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唐代科举制度与唐诗繁荣之关系

作者: 熊思媛

唐代诗歌繁荣,唐诗浩如烟海,诗坛争奇斗艳、万紫千红。唐代科举考试是否促进了唐代文学繁荣,特别是唐诗繁荣的问题,一直是学界研究讨论的重要课题。宋代严羽就曾提出唐“以诗取士”促进了唐诗的繁荣,明代文坛盟主王世贞也认为“省试诗”中无好诗,间接否定了唐代科举诗赋取士促进唐诗繁荣的观点。杨慎也和王世贞持同样的观点,他在《升庵诗话》中记载“人有恒言曰:‘唐以诗取士,故诗盛;今代以经义选举,故诗衰。’此论非也”。二十世纪以来,研究唐代科举和唐诗繁荣之关系的著作和文献资料也很丰富,如“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著的《中国文学史》、游国恩等编著的《中国文学史》、刘大杰编著的《中国文学发展史》、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著的《唐诗选·前言》等都认为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的繁荣”(郑晓霞《唐代科举诗研究》)。学者皇甫煃在《唐代以诗赋取士与唐诗繁荣的关系》一文提出了唐代以诗赋取士并不是唐初就确立的,而始于武则天和唐中宗的神龙年间,因此不能笼统地说唐代科举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的繁荣。傅璇琮的《唐代科举与文学》认为,片面强调唐代科举以诗取士促进诗歌创作的繁荣是站不住脚的,他甚至认为唐代进士考试以诗赋取士还对文学发展起过一定消极作用。郑晓霞在《唐代科举诗研究》一文中也指出士人对省试诗的研习只提供了近体诗繁荣的部分条件,还有文学创作传统、人生体验,以及文坛风尚等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不应过分夸大以诗赋取士的影响。

上述前人的研究都集中于唐代科举考试的内容—诗赋取士来探究唐代科举考试与唐诗繁荣之关系。从唐代科举考试的实施来看,科举考试作为一种制度化的人才选拔方式,必然也影响着唐代诗坛繁荣的其他因素。张建军在《唐代科举制度在唐诗发展中的促进作用》一文中指出,唐代科举制度—书院制度的出现,丰富了唐诗的题材和内容。刘安良在《唐代科举制度与唐诗歌繁荣的关系》一文中指出,唐代科举考试为诗歌繁荣提供了民主、开放、平等的政治文化气氛。黄昭寅在《唐代的科举与诗歌》一文中表明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唐代诗歌的发展,而行卷之风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促成了文学风气的形成,以及文学作品的创造和传播。

从内容上看,唐代的科举考试以诗赋取士为主,要想探讨唐代科举考试和唐诗繁荣之间的关系,就要先弄清唐代科举诗赋取士的发展历程。自初唐以来,朝野间推贤举能的风气浓厚,有很多文人通过干谒活动,使科举的主考官了解自己以便求得考官的推荐,获得授官的机会。“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向吏部侍郎裴行俭写过一封书信《上吏部裴侍郎启》,此时王勃正在参加吏部铨选,吏部侍郎裴行俭向他索取诗文以便作为选拔的依据。王勃在信中是这样回复的:“伏见铨擢之次,每以诗赋为先。诚恐君侯器人于翰墨之间,求材于简牍之际,果未足以采取英秀,斟酌高贤者也。”他的信,既表明了自己对诗赋取士选拔人才的否定,又说明吏部铨选已经将诗赋的好坏列为评价标准。根据前人考据,王勃此次参加吏部铨选是在咸亨二年(671),可见在咸亨二年诗赋取士已有萌芽。同一时期的骆宾王也如王勃一样,给裴行俭写过一封《上吏部侍郎帝京篇》,作为评判选官的参考依据,这也是吏部将诗歌作为铨选标准的重要例证。《唐会要》卷七六载:“唐高宗调露二年四月,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奏请明经加帖经,进士加试帖经及杂文。永隆二年八月诏‘自今已后,考功试人,明经每经帖试,录十帖得六己上者,进士试杂文两首,识文律者,然后并令试策’。”后人多将“杂文”解释为“诗赋”。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八“进士”条云:“永隆二年,以刘思立言进士惟诵旧策,皆无实材,乃诏进士试杂文二篇,通文律者然后试策,此进士试诗赋之始。”说明此时的杂文就是诗赋。同时期的墓志铭也可以佐证,《大唐故亳州谯县令梁府君之墓志》载:“公讳,字希杭,京兆长安人也。……逮乎冠稔,博通经史,诸所著述,众挹清奇。制试杂文《朝野多欢娱诗》《君臣同德赋》及第,编在史馆。对策不入甲科,还居学。间岁,举进士至省,莺迁于乔,鸿渐于陆……年七十有三,遘疾弥留……开元廿年二月十九日壬辰,终于公馆。”按照梁府君七十三岁时卒于开元二十年(732)的说法,则其二十岁加冠之年在仪凤四年(679),他在制科考试中作了一诗一赋,称为“杂文”。可见,刘思立上书请求进士科试杂文就是加试一诗一赋。清代学者徐松在《登科记考》中记载:“按杂文两首,谓箴、铭、论、表之类。开元间始以赋居其一,或以诗居其一,亦有全用诗赋者,非定制也。杂文之专用诗赋,当在天宝之季。”这也是学界比较认可的一种说法。由此可以推测,吏部以诗铨选在前,影响了分科取士以诗赋为重要依据,并使得进士科开始试诗赋,但唐代进士科以诗赋取士不会早至高宗永隆年间(679—681),也不会迟至玄宗开元年间(713—741)。

