仔也看见了,他好像比我还兴奋,嘴里嘟囔着,倩倩,是你吧?你终于来了。倩倩?我很生气,他凭什么把那个女孩也叫成你的名字?而且叫得这么亲切。你怎么可以这样叫?我对胖子吼道。在这里只有我才能这么叫她,她是我的女朋友,你只能叫她孙倩。听见了没有?

该死的胖子根本不理会我,好像我不存在。

门口的路笔直,前面有三条路垂直交叉,像个大大的“丰”字。路的尽头是周山公园,两边是小区。路中间三个红绿灯不停变换,像在雪天下跳一支简单乏味的舞蹈。那个红色羽绒服,走到离奶茶店最近的红绿灯路口向左转弯了。她走到第二个红绿灯的时候,我已经预感到,她也许真的不是你。你走路的姿势总是那么平稳,从来不一蹦一跳的;你身型可没有那么臃肿,即便穿着羽绒服也是紧身的。我回头看看胖子熊仔,他比我还失望,嘴里还在不停唠叨,怎么不是你呀?倩倩,快来吧。

我真想冲上去,把这个该死的胖子胖揍一顿。

奶茶店门前是个不大的广场,平时一帮老头老太太们在这里跳广场舞。大雪一来,他们全部隐身在道路两边的小区里,雪地上只有几只麻雀在蹦跳着觅食。我又想起了那一群流浪猫,那是你的牵挂,是你心里最柔软的生灵。你也许不知道熊仔也爱猫,他爱他的白色“嘻米”胜过爱他自己。那只猫根本不是流浪猫,可你不知道,是郝晓妍把它放进流浪猫群里。看见“嘻米”和其他流浪猫不合群,也不怎么吃东西,你以为它生病了,为此你非常着急,也很难过。直到“嘻米”最后真的成了一只流浪猫。你是那么喜欢它。你拉着我的手说,你不敢看它的眼睛,你的心里会很难受,说它像一个被遗弃的孩子,乖巧懂事又可怜得让人心痛。你也许想起了你自己。你只跟我说过一次你的身世,说你的父亲有残疾,其他的你什么都不再跟我说。你一直以为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所以,我们在一起很少聊过去,我更不会向你提及我的父母。

我不知道人的一生是不是就像剧本,故事情节都是上天安排好的,谁也无法逃过,到某一时间点,有些事情就会出现,故事就会发生。郝晓妍就是这样出现的,胖子熊仔和我的误会就是这样发生的。

郝晓妍至今没有解释,为什么把胖子熊仔的“嘻米”偷偷抱出去放在你的流浪猫群里。毫无疑问的是熊仔和郝晓妍都知道你喜欢猫,胖子就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是我偷了他的猫向你献殷勤。也怪我那一段时间忙于奶茶店的生意,没有和你一起照顾那群流浪猫,只是从你的口中知道你又收养了一只流浪猫,否则我也许会认出“嘻米”。等我见到嘻米的时候,它早已成为真正的流浪猫,最终导致那件大事儿发生。我真后悔。胖子熊仔喜欢猫,你也喜欢猫,在郝晓妍的心里,你们才应该是一对,她也许想以“猫”为媒介来促成你们。当然,如果你们能对我产生误会,这也是她愿意的。

你的确有好几天没有再来我的奶茶店。你知道吗?在那几天里,我每天都像今天一样盼你出现。

后来,你终于出现了。见到我时,你依然是很欣喜的样子。遗憾的是,当时我只有满心的猜疑和极力压制的愤怒,除此之外,我什么感觉都没有。我问你这几天去哪儿了?经历了什么?你始终没有告诉我。你一定是看透了我,猜到了什么,一杯奶茶没有喝完站起来就走,甚至走出很远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在心里骂了你一句,说你和别的女人没有区别。等我慢慢地冷静下来,才意识到你人瘦了,精神很疲惫。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你疲惫的面容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我为此心痛不已。

还是因为郝晓妍。那天她一个人到店里喝奶茶,我问她你怎么没来?她告诉我你被人叫走了。我问她是什么人,干吗去了?她只告诉我是一个男人,然后给了我一个未置可否的笑。那几天,她几乎天天到我的奶茶店,刚开始以喝奶茶为名,后来不喝奶茶也是在店里一泡半天。我为此心烦。

直到我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我在你面前表示歉意和忏悔,你说没有必要。自始至终没给我一句说明或解释。我说我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你只是摇头,轻轻一笑。

这个人一定是你,也是红色羽绒服,身型和走路都像。胖子熊仔也看见了,这一次他没像上次那样叫你的名字,只是两眼不眨地往外看。雪地依然是红色的,像铺满火红的晚霞,和那个傍晚的颜色一样,飞舞的雪花像霞光围绕着你,这是整个冬天最温暖的色彩,像绝望中的希望在升起,在靠近。

