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

作者: 周睿智

作为一个煤炭工人的儿子,郑平原长得十分白净,身高腿长且又瘦弱,这些都是和矿工扯不上关系的,可他真就生长成了这样。

父亲经年累月都在矿里,只在轮休时才回来住几天,他则从未下过井;父母的愿望是他以后能找到一个可以见到天日的工作,不用每天待在土层和石头下面。后来郑平原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上学的时候可以在明晃晃的日光灯下学习、谈恋爱,从未想过地下黑暗的日子。他毕业后到电力公司上班,几年下来发展得还不错,父母当初的愿望如今算是已达成了,可是父亲却去世多年,再也看不到了。

在不久之前,郑平原还对母亲疯病的治愈抱着些许幻想;而随着自己即将提拔的消息传开,那必然光明万分的前景就逐渐变得确切起来,他似乎对母亲的病状慢慢失去希望和耐心,后面也不再挂怀了。

这一天,他终于把母亲送到山上的精神病院去了。院里的环境远比他想象中要幽静,庭中有花草,还有石头茶桌和用铁丝围起来的池塘。院里正在放风,看护人员散在周围,心不在焉地观望着。病人都在中间走来走去,其中多是老人,也有少数年轻人;很多人的精神状态从外表看起来就有些问题,有些则表现得不那么明显。这一比较起来,他母亲算是看起来还算正常的类型。他牵着母亲进到楼里,在内务科长的陪同下参观了几间尚有空余的房间,他给她挑了一间还算干净整洁,室友看来也比较安静的。然后他们一起下到办公室,郑平原给院长出示医院开的诊断证明,签了一堆表格,交了钱,就把母亲转交给了院方。办完手续,看护便把母亲带走了,她很顺从,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不停地回头。这些事情办理得格外流畅,院里的人看起来也很熟练,他心里轻松了许多。那晚他很轻松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他精心梳洗了一番,就去女友家楼下等着,他们约好一起前去参加女友表弟阿志的婚礼。他早早就到了,还一直催女友快点下来,好像比女友还要着急似的。他准备提前一些时间到会场去,想看看自己作为女方的亲戚,能不能帮上些什么忙。

“你倒是挺会抓机会、挣表现。”女友小阿音笑话他。

“那是,我今年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你妈妈早点答应把你嫁给我。”

“我都还没答应呢,怎么就轮到我妈了?”

“你会答应的。你表弟都结婚了,我们也得加快进度。”

“这么有信心?”

“当然。”

“那就看你表现咯。”小阿音嘴上虽然犟着,心里早已暗自流淌着幸福。

郑平原一直都知道,她有个很漂亮的表弟。自从表弟离开家乡,就很少回来,他也没见过这个表弟的模样。尽管如此,关于这个表弟的传闻却没有在坊间停止过。

婚礼上,鲜花铺满了夏日的午间,彩色的地毯让拥挤且快活的大厅变得更加热烈起来。阿志的确形神英朗,虽然皮肤略黑些,却更显得高挑挺拔;新娘小阿桐尽管外貌逊色一些,但眉眼温善,笑起来十分娇俏可人,二人实属佳配良缘。那天大家都喝了很多酒,人们都很快乐。

筵席结束后,在场的亲人们一起拍了很多照片,尤其是小阿音和小阿桐两位一见如故的姐妹。先是新婚夫妇以及父母拍了大合照,然后两个云朵般的姑娘又走到各处,穿着礼服跟那些漂亮的花儿合照,和平日里经常一起玩耍的朋友们合照,端着气泡酒杯的她们收获了很多祝福。镜头里全是女孩子的时候,郑平原会被女友推开,除此之外郑平原几乎全程陪在女友身边,两人形影不离,而郑平原也第一次出现在了小阿音整个家族的全家福中。以他的认知来说,这或许代表着他已得到女方家人的认可,因此那天他也格外高兴。晚宴上大家互相走动,又喝了许多酒,新郎没有喝醉,反倒是他醉得不省人事,是新郎陪着小阿音把他送回了家。女友没有留下来陪他,把他扶到床上就回去了。