按照文学上的概念,初唐是从唐高祖武德元年(618)至唐玄宗先天元年(712),盛唐是从唐玄宗开元元年(713)至唐代宗永泰二年(766)。虽然在初唐时铨选已经将诗赋作为一个重要的标准,但它是科举考试之后取得及第出身后才能参加的吏部授予官职的选拔,重点考察应试者处理政务的能力,而不是文采,并且在进士科诗赋取士确立下来后,已经在礼部试中考察过诗赋能力,因此吏部的铨选并没有坚持用诗赋考察应试者。诗歌尚未进入正式的考试环节,只是作为一种潜在的标准影响着铨选结果。唐代科举的科目主要是明经、进士、秀才。在明法、明字等这些科目中,唯有明经、进士二科始终是唐代科举考试的主要科目,特别是进士科,是唐代科举考试的主流,这里指的科举制度主要是指进士科。从进士科开始试诗赋不会早至高宗永隆年间(617—628),也不会迟至玄宗开元年间(713—741)来看,早在初唐前期,从唐高祖武德元年至唐高祖永隆年间诗坛已经呈现恢宏的气象了,出现了王绩、初唐四杰、沈佺期、宋之问等诗人。初唐时期,诗歌逐渐摆脱齐梁宫廷浮华之风,走向健康发展的态势,逐渐摆脱了宫体诗轻佻艳丽的陋习,诗歌呈现出雄浑的气象。近体诗兴起,五言律诗、七言律诗、绝句等诗体出现,近体诗在初唐四杰和沈佺期、宋之问等人手中定型,清新刚健的诗风已经形成。因此,笼统地说唐代科举制度促进了唐诗的繁荣是不恰当的。

唐代科举制度和唐诗繁荣的关系究竟如何,就不得不说到统治者诗赋取士的原因。唐代科举考试在初唐很长一段时间沿袭着汉代选士制度,将对策作为选拔人才的方法,如进士科就考“试时务,策五道”。这需要应试者针对国家现实问题“开药方”,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种选拔方法的确为国家选拔了一大批人才,如上官仪、沈佺期、宋之问等人。但是,大多数的应试者都是没有社会经验和从政经历的读书人,他们面对现实问题和复杂的社会矛盾,往往不能提出征服主考官的见解,反而在考试形式方面苦下功夫,针对对策的形式死记硬背,最终导致通过对策选拔上的官员没有真才实干,对策这种选拔方式积病已久。针对这种弊病规定进士加试杂文,也就是诗赋。但是,为何统治者将诗赋作为考试的内容而不是其他形式,应该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首先,古代向来有“耕读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优良传统。儒家一直相信诗歌的教化作用,这种思想让诗赋取士成为可能。其次,初唐时期律诗逐渐定型成熟,有关声律的大型类书也在这一时期涌现出来,如《北堂书钞》《艺文类聚》等书介绍了有关声律知识,这些类书的编撰为诗歌的学习和普及创造了条件,为统治者以诗赋取士奠定了基础。再次,唐代重视才子,崇尚诗文,并且唐代受到南朝文化的影响,以南朝文化为正统,而南朝写诗的风气非常浓厚,诗赋繁荣,将诗赋纳入人才的考核符合唐代统治者的喜好。最后,初唐诗坛活跃,较多应试者都具备写诗作赋的文学才能,有广阔的社会基础。不管是从诗赋取士开始的时间来看,还是从诗赋取士的原因来看,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初唐时期诗歌艺术的繁荣使得唐代进士科诗赋取士成为可能,初唐时期诗歌艺术领域取得的成就为唐代诗赋取士打下了基础。

上述的讨论主要从唐代科举考试的内容方面探究唐代诗赋取士和唐诗繁荣的关系,而就唐代的科举制度的实施而言,唐代科举考试对唐诗的发展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严羽在《沧浪诗话·诗评》中提到“或问:‘唐诗何以胜我朝?’唐以诗取士,故多专门之学,我朝之诗所以不及也”。由此可见,唐代以诗赋取士是唐代诗歌胜于其他朝代的原因。唐代科举制度下的唐诗的创作呈现如下新变化。

