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73年《濒危物种法》的时代背景与历史地位
作者: 滕海键 张雪姣摘 要: 美国国会于1973年通过的《濒危物种法》是世界历史上一部极其重要的物种保护法,对维护美国的生物多样性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现代环保运动的兴起和高涨,以及美国社会和联邦政府对环境问题的重视,成为这部法案出台的时代背景。随着濒危物种灭绝速度的加快,生态学和环境伦理学的发展使人们对物种的认识发生变化,成为该法案得以出台的直接推动因素。在以往物种保护政策实践的基础上,该法案制定了更加严苛的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确立了维护生物多样性的立法理念。该法案首次在法律术语上赋予“濒危物种”以权利,体现了生态主义理念与环境伦理的影响,同时对其他国家濒危物种保护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美国;濒危物种法;物种灭绝;生物多样性;环境史
维护物种多样性是一项关乎地球生物命运的意义重大的事业,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来加以推动。在法制方面,1973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濒危物种法》(Endangered Species Act of 1973)是世界历史上一部非常重要的物种保护立法,具有不可忽视的历史地位。在美国,该法自颁行以来引发了不同学科的关注,有学者从自然科学角度入手,依据遗传学、生物学等方面的知识对《濒危物种法》做出科学评估。①
还有学者从法律制度和环境政治、政策等社会科学的角度,对该法案在立法和实施中引发的经济和政治博弈进行分析。②历史学界对该法案的关注不多,涉及的内容多散见于有关美国野生动物保护运动的研究成果中。③因此,本文拟从历史研究的角度,通过考察该法出台的时代背景、核心内容、特点及践行成效,来评估其历史地位和影响,发掘其蕴含的思想价值与可借鉴之处。
一、1973年《濒危物种法》出台的社会背景
北美大陆的野生物种种类和数量自白人到来后急剧减少,以资本主义为背景的人类活动,特别是长期兴盛的野生动物皮毛贸易是主要祸根。二战结束后,伴随着美国人口的增长、经济的急速膨胀、新科技在生产领域的广泛应用等因素,美国境内的生物多样性锐减,物种濒危和灭绝的趋势更为严峻。20世纪60年代,因栖息地被破坏与过度捕杀,黑鳍白鲑(Blackfin cisco)和海湾泉蝾螈(Bay Springs Salamander)等数十种珍稀物种都已灭绝。 参见Recently Extinct Animals and Plants in North America.https://www.currentresults.com/Endangered-Animals/North-America/recently-extinct-animals.php(2021-12-14);Extinct Species.https://www.fws.gov/midwest/endangered/lists/extinct.html(2021-12-14).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美国一直是世界上第二大野生动物产品消费市场,仅1968年国际航运公司就向美国海关总署提交了10 586份活体野生动物进口申报单,其中包括约15万只哺乳动物,50万只野生鸟类,6400余万条活鱼,18万头软体和甲壳动物,17万只两栖动物和200万只爬行动物。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Endangered Species,Report,No.91-382,July 18,1969,Washington D.C.: 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69,p.3.野生动物贸易的巨大利益导致非法狩猎猖獗。“迈阿密是这些皮毛的总市场,1969年的非法市场交易价值超过100万美元……给物种带来威胁的是美元和利润”。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Endangered Species,Report,No.91-382,July 18,1969,p.4.在非法狩猎中有许多珍稀野生物种惨遭猎杀。根据1969年美国内政部的统计数据,在美国可能有100多种鱼类和野生动物面临灭绝风险。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Endangered and Threatened Species Conservation Act of 1973,Report,No.93-412,July 27,1973,Washington: 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73,p.2.据1970年美国史密森学会发表的科学报告预测,按照当时物种的灭绝速度,在未来30年内将有4062种哺乳动物面临灭绝。 William S.Boyd,“Federal Protection of Endangered Wildlife Species,”Stanford Law Review,Vol.22,No.6 (1970),p.1290.
美国物种加速灭绝的严峻形势引发了生态学、环境伦理学以及法学界的思考。1962年,生态学家蕾切尔·卡逊出版的《寂静的春天》一书,揭示了长期过度使用农药和化学杀虫剂对土地、河流、鸟类等生物乃至整个生态系统所造成的严重危害, 参见\[美\]蕾切尔·卡森著,吕瑞兰、李长生译:《寂静的春天》,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该书描述的可怕景象引发了公众对物种安全的强烈关注。在《濒危物种法》出台前,对物种灭绝危害的认识主要限于潜在的基因资源的流失,即某一物种一旦灭绝,其独特的基因价值便会永久丧失,而这些基因资源本有可能在改良家畜、医治疾病和解决污染等方面发挥作用。 Senate,Endangered Species,Report,No.91-526,November 6,1969,Washington D.C.: 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69,p.3.20世纪70年代的生态学强调自然是由生物与非生物构成的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自然具有自我调适功能,多样性有助于生态系统的稳定。生态学知识的普及使人们越发意识到濒危物种的生态价值,认识到物种灭绝会导致生态系统失衡,进而引发气候异常、自然灾害频发等现象。动物学家约瑟夫·康奈尔(Joseph H.Connell)指出,从生态学角度看,任何破坏自然平衡的行为都有可能带来悲剧性后果,而这些后果都是缓慢显现的。 Kimmis Hendrick,“Santa Barbara Scowls at Oil Firms,” 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Jul.11,1969,p.3.官方也意识到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稳定的关联,认识到若想有效延缓物种灭绝的速度,必须通过立法来保护濒危物种,帮助其繁衍生息。
环境伦理学的发展也为保护濒危物种提供了依据。早在20世纪40年代,美国生态学家利奥波德就提出了“土地伦理”思想,他将生态学与伦理结合起来,把伦理范畴扩展到人与自然(土地共同体)的关系中,力图确立一种人类对大自然的道德约束体系。他还提出了土地伦理标准:“一个事物只有有助于维持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才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 Aldo Leopold,A Sand County Almanac,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49,pp.224-225.
