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布鲁斯

作者: 王子健

“欲拒还迎时,迎得太过,就会和讨厌的人相爱;欲擒故纵时,纵得太久,就会和喜欢的人分开。”我晃了晃杯子,把映在酒里的、吧台的光晃到森山的眼睛上,“这就是她生下孩子后,抛弃了温柔的丈夫,和那个粗野的情人私奔的原因,你难道不这样觉得吗?”

森山摇摇头,用手遮住眼睛,那块橘色的光斑倏地到了他手上,像白皙的墙上一块美丽的、黄昏的投影。

“宝贝布鲁斯,”森山说,“她得了宝贝布鲁斯。”

“别他妈放洋屁。”我把酒一饮而尽,给森山竖了个中指。

森山把手放下,那块光斑现在变成紫色的了,森山一眨眼,紫色的光斑又倏地跳到他眼皮上;它就那样在他眼皮和眼睛上跳来跳去。

“产后抑郁。”

我“哦”了一声,伏在吧台上,难过地看着面前栗色头发的歌手,她合着拍子,左摇一下,右摇一下,闭着眼睛唱着歌;金色的灯光倏地照在她脸上,她朝右边甩了下头,栗色的头发从眼前甩到耳后,露出右耳尖上的小黑痣。我的目光也跟着头发滑翔到那颗痣上,想到最近看过的一次退潮中,当透明的、细细的浪回到海里时,从沙里露出的黑色海蛏子。

“她还算好的,”森山的手指在吧台上啪嗒啪嗒敲着,和窗外的雨水组成了寂寞的和声。“有的人会自杀呢。”

“我不懂。”

森山白了我一眼,也把他的酒喝完了。“你以为你总能用一两句话说清吗?你以为,爱一个人,就在欲拒还迎和欲擒故纵之间吗?”他摇摇头。

“我不懂。不过,有什么好自杀的呢?”

“世上很多事是我们无法明白的,尤其是你无法明白的。”森山看着我的眼睛,“所以我祝你,永远没机会明白,这样,也许你就可以幸福地过完一生。”

“我想起一个人,你还记得章吗?”

我后来觉得,森山是故意忘掉章的;或者说,故意佯装忘掉她的。刚刚在酒吧里,森山后来说过的话,都没什么值得记下来的——他一直在否认认识这样一个人。他越否认,我后来走在雨里,就越肯定,章真的存在过。于是我冒雨走了二十多分钟,回到了一个人租住的地方,试图想起二十多年前的事情。

不过,在此之前,我要替我和森山说些什么。现在我三十五岁,森山三十三岁,如果章还活着,她也是三十三岁;我并没有说章已经不在了,她有很严重的先天心脏病,她十四岁和家人去爱尔兰时,身体已经很虚弱了,而且这么多年我们再也没有她的音讯,所以我猜——当然,这只是一个猜测,仅此而已。有时候,我依然更愿意去相信一些东西:所有未经检验的猜测,似乎都隐含着希望。章的英文名字是Shannon,森山喜欢叫她香侬,或者像我一样,你也可以叫她“章”:她妈妈的中国姓。她的头发是红色的,脸上也有淡淡的红色雀斑;她经常在暖和的黄昏给我们读叶芝的诗听。我们一定是一起度过了很多个那样的傍晚;现在我的书架上也放着一本叶芝的诗集,我每次想起过去那段金色时光,就会小心地把它从书架上抽出来,默默看几首,就像我现在在这个令人忧伤的雨夜里所做的一样。所以我不懂为什么森山说他不记得这样一个人,难道他真的已经忘掉章了吗?事实上,当时章走的时候,把她那本叶芝的诗集托我送给森山——就是现在我书架上的那本——当时,她就对我说过,“你们不要忘记我。”这篇日记不会有人看到,所以我在这里是诚实的,也不怕谁来指责我,我也不会指责自己:毕竟一个人指责年轻时的自己是徒劳的,因为他没办法沿路走回去,没办法重塑过去的时光;况且这么多年我又重新来到森山身边,一直陪伴他,我大概比章希望我做的,更能令她满意。

我刚刚翻到了“亚当所受的诅咒”这一首:

