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与“安”

作者: 钟云

“为”与“安”0

“知其不可而为之”体现的是孔子的入世与进取,“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表达的是庄子的通达和自由。“为”与“安”,是孔子和庄子面对“命”这一主题时所选择的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孔子是偏向理想、主观上的“为”,体现的是人生执着的一面;庄子是偏向现实、客观上的“安”,体现的是人生超越的一面。通过探讨孔、庄二人对“命”的态度,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到中国传统文化中儒、道思想的差异,同时也能够在文化精神层面加以借鉴,以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发展。

对于“命”的论述,孔子强调“知命”,其态度是“知其不可而为之”;庄子重视“安命”,其观点是“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这是由于儒、道两家在政治背景、主体思想、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的相似和差异,对“命”的态度随之存在异同。

一、孔子的“为”

“知其不可而为之”体现的是孔子的入世与进取。“知其不可而为之”一句出自《论语·宪问》:“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论语新解》中对这句注解:“此门者盖一隐士,知世之不可为,而以讥孔子,不知孔子之知其不可为而为,正是一种知命之学。”从隐士的角度来看,世道的昏暗已经没办法挽救,此时不为才是最好的选择。而孔子却是与之背道而驰,事不可为是命,积极践行亦是命,既然都是天命所致,那么“为”便是孔子认定的标准。

春秋时期,社会环境复杂,原有的社会秩序早已在各诸侯国互相征伐中土崩瓦解,这在孔子自身的言论中便有所体现,《论语·八佾》中记载:“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可见周礼的影响差不多已经消失殆尽。而后世司马迁在《史记》中论述春秋时期的这种状况:“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这些无不体现社会秩序的混乱。而孔子却在这浩浩荡荡的世事洪流中,致力于恢复周礼,积极推行仁政思想。从整体上来看,孔子的主张并不符合当时诸侯国的诉求,所以他在各国推行之时受到颇多的阻碍,所谓“知其不可”便是如此。时代的发展便是如此,不以个人的意志而有所偏移,孔子也深知如此,却仍然坚持“为”之。“知其不可而为之”体现的是孔子对“命”的认识和态度,孔子在其言论思想中曾多次出现过对“命”论述,如“五十而知天命”“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等句,在孔子看来,君子需要知“命”,也需要畏“命”。“知命”是要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担当,并努力为之践行;而“畏命”则是要认识到“命”的存在,人的实践并非都能够得到结果。人的主观意愿能够决定是否去践行,却不能控制事情最终能否取得成功。在知道结果可能不如人意的情况下,“为”与“不为”便是个人的主观选择。

正如前面所述,有所“为”的结果会受到外在“天命”的影响,而“为”与“不为”是人自身主观的自由和倾向。道义的展现,是孔子明知不可却仍然选择“为”的重要标准。“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君子遵循道义而加以践行,至于事情能否取得成功,却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孔子将其归于天命。个人有主观选择的意愿,而天命则是客观的情况,孔子在这里充分展现了个人在天命面前具有的主观性和自由性。人在世间万物中能够突显自身,就在于人存在主体的自由意志。所以在面临各种选择时,主体有“为”与“不为”的自由,而只要符合道义的标准,则为之在我,无论天命如何,也能够坦然为之。

“无所为而为”,这是儒家倡导的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无为,因为每个人都有各种他应该做的事。然而他做这些事都是无所为的,因为做这件事的意义就在于去做本身,而不是苛求最终会有一个特定的结果。”回看孔子的一生,他都是一直奔波在自己践行的道路上,无所动摇,游说诸国、推行礼制,一切皆是他努力的目标,而不知时光流逝。漫长岁月的奔波努力,使得孔子对于天道大势有了别样的认识和感悟,万般皆是从心所欲而无所阻碍。面对世事的转换,孔子不再执着于凭借一己之力改变混乱的社会秩序,而是转向到对天地万物、生命自然的感悟之中。这也表明,他在努力践行之后能够无愧于心,至于能否得到结果并不在他考虑的范围之内。在孔子这里,最重要的是这一生是否对一件事努力和付出过,只要有所践行,便无愧于心。孔子的这种态度,蔡尚思在其《孔子思想体系》中评价道:“‘知其不可而为之’,这是对孔子尽人事以应天命的态度的最好说明。它强调的不是人定胜天,而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二、庄子的“安”

