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加入联合国始末
作者: 刘子玉收稿日期:2024-01-22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大国兴衰的历史逻辑、规律与国际秩序演进研究”(22VLS0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刘子玉,温州大学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冷战史、国际关系史。
① 参见连会新:《战后初期日本的联合国外交与日苏关系》,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编:《日本研究论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金熙徳:《日本联合国外交的定位与演变》,《世界经济与政治》,2005年第5期;杨仁火:《被占领时期日本联合国政策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年第1期;徐萍:《冷战期间东北亚国家加入联合国的三种模式论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1年第1期;武田知己:「国家戦略としての国際連合加盟(1)吉田茂、重光葵、佐藤尚武の描いた“国のかたち”」、『大東法学』第72号、2019年、大東文化大学機関リポジトリ,https://opac.daito.ac.jp/repo/repository/daito/53002/,2023-11-09;武田知己:「国家戦略としての国際連合加盟(2)吉田茂、重光葵、佐藤尚武の描いた“国のかたち”」、『大東法学』第73号、2019年、大東文化大学機関リポジトリ,https://opac.daito.ac.jp/repo/repository/daito/52996/,2023-11-09;国連広報センター編:『回想:日本と国連の三十年』、東京:講談社、1986年;潘亮:『日本の国連外交:戦前から現代まで』、名古屋: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24年,等等。
(温州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摘 要: 1952年6月日本正式提交入联申请时,联合国受美苏冷战等因素影响,难以通过规范的单独审议程序吸纳新成员。苏联提出共产主义阵营与西方阵营的申请国可以同时入联的“一揽子方案”,但遭到美国的强烈反对。1953年,联合国大会认为应以普适性原则为基础,通过政治妥协打破入联僵局,尽早吸纳日本等国加入联合国。1955年,加拿大提出日本与蒙古等18个国家同时入联的方案,因台湾当局反对蒙古入联而失败。苏联随机应变,提出排除日蒙两国的“16国入联方案”,并顺利通过安理会与联合国大会审议,日本入联再度受挫。1956年10月,日苏恢复邦交,苏联承诺支持日本入联。1956年12月,日本正式加入联合国。1952—1956年间,日本入联进程深受美苏冷战及联合国职能与内部权力关系变化的影响,日本政府的外交努力难以发挥有效作用。
关键词: 日本入联;美苏冷战;联合国大会
1952年6月16日,日本外务大臣冈崎胜男向联合国秘书长特里格夫·赖伊(Trygve Lie)提交入联申请,正式开启日本入联进程。日本入联既有助于其重返国际社会,又使其有望寻求集体安全机制的保护。日本在当时虽已与联合国展开多种技术性合作,但联合国自身在入联问题上因美苏冷战而陷入僵局,日本的入联之路十分曲折。既有研究对日本入联的前期准备及总体进程有所探讨,①但仍存在诸多缺憾:多从日本视角梳理其入联的整体脉络,缺少对加拿大和秘鲁等国在日本入联过程中所扮演角色的关注;过于看重日苏关系对日本入联的影响,未能结合联合国性质及其内部权力关系的变化等因素探讨日本入联问题;缺乏对相关解密档案的全面分析与利用,未能翔实呈现日本入联的历史全貌。本文旨在深入挖掘日本外务省关于日本入联问题的新解密档案,辅之以美国和加拿大等国的外交档案,梳理日本入联的历史进程,揭示其中纷繁复杂的政治博弈,展现联合国内部的结构变化,尝试为解读影响日本入联的历史因素提供更全面的视角。
一、入联僵局与1952—1954年日本的入联尝试
