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集》百年阅读史上的另一种读法

作者: 方长安 李继豪

胡适的《尝试集》作为“中国新诗的源头性作品集”①,是新诗研究中一个不断回返的起点,其百年阅读史上的主流读法,是将之置于新诗发展历史中,强调其作为“开山之作”的尝试性贡献与历史地位,搁置或贬抑其诗性追求和艺术价值。废名在《谈新诗》一书中,以对“新诗”的共时性理解介入具体诗作,聚焦诗歌“内质”,背离了主流读法的历史理性逻辑,开创了《尝试集》的另一种读法。近年来,关于废名诗论的研究成果日益丰富,但废名对《尝试集》的解读并未受到特别关注。事实上,废名的《尝试集》读法不仅从“新诗”之维对《尝试集》阅读史上逐渐固化的主流读法构成挑战和反拨,还暗含了现代“诗质”建构的另一种视野。本文将从《尝试集》的主流读法谈起,分析废名关于《尝试集》的“另一种读法”,在揭示废名读法独特性的同时,推进对《尝试集》的价值重估。

一、《尝试集》百年阅读史上的主流读法

《尝试集》自1920年初版问世以来,一直伴随着争议。胡先骕断言《尝试集》中大量诗作“皆仅为白话而非白话诗”②,朱湘直斥《尝试集》“内容粗浅,艺术幼稚”③,草川未雨认为《尝试集》“只有提倡时的价值,没有作品上的价值”④。当然,亦有论者抱着“了解之同情”,例如,陈子展在《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一书中将《尝试集》的“真价值”总结为“与人以放胆创造的勇气”⑤;苏雪林声称:“假如我们要著一部新诗史,明义开宗第一章的地位,不得不把来让给胡适的《尝试集》”,理由是胡适“是新诗国度里探险的第一人”和“《尝试集》的出世最早”⑥。这些来自当年历史现场的论断被后世研究者频频引述,尽管某些绝对化、极端化的主观表述已被置换为与学术话语相协调的折中之论,但目前学界对《尝试集》的评说仍主要延续前者的视域,例如,有研究者如此界定《尝试集》的作品类型:“在中国悠久的诗史上,多数作品的不朽是由于它艺术整体的高致;但也有少数作品,艺术未必是上品,但在特定时空条件下,作为历史长链条中的一环,起了巨大的开辟新路和开创新局面的作用,具有不朽的历史意义和价值。胡适的《尝试集》属后一种类型。”⑦在当下的新诗批评和新诗史叙述中,无论以何种角度切入《尝试集》,称誉或相对肯定其历史价值,批判性地看待其诗艺上的“过渡性”和“未完成性”,都是一种或隐或显的基本立场。这一立场不仅暗合了当时文学历史现场的总体阅读接受状况,还与作者阵营对《尝试集》的最初定位遥相呼应。

1918年2月,《尝试集》出版前两年,《新青年》刊登了钱玄同的《尝试集序》。作为《尝试集》的最早读者之一⑧,钱玄同在序言中表达了对胡适作为新文学首倡者能够知行合一、以身作则的敬意:“适之是现在第一个提倡新文学的人。我以前看见他做的一篇《文学改良刍议》,主张用俗语俗字入文;现在又看见这本《尝试集》,居然就采用俗语俗字,并且有通篇用白话做的。‘知’了就‘行’,以身作则,做社会的先导。我对于适之这番举动,非常佩服,非常赞成。”⑨1919年5月,《新青年》又刊登了胡适的《我为什么要做白话诗(〈尝试集〉自序)》(下简称《自序》)。胡适指出,钱序“把应该用白话做文章的道理说得狠(很)痛快透彻”,而这篇《自序》的目的则是说明自己“为什么要用白话来做诗”,即“《尝试集》产生的历史”“个人主张文学革命的小史”⑩。其实,在《自序》发表一个月前,《新潮》已经刊登了《尝试集》的一则广告,宣传语如下:“诸君要知道胡适之先生个人主张文学革命的小史吗?不可不看胡适之先生的《尝试集》……”11显然,广告对《尝试集》的宣传重心与胡适在《自序》中对《尝试集》的自我指认完全一致,《尝试集》的成集过程与文学革命观念生成史之间的“镜像”关系被作者阵营反复强调,并将其提前“灌输”给诗集的潜在读者。1919年9月,《自序》被删去主标题“我为什么要做白话诗”,仅以《〈尝试集〉自序》12为题在《北京大学日刊》连载,署名“文科教授胡适”,更凸显了《自序》的宣传意味。两篇序言和广告的刊登共同为《尝试集》的出版造势:钱序认为《尝试集》是胡适“知”而后“行”的结晶,突出《尝试集》将新文学设想推向新文学实践的历史开创性意义,广告和《自序》则强调《尝试集》对胡适文学革命主张生成过程的历史记录性意义,尽管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三者共同为读者提供了一份最早也最具“权威性”的“阅读指南”——期待读者以一种“历史”的眼光阅读《尝试集》,并能从中发现“历史”景观。尽管《尝试集》出版后,随之也涌现了大量围绕诗作的字句、措辞和音节等文本问题展开的论争,但这一类“笔墨官司”往往拘囿于古典诗歌的“阅读程式”,未能产生深远影响。