我仿佛能听见你踩着雪地的“嘎吱嘎吱”声音。这也许是我的心理反应。我很不喜欢这种声音,这种声音好像带着刺骨的寒凉,能穿过我的耳膜直达心头。所以我讨厌冬天,讨厌下雪。你眼里圣洁的白在我的心里意味着寒冷,你们脚底下每一步的“嘎吱”声,就像锋利的冰渣子在割着我的脚底板,那不仅是寒冷刺骨,还有钻心透肺的疼痛。这些我都没跟你说过。你不可能知道,一个孩子从没穿过棉鞋,下雪天还得光着脚丫子往学校里跑的那种滋味。头一次,不知道老师从哪里找来一双鞋,让我把脚放在里面。那双鞋大得像一艘船,我的两只脚像两个肿胀的馒头,已经冻得没有知觉,放在那双大鞋里和冰凉的地面上没有区别,我心里的感觉却极为浓烈,眼泪不争气地流出来。老师用双手抚摸着我的头,我感觉那是天底下最温暖的手。后来,我一直为那次不争气的眼泪感到羞耻,把那双手的温暖埋藏在心底,把对父母的恨高高扬起,浮在心头。这能怪我吗?我也一次次反思,越想越觉得我的童年不是以一个孩子存在,而是玩偶,是那个男人发泄情绪的玩偶。我痛恨酒,他每一次喝完酒之后,我的苦难就会来临。他给了我什么?除了拳头和皮带以外,就是给了我和他一样的姓和杨小凡这个名字。我也痛恨那个女人,是她和那个男人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在他们一次次的战争里,我每一次都是无处可躲。我听人说过,孩子是父母的宝,而我却是他们的冤家;父母是孩子的天,而我的天空总是电闪雷鸣风雨交加。直到他们离婚,我的天空没有了风雨,只有雷电,有时被劈得心里流血。酒精和冰雪充斥着我的世界。我经常听到别人对我说,这个没娘的孩子真可怜。我对他们的话从不在意,为什么要有娘?那时,大闹天宫的孙悟空是我最好的精神伴侣,孙猴子也没有娘,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我恨那个女人不该生我,让我也从石头缝里蹦出来才好。我不稀罕有娘,就让那个女人给别人做娘好了。后来听说那个女人重新嫁人,我心里倒有几分高兴。听说她又生了个儿子,我简直大喜过望,不是为她高兴,而是觉得她有一个儿子顶替了我,从此以后我和她再没有关系了。

听人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有福谁都知道享,那是有苦不得不吃,在本应该无忧无虑的年龄承受生活的重压。我就是“早当家”的孩子,整天面对酒鬼的父亲还能怎样?没有皮肉之苦便是我的幸运,我特别盼望自己快点儿长大,至少让我的拳头能和他抗衡。在你面前,我从没说过这些,甚至有意隐瞒。在你的意识里,我们这些城市里长大的孩子都是幸福的。我也故意装出幸福的样子,是想保留你心里的那份美好。你单纯善良,我害怕你知道我的经历对你会造成心理伤害,我不想让你看见我生活的另一面。

也许每个人都有生活的另一面,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在我面前,你什么都会做,比如织毛衣,比如在我被烟头烫伤的衣服上,用丝线织一朵小花,这些现在女孩子不可能触碰的女红,你竟然也会。我不相信这是你的爱好。你有一次问我,知不知道你为什么爱穿红色?我摇头。你说,只有穿上红色的衣服,你才觉得自己是个女孩。我当时还笑你,说你长这么大肯定没照过镜子,不知道自己是个女孩,更不知道自己有多漂亮。现在想起来自己真的无脑,根本不了解你生活的另一面,与你相比,你的另一面也许是让我非常羞愧,心生敬仰的一面。

我的拳头终于可以让那个酒疯子脱落两颗门牙,趴在地上,我便甩门而去,再也不愿意回那个胡同深处凌乱不堪的家。擦皮鞋、发广告什么都干,但我有一个人生信条,哪怕饿死,绝不偷抢。后来有一个快餐店老板收留了我。之后的几年里,我一直混迹于餐饮小店,从端盘子洗碗到配菜掌勺,再到酒水勾兑、饮料调制,直到后来有了自己的奶茶店。胖子熊仔是奶茶店的元老,私下里戏称我总经理,我就称呼他为副总经理,除了我们两个人之外,再无其他员工。开业当天,你和郝晓妍就来了,算是我的第一波客户。那天人多,我没太在意,之后的三天里,你们每天都来。郝晓妍说你是她为我拉来的客户,说你只喝香草奶茶。出于好奇,我注意到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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