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事新篇
作者: 杨霜韦1、梦蝶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躲避。
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要扑我。
——不好看,重来。
下面的猛兽呲牙咧嘴,语气却很安静。
穿越血盆大口中对称排布的锐齿,目光直抵那眼泛出腐臭、混杂腥气的暗红色食洞,隐约传出许多无辜丧命的生灵的绝望呐喊,犹自不甘。
现在是现在?还是以前?抑或是将来某个时刻?搞不清。忽!险险错过疾厉伸来的指爪,躲避还算迅速,美中不足的是它划过的风劲儿仍荡去我背上一蓬上一场雨水未能涤去的粉尘。
落地之后,它仍不甘心,凝立、弓腰、屏息、蓄势。我抖了抖双翼,是示威,是戏弄,也是挑衅。那兽果然被激怒,再次跃起,不料撞散了花瓣几簇,片片落红飞舞蹁跹,煞是好看——
兽就是兽,并无这些情致,它将花瓣踩成香泥,自喉间发出低沉哮鸣。高低起伏间,哮鸣声汇成一首铿锵的曲子,是《广陵散》还是《将军令》?时间有点久远,记不清了……其实……我都没听过,只是瞎诌一下罢了。
疑问迅速被眼前危机取代,我扭动腰肢,假想自己如风一般飘忽。
那兽浑不知倦,一遍遍扑击、落地……蓦地,它古怪地弯成一片儿围裹过来,只余下一声含糊鸣叫:喵儿——
——怎么回事?
想起来了,我在一幅画上,有人正将画轴卷了起来。
画是《扑蝶图》,卷画人是庄先生,我是画中蝶儿。
这儿,是我的另一场梦。
庄周此时已年老,他长期失眠,眼神疲惫混浊如河水卷动泥沙,口涎沿他张?的唇角扭扭捏捏地试探伸缩,对喉间吟唱出的呓语起不到丝毫阻挡。这种状态,可以勉强算作醒时做梦。回头,眼见那蝶自画轴飞出,欢跃依旧——自一场著名的人蝶不分的梦境表演结束后,它不曾离开。
庄周像照看儿女一样养着那蝶儿,日日采集露水,时时种花蓄粉,保证它每年充裕地结网、化蛹、破茧、重生……每一番重来,必然伴随失忆,于是蝶儿年复一年地戏弄逐渐老去的庄先生,懵懂无知,乐此不疲。
——老头儿老头儿乖老头儿。
——哎。
——你是我哥哥吗?
——这,不是……也,算是吧?
——不是就不是呗,看把你吓得……好像我还讹你似的。呵呵,再说了,蝴蝶是蝴蝶,人是人,物种都不一样——还能是一个妈呀?我只是个小妖怪,又不是傻子,逗你玩儿你还当真哩,嘿嘿嘿。
——呵呵,你说得对。
——对呀……这可是你说的,我说得对你就要听我的,是不是?
——嗯,这……
——别这呀那呀的,去,找根线来,拴我脚上!
——你要干什么?
——能干啥?想到处走走呗,又怕寻不着归来的路,还懒得思量着找。
——好吧。
——到时候,隔上个钟点你就拽起线儿,往回抻一抻,给我提个醒儿,OK?嗳,疼疼疼,你系线儿的时候不能轻点呀,呲……
——哦。
有了事儿做,庄周瞬即变得容光焕发,垂危老者瞬间青春附体,肆意张狂……于是,到了钟点的时候,他便兴奋地忘记了抻蝶儿腿上的线,等想起来的时候,那线已经沤成了粉末。
蝶儿所谓的“四处走走”,无非是耐不住寂寞,去招蜂引雌罢了……因为庄老头儿的疏忽——很有可能是故意为之,没了线儿牵绊,这只无畏的精灵潜藏在岁月长河中年年岁岁地诞下新蝶,新蝶再诞新蝶,成功将生育变成了一台巨大的复制机,它完成了一个亘古不变地量产自己的伟大壮举。
可惜的是,庄周只有一个。
这一点,在后来的捉迷藏游戏中令蝶儿很沮丧。想那如云浩瀚的万千蝶海中,老头儿总是能准确地找到它,只一眼——本来嘛,游戏的乐趣正在于有输有赢,若把把都输的话,还有啥意思?
其实,在庄先生自鸣得意背后,又有蝶儿不愿意打破的真相:蝶海中的每一只蝴蝶,都是它——这样的迷藏,又怎么玩得赢?