晚上独自醉卧在床上,郑平原觉得身旁冷清,阿志的帅气与生活的幸福令他有些嫉妒。

阿志姓赵,是个农民。结婚以后,他没有立即安生下来过日子,反倒是很快出了海。

他是一个农民,这令郑平原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因为他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种庄稼的人。当然,在当一个农民之前,阿志曾在外地辗转干过很多行业,中专毕业以后做过汽修工,开过煲仔饭馆,也在电子零件厂的流水线上做过装配工。

“再后来主要是给电线上安装星星。”阿志笑着说,“就是广场上闪闪发光那种。”

阿志读书不多,但他本质上十分浪漫和阳光,与他相比,尽管郑平原有硕士的学历,整个人却沉郁了很多。这是小阿音最不喜欢他的一点,觉得他老是心事重重,并且充满了焦虑感。

这次出海,阿志是去送南瓜,要送到欧洲去。

阿志已经离开西南那个乡下的村庄很多年了,但他从来没有怀疑过一件事——他爷爷曾经种出过世界上最大的南瓜。尽管爷爷的这一成绩很不幸地没有得到世界的认可,也不妨碍他很爱吃南瓜——不过家里的其他人却不怎么爱吃。

事实上,除了村里人以外,并没有太多人知道这个伟大南瓜的存在。在阿志小时候,父亲早先提起这个南瓜时,母亲默不作声;时间长了,她似乎也听烦了。阿志曾听过父亲和母亲就这个问题发生争吵。无非就是时间过于久远,谁也不能证实这个南瓜真正存在过。

“而且,就算真的是一个很大的南瓜,你怎么就能说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南瓜呢?世界上稀奇的玩意儿多得很,就连首富还整天换,你们赵家那个老南瓜还有什么好提的呢?”母亲说。

但是父亲对这话不以为意。他引用见过那个南瓜的村民们的描述,来为自己的父亲正名。当然,如今他们全都已经年过古稀。

村民甲说:“很大。”

村民乙说:“格老子的,我就没见过土里长出过这么大的东西,就像个小土丘,也可以说像座小山,有两个人那么高,软塌塌的,灰不拉叽的,那个荒瓜(即南瓜)是真大,如果有同样大的两个荒瓜,那就算工程队来了也把它们运不出去,那种解放牌卡车,车斗里装下一个,就再也塞不下第二个咯。”

村民丙说:“南瓜赛大象,只是没鼻子;老赵种一个,全村吃八年。”

尤其是“全村吃八年”这话,父亲颇为受用。早年里阿志的父亲听说过“一头大肥猪全社吃半年”这样的口号,他作为一个长在农村的娃子,说:“我觉得那很夸张,绝无可能。”

可是,“一个南瓜吃八年”这样明显的谎言,怎么他又相信了呢?阿志不理解。不过父亲说,这事情是有依据的,因为那个南瓜救了不少人的命,正是大家都来吃它,山里闹大荒的时候,村里人才没有饿死。也正是因为这样,天降英雄大南瓜救世人的传言,到现在村里依然有老人家记得。尽管大南瓜很大,但是吃南瓜的人也多,后来很快就被瓜分掉了。那个时候,阿志的父亲还没出生,但是他记得,在他自己小时候,周边有几户人家,每到过年还会送几个小南瓜来他们家里,说是为了报当年的南瓜救命之恩。这时候,他母亲就会熬了南瓜粥,分给大家喝。阿志的父亲没有挨过那种饿,但他看到其他经历过的人,谈起那种极饿的滋味,都咬牙切齿,于是他也咬牙切齿。不过一会之后,他就安静且温顺下来了,因为母亲熬的南瓜粥,很甜。那时候糖少,这种清新的甜味让他沉浸其中,像是炎热夏天里有凉风习习划过胸膛,还有蝶儿和蜻蜓在旁飞舞,他很喜欢。

“为什么村里人到我们屋来,都送南瓜呢?”阿志小时候,曾经问父亲。

“这就是以恩报恩,以瓜报瓜。”父亲说。

“兴许你奶奶也想他们能送点别的,那是因为村子里面,后来到处都种满了南瓜。”母亲不屑地说,“就那个东西最不值钱。”

“我觉得南瓜很好啊,很好吃。”年幼的阿志单纯地说。

过了很多年,没想到阿志带着他的积蓄和女朋友还真的回家种南瓜了。一开始种得不像样,真正称得上是歪瓜裂枣,但是过了一年多,他已基本掌握了种植的规律和技巧,这时候地里开始长出正常的南瓜了。为了种出巨大的南瓜,他去找城里的农业专家学习了一些理论,又在网上和书上研究,怎么才能让南瓜在特定的生命周期当中长得更加巨大。

