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适可而止”

作者: 杨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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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东方文明给予了我们把握生活尺度的智慧,那便是“适可而止”的理念,它犹如一位智者轻声劝诫,指引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找到内心的平衡。

何谓“适可而止”?

“适可”意指达到“恰当”的程度。当人们主观上认为事物已达到“可”的程度时,就应选择停止。

“止”则是“适可”的最佳选择。从发展的角度看,事物的演进是量变与质变交替的过程。当人们积累的量超出理想的“度”时,便会引发向消极方面的质变。为了保持量变在合理区间,达到“得中”的状态,我们应果断地选择适可而止。地方旅游业的发展确实需要追求经济效益,但若因过度追求经济而忽视了社会与生态效益,便应适可而止。淄博市政府禁止酒店加价行为,菏泽市拒绝郭有才带来的网红热潮,正是适可而止的明智之举。

“可”是“止”的标准。狭义的“可”是个人凭主观感觉自定的标准,而广义的“可”则包括法律与规则、个人“得中”的动态平衡,以及个人理想与目标追求。一些人认为不能将狭义之“可”作为“止”的标准,因为它过于主观且难以界定与评价。而将法律、规则等行为规范视为“可”,则体现了“止”的底线:对于国家机关来说,无法授权不可为,法律职责必须履行;对于公民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得中”则类似于狭义的“可”,即主观感受之适度。工业化时代,我们应平衡经济与生态效益,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时也应兼顾社会责任,个人追求个性自由与独立时亦需维护集体利益。

然而,并非所有事情都适用“适可而止”的智慧。“止”的最高标准—梦想与目标,它们往往难以实现,这意味着在追求正面目标的道路上,我们不应半途而废、知难而退,成就未达时也不该轻言“止”。

对于一些恶性的量变,如坏习惯和违背道德之事,我们应一开始便加以避免,防微杜渐;而对于良性的量变,我们则应追求无止境。

放眼当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盛行,金钱拜物教大行其道,高尚的精神被追逐物质利益的喧嚣所淹没。社会乱象不断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适可而止”智慧的忽视。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肩负着祖国的使命,应践行“适可而止”,“冀以尘雾之微补益山海,萤烛末光增辉日月”。

知“可”知“止”,愈行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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