反过来说,还可以再深挖一层,庄周也并非真的老糊涂了,蝶儿的小伎俩他早已看穿——与其开始一场新的无聊游戏,不如装作沉湎在过往的记忆中不能自拔,反正俺又不是失败的那一方,你要故意输,赖谁呀?
再说回来,另一方的蝶儿自然有它故意放水的道理,无非也是想把这局逢场作戏的游戏继续玩下去罢了——不把老头儿哄好,他不玩了咋办?但怎么哄呢,还用说?让他赢呗。
这种拉锯式反复挖来挖去的逻辑游戏,谁都自有道理,但无一例外,均是居于道德高地深明大义地粉饰自己的宽容。这一点,令庄先生深恶痛绝。他最终痛定思痛,找来片木简,假借酒友惠施那结结巴巴的口气,气急败坏地写下一篇《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文字,刻薄地把这种事儿嘲讽了一番,相当于与自己无是生非的第二人格做了某种坚定的割裂。
这片宣言式的木简在吱吱哑哑的竹板墙上挂了好久,还被雨水淋湿了一个角儿,字迹洇开后胖了许多,笨拙的样子令庄周左右更觉不顺眼,最后索性将它掷入了一堆记忆和灰尘层蔽的角落里。不想一些日子之后,健忘的庄子在生火时又遇到了这篇文字,重新读过,竟觉得余香满口,惠子兄说得真好呀。前后无人,老夫我要把这篇文字据为己有!他一边想,一边口水便不由得淌了下来,胸前的涎渍,令庄周严峻地意识到:自己的衰老不可避免。
之所以每个人都被衰老打倒,是因为所有人在世间的牵绊过多,这些牵绊勾勾连连,加速着生命的疲惫与消亡。若要割舍牵绊,便需了去因果,而破除因果最省事的方法,无疑是等因果中的所有人全部死掉——想要实现这个结果,有一个必然前提:首先保证自已不死。想要自己不死,便必须改变这具肉身活着的形式。
于是庄先生带了蝶儿跑到终南山上去隐居。
隐居的生活漫长而无聊,却为庄周提供了充裕的实验时间——后人将他的这段时间概括为修炼。为了这个神奇的字眼儿,将来会有一大批因为极度怕死而拼命追求长生不老的道人趋之若鹜,浑似过江之鲫般前赴后继。
最初,庄周想把自己变成一棵树。他先是选了几株根系完整的灌木,然后在用小刀两腿上划了几处伤口,又买来些绷带和金疮药。准备停当,灌木的部分根系被重新扎入土壤,另有几枝则连接在庄周的伤口上——但是变到一半的时候,因为太疼,再说树也并非不死,只是可能活得长一些罢了,为此庄周不再坚持变树的想法,又想变成一本书。
为了更像书,庄周做了许多长宽比按照黄金比例分割的方形布片,然后按书册的规范样式密致地装订起来。他自己占据的那一页,在身体钻入之后,刚好使整个书册的四个边完全整齐——但他没钻进去的时候就不太好看,未被充实的书页突兀地伸出平整的切面,从侧面望过去,像一截萎靡的舌头,又像是一根刚刚卸了货的阳具。这说明,庄周在很早的时候,单从书册体积变形对书页边长影响方面的计算能力而言,具有成为一个优秀数学家的潜质——如果他没有沉湎于做梦,没有非得将那么多古怪念头付诸实施的野心——很可能,关于“一个西瓜用三刀切七份,吃完剩下八块皮”之类的问题,我们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能够顺利解决。
庄周将诸层布片书页层层叠叠地附在自己身体上,然后让蝴蝶假装是个道貌岸然的读书人,一页一页地掀起翻看——很快他便发现,书页上总不能空着吧?为填补书页上的白地,他漫不经心地胡编乱造了“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这样故弄玄虚的句子,其念头不过是某一日蝶儿们轰隆轰隆地飞来飞去的某个瞬间恰巧像一条鱼的样子而已。
之后,“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之类的闲散句子,便陆陆续续地出现在那些书页之上。不久,老头儿又有点烦了,甚至很恼火,因为蝶儿读他这些瞎扯的文字时居然津津有味,以至于忘记了对他本身的关注,士可忍孰不可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变书计划,就此搁浅。
思来想去,庄周最后决定变成死人,因为人若已经死过了,便不能再死了,从另一个角度也就相当于得到了永恒。但是庄周并不想死,自己死了不等同于为别人消解了因果吗?事情变得很矛盾,成了死循环,看似有机可乘,事实上却只是一个逻辑上的缝隙,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或是此意?
