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岸观火

作者: 杨知寒

1

薛叔叔的运动鞋下有一圈透明的气垫,气垫会随移动在太阳下变色,他穿着那件印有巨大狗头的T恤向我们走来时,差不多和小孩儿一样蹦跶着。他和我爸将两台车在外面停好,现在一趟趟出来进去,安置我们带的行李。当女人们在厨房里烧水聊天的时候,他又开始针对屋里那个落满灰尘的放映机,试图在透白的幕布上弄出点儿什么。我爸过去帮忙,俩人分头行事,像进行一种安静的竞赛。我和老郑在餐桌前等待,感觉两边都不怎么需要我们。老郑对眼前的气氛着迷,说我们以后应该经常这样,找个假期让三家聚在一起过日子,感受团圆气氛。这次,我们会在海滨城市的一幢家庭式别墅里留一个晚上,明早父母和老姨一家往北去,我们往南回。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老郑才能让他既不失望,也不再抱大的希望——他还是第一回和他们一起住,不像我,已经和这帮人相处超过二十年。我不会给自己营造那么重的梦幻感。

何况昨天我们才刚在老郑家里办完婚礼,就在距离这里不到半小时路程的一个小乡村。一台热火朝天又令人分外疲惫的大戏唱完后,作为新娘的我此刻仍浑浑噩噩。我只是跟着他们,听所有人的安排,也对这种安排怀有安慰。起码让我和我的家人再厮守一天,再被生活通知说:“姑娘,往后就过你自己的日子了。”我知道二十五岁结婚对我们这代人是挺早的,可对母亲和老姨,都是很自然的年纪。她们挺满意我办事利索,从小就教育我说,好车坏车,总得上一辆。我转脸看老郑,他脸上有和我一样浑噩的内容,却喜悦和满足。晚上咱一起玩点儿什么,他计划着问我,你们平时在家玩什么?我说,吃了饭看会儿电视,看到快九点,就各回各屋了。他皱眉对我笑,那是平常。今晚咱们第一次聚在一起,得有点儿特别节目。我在他的后脑勺轻拍一下,注视着他。说好了,我说,别提议,别显你。他们喜欢玩,我们就配合;他们不喜欢,就各自留点儿空间。昨天一天下来,全都累够呛。老郑点点头,我听你的。他在桌子底下指了指客厅里正蹲着找电线的薛叔叔,说,我是觉得他可能爱玩。

餐桌上是两盘虾、一盘凉菜和一些我叫的寿司外卖。到最后不管是虾肉还是凉菜都基本被消灭干净,只有我点的那些寿司还剩了一些。我默默观察过,对它们,薛叔叔一筷子都没动。他就坐在我的正对面,我们的视线也从未交锋过。我爸举杯,对我和老郑又说了几遍祝福的话,这样的举杯分别由我母亲和老姨再完成了几回,也只有薛叔叔,没把杯子从桌上举起过。我能理解他为什么和我保持距离。我们上一次视线相对,还是在一家饺子馆里,都忘了是几年前的事了。那天同坐的还有他的一个司机,以及我的一个朋友。我和朋友在那年冬天轮流给他即将高考的儿子补习地理。他在中午提出请我俩吃饭,去了饺子馆。那时他还没和我老姨领证结婚,但基本上,他们的关系都得到双方家庭的默认,就差一步了。我那时对他印象并不坏。薛叔叔早年白手起家,现在是一家汽修厂的老板,手下二十来个员工,出来进去必带手包,知道天南海北的事。当天饺子吃到一半,他聊起我刚写完的那本书,说我老姨把书带回家后,要求他必须认真拜读。我挺不好意思,说不用,不咋行,可以不看。他笑着摇头,剔牙的时候一手挡着嘴,眼珠上翻,寻思自己的感受。他没忍住把这些感受告诉我,说其实他不能理解为什么我总写那些糟心的事。他没直说这些文字是垃圾,但意思如此,继续写它们,浪费他的,更浪费我自己的时间。我还记得朋友当时一直在桌子底下踢我的腿,力道由轻到重,直到我回踢了他一脚。从饭桌后站起来时,薛叔叔脸色发白,还指示一旁看愣了的司机出去送送我。我走得比他司机快,朋友在我身后一步一赶,说刚才他都替薛叔叔臊得慌,我说话就像扎人的针。