联合国成立之初共有51个成员国。1946—1950年,联合国共吸纳了阿富汗等9个新成员国。而在1952年前后,仍有十余个申请国无法通过常规程序入联。美苏冷战无疑是造成有关国家入联僵局的重要因素。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四条和第十八条,申请国必须先得到安全理事会审议推荐,再由联合国大会(以下简称“联大”)投票表决,获得联大2/3多数成员支持后,方可成为联合国正式成员国。United Nations Charter,Chapter II: Membership,https://www.un.org/en/about-us/un-charter/chapter-2,2023-10-15; United Nations Charter,Chapter IV: The General Assembly,https://www.un.org/en/about-us/un-charter/chapter-4,2023-10-15. 苏联支持的5个卫星国——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蒙古、罗马尼亚和匈牙利——从未能在安理会获得必要的7张多数票,而非共产主义阵营申请入联的国家即便能在安理会获得足够赞成票,随后也都被苏联加以否决。由此使得该时期没有一个申请国能获得安理会推荐,联大表决更是无从谈起。
苏联的卫星国无法获得安理会多数支持,源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坚称上述五国不具备《联合国宪章》第四条所规定的成员国资格,即申请国必须“爱好和平”,并有意愿、有能力履行宪章义务。由此苏联准备绕过常规的“单独审议”程序,转而通过“政治交易”的形式推动其卫星国入联。1947年9月,苏联常驻联合国安理会代表葛罗米柯(Gromyko)明确提出苏联卫星国与其他申请国同时入联的设想。1949年6月,苏联正式抛出包含12国的“一揽子入联案”(package deal),提议已申请入联的阿尔巴尼亚、爱尔兰、奥地利、保加利亚、锡兰、芬兰、意大利、蒙古、葡萄牙、罗马尼亚、匈牙利和约旦同时加入联合国。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United States Representative at the United Nations(Austin),Note 1,June 22,1949,Office of the Historian,Bureau of Public Affairs,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hereafter cited as FRUS),1949,Volume II: The United Nations; The Western Hemisphere,Washington,D.C.: The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76,p.294. 同年9月,苏联又追加尼泊尔,“一揽子方案”随之成为“13国入联方案”,其意图简单明了:西方国家需考虑接受“卫星五国”入联,否则苏联将继续否决非共产主义阵营国家的入联申请。
苏联的“一揽子方案”遭到美国的猛烈抨击与坚决反对。首先,出于意识形态对立及国内的反共舆论需求,美国难以公开支持苏联卫星国入联;其次,依据联合国宪章,美国坚持单独审议申请国之入联资格,这也符合自1946年以来美国反对通过政治交易吸纳联合国新成员的一贯立场。实际上,“一揽子入联案”本身便存在法理问题。1948年,国际法院认定将一国加入联合国作为他国入联之前提条件的做法不具备合法性,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Advisory Opinion of 28 May 1948:Conditions of Admission of a State to Membership in the United Nations (Article 4 of the Charter),https://icj-cij.org/sites/default/files/case-related/3/003-19480528-ADV-01-00-EN.pdf,2023-10-15. 不过这一裁决对安理会并无强制约束力。此外,苏联频繁否决被联大认为具备成员资格的国家的入联申请,并因此而广受批评,但联大无法借助法律手段将入联问题排除在否决权范围之外。
为打破入联僵局,以秘鲁为首的拉美国家集团与意大利主张直接由联大表决在安理会已获得多数票的入联国申请。一方面,这是对苏联滥用否决权的回应,也是对苏联方案之漏洞的巧妙利用:既然苏联将若干能够在安理会获得多数票的申请国纳入“一揽子方案”,说明苏联认可其入联资格,理应被视为“已获安理会推荐”。Minutes of Seventeenth Meeting of the United States Delegation to the General Assembly,December 8,1952,Office of the Historian,Bureau of Public Affairs,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FRUS,1952-1954,Volume III:United Nations Affairs,Washington,D.C.: The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79,pp.893-894. 