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万物与我为一”看庄子的生死观
作者: 吴艳
《齐物论》是庄子最重要的哲学思想文本,其中“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蕴含有丰富的哲理,体现了庄子对于生死的看法。庄子之“物”是没有分别的万事万物;“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内涵是:万物的演化都遵循自然的规律,即“道”,人的生死亦然,即达到“忘我”的境界就能淡然对待生死。在庄子看来,生死祸福等生命现象表面看起来各不相同,但本质上是一致的,就像庄周和蝴蝶虽然是有所区别的,却也都是“道”的物化。与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相比较,二者理论指向不一,但都认为“物”与“我”是合一的,都为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作出了贡献。
《齐物论》是《庄子》一书中论述庄子哲学思想最重要的一篇。庄子在《齐物论》中阐述了他的“万物与我为一”思想。在“道通为一”的原理下,“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是说天地万物和每个生命都是生于“道”的,都同为一体,我们从这里出发去探寻庄子对于生死的态度。
一、何者为“物”?
《道德经》中说“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万物又“复归于无物”,“无物”就是“无”。也就是说,万物生于“无”,又归于“无”,“无”是天地万物发生、发展、消亡的终极原因。庄子的“物”是万物一体之物。因为“道”,所以“物”都是一样的,是“齐”,故有“齐物之论”。“物”在这里是一个哲学概念,在不同的哲学体系里面有着不同的含义及辨析。在西方哲学中,“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实体,可理解为实在存在的事物。这种解释是将宇宙中的所有东西都用“物”这一概念来统称。它们具有一定的物质形态、物理属性和实际作用,“物”与“人”形成一定的关系与互动,这种观点强调人与世界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物”在这里既包括自然界的事物,也包括人类社会中由人的活动创造的事物。在中国哲学中,“物”经常与“道”“理”“存在”等概念一起讨论,体现了宇宙和人类的存在。例如,《齐物论》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段话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说,从“物”的角度看,秋毫之末为小,大山(即泰山)为大,但从“道”的角度看,秋毫之末为“最大”,大山为“最小”,早夭的殇子与长寿的彭祖亦然。这一层讲的是一个普遍性的原理。第二层是具体到个体生命:天地生成之时,“我”也同时存在,万物与“我”都是“道”的体现,则万物与“我”“为一”。所谓“一”,就是“道”的异名。本文侧重于将“物”理解为宇宙中万事万物的统一与和谐,能够体现“万物与我为一”的和谐性和平等性,即“一”。在老庄思想中,“道”是“无”,是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无”,即庄子所云“物物者非物”,生成“物”的“道”不具有任何物质属性;而“一”虽是“道”的异名,但它具备“有”的特征,即它具有丰富的内容,也就意味着,人的生死虽是由虚无的“道”来“决定”,但也是一个物质过程,这个过程是“有”,而“有”中又具有“道”的作用,这就是“一”。在这种理解下,人与宇宙中的万事万物同样并无差别,共同构成了世界。
庄子看到了事物的差别和对立,但出于万物一体的观点,他又认为这一切都在向其对立的一面不断地转化,因而又都是没有区别的。庄子从论述宇宙自然万事万物本源出发,演化出万事万物的规律,给我们在思维层面提供了一个全新认知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思路。也就是说,任何人、事、物的发展都是从无到有、有始有终的。在这个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人的思维、想法、观念、意识都是随着事物演化规律而产生变化。从规律中探求事物的本质以“忘物”,“忘物”才能达到“齐物”,这个“物”是万事万物,是没有区别的、统一于“道”的“物”。“万物与我为一”的前提是“天地与我并生”,“天地”与“我”是从哪里并生的呢?按照庄子的观点,都是从“无”中生出来,是同为一体的,因而没有区别,是谓“齐物”。
二、齐“万物”为“一”
《齐物论》开篇就用一个故事提出一种超越物我差别的境界,子綦的“荅焉似丧其耦”,丧失了与真君对立的东西,就是他所说的“吾丧我”—摒弃了功、名、己的“我”。接着,子綦以“籁”(声响)为例,子綦说,天地“噫气”是一样的,但“窍穴”不同,“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吹万不同”表明,都是“天籁”,但各不相同,都是“自己”“自取”的不同所造成,因每物的“窍穴”和发声方式大不相同。庄子进而指出:“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这是常人难以避免的。“成心”即成见的意思,是从自我的角度出发去看待事情进而对事物形成失之偏颇的看法。“小成”就是人们获得的某种相对真理,是在局部认识上所取得的成就,与“道”相比只是片面的、狭隘的认识,总是从同一个角度去观察事物,师其“成心”,一定会有所偏差,所以说“道隐于小成”。
为了证明上述观点,庄子用“大山”和“秋毫”、“彭祖”和“殇子”相比较,说世界上没有比秋毫之末更宏大的事物,但泰山却相对较小;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比早逝的婴儿活得更长,但彭祖的寿命却是短暂的。庄子认为天地和“我”一样,也有生命存在,只不过生命形式不同而已。宇宙与“我”共同存在,一切事物都与“我”合为一体。宇宙和生命都是一个整体,它们不是分离的,而是统一的。既然它们是不可分割的,我们是否还需要一个解释呢?当所有事物合为一体,再加上“我”所述的观点,它们便形成了“二”;而当“二”与“一”相加时,它们便形成了“三”。这如果无止境地计算持续下去,那么即便是擅长计算的人也无法得出一个明确的结果,对于普通人来说更是如此!不必再继续往前推,还是顺其自然吧!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是庄子从万物本源的角度来讲的,事物一经自然育化,那就具有存在价值,虽然外表不一样,但外表后面的本源是一样的。就像人,是与万物同在、与万物是一体的,不能说人到底是不是长寿,因为都是“一”,是算不出来的。庄子表达的是人与万物为一的思想,同时也论述了宇宙自然中万物演化的规律,主张遵循规律,人也是世间之“物”,也要遵循规律,所以无所谓生好坏。这也是庄子“齐物”思想的表达。