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生态学的新有机论者们将生态学与伦理进一步结合,着重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了“除非我们与我们之外的其他生物能够共享地球这个星球,否则就不能长期生存下去”的生态道德观。
James I.McClintock,Nature’s Kindred Spirits: Aldo Leopold,Joseph Wood Krutch,Edward Abbey,Annie Dillard,and Gary Snyder,Madison: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94,p.50.这一时期,环境伦理学在美国逐渐兴起,引发了关于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大自然是否拥有权利的思考。生物中心主义者和生态中心主义者主张尊重生命,呼吁给予所有物种和生命以道德关怀。
法学界也在尝试诠释“大自然的权利”。克里斯托弗·斯通(Christopher Stone)认为可以赋予整个自然以法律上的权利,正如处在昏迷中的人有法律监护人或公司有托管者一样,森林、溪流和山脉可以由人作为其权利的法定代言人,将权利赋予大自然,使大自然获得一种法律地位。 Stone Christopher,“Should Trees Have Standing-Toward Legal Rights for Natural Objects,” Southern California Law Review,Vol.45,No.2(1972),pp.450-501这种观点得到了环保主义者的支持。在塞拉俱乐部(Sierra Club)起诉内政部部长莫顿 1969年,美国林业局批准了沃尔特·迪斯尼公司(Walt Disney)在美洲红杉国家公园矿金峡谷修建大型滑雪场的计划。为保护峡谷的生态环境,塞拉俱乐部依据《行政程序法》的司法审查条款,以“保护和维护国家公园、禁猎区及国家森林”的相关利益方的名义提起了诉讼,地方法院支持塞拉俱乐部的诉讼请求,但上诉法院撤销了地方法院的判决,该案最终被提交至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塞拉俱乐部不具备诉讼资格而维持上诉法院的判决。Sierra Club v.Morton,Secretary of the Interior,et al.405 U.S.727(1972),U.S.Supreme Court Cases.http://westlaw.as.uk101.goftpgaga.xyz/Browse/Home/Cases/USSupremeCourtCases?transitionType=Default&contextData=(sc.Default)(2021-07-21).一案中,“大自然的权利”被广泛地讨论,判决该案的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O.Douglas)法官提出了“自然物诉讼”的概念。他认为,“那些啄木鸟,那些山狗和熊,那些旅鼠和河流中的鲑鱼都可以站在法庭上,虽然生态系统中那些无法表达的成员不能自我表达其诉求,但熟知其价值的人类可以为整个生态群落代言”。 Sierra Club v.Morton,Secretary of the Interior,et al.405 U.S.727 (1972),U.S.Supreme Court Cases.http://westlaw.as. uk101.goftpgaga.xyz/Browse/Home/Cases/USSupremeCourtCases?transitionType=Default&contextData=(sc.Default)(2021-07-21).“自然物诉讼”引发了人们对野生动物权利的思考,给当时的野生动物保护运动带来了启示。
生态学、环境伦理学和法学界对物种的生态价值、环境伦理以及大自然权利的思考,为保护野生动物提供了科学和伦理上的依据,也深深地影响了濒危物种保护的立法理念。这些思想通过各种媒体传播给公众,产生了广泛影响,保护濒危物种的各种新观念得到了更多美国人的认同,成为濒危物种法得以出台的社会基础。
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保护濒危物种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在《寂静的春天》出版后,见诸报端的污染事件愈来愈多,并受到了广泛关注。1965年的一项研究显示,美国仅有一条靠近主要城市的河流尚未被污染。 Mark Hamilton Lytle,The Gentle Subversive: Rachel Carson,Silent Spring,and The Rise of The Environmental Movement,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p.207.1969年1月,加州圣巴巴拉(Santa Barbara)地区发生了原油泄漏事件,海滩上布满了数千只被原油浸过的鸟类尸体,一些海豹、海象及其幼崽因污染而死亡。 David P.Hoult,ed.,Oil on The Sea,New York: Plenum Press,1969,p.25.同年6月,克里夫兰的凯霍加河(Cuyahoga River)因水面的油污而燃起大火。 David Stradling,Richard Stradling,“Perceptions of the Burning River: Deindustrialization and Cleveland’s Cuyahoga River,” Environmental History,Vol.13,No.3(2008),p.517.频发的污染事件使美国民众意识到,“是时候停下来了……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更致命、更无形的污染时代”。 Humphrey Hubert,“Congress Must Take Lead on Pollution,” Boston Globe,Aug.23,1969,p.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