从出版前的预热,到文学历史现场的阅读接受,再到今天的盖棺论定,一种“历史”的眼光在百年阅读史中不断叠加,进而固化为一种为《尝试集》“量身打造”的主流读法。该读法主要以“历史”之维解读和评价《尝试集》,将《尝试集》一步步塑造成为文学史意义而非文学意义上的新诗经典。必须承认,一种新文体从创制到成熟需要长时段、代际性的写作实践积累,用简单的象征来说理、用粗糙的白描来叙事、用直率的呼告来抒情,的确是包括《尝试集》在内的草创期新诗的常见写作面貌。因此,《尝试集》的主流读法所包含的对作品艺术价值“先天不足”的批判,有其学理性基础和审美依据。但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后果,单一的“历史”之维限定了读者所能关注到的大部分诗歌文本细节——作为过渡阶段的历史留痕,那些尚未摆脱古典诗歌影响、与“白话自由体”相背离的部分必须被清晰指出;作为新的诗歌形式传统开端的印证,那些与“诗体大解放”“作诗如作文”等策略性宣言存在互文关系的部分必须被反复强调;作为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中最具先锋意识的文学实践的投射,那些体现思想启蒙和现代理性精神的部分必须被着重阐释。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既然“新诗”之名与实皆已成立,某种专属于中国新诗的诗歌“内质”已然发生于《尝试集》的文本内部,主流的读法不仅无法对此进行有效解读,而且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读者真正以阅读“新诗”的方式来阅读《尝试集》中的诗歌作品。在一种追随主流读法、不假思索的阅读过程中,《尝试集》仅仅被简单理解为文学转型阶段一个无法绕开的历史“中间物”,进而弱化乃至消解了作为一部新诗作品集在诗歌本体意义上的独立性。

二、《尝试集》的另一种读法

以《尝试集》百年阅读史上的主流读法为参照,废名的《尝试集》读法之个性得以凸显。1944年11月,废名的《谈新诗》由新民印书馆出版,该书的底稿是20世纪30年代废名在北京大学讲授现代文艺课程的讲义。《谈新诗》共十二讲,论及胡适、刘半农、沈尹默、鲁迅、周作人、康白情、“湖畔诗人”、郭沫若、冰心等诗人的诗作。开头两讲从《尝试集》谈起,第三讲《新诗应该是自由诗》也由胡适的诗说开去。在第一讲的开篇,废名便将自己的《尝试集》读法与前文谈到的主流的读法区分开来:“我们的目的在乎‘文艺’,即是说从新文艺创作本身上考察,不是注重新文学运动怎么起来的。我们现在谈尝试集,也是谈尝试集里面的新诗。”13显然,废名并不在意能否从《尝试集》中读出“个人主张文学革命的小史”,“新文艺创作本身”和“尝试集里面的新诗”划定了废名在阅读过程中所聚焦的对象范畴,这是一种剥离了“历史”的眼光,即是说从“新诗”之维对《尝试集》中的作品进行共时性探讨的读法,被明确提出。

