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情书

作者: 刘鹏艳

在上中文系之前,世界是一个样子;在上中文系之后,世界是另一个样子。我觉得世界发生了变化,从一道道题、一条条公式,变成了一首首诗、一篇篇小说。但胡玲从鼻腔里哼着小调说:“世界一直都是这个熊样,是你的世界观变了。”我竟然无法辩驳。

那么就不辩驳。

胡玲是我师姐,比我高一届,她在文学方面的造诣显然也比我高一筹,但三年前我们却是高一(3)班的同桌。那时候我们都在玩命地埋头刷题,背课文背得咬牙切齿,谁也不多看谁一眼。一方面是彼此都觉得对方的面目身材乏善可陈,另一方面性格志趣也大相径庭,所以没什么话说。分班考试之后,我们没再见过面。无论是食堂、教学楼的楼梯,还是校门口的小卖部,这些最有可能碰面的地方,她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完全逸出我的视野之外。我曾经想,她可能已经转学了,转念又想关我屁事。于是,整个战天斗地如火如荼的高三,我把她忘记得一干二净。

高考时没有什么悬念,我考上重点大学的数学系。这所大学历史悠久,名人众多,在省里算是相当著名了,但它的数学系却是冰锅冷灶,乏人问津,相当不著名。除了校徽能够给我带来少许激情之外,系里的氛围总是低迷而迂回,看不到一点儿理想之光。

胡玲在隔壁一所大学的中文系里如鱼得水。她写诗也写小说,写得满脸的青春痘灼灼放光。那所大学的排名远不及我们学校,但那所大学的中文系很厉害,据说出了好几个著名作家。

两所学校离得近,周末我会偶尔去找胡玲。她为我推荐的那几本书也让我欲罢不能,当我读到她发表的作品时,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握住她的手说:“胡玲,我要给你写诗。”就这样我顶着重重压力退了学。

退学这件事,我爸我妈的第一反应是横眉立目地跳出来表示反对。我妈哭了一场,怨自己命不好,生了个“不顶龙”的儿子。我爸攥紧了拳头又放下,说:“你小子想一出是一出,这毛病得改。”之后他们见覆水难收,也就咽下了这口气。

第二年重新参加高考,我成了胡玲的师弟。我和胡玲的感情迅速升温。我大三那年已经到了非卿不娶的地步。但胡玲正面临毕业选择,她显然冷静得多,她看着我暴突的眼睛说:“浩子,成熟点儿,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不能改变的。”她觉得我对她的爱,远没有我表现出来的那么死心塌地,情感硬度达不到“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地步。当时她正考虑放弃本地一家报社的工作,准备去北京一家文化公司发展。这座灰扑扑的三线城市,再加上灰扑扑的我,都比不上北京对她的吸引力。她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分手只是时间问题,问题是我没兴趣陪她耗时间。“痛快点儿,”我咄咄逼人地说,“你是不是想踹了我?”她哑然失笑,说:“别说得那么难听,你给我写的诗,我全都背得出来。”

她说到我给她写的诗,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如她所言,“分手”二字没必要说出口,如同“我爱你”不必挂在嘴边。她奔向北京谋发展,我们的情感靠为电信运营商作贡献来勉强维系,我们的爱情在逐渐凉薄的时空里越来越淡,最后止步在新年的第一缕阳光下。

这场无疾而终的恋情,让我觉得自己变得成熟了。

对失恋早有心理准备,这事儿没有影响我。一觉醒来,我抠着眼屎去上课。再有几个月我也要毕业了,毕业后的两个选择都在本地,仅仅是城东城西的区别而已。我爸说我别这山望着那山高。我说我心里有数。其实心里没什么数,二十出头的年纪,吃的饭没有我爸吃的盐多,我凭什么不拿老子当老子?

周末,我妈在阳台上看我从卧室里晃出来,就对我说:“宣传部的洪部长和你爸是老朋友,他女儿你也认识的。”

“妈,我没印象,我一点儿也不想去见她。”我嘟囔着去厨房的蒸锅里摸出一个肉包子,一口咬下去,滚烫的猪油顺着嘴丫子流出来,我发出“嗷”的一声。

我爸在沙发上跷着二郎腿看报纸,从塌到鼻尖以下的老花镜上方抛出一个嫌弃的眼神,撇着八字胡问我:“北京那头还挂着?”“没有啊,朋友。”“那就去见见。”我爸一锤定音。

洪蓝坐在新华书店二楼的咖啡座,手里拿一本《人间失格》,看上去心不在焉。

“喜欢太宰治?”我端了一杯拿铁咖啡和一杯蓝山咖啡走过去,搭讪的样子有点儿恬不知耻。“不喜欢。”她抬头看了我一眼,从我手上取走那杯蓝山咖啡,垂目说,“我也不喜欢喝咖啡。”