另一方面,该提议也隐含扩大联大权力、限制安理会特别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决策权之意,因而遭到了英美等国的强烈反对。英法等老牌殖民帝国担心联大地位的提升会增强反殖民主义国家在联合国的影响力。此外,该设想同样缺乏法理基础。1949年,国际法院否决了第三届联大提出的“在没有安理会推荐的情况下,由联大直接接收新成员”的建议。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Order of 2 December 1949: Competence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for the Admission of a State to the United Nations,https://icj-cij.org/sites/default/files/case-related/9/009-19491202-ORD-01-00-EN.pdf,2023-10-15. 这意味着联合国将难以通过修改入联程序,绕过在入联问题上因美苏对立而陷入瘫痪的安理会,直接由联大审议来解决入联问题。
由此可见,入联僵局的形成是美苏冷战的外部因素与联合国程序及权力机制的结构性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在联合国投票机制中明显处于劣势的苏联阵营,在其卫星国几乎无望通过安理会审议的情况下,只得借助苏联在安理会的否决权,坚持执行将东西方国家挂钩的“捆绑式”入联策略,试图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通过政治妥协解决入联难题。然而,美国在入联问题上立场僵化,坚持单独审议制,并拒绝牺牲所谓“原则”来做任何形式的政治交易。英法等国也绝不肯任由联大直接吸纳新成员,避免后者对安理会权威发起挑战。由此,联合国在入联问题上陷入了苏联否决西方阵营之成员的入联申请,而安理会大多数成员国则反对苏联卫星国入联的怪圈。
1952年初,在第六届联大接近尾声之际,苏联的“14国一揽子入联方案”(较先前增加了利比亚)得到了比以往更多的支持。虽然该草案未能通过安理会决议,但在联大预投票中赢得多数。这表明联大开始倾向通过政治妥协打破入联僵局。而美国对该方案的反对态度激怒了已4次申请入联未果的意大利,甚至英国也有意引导美国直面现实,接受苏联的“一揽子方案”。与此同时,联合国的主要性质和职能正处于深刻变化之中,联合国保障集体安全的职能正在减弱,而调和东西方分歧与解决南北问题的职能正逐渐增强。为此,联大要求无差别地吸纳更多成员,增强联合国的“普适性”(universality)。在联合国性质及联大舆论悄然改变,新成员入联问题超出法理程序范畴且需要大国做出妥协之际,美国依然拒绝转变立场,使其在入联问题上开始陷入孤立。
1952年6月18日,苏联驻联合国代表马立克(Malik)向安理会提议将“14国入联方案”提交联大审议。而在两日前,日本正式提出了入联申请,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日方认为:如苏联方案中能够包括日本,则恳请美国对此加以支持;如美国无法支持苏联方案,则恳请美国尽快促成日本单独入联。島津久大:「加盟申請を安保理で議題とするための複数の方針案を示した米国代表部の意図について」、1952年6月30日、外務省編纂:『日本外交文書:国際連合への加盟』、東京:六一書房、2019年、58頁。 美国代表团虽支持日本入联,但因政策未定而不准备接受任何一揽子方案。由此美国决定率先抛出日本单独入联案,以便将日本无法入联的责任推给苏联。
1952年9月8日,苏联的“14国入联方案”在安理会接受表决,未获通过。9月12日,安理会开始审议日本单独入联案。美英等国分别发表了支持日本早日入联的声明;苏联则以日本并非爱好和平的独立主权国家,且尚未与苏联和中国结束战争状态为由表示反对。国際協力局第一課:「わが国の国連加盟問題に対するソ連側態度に関する件」、1956年7月17日、外務省編纂:『日本外交文書:国際連合への加盟』、518頁。 9月18日,苏联正式否决日本单独入联的方案。为展现联大多数国家对日本入联的支持以造声势,并对苏联集团施加压力,11月25日,日本请求美国协助提出并通过一项确认日本入联资格的决议案。美方当时正筹建“特别委员会”(special committee)研究入联问题,担心此时如果贸然提案,各国可能会通过弃权的方式将提案一并推给“特别委员会”,从而大幅降低其政治效果。武内龍次:「米国代表部より特別委員会設置決議案の内示および加盟資格承認決議案提出の意向確認」、1952年12月9日、外務省編纂:『日本外交文書:国際連合への加盟』、98頁。 即便如此,日本仍决定放手一搏。12月19日,联大特设政治委员会(Ad Hoc Political Committee)以压倒性多数通过日本入联资格决议草案。12月21日,联大正式确认日本入联资格。1952年日本入联进程随着联大闭会而暂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