1934年,废名在《新诗问答》中说道:“新诗要别于旧诗而能成立,一定要这个内容是诗的,其文字则要是散文的。旧诗的内容是散文的,其文字则是诗的,不关乎这个诗的文字扩充到白话。”14这一论断构成了废名论诗的逻辑起点。在《谈新诗》中,废名一以贯之地将“旧诗”的一般形态视为“散文的内容”与“诗的文字”的结合,将“新诗”的理想形态视为“诗的内容”与“散文的文字”的结合。废名论诗语言含混玄妙,思路灵动跳脱,对“诗的内容”“散文的文字”“诗的文字”“散文的内容”等说法都未作明晰的概念界定。根据废名的多处论述,可以将“诗的文字”理解为中国古典诗歌传统中长期沿袭的、与诗歌内容相配合的语言形式,而“散文的文字”则是废名对新诗无规约、未定型的自由语言形式的描述。尽管对于“文字”的辨析有助于我们理解废名的诗学观念,但需要注意的是,“文字”即语言形式在废名的诗论中并不占据核心诗学范畴的位置。在废名看来,“我们的新诗首先要看我们的新诗的内容,形式问题还在其次”,新诗并不存在专门的“诗的形式”15。有研究者如此评价废名:“他似乎并不看重诗歌写作中语言的作用,或者说他不像新文学运动中人那样把白话/现代汉语视为新诗写作中当然的、先决的条件。他以为诗歌的新旧不在乎语言的新旧,也就是无关乎文言和白话,而关乎诗歌的内质——内容、情感、精神、意趣等等。”16聚焦于新诗的诗歌“内质”而非语言形式——这正是废名论诗的独到之处。无论是回溯至《尝试集》问世时所处的文学革命语境,还是面向1930年代平津文坛讨论新诗音律问题的热烈氛围17,废名的诗学立场都游离于诗坛的主流思潮,这使得废名自觉摆脱了纠缠于《尝试集》诗歌语言形式的批评惯习,转而从“诗的内容”上建构“新诗”的合法性依据和审美价值。那么,废名是如何从“新诗”之维解读《尝试集》的?废名所看重“诗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按照增订四版《尝试集》顺序,废名首先谈的是《蝴蝶》。废名认为:“这诗里所含的情感,便不是旧诗里头所有的,作者因了蝴蝶飞,把他的诗的情绪触动起来了,在这一刻以前,他是没有料到他要写这一首诗的,等到他觉得他有一首诗要写,这首诗便不写亦已成功了,因为这个诗的情绪已自己完成,这样便是我所谓诗的内容,新诗所装得下的正是这个内容。”18从这段场景化的描述中可以得知,废名所看重的“诗的内容”不同于我们对诗歌“内容”的某种固有理解。一般来说,读者在关注《尝试集》的诗歌语言形式解放之余,也会注意到诗歌“内容”的革新,此类“内容”主要指涉以现代思想观念和现代文化精神为主体的价值内涵。例如,有研究者指出《尝试集》“在诗意主旨上,主要是宣扬‘五四’精神。其实是承继了儒家的文学为政教服务的观念,不过内容不是传统的‘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忠君思想,没有奴才哲学,没有‘节’‘烈’观念,没有等级意识,而是世界现代自由、民主、个性解放的思潮”19。与语言形式批评的内在关切一致,对诗歌“内容”革新的阐发同样旨在建构《尝试集》破旧立新的历史价值。但“诗的内容”与上述“内容”无关,废名强调的是一种既非形式意义也非价值内涵意义上的诗歌“内质”,以“情感”为中介在作者、诗歌文本与读者之间互相传达。与传统的情感本体论视角不同,废名没有将情感视为诗歌创作中不言自明的前提,而是将诗歌中的情感及其发生机制进行了精密的“拆解”和“发明”。在对《蝴蝶》这首诗的解读中,废名认为该诗所包含的情感是作者受到强力、偶然的外在触发而非着意酝酿的结果,与之形成对比的则是古典诗歌中广泛存在的传统情感发生机制。后一种情况下,情感触发往往不充分,作者只能以“情生文,文生情”20的写作模式勉力敷衍、铺排文辞以完成作品,这样的作品被废名认为充斥着“散文的内容”——那些失败的新诗作品亦是如此,例如,废名认为《一笑》一诗只是“作者将一点‘烟士披里纯’敷衍成许多行的文字而已”21。接着,废名又谈到自己对《蝴蝶》一诗中情感特征的印象:“我读着,很感受这诗里的内容,同作者别的诗不一样,我也说不出所以然来,为什么这好像很飘忽的句子一点也不令我觉得飘忽,我仿佛这里头有一个很大的情感,这个情感又很质直。”22“质直”而不“飘忽”——可以将其归纳为情感的真实性和具体性。相较于对情感发生机制的想象式还原,关于情感本身的读者印象要可靠得多,也更容易得到广泛的理解和认同。

按照废名的推论、演绎,《蝴蝶》一诗中作者的情感因“蝴蝶飞”而起,作者的情感触动与文本的情感生成之间的“时间差”——即实际的写作过程——被无限压缩,甚至夸张到“不写亦已成功”“诗的情绪已自己完成”23的程度。总之,《蝴蝶》一诗的情感发生机制被废名想象出来,强力、偶然的情感触发及其所造就的真实、具体的情感质地构成了所谓“诗的内容”,打通了废名从“新诗”之维阅读《尝试集》的一个独特视角。此外,废名还引述了胡适自己的一段纪事:“有一天,我坐在窗口吃我自做的午餐,窗下就是一大片长林乱草,远望着赫贞江。我忽然看见一对黄蝴蝶从树梢飞上来;一会儿,一只蝴蝶飞下去了;还有一只蝴蝶独自飞了一会,也慢慢的(地)飞下去,去寻他的同伴去了,我心里颇有点感触,感触到一种寂寞的难受,所以我写了一首白话小诗,题目就叫做《朋友》(后来才改作《蝴蝶》)……”24这段纪事从创作者的角度印证了废名对《蝴蝶》一诗的情感发生机制的想象:一种“寂寞”情绪的当下偶得促成了诗歌文本内部情感的迅速生成,进而保证了情感的真实性和具体性。与解读《蝴蝶》一诗的角度如出一辙,废名认为《四月二十五夜》“这首诗同那首《蝴蝶》是一样,诗之来是忽然而来,即使不写到纸上而诗已成功了”25;对于《一颗星儿》,废名也认为是“作诗人一时忽然而来的诗的情绪,因而把它写下来”,“情绪非常之有凭据,作者自己拿得稳稳的,读者在纸上也感得切切实实的”26。以上这些诗作都被废名认为具有“诗的内容”,符合废名所设定的“新诗”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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