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地震灾害记忆有何不同?
作者: 王晓葵笔者在四川汶川地区作调查的时候,问过很多地震灾民是否在日常生活中有预防地震的意识,答案几乎都是否定的。是否这个地区很少发生地震呢?我们翻开地方志和历史资料,可知茂县、汶川一带发生的地震,在20世纪就有9次之多,特别是1933年的叠溪大地震和1976年的松潘、平武大地震,震级都达到7级以上。叠溪地震震后还引起洪水,造成二次灾害。国民革命军第28军军长邓锡侯给南京国民政府主席的呈文中写道:“前次川西屯区茂县属叠溪地方,因地震剧烈,山崩镇陷,岩石横江,积水深涵成大闸者一处,深约一百余丈,地名沙湾,成深潭者四处,深不等,其地名大桥、小桥、松平沟、鱼儿寨。沿江居民,生命财产损失不可计数。毁损屯属公路值洋七八万以上。”而在人迹稀少的松潘、平武等地区,地震也造成了死亡41人、重伤156人、房屋倒塌500余间、耕地被毁达15000多亩的损失。
但是,为什么他们几乎没有任何防灾意识呢?结论是,这些灾害的历史仅仅是被记录下来存放在资料馆、档案馆里,而没有在人们的生活空间中出现、时刻提醒人们灾害可能来临。这就是说,有记录,但是没有记忆。
灾害经验与知识的保存
一个社会该如何记录和记忆灾害,并不止是历史学家应该关心的问题,而是和我们每个人都密切相关,因为灾害随时可能发生在任何地方。从这个意义来说,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说是“未来的受灾者”。
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的重灾区岩手县宮古市姉由地区,有一个记录明治29年(1896年)和昭和8年(1933年)海啸水位的警示碑,这个碑树立在当年海啸水位的最高处,标示出海啸到达的海拔高度。长期以来,当地村民听从祖先教训,把房屋建在这个警示碑标示的高度以上,结果在这次海啸中无一人伤亡。
日本的灾害记忆传承的传统,一直保持到今天。东日本大地震发生的一个村落树立的教训碑的碑文介绍了这次地震海啸的情况之后,总结道:“大震之后必有大海啸。不要犹豫,尽快登高。千万不要返回。”
这个教训看似平淡,但却是用很多人的生命为代价换来的。东日本大地震的时候,很多人在第一时间已经登高到了安全的地方,但是,他们忽然想到家里还有贵重的东西没拿,或者惦记其他家人,就又返回家中,结果遭遇海啸而遇难。这些教训和经验,用这样在日常空间建立表象物的方式,来让灾害记忆不断再生产和消费,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在中国,过去的灾害经验成为后来防灾行为指针的例子也有不少。1976年唐山大地震发生时,有人避灾时被楼道里停放的自行车绊倒。之后人们接受了教训,楼道里不再停放自行车,即使是盗贼猖獗的年月。1920年 的甘 肃 海 原 大 地 震造 成 了27万多人死亡,地震之后,当地也产生了一些新的习俗,比 如 炒 豆 子——每 年,在 大地 震 发 生 的 11 月 初 七前后,当地人把扁豆或者黄豆等原粮炒熟了吃。据说当年地震时,很多人被压在砖瓦下面,就是靠吃原粮活下来的。另外,地震过后,很多人家都习惯性地在门背后放一把铁锹,以备今后万一被埋在下面,能够藉此自救。
很多类似的习俗最后因为年代久远、时过境迁而被人们忘却。由此可知,灾害记忆的传承不是自然而然地进行的,它在不断的记忆与忘却中做出选择。
记住还是忘却?