“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表达的是庄子的通达和自由。庄子的“安”在《庄子》中有两个明显的出处,其一是《庄子·人间世》:“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其二是《庄子·德充符》:“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惟有德者能之。”从庄子这里可以发现,“安之若命”是因为世事的“无可奈何”,世间的既定命运我们无法改变也不能改变,最好的方式便是顺与安。

如前所述,“命”在庄子这里是指一种个人无法改变也不能改变的东西,它不会凭空发生变化。《大宗师》中言:“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生老病死是一种自然变化的规律。人的生死变化,就像世间日夜交替,这是我们无法挽回的局势。尽管人们在主观意愿上都乐生恶死,但最终都无法抗拒死亡这一人生的最后归宿。世事变化无常,是人所不能干预的,这就是“命”。庄子认为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人们无从预料,也不能够抗拒。面对命运的无可奈何,庄子一直保持着顺时安命的态度,以此做到安时处顺、安之若命。

在顺应客观发展必然结果的基础上,追求人精神的自由,这是庄子人生哲学的重要特点。庄子通过对动乱之世的审视和思考,深深地感到人生充满了各种忧患和灾难,认识到许多事情都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怎样抵抗都无法改变,便让人们学会“安命”,免得白白损耗精力,身体遭受痛苦和煎熬。面对命运做到“安时而处顺”,以此保持内心的和谐与安宁,在精神上摆脱外界的束缚。《大宗师》中子与那种“哀乐不入胸次”的人生态度,实际上正是达到了庄子所描述的“悬解”境界,摆脱世间束缚以达自由无拘。庄子对“命”的态度,究其实质,是希望达到一种精神的超脱。庄子在字里行间便在探寻获得精神自由。可能有人认为这种“自由”是虚幻不真实的,其实仔细想想,当面对人生的各种无奈,人们无法在外界获得任何的依赖,只能从外界转向自身,得到精神上的“悬解”,以此摆脱“命”的束缚与界限获得人自身的自由。

庄子的这种对命运持“安”态度的思想,具有不同层次的丰富内涵。首先,庄子要人们认识到“命”具有“不可奈何”的性质。在认清楚这种性质后,庄子强调要安之顺之。庄子非常强调顺应自然,这种“安”的思想,归根到底,也可以把它归入到其顺应自然的思想中去的。当然,这种“安”的思想也有其自己独特的思想内涵,庄子在这里的重心不是落在顺应自然这个点上,而是在对待命运的态度上。对于人来说,“命”就是一种“自然”,对于自然,需要做的就是顺应,而在面对“命”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时,需要做的是放宽心态。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困难痛苦,人们往往表现不同的态度:或是颓废消沉,一蹶不振;或是奋力拼搏,勇往直前。在庄子这里,这两种态度都是不可取的,前一种太过消极,于身心有碍;后一种强争强取,看似积极,实则徒耗精力。两种态度皆非庄子所取,其旨在提出“安”的思想。“安命”思想的提出是在于无法改变命运,而面对命运带来的厄运和痛苦,“安命”的出现,能够缓解外界给人精神带来的痛苦,从而从外界的各种束缚和限制中超脱出来。庄子对待“命”的态度,保持着一种安顺通达的心态,以此摆脱现实世间对人自身的束缚。这种境界并非一般人能够达到的。庄子“安命”思想的出现,使得人们在面对命运时的无可奈何,逐渐转变为自身对待命运时的不以为意。归根到底,它是一种对命运的释然和解脱。这与那种对命运持麻木与愚钝的态度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三、孔、庄命论之异同

