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之交
作者: 吕斌我对于《红豆》这本杂志,有着特殊的感情,缘于一面之交。
我刚参加工作时,在乡下学校当语文老师,教学工作繁忙,周末都要抽时间批改学生作业,很少有时间看书。尽管如此,因为爱好文学,我还是订阅了两本刊物,一本是我们内蒙古的《草原》,另一本是广西的《红豆》。在众多的文学刊物中我为什么订阅《红豆》呢?原因有两个,首要原因是《红豆》是文学刊物,刊发小说、散文、诗歌等文学作品,我想订阅一本南方的文学刊物,于是就选中了它。另一个原因是唐代王维的诗《相思》,还有当时流行的一首歌《红豆红》(郑南作词,徐沛东作曲,俞静原唱),让我对《红豆》有深深的向往。
每次收到《红豆》,我都如饥似渴地阅读,羡慕人家文学作品写得这么好。文学作品读得多了,我写作的思维就不断地受到启发。于是我教学之余,经常写小说,时常有小说在报刊上发表。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内蒙古师范大学招收文学研究班学员,我有幸被赤峰市文联推荐,进入该文学研究班学习。内蒙古师范大学图书馆是我学习之余经常光顾的地方,那里订阅了《红豆》,我每期必读。
毕业后,我回到了赤峰市的阿鲁科尔沁旗,从乡下学校调到旗政协工作,业余时间继续坚持写作,坚持订阅《红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市领导在报刊上注意到了我发表的新闻和文学作品,把我调到了赤峰日报社当记者。
二〇〇五年,我到乡下采访,听到农民说了一件事。有一个姑娘被村主任强奸,本来姑娘家应该报案、惩治凶手,但是由于姑娘的父亲患病,治疗需要钱,村主任给了姑娘家五千元钱,这件事就了结了。我听后非常吃惊,想打抱不平,认为农民愚昧,为了钱不顾廉耻。我想把这件事报道出去,以达到惩治罪犯的目的,受害人的家属却不同意我这样做。
二〇〇五年还有一件事触动了我。那时候,有的作者想把自己的长篇小说或是散文、诗歌结集出书,但是在出版社屡次碰壁,原因是达不到一定的发行量。于是有的作者就想方设法自己出钱买书号,找印刷厂印刷,自费出书。有个老板,有点钱,还时常写点东西,但是发表的作品很少,也想自费出版一本书,一是靠卖书的方式挣钱,二是借这种方式显摆自己有文化。但是这个老板没时间写书,也写不出好的文学作品,就跟一个有点名气的作者说:“你写一部长篇小说,我出钱,咱们合作出书。”起初那个作者不愿意,但这个老板再三找他,他禁不住诱惑,同意和老板联合署名,决定出版一部长篇小说。
这两件事让我感慨,产生了联想,把两件毫无关系的事,加工成了一篇小说,取个题目叫《一桩悬案》。实话说,我对于这篇小说是否能发表没有把握,因为它和我以前发表的小说从形式到内容都不一样,有些另类。最初我是抄在稿纸上寄给了某家杂志,被退了回来,没有说原因。又寄给另一家杂志,也没有发表。这篇小说几番修改后,我失去了信心,把它放进了抽屉。
赤峰日报社有个图书室,订阅了《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人民文学》《红豆》《草原》等杂志。《红豆》自二〇〇二年底起全新改版后,图书室里就没断过订阅这本刊物。闲时我就去看书,经常借阅《红豆》等杂志。我对当时的《红豆》印象深刻,它当时开设的栏目有《本月主打》《小说长廊》《散文空间》《诗歌部落》《隔岸观火》等。
我虽然经常看《红豆》,但是我从来没有给《红豆》投过稿,原因是我觉得这本刊物和别的文学刊物有些不一样,具体是哪里不同又说不出来。我当时认为《红豆》应该是喜欢发表探索类的小说,而我写出来的小说没有探索精神,也不够另类。于是我认定,自己往这家杂志投稿,也不会被采用。
二〇〇六年的年初,我到图书室借刊物时,看到了新的一期《红豆》,便借回办公室读上面发表的小说。阅读后,我想到了沉寂在抽屉里的《一桩悬案》,不妨把这篇小说投给《红豆》试试。投稿后我没当回事,认为被采用的可能性不大。
有一天上午,我忽然收到一封特殊的邮件,对方称是《红豆》杂志的编辑黄土路。他告诉我小说《一桩悬案》被采用了,需要我的一张照片,希望我尽快通过邮箱发给他。
这太意外了,我高兴得心跳加快,点击鼠标的手都有些紧张。我立刻把照片发了过去,发完才发现,因为高兴和激动,把对方的名字打错了。我又补发了一封邮件更正,向对方说明和致歉。
《一桩悬案》发表在《红豆》二〇〇六年第四期上。收到样刊后,我除了把我的小说重新读一遍,还把这期刊物的其他作品从头到尾读完。同事在图书室看到了我发表的小说,都纷纷到图书室借这本刊物,轮流阅读。
因为有了这次的一面之交,我对《红豆》这本刊物有了更加亲切的感觉。不论在哪儿见到这本刊物,我都眼前一亮,像久别的朋友再见面,心里说,那是我的刊物!
如今,我每天都关注《红豆》的微信公众号,看看它发布了什么信息,每一期的目录都有哪些作者,发表了什么作品,哪篇作品被什么选刊转载了,等等。
红豆生南国,此物最相思。因为一面之交,我和它有了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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