他确实成功了。

有一天,郑平原跟女友小阿音一起在十八梯的蒸菜馆吃饭的时候,听说了阿志带着老婆去欧洲送南瓜的事,他当即就讲,你这个弟弟呀,好好的日子不过,这折腾的方式倒挺离奇的。

“疯了吧。”他说。

阿志没有读过什么书,而且喜欢瞎折腾,郑平原心里是看不上他的。

小阿音什么也没说,她知道他心情不好,这段时间从不跟他发生任何争执。

前些日子,他收到来自单位的任命文件,这个文件让他眼前一黑,差点就要破口大骂起来。他打电话给小阿音说这事,女友听了,也替他感到气愤。郑平原果真是提拔了,上级领导让他到一个变电站里当站长,听起来是件好事,并且这个变电站建在市中心,在繁华地带当领导,听起来更是件好事。然而市中心的地盘金贵,当初建设的时候,没有批地表的空间给他们电力公司,于是这个变电站就修到了地下,在一个商业区的正下方。这个变电站规模很大,可以说掏空了半条商业街,地下几十米深的方形空间里,全是各类大型设备,由于城市一刻也不能断电,所以那些设备一刻不停地嗡嗡响着,像是用自己沉稳的呼吸,给人类的文明提供能量。这就是郑平原以后每天要上班的地方。

“这不是又回到地下了吗?”他心想,“父亲生前在地底下做了几十年矿工,最后我也到这下面来了。”

父亲去世以后的某一年,郑平原刚刚毕业,他曾经央求父亲以前的工友,带他去他们工作过的矿洞里看过。那个煤矿洞极大,藏在山里,他可以想象出,人们在挖掘那个巨坑时,大山喊出的一声声疼。

他们坐着升降机进入那个黑洞,机身吭哧吭哧的,响个不停。下降了不到百米,他们离开升降机,走进一个很大的斜井,需要步行往下继续走。走了大半个小时,已是两百层楼深的地方,299号矿洞,那是父亲最后一个待过的矿洞。那下面虽然不大,但是也没有他设想的那么狭窄,高度也够,只要略弯着腰,人们还是能够正常走动的,父亲身材矮小,走起来应该更是方便。只是里面特别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他头顶戴着矿灯,跟着父亲的工友摸索着往前走,里面充斥着一种黏糊糊的味道,似乎空气都是黏稠的。

“你爸爸病重以后,不像年轻时候力气那么大了,干不了重活,就是在那个角落里,管着抽水机和报警器。”工友指了指一块黑色岩壁。

郑平原轻轻地靠近了些。他看到岩壁上有许多仪表和管道。

“他这个工作很轻松,抽水机只需定时进行开和关的操作,报警器更是形同虚设般从未用过;但同时这也很无聊,工作时间又长,老郑就一直在这坐着看书,就着洞顶上冷光灯微弱的光,连更连夜地看,一坐就是好几天,直到交接班,然后出去。”

经他这么一说,郑平原回想起来,父亲生前最爱读诗,不仅读诗,还自己写诗,这也是和他的煤矿工人身份毫不搭界的。他曾在整理父亲留在卧室的遗物时,找到父亲写诗的笔记本,这是一个很旧但保存完好、一点没有漏页缺角的小本子。上面写着很多诗,都是手抄上去的,父亲字写得不好看,诗行间的安排也毫无结构感可言。这些诗有些是他抄来的,大部分是他自己写的,多是些散落的句子,不见得都能叫做诗,但是他从这些句子里看到了父亲的一生。他后来把其中一些诗工工整整地誊抄了一遍,至今他还记得一些。

在地下,我从不敢大声喊你们的名字

我害怕这黑乎乎的巷道悄悄地记住你们

因为我就是被这黑暗扯住的

在煤矿,风和我们一样:都是从斜井

走入六百米深的地下。唯一不同的是

上井时,我们原路返回。它们从回风巷走

因为,风是不走回头路的

白三爷的媳妇

在井口等三爷出井

因为最近刚发了工资

队长在井下常常骂我们:

能干就干,不能干就滚蛋

这么多年里我们没一个滚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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