首先,唐代科举考试以诗赋取士,应试者必然要对诗歌的声律、用韵进行全面了解和学习,才能使诗歌符合应试的要求,不犯格律的错误,才能抓住主考官的眼球,在科举考试中脱颖而出。唐代科举制度激发了文人对声律研究的激情,提高了诗歌的艺术水平,使诗歌越来越具有声韵之美,促进了律诗的繁荣。

其次,唐代科举考试以诗赋取士且面向整个社会开放,使社会写诗风气更为浓厚,直接刺激了诗人群体的壮大。唐代以前的中国诗坛基本上由王公贵族、文人、大臣垄断,他们大多追求辞藻的运用,诗歌的内容都集中在对贵族生活的描写中,虽然有像陶渊明这样生活在中下层的诗人,但总体来说,唐代以前的诗坛都是贵族阶层所把握的。但是,唐代科举以诗赋取士,不论出身,只要写诗的水平高就可以在科举考试中拔得头筹,如王勃、陈子昂、王维、孟浩然、李商隐、杜甫等诗人都是参加过科举考试的庶民或士阶层。

最后,科举考试制度也扩大了诗歌的题材和内容。科举考试使唐代文人将其科举生活作为诗歌的重要内容,全面展示了其科举生活的方方面面,如读书学习、投文干谒、及第登科、雁塔题名、送行赠别等。这些科举活动中的风气和习俗推动了唐代诗歌的创作,产生了干谒诗、应试诗、及第诗、落榜诗等诗歌形式。下面逐一介绍。

第一,干谒诗。唐代的科举考试还没有采取糊名制度,考官会在阅卷时直接看到考生的名字。考官会根据考生的才能和声望,制成名单,供录取时参考,这就是所谓的“通榜”。考生为了能上主考官的通榜,求得考官的赏识,增加及第的概率,常常在考试之前,将自己用心写作整理的诗文投献给当时有名望的公卿贤达。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就是他向顾况投去的干谒诗;李白也作过干谒诗,《上李邕》就是他给北海太守李邕写的干谒之作,《赠徐安宜》也是李白写的一首干谒诗;孟浩然的《临洞庭湖赠张丞相》也是一首干谒之作。虽然干谒风气有失科举考试的公平,但扩大了诗歌的内容和题材。

第二,应试诗。应试诗是指在科举考试中所创作的诗歌,由于科举考试时都是全命题作文,对内容和格律的要求限制太多,因此很难写出高水平的诗篇。我们所熟知的状元诗人如王维、张九龄、贺知章等都留下了千古传诵的诗篇,但似乎他们参加科举考试时所作的诗并没有流传开来。其他人创作的科举诗篇流传下来的极少,如“大历十才子”之一的钱起在参加进士考试时,写过一首流传至今的名篇《湘灵鼓瑟》。祖咏在开元十三年(725)的科举考试中作了一首《终南望余雪》也在后世广为流传,虽然这首诗并不符合当时科举考试规定的联数,但依然打动了主考官,祖咏也因此及第登科。

第三,及第诗。人生有三大喜事: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考生中进士之后,有一系列庆祝活动。新晋的进士都要去杏园举行宴会,而后还要去长安的曲江亭聚会庆祝,随即到大雁塔下题名。饮酒作诗就是最佳的庆祝方式。孟郊的《登科后》是进士及第时参加探花宴时所作,将过去失意落拓的处境与现今考取功名的得意情境进行今昔对比,表达其登科后的喜悦之情。白居易在雁塔题名时作诗:“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杜牧也在进士及第后作了一首《及第后寄长安故人》,全诗充满了登科及第后的豪迈激情。“据统计,《全唐诗》中仅以及第、登科为篇名的诗就有120多首,足以说明科举对唐诗的巨大推动作用。”(郭桂花《论科举制度与唐诗的繁荣》)

第四,落第诗。据统计,《全唐诗》中有关落第的诗歌有200多篇,士人们常借诗抒发落第的惆怅之情。李贺的《出城》描写了诗人科举失败后踽踽独行离京的复杂心情。孟郊一生写过很多与科举有关的诗,《再下第诗》是他第二次落第时所写,“一夕九起嗟,梦短不到家。两度长安陌,空将泪见花”,将落第后的悔恨与惆怅表现得淋漓尽致,令人动容。张继的《枫桥夜泊》也是一首落第诗:“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落月、乌啼、霜、枫叶、渔火、姑苏城、寒山寺、船、钟声等意象构成了悠远惆怅的意境,体现士人科举落榜之后郁郁寡欢的心情。许多诗人都作过落第诗,它也是唐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总而言之,唐代科举考试和唐诗繁荣是相互影响的。从唐代科举考试的内容来看,唐代诗歌的繁荣是致使诗赋成为选士制度的重要原因;从唐代科举考试实施的结果来看,科举考试又促进声律的发展,继而促进了诗歌作者群体的壮大,拓宽了唐诗的内容和题材,唐代科举考试也促进了唐诗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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