想要实现有效运行,必须找一个折衷方式,作者为此绞尽脑汁。
不如就“死”上一次,让大家都以为人死了,但实际上又没有真死,因果不就去了吗?皆大欢喜。转念又一想,因果都没有了,活着还有啥用?何况,还有更坏的结果,人若死了却没有被别人记住,岂不是白死了?庄周很快为这样的思考着了迷,需不需要死掉已经没有意义,设计一场精彩的假死,让尽量多的人储存在记忆里,想必会是件非常有趣的试验性延伸。
对,就这么干!
如小人得志般打了鸡血一样,庄周磨刀霍霍地张罗起来。由于没有结过婚,他对女子有种天然的恶意——是因为讨不上老婆,还是为此讨不上老婆?无从考证。但这并不妨碍他编排出一个关于女人围绕着坟头不守妇道贞节的故事。反正他的好多经历都来自梦里,大不了多做上个一两场,也不是事儿。
聪慧的蝶儿心领神会地衔起个小棒槌,一下一下轻轻拍打着老庄的背,很快屋子里便充满了此起彼伏的鼾声。即将进入梦中的角色们陆陆续续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不大会儿光景便塞实了整个小屋,活脱像烩菜时投入铁锅里的那些长短不一的各色食料——寻常梦中完全不需要那么多人,但本着“群众身边无小事”的大道理,不得慎之又慎地公开选拔出最为合适的那个呀——配角也是角嘛,否则,何以服众?再说了,即便是群演,优中选优不也才是正道么——如今这世道,就业有多难,你不知道?
道理归道理,晾在一旁的庄周却在混沌中等得有些恼火,平平常常一场梦,怎么搞得这么官僚?莫不是还想再来一场梦蝶那样照耀千百年的梦?真是白日做梦!
其实这样生闷气的时候,他已经入了梦。
在梦里,他和妻子的感情非常好。庄周开始有点不好意思,后来就变得恐惧起来,因为他设计了比如鼓盆而歌、试妻扇坟这样具有一定侮辱性的桥段,虽然只是他自己一厢情愿的臆想,但有了这个脱离预期之外的变故,进入角色的时候,情绪显然就不那么容易投入了。作为观众,两千多年来读到庄周笔下文字的观众,都是他梦里的看客。等他睁开双眼后,那些心怀鬼胎的眼神会在刹那间灰飞烟灭。这样说来,庄周的梦便是一个记忆的黑洞,连光都无法逃逸,所有试图窥探的目光在抵达它的视界事件后,只能被永久囚禁——包括庄周自己。
这样的思考结果令老头儿极为恐惧。他慌里慌张地钻出自己的墓穴,撒腿就跑,忙乱中,芒鞋都飞丢了一只。
他就那样努力地跑了出去,然后身上的衰老竟然肉眼可见地一团一块地剥落下去,一直被尘封的肆意青春丝丝缕缕的露出来,有些羞怯,有些得意。很快,庄周发现,反正后边又没有人追赶,跑那么快干嘛?于是,他保持着机械运动的状态继续前行。如此看来,遗忘实在是个好得不得了的习惯。
摇晃的视野前方,凭空出现一座破旧的草亭,几条破布从亭沿上横七竖八地挂下来,迎着风发出猎猎的咆哮声,不可一世地张牙舞爪——其实只是虚张声势。手搭凉棚望去,远处的云山影影绰绰,漫天都是轻盈的暮色如黛,但是随着庄周的跑去,原本下落的夕阳蓦然掉头,预示着清晨即将到来。自己的身形被晨曦包裹的一瞬间,庄周涌起一股冲动,皮肤下的每块肌肉都按捺不住地蠢蠢欲动,仿佛回到了自己的远祖时期,他声势浩大地迈开右脚,蓄力般由脚趾向脚掌最后到足底,铮地发出金属般强烈摩擦的鸣响,嗖地一下跃了出去。
一阵凉意袭来,低头看去,庄周见身上只胡乱系着一件甚至连肚脐眼也无法遮住的亵衣,任凭一股邪风在裆里肆意穿梭——这种感觉很不爽,他自己觉得有些过于轻佻。
好在四野并无他人,定睛看了去,庄周盯住一片草木繁茂的低洼处,总觉得那儿缺了点什么,他遂思忖着:将来,也许会有人在这儿建几座新坟——不是也许,是必定。望着眼前这个面沉如水的猥琐老汉,藏在刚刚那个念头中出现的新坟中的两只小蝴蝶极为惊惧,它们偎依在一起,颤颤巍巍地飞了起来。其中额头点翠的小蝶眼泪巴拉地向旁边羽翼斑斓的同伴娇滴滴地叫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