孔、庄二人对“命”的论述具有一些相似的方面,当然,由于各自的政治背景、主体思想、社会实践以及所处的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的不同,其在各自的言论思想中明显包含着具有自身色彩的差异。

从相似的方面来看,孔、庄言“命”都对西周的“天命”思想有所扬弃,两者皆是针对现实社会的“人事”来谈的。孔子从“人事”出发讨论“命”,以期在现实社会中通过自身的有所为来探寻天命的影响。《论语》中多有记载关于此方面的事,如弟子伯牛身体有疾,孔子前去看望,面对伯牛的这种情况,孔子发出自身的感叹:“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而面对“天命”这一问题时,孔子提出“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在孔子心中,面对天命,需要“知”,也需要“畏”,如此方能更好地“为”。孔子对“命”的探讨如此,而庄子对“命”的探讨,是一种对精神超脱的追寻,通过摆脱外界的束缚,保持内心的安宁,以此达到他说的“悬解”自由。现实世界中对各种事情的无可奈何是“命”之所当然,这是庄子从“人事”出发对“命”的思考。“而庄子所言之命则与宗教神学基本无关,它来源于庄子对现实生活中无可奈何的必然性的深刻观察和深切体会。”从这里可以看出,孔、庄哲学对于“命”的探究都是致力于对现实世界的思考与追寻。

此外,从孔、庄两人的言论中都可以发现,“命”在他们看来是一种普遍存在。孔子的言论中出现过多次对“命”的描写,其强调对“命”的“知”“畏”与行为上的“为”。在孔子这里,“命”是自身的责任与担当,对待“天命”,不仅需要知道了解,更需要不断地践行。庄子也认为“命”是一种普遍存在。《庄子》一书便多次谈及到“命”。在庄子看来,“不可奈何”的就是“命”。人生在世有很多无可奈何,因此庄子讲:“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这些种种,都是“命”的选择。

从前面的论述中可以发现,孔、庄二人对于“命”的探讨有着普遍的相似性,其体现的是一种对个人和社会的关怀,孔子虽然强调恢复社会秩序,但其态度是不求结果,但求无愧于心,这是他的理想,希望努力去践行,但也给自己留有回旋的余地。而庄子对“命”始终保持安时处顺的态度,在他看来,如此方能摆脱外界的束缚,达到精神的“悬解”和自由,才能最终“逍遥”。

当然,面对“命”这一命题,孔、庄之间也存在着不同之处。孔子对“命”的态度是“知”与“为”。“知”天命,强调认识到天命无所不在,因此需要“知”而“畏”,而“为”天命则是主张要积极践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这般才是“知”而后能“为”。面对天命的不可测度,孔子坚持强调行动,不求结果,但求无愧于心。这种积极和执着是孔子毕生的准则。与孔子的入世和进取不同,庄子最主要的目的是追求人生的自由,旨在安养其身,使自己得以保全。因此面对命运带来的各种问题,庄子认识到这些都不会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而致力于通过精神上的自由,来摆脱外界的束缚。庄子借子与的故事描绘出安时处顺的“悬解”境界,通过保持精神的超脱和内心的安宁,与“命”达到一种和解,以此进入自由之境。

由于相近的时代,孔、庄都见识到当时的礼崩乐坏,政治秩序混乱不堪。面对相同的社会状况,孔、庄选择的是两种不同的态度和方式,这正能体现儒、道两家在思想层面上的不同。孔子强调以仁义的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知其不可而为之”,因此他游说诸国,致力于恢复周礼,改变混乱的社会秩序;而庄子则主张精神上的安顿,推崇“安之若命”,保持个人精神上的自由和充盈。孔子与庄子对待同一个问题的不同方法,也就是“为”与“安”的不同选择。在无道的人世间,“为”与“安”是孔子和庄子所持有的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一者是偏向理想、主观上的“为”,体现的是人生执着的一面;一者是偏向现实、客观上的“安”,体现的是人生超越的一面。两者并没有什么高下对错之分,它们都是中华民族性格的主要构成要素,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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