我们对父母这种安排都表示不理解,但又不得不尊重。我提议换个地方,洪蓝说:“算了吧,哪里都一样。”我肃然起敬,隐约有些雀跃,兴许这趟没白来。

后来的谈话就变得亲切自然多了,我们交换了彼此的电话号码,不排除下一次约会的可能。

“我很忙的。”洪蓝说。她是牙医,每天面对空洞的口腔,说起话来也有一种空洞的回声。“我可以在吃饭的时候约你,这样不耽误时间。”分别前我拉开座椅,身体微微前倾,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们走出书店,因为方向不同,我没有坚持送她,但即将消失在人群之前,她回头对我笑了一下。

果然,下一次打电话约她出来吃饭,她就欣然出现在火锅店门口。

洪蓝说我的四环素牙很恶心,但人不错。我觉得她是在暗示我可以托付终身。这个女牙医和胡玲完全是两种做派,我一时没反应过来,问她四环素牙可不可以治。她从沸腾的铜皮火锅里优雅地夹起一片涮羊肉,粲然一笑:“你都认识我了,还怕什么四环素牙?”猩红色的鲜羊肉片变成粉红色,从伸展的状态急剧收缩,这说明可以吃了。她用筷子挑着它,像飞燕掠过春水一般轻快地在油碟里掠了一下,说以后有牙病就去找她,她负责我一口牙的健康。这个玩笑当时我没听出味道来,热腾腾的火锅和辛辣的酱料混在一起,太遮味儿了,后来我才发现这更像是一道缠身的诅咒。

等到我和洪蓝结婚那天,我已经去看了五次发炎的牙龈,拔了一颗智齿,补了两个牙洞。要知道,在认识洪蓝以前,我没有任何牙病。当我把自己的疑虑告诉洪蓝的时候,洪蓝笑得抱着肚子直“哎哟”,说:“你这人真有意思哎,难道是我让你得了牙病?”“那倒不是。”我把她搂在怀里,固定住她夸张的前仰后合的身体,说,“一定是老天爷安排好了,等到我开始害牙病了就遇到了你。”洪蓝的小拳头捶着我的胸膛,满脸都是骄傲的幸福:“老天爷让我收拾你,你可记好了啊,要是对不起我,你就等着瞧吧。”她葱段儿似的食指在我的唇边摩挲而过,划出一道痒酥酥的弧度,我小腹一紧。

洪蓝有一双堪称完美的手,比她的脸更耐看,但由于常年行医,总有一股来苏水的味道。这味道时浓时淡、若隐若现,有时候会在关键时刻败坏我的兴致。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直到有一天我们因为琐事生气,事后我像那些床头打架床尾和的丈夫一样,寡廉鲜耻地向她求欢,她半推半就地应允了,伸出手来在我身上拍拍打打。配合着手势,她半嗔半喜地啐道:“让你惹老婆生气,还收拾不了你啦!”那股顺势而来的来苏水味道扑面而来,并且不断地在我面前霸道地挥来舞去,一度刺穿我的鼻窦,我立刻就软了。

第二天,我因为牙龈发炎又去了一趟牙防所。

此后只要生气,我总是能梦到洪蓝用那双完美无缺的手,蛮横无理地打开我的口腔,并在那个空洞之中塞进去一些冰凉的器械和同样冰凉的话:“还收拾不了你啦!”

我一惊,从梦中醒来,已是十年之后,我们的女儿都上小学四年级了。可我口腔里霸道的来苏水味儿仍旧挥之不去。

女儿和她妈是一伙儿的,挑我的毛病像在菜叶儿上挑蚜虫,信手拈来。如果我说:“爸爸今晚出去有个事,你和妈妈去姥姥家吃饭吧。”女儿就说:“噢,你又跟狐朋狗友出去鬼混。”我说:“你这么说是不对的,我的朋友都是有身份的人。”女儿扮个鬼脸说:“都是有身份证的人吧。”然后咯咯地笑着跑远了。

我拿她没办法。她说得也对,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她才是正确的。我抱着臂膊站在夕阳里,一种优柔的情愫油然而生。中年男人的侧影像是一幅印象派油画,挺直的背脊变得弯曲,腰腹那里的弧度和压力都陡增到难以置信的地步,让人有种错觉,这不是一个累赘变形的身体器官,而是一个从来都挂在那里的腹袋,随时可以掏出作品、职称、名誉、权力和美酒来。

女儿因为了解部分事实而坚信自己掌握了真理,就像她妈一样。

我爸我妈都疼爱他们的孙女,因而也疼爱孙女的妈——洪蓝和她在宣传部当副部长的父亲一样,很会制造舆论,我在父母眼里倒成了可有可无的人,一旦出现家庭矛盾,他们就对我横挑鼻子竖挑眼,武断地说不管是谁的错都是我的错。我竟然无法辩驳。