有一年夏末我们聚坐在一起,

你的密友,那美丽温柔的女子,

还有你和我,共把诗艺谈论。

……

我,森山,章,我们三个差不多就是这样认识的。啊,不过,当时我们可没谈起“诗艺”这样的东西。二十多年前的一个夏末,那时我们住在绿山,夏日的热气让你看到的景色都浮动起来,就像眼前罩着一层薄薄的、震颤不停的蜻蜓翅膀。上绿山的路上,已经可以看见许多蝉衣了——事实上,那时候我很喜欢踩碎它们,不像森山,小心翼翼地从地上一个个捡起,每凑够一定的数量,就从周围找来树枝——那种因为各种外力掉在地上的、依然健康的树枝,不同于秋天见到的自然脱落的、看起来“年迈的”的树枝——在地上刨一个小小的洞,把蝉衣轻轻放进去,把松松的土盖上,再盖上一层绿绿的叶子。我那时经常逗他,从他手里抢那些蝉衣,把它们抢过来捏碎,或者在他即将从地上拾起新的蝉衣时,抢先一步,一脚踩过去。但总有一些蝉衣逃过我的暴行,被他温柔地拾在手中,埋进土里。

“你这样做有什么用?它们来年也不需要的。”有一次我把他逗哭了,我安慰他。

“这是它们的旧衣服,”森山那时就有那种招人喜欢的眼神,“人们总需要一些旧东西。”

那天我收敛了暴行,为了让他不再抹眼淌泪,陪他捡了一路蝉衣。我捡了满满一捧,正准备招呼他快跟上我,去捡前面地上那颗被阳光漆成金色的蝉衣,一回头却看见他正和一个女孩子站在一起。

我后来经常想起那个画面,甚至经常在夜里梦见,怎么说呢?那样两个好看的人站在一起,真的是一个很难忘的瞬间——在以后的人生里也很少见;那个女孩头发是红色的,脸上也有淡淡的红色雀斑;红色的头发被阳光照耀得像火一样,简直把我的眼睛点着了:她就这样烙进我的记忆里;森山手里捧着的蝉衣,也变成一把细细的砂金,他笑着朝我看了一眼。我突然不好意思起来,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唯恐上面有刚刚把森山逗哭时粘上的砂金粉末。

我当时羞赧极了: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如果这句话有时态,用现在完成时也不错,因为在我以后的人生里,我也再没见过那么好看的女孩了。我放弃了前面地上那颗金色的蝉衣——我当时颤抖着,根本捡不起来世上任何东西了,哪怕一根羽毛也捡不起来了;我跑到旁边一棵樟树下蹲下来,手颤抖地把黄灿灿的蝉衣撒了一地;我开始在地上为它们挖一个小小的墓穴。

我感到他们两个朝我走来。我当时觉得,自己真是愚蠢:自己应该加入他们,加入这两个好看的人,而不是对着黑黢黢的小洞发抖,但我就是不能转过头去,直到一只纤细的手搭在我右肩上,止住我浑身的颤栗。

“你真好心,你要让它们睡在这里吗?”

我回头,先感激地看了一眼森山,显然他没告诉这个红发精灵我先前的暴行,然后——

“啊,是的,”我笑了一下,“对,是这样的,所以我在挖——”

“你们和其他那些男孩子不一样。”她也笑了一下。

“啊?”我又不好意思起来。

“你们温柔多了,我可以和你们一起玩吗?”

我们三个差不多就是这样认识的。我们互相说了名字。

“香侬,真好听。”我砸着嘴巴,可是嘴巴并不干;小孩子的嘴巴是不会干的。

“森山也好听,”香侬又看着我,“你的名字也很好听呢。”

我不好意思地继续挖起洞来。

当然,这些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有些事,你以为后来会有很多机会,可以和当事人反反复复谈起,但其实人生没有给我们那么多机会。事实上,后来我和森山再也没有谈起和章的那次见面,一半是因为那段时间我们三个几乎天天在一起玩,一半是因为后来章和她的家人回到了爱尔兰,而我差不多也在同年和家人搬离绿山。我现在已经在世上捡了足够多的真正的砂金,重新回到森山身边,也无数次试图和他谈起章,拾掇起那些失落的蝉衣,可他都畏畏缩缩,躲躲闪闪,避开了话头,我本来没多想;但刚刚在酒吧里他却佯装从不认识章,这可让我气极了。章,也许现在她还活着,活着,或者也许她已经不在了;但绝不可以被忘掉。

“你们不要忘记我,不管以后发生什么,我总会联系上你们的。照顾好森山。”