记住的另一面是忘却。权力的交替、社会的变迁、文化导向的转移,都会导致某些记忆被抹消或忘却,灾害记忆也是如此。在现实中,大部分灾害废墟是被抹消的,一是出于重建的需要,二是出于人类希望忘却伤痛的本能。但是,在记住与忘却之间,人类又始终处在矛盾的状态。思念逝去的亲人,每年在特定的时候去和他们的灵魂相聚,何尝又不是人类的本能?因此,受灾的共同体在没有达成共识的时候,围绕如何处理灾害的记忆表象,又有可能成为地域社会的对立之场,最终如何解决矛盾、达成妥协,则是考察一个地域共同体的试金石。
所谓灾害记忆,是人们通过文本、口头传承(神话、故事、传说等)和纪念碑、纪念馆等记忆空间,以及纪念、悼念仪式等方法,重构灾害、呈现灾难意义的过程和结果。它和战争、事件等构成一个社会公共记忆的核心部分。灾害记忆的作用在于:为社会保留灾害知识和应对经验,解释灾害的成因和意义(如天谴论等),为受灾者以及全社会提供消解灾害创伤的文化装置(比如纪念碑、纪念仪式、灵异故事、梦境等)。
美国人文地理学家肯尼斯·福特(Kenneth. E. Foote)提出,人类处理历史遗存至少有4种方式,这4种方式分别是:圣化、选择、复旧、抹消。


所谓“圣化”,就是构建一个“神圣空间”,比如建立纪念碑、纪念广场、遗址公园、烈士陵园、人物雕像等。将这个空间与世俗空间区隔开来,这个空间通常是献给伟人、英雄或重大的历史事件。这些特定的人和事件被“圣化”,是因为其对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需要被大家记住。为此,在被“圣化”的空间中,往往会加入时间性的要素,比如设定纪念日,在这个时间举行纪念仪式或者祭祀活动。唐山抗震纪念碑和日本阪神大地震纪念碑就都通过空间“圣化”的方式建造了记忆的表象。
所谓“选择”,就是在诸多的遗迹或者废墟中选择某一部分保留下来,建立纪念馆或者标牌来说明其事件的来龙去脉。比如某名人故居、某个灾害的遗址。这一点和“圣化”相似。但不同的是,这类遗存的意义和价值没有被神圣化,也没有纪念性仪式。这类遗存有流动性的特点,随着社会价值观的变迁,它们有可能被“圣化”,也有可能被“抹消”。
所谓“复旧”,通常是把灾害和悲剧性的事件的现场恢复到事件发生之前的状态,因为人们不希望这些事件的记忆表象保留在公共空间当中,比如地震或者其他灾难毁掉的建筑、街区,灾后被重新修建起来,好像灾难从来没有发生一样。
而最后一个方式“抹消”,就是让某些记忆的表象在人们的生活空间和记忆共同体中彻底消失,比如某些人物纪念碑、雕像、建筑,改朝换代之后,被彻底摧毁、清空。
上述4种方式,在灾害记忆的构架中都被广泛地使用。选择哪些方式,取决于人们对相关事件和人物的意义呈现和价值判断。比如,如果把这场灾害理解为对地域共同体的伤害,可能就会选择“复旧”或者“抹消”;如果希望对事件的人物进行彰显,那么“圣化”和“选择”则成为有效的手段。在更多的时候,这些方法是被混合使用的。这也非常符合记忆理论的基本原则——记忆与忘却都是主体性选择的结果。
2011年3月11日发生的东日本大地震,给日本东北地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灾后的废墟中,南三陆町的防灾对策厅舍的去留问题非常引人关注。它原来是地域的防灾中心,海啸摧毁了它,在屋顶上避难的30多人最后没能幸免。大水退去之后,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这个钢铁骨架。围绕这个设施,有个动人的故事:地震引发的海啸即将袭来的时候,防灾中心有一位女播音员远藤未希,她反复呼叫,让大家赶快向高处逃难,直到这个声音戛然而止。后来人们才知道,远藤未希在广播室坚守到最后一刻,最终殉职。她的事迹被报道之后,有很多的人来这里献花。周围的环境也逐渐得到整理,修建了停车场。但是否保留这个废墟,当地人是有争论的。有的死难者家属希望能够拆毁,因为他们觉得看到它会勾起伤心和痛苦,但是也有很多人认为应该留下它来纪念远藤未希。最后妥协的结果就是他们决定保留这个废墟20年,20年后再由大家来决定是继续保留还是把它拆毁。


当地人计划用长达20年的时间来互相妥协沟通,以期最后达成共识。由此可见,灾害记忆的建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围绕它的命运,各种社会行动者之间的角力,使得“记忆之场”也成为地域社会对灾害认知的协商妥协的场域。灾后住宅、道路、公共设施等物理空间的重建相对容易,而意义和记忆空间的重建则因背负着情感和道德等重任而需要缓步前行。
天人之间,孰强孰弱?
灾害和战争不同,它的起因往往来自自然,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往往成为灾害记忆意义表达的重要场域,而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社会机构,对天人关系存在着不同的理解。
唐山大地震发生于1976年7月28日,震级为里氏7.8级,震中区烈度11度。地震造成24.2万余人死亡,16.4万余人重伤,轻伤者不计其数。1984年,唐山市政府决定建造唐山抗震纪念碑,连同抗震资料馆和抗震纪念广场,形成了记忆唐山大地震的神圣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