庄子认为,宇宙中所有的事、物都是从“无”发展而来的。“无”是一切对立、分歧的本源,因而是同生同体的,一切都是“齐”的。在庄子看来,“对事物的看法”这几个字有很强的主观性,每个人看待事物的角度以及在脑海中的分析是不一样的,“不齐”都是由于外部信息影响了判断或者认知的偏差导致的。庄子在这里所表达的,就是告诉我们,要在思维层面回归问题的本源,如此一来,我们就能够更清晰地认知人、事、物的本质。从生命的角度来讲,这种从问题本源出发认知客观世界,也可以放到我们生命本身上来。也就是说,当我们用心灵意识,把相对于生命以外的客观世界作为认知对象的时候,反过来去认知我们生命本身,而生命本身更有内在的心灵世界,从这个本源去认知“人”,自然就可以通过了解“人”而能通达人的生死了。这也是道家修行的反观内求的一种修行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模式,是破除了人的常态思维,即以人的外求、发散性的、逻辑的、思辨的思维模式,转变为内求、思维集中归一、体察觉悟和灵感思维模式。这是人与自然,万事万物合而为一,走向天人合一境界的必由之路。
三、生死同“一”
庄子认为,在“道”的角度上,“是”与“非”是没有区别的,“生”与“死”也是没有区别的。从其他方面来看,所有的事物都可称为“彼”,从事物的本身看,所有的事物都可称为“此”。彼产生于此,此依存于彼,这就是彼此同时产生的理论。生的同时就出现死,死的同时就出现生;对的同时就出现错,错的同时也出现对;对的就任它对,错的也任它错,对的和错的都不计较。“生”和“死”是一对相生却又相反的概念,像环相通为一。天地万物的变化循环往复,没有止境。生和死也就像环一样,有生就会有死,都是顺应自然规律变化的。但是有些人虽然存活在世间,但对生活丧失了希望,如同行尸走肉般虚度光阴,等待死亡;而有些人虽然生命结束了,但是名垂青史,仿佛自出生以来从未离开过世间。前者的“生”犹如“死”,后者虽“死”犹如“生”。将“生”与“死”等同起来,即“齐生死”。
《养生主》篇中说:“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庄子认为人应当顺应天地自然之化,既然生为“时”,死为“顺”,那么人就该“安时而处顺”,坦然接受生与死,只有这样才可实现“哀乐不能入”的“县解”境界,人应当“忘生死”。这里的“忘生死”并不是说忘记“生”和“死”,而是希望人们能够正确看待死亡,克服对死亡的恐惧。至于如何做到,庄子将人比作“薪”,薪烧完了但会以火的形式存在,将“小我”融入“大我”,从而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这便是庄子对于生死的态度。庄子在本篇又提到:“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世人皆好生恶死,故俗语有言“好死不如赖活着”,面对死去的人们,活着的人会替他惋惜,惋惜他还没有见识完世间的繁华生命就结束了。如果按照“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死亡本就是每个人必须经历的过程,或许是生命的终点,是另一个阶段的开始,以另一种形式存在于天地间。
“庄周梦蝶”这则寓言同样蕴含了“物”与“我”的哲理。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在梦中庄周认为自己就是蝴蝶,醒来后才发觉自己原来是庄周,感到惊奇又可疑,到底是庄周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变成了庄周呢?梦真的是梦,而现实真的是现实吗?庄子看来,生死祸福等生命现象表面上是各不相同的,但本质是一致的,就像庄周和蝴蝶虽有所分别,然都是“道”的物化现象罢了,都是一个生命,但可以呈现为“人”或“蝴蝶”。故圣人在认识上取消了它们之间的对立关系,任之自然,随之变化。生与死,都是人存在的状态,也是能够同时存在的,只不过处于生或死的某一种状态时的自己并不知道。
庄子从“万物与我为一”的“物”出发,分析此“物”究竟为何物,接着联系“万物与我为一”,剖析其思想内涵,要在思维层面回归问题的本源,从本源出发我们就能够更清晰地认知人、事、物的本质,从这个角度去看庄子的生死观,会发现庄子认为“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生与死是一样的,“生”有很多种,只不过是不同的物化,死也并不可怕。“万物与我为一”与儒家孟子所说“万物皆备于我矣”似乎有相似之处。孟子所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的意思是天已经将万物的“理”赋予“我”了,而“我”已经在性分之内完全具备这种“理”,如果向内在生命探求到达天人合一的至诚境界,那真的是莫大的快乐。以之为起点,努力把这个道理推己及人,仁就在此处。庄子和孟子之说相似之处在于二者都认为“物”与“我”是合一的,都为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作出了贡献。朱子认为“万物皆备于我”,即“万物之理具于吾身”,也就是“心具众理”的意思。
总之,庄子的“物”思想强调了万物的平等与和谐,与自然相融合,让自己的内心与宇宙的和谐相一致,强调超越个体观念。庄子的“物”思想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深思熟虑的生活方式和人生观,引导人们超越功利、超越生死,将生死放在相同的位置,坦然看待死亡,达到内心的平静与自由。这种思想对于人们认识世界和追求内心的平衡具有重要的启示和价值,并对后世的哲学、文化和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若想让生命达到与道合一,与万物为一的自由境地,就必须学会在顺应自然规律的同时,也要懂得顺着自然规律演化的来路,找到其本源,进而应用于自身,走向“忘生死”的生命自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