“嗯,我会的,我会照顾好森山,你的病也一定会好的。”

我最后一次见章时,她的病已经很重了,但她还是在去爱尔兰的前一天晚上,偷偷溜出她家,托我把叶芝的诗集交给森山。至于森山当时为什么没和我一起见章最后一面,这是另一个故事,后面会讲到的。现在我更愿意谈谈章和爱尔兰。

“和我们说说爱尔兰吧。”那时我经常缠着章,让她给我们讲讲爱尔兰。那时我连绿山都没出过,不像现在,已经到过世上很多地方——包括爱尔兰(试图在那里找到章,或者说,在她生活过的地方找到她的影子),对不同地域的风物、人文早已失去儿时的好奇。但章当时对她拥有血统的另一个国家几乎一点谈起的兴趣都没有。“我更喜欢这里。”她总是在介绍完我想知道的“爱尔兰的东西”后,小声地说。森山似乎比我更知道章不喜欢谈起爱尔兰。他有时会给我一个眼神,这样的时候我就逗逗她——

“那你也更喜欢说这里的话,是不是?”我笑着唱了一段当时的流行歌。

“嗯,”章笑着看我,又把目光对着佯装看着绿山的沉默的森山。

其实也不全是——章和我们说话时,当然是用“这里的话”;但有时,当太阳西沉,在紫、红、橙、金的云下面,在起风的温柔的傍晚,在她给我们读叶芝的诗时,她有时也会说起“那里的话”。我当时不顾听她的声音,只顾看她翕动的嘴唇和闪光的眼睛,看她红色的头发在来往的风里,温柔地起伏着,在她肩头,在她肩头那片天空中,在我心里,织出一张火一样的网,网住傍晚天光下面来来回回的飞虫,网住我心里所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网住我当时听不懂的异国诗句。森山当时就坐在我身边,章每次抬起闪光的眼睛,总能看见他那被晚霞点燃的、好看的侧颜。

我后来才知道,当时我心里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原来就是喜欢。我和两个最好最好的朋友在一起,在傍晚,而我喜欢章,一如我喜欢森山。我对他们的喜欢一样多,一样深,这样的喜欢,根本激不起我对他们当时相互喜欢的嫉妒——我当时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嫉妒哪一个。但是,即使在当时,我也感受到了,即使他们当时也喜欢我,但他们对我的喜欢,肯定没有他们对彼此的喜欢那样多,那样深;至少,章对我不如对森山那样喜欢。她给他的目光要更多,她笑的时候看向他的次数要更多——甚至,最重要的是,她会因为森山而难过:除了森山,我只见她为一件事伤心过,那就是她告诉我们她的病。

“我有次听我妈妈说,我偷听到的,我妈妈说。”

“什么?”我把一只蜗牛从章的手心放到森山的手心,它的触角像远处绿山上的两根小小的天线。

“我的病越来越重了,好不了的,除非做手术……”

“那就去做手术吧,”森山温柔地任由小蜗牛爬到他白皙的手腕上,我轻轻地拍了拍小蜗牛的壳。

“但是,手术失败的概率很大,我怕……”

“呸呸呸,”我往地上啐了一口,“不许胡说!”

“不会有事的。”那只小蜗牛现在已经从手腕爬到他的手背上了。森山把手掌翻了个面,看着小蜗牛,不确定它会不会掉下去,似乎也不确定他说的话的分量,于是他又说了一句,“不会有事的。”说完又看了看我。

“你们不懂,”章的声音呜咽了,“你们不知道。”

我很少看见女孩子哭,我把森山手背上的小蜗牛捉起来——它被我捏在空中的那几秒,应该和我一样不自在——又小心翼翼地放回章的手心。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像她第一次见我时拍我那样。

“不会有事的。”森山又说了一句,这回他看着章的眼睛,章也对他眨了眨眼睛,“真的吗?”

“真的,我从不说谎。”

“好,我相信你。”

我回忆到这里时,雨还在下。最近天气一直是晴的,这阵雨来得突然,看手机上的天气预报,这场雨停了又是几日晴天。我不禁想起章的那次难过。是的,那次章流眼泪,也像这次下雨,没什么征兆,而且此前此后都是金色的日子。后来她还伤心过一次,那一次就是因为森山,也就是那一次,让我知道了原来她对森山的喜欢已经那样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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