那么就不辩驳。

一个作家——按月到文研所点个卯,领一份死工资当作主要经济来源的非著名作家——你能指望他的家庭地位有多高呢?不过他的应酬倒不比他的牙医太太少。洪蓝说到这一点的时候,往往情绪激动,很有几分指控的意味。她周末和节假日也不歇着,到私人诊所帮人看牙病,能赚到比在牙防所多几倍的报酬。她的忙碌和我的闲适形成强烈的对比,收入的落差则显示出更加强烈的对比。

结婚前她就知道我是非著名作家,只不过那时候她相信我或指望我可以混成一个著名作家,因此女牙医下嫁了。她不知道我们这一行和她那一行的不同之处在于,一个牙医可以通过时间把自己干成有经验的牙医,一个作家却有可能通过时间把自己干成没作品的作家。有时候经验和作品成就是成反比的,和她探讨艺术规律相当麻烦,所以我们基本上不交流彼此的工作。剩下能交流的就是女儿、菜价和水电费。

“你知不知道你女儿给他们班长写了封情书?”洪蓝关灯前随口问了我一句。我“嗯”了一声,用的是升调,表明我对这一无所知。“四年级就写情书了?”我不相信地反问洪蓝。“像你吧?”“不可能,我大一才写。”“那你说像谁?不可能像我,在跟你之前,我就没写过。”

我们躺在床上,四周是漫漶的夜色。这种城市里不纯粹的黑夜最让人心烦,尽管拉上了窗帘,还是暴露在各种无孔不入的光污染下。我枕着自己的胳膊,脑袋略略高于洪蓝的呼吸,若有所思地问:“你看了吗?”她说:“没有,班主任截获之后当场撕了。”“怎么截获的?”“班长收到之后,直接交给班主任了。”“我操。”我骂了句粗话,叹息道,“就当喂狗了,咱闺女献爱心没献对地方。”“你有毛病吧?”洪蓝支起半个身子,目光炯炯地盯着我说,“我跟你说这问题很严重。”我诧异道:“我没毛病啊,就怕闺女憋出个好歹来。这事吧,说严重是挺严重的,那么美好的初恋,娇嫩得跟一朵蓓蕾似的,就这么夭折了,而且是被粗暴地掐断了萌芽。”

洪蓝一巴掌打在我垫脑袋的胳膊上说:“刘浩,你能不能严肃点儿!我在和你说你女儿早恋的问题,这个问题很严重,很严重你知不知道?这才读四年级,一个女孩子,死乞白赖地给人写情书,还闹得尽人皆知,搞得我这当妈的都没脸。”“你恼羞成怒了。”我劝洪蓝,“班主任肯定是把你骂了一顿,所以你才这么大反应。班主任不是刚介绍她家一个亲戚去你那看牙吗?”“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洪蓝彻底被激怒了,提高音调说,“这是两码事儿,两码事儿!我为什么巴结她的班主任?我不就想让班主任能高看咱闺女一眼吗?她倒好,一点儿不争气,我前面拉犁她后面拖腿儿。”“这还不是一码事儿嘛?咱闺女没有达到你的期望,你想让她在老师面前好好表现,结果弄巧成拙。”“啪”的一声,我又挨了一巴掌。

这一晚洪蓝没睡好,我也没睡好。我们就女儿的问题翻来覆去地打嘴仗,都没有触摸到问题的核心——女儿才是这个问题的灵魂人物,我们却没有想到和她谈一谈。

洪蓝的处理意见简单粗暴,她让女儿专心学习,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你是女孩子,得要脸。”洪蓝拍着自己的脸皮对眼泪汪汪的女儿说。女儿低着头不说话,她的日记本藏在书桌抽屉的最深处。我看过她用铅笔偷偷写日记,她凝眉咬铅笔头的样子可爱极了。自从上了三年级,老师就不让用铅笔写作业了,但女儿还保留着用铅笔书写的习惯。我装作不知道,以过来人的身份劝慰她:“那个男孩不值得,以后你会遇见更好的。”女儿抬起头,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小嘴一瘪,眼泪流得安静而汹涌。

“你懂什么?”女儿说。

我愕然地看着她,忽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的确,我并不比她更懂那个男孩子,也不比她更懂得一个四年级女生的“爱情”。我记得很多年前,胡玲告诉过我:“世界一直都是这个熊样,而你的世界观决定了你的世界。”现在女儿是不是也在她的世界里为一个“伤害”她的男孩子着迷呢?这问题困扰了我一阵子,之后女儿再没有“公开发表”过她的情书,四年级就这样宠辱不惊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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