再往后我们有时在家里遇见了,就像对面是团友好的空气,彼此对着空气握手,说来了和再见。我更没叫过他一声老姨父。老姨离婚后自己过了快十年,他们再婚后,我还一直叫他薛叔叔。家里也没人意识到背后有啥问题,以为是习惯了顺口了。我妈私下提醒我改,我爸则不以为然,他和我站在同一阵营,我们都讨厌滔滔不绝好为人师的薛叔叔。对我而言,他那天的行为是种挑衅;对我爸,则因两个姑爷在各个方面上存在的竞争关系,各个方面都在向薛叔叔身上倾斜,无论是我姥姥姥爷的喜爱,还是他个人的事业发展,无不盖我爸一头。唯一能让我爸占上风的,恰恰是我,是在双方子女的较量上。薛叔叔儿子高考差点没过三百分,后来被薛叔叔送到日本,念预科。别的孩子都在国内念大二了,他还没考上一所大学,且眼下签证就要到期。这段时间里,他在一家和尚酒吧打工,晚上就住在那儿,告诉他爸想当和尚,人生理想是去寺庙做个住持。我们都看过薛叔叔儿子传来的他打坐写书法的视频,嘴上夸赞有趣和高深,真实怎么想的,我们不说,薛叔叔也不说。他有时轻松地双手叉后,散步哼着谁也听不出来是京剧的京剧;有时突然接了儿子的异国电话,一人在角落里站住,像棵树一样牢牢生根。我们偶尔能听到他跟儿子说的那些话,无非你必须如何,你只能如何,你不如何你就废了。

一转脸,他对任何人仍是一张弥勒似的笑模样,似乎万事不过心。在我老姨的鼓动下,他还是把酒杯抬起,笑眯眯地面对老郑,说祝贺我们新婚。老姨提议他讲点儿故事听,看来在家他没少给她讲故事。老姨表现得就像个托,和我们每个人对了遍眼珠,因为喝酒脸兴奋得通红,视线最后钉死在我身上,还差点越过桌子,想够我一把。老姨说,你必须听,现成的素材。看我只是笑,不表态,她又去动员我妈,姐,你让孩子听听。我妈和我碰一杯,说姑娘听听。感觉她还挺有精神头儿,除了我爸有些犯困,其他人都做好了听故事的准备。老郑把筷子放下,乖巧地坐在椅子上,就差背手了。他也跟我说,听听呗。我爸体胖,血稠好困,说他去睡会儿,转身去了厅里,在沙发上栽歪下来。薛叔叔不动声色地吸溜他杯里的啤酒,像全部观众就只有我老姨,我妈和老郑,我听与不听,不耽误他讲与不讲。虽然我心里反感他爱播讲,但长夜漫漫,我也不想一个人上楼。看起来我们完全可以继续当对方是空气,拿我来说,可以当薛叔叔是一个播放午夜故事的收音机,收音机不会惹人憎恶。我点头吸了口气,酒劲也让我的性格热乎不少,说,那我好好听。

薛叔叔吧唧下嘴,抚摸一只手的手腕,说起去年夏天,有个朋友来他家里做客。老姨大幅度地点着头,小孟是吧?你快说吧,他可把我吓死了。看出我们都被勾起兴趣,薛叔叔笑说小孟的确是个怪人,也经历不少怪事。有次跟我说,他这辈子,很少经历后背发凉的时候,接下来讲的算是一回。薛叔叔说自己和小孟有十来年的交情,刚认识小孟时,后者还在医院做外科大夫。没过几年,小孟一人离开北方,去广西做生意。有天晚上,小孟一个朋友给他打电话,问有活儿他接不接。小孟久没生意上门了,基本什么活儿都能应,何况人家答应给他一万,说就做一个晚上。其实小孟应该看看新闻,至少去街面上打听打听,就会知道那晚更早一点儿的时候,有两帮人在一个废厂区里血拼。结果是其中一帮人的老大被人给砍碎了,弟兄们想给留个全尸,不敢去医院,托人找到了小孟。薛叔叔说,讲第一个故事啊,有个短名字,我每讲个故事都好取个名。他说到这儿时眼睛冷不防扫我一眼,这还是饺子馆那次后我第一次感觉他注意到了我。薛叔叔给他第一个故事起名叫《缝尸块》。他摸着手腕继续说,这活儿小孟接下。他跟我说,到后半夜人其实就顶不住了。

他们做过外科大夫的,这种事不常见也常见,但那天小孟晚上独自面对那摊碎尸时,越缝越感觉不对劲儿。那颗头在脖子上将断未断,血已经盖满了脸,简单清洗后能看出脸上一道竖长的伤,不影响辨认。死者眼睛闭着,两眼中间有颗黑痣。看到那颗痣,小孟手上的针没拿住,掉了。他跟我说,薛哥,我认识他。那颗痣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他是我一哥们儿。我怎么也想不到是这么再见着他。一瞬间小孟后背的衣服被汗湿透了,感觉屋子里冤得慌。小孟告诉薛叔叔,本来我都缝不动了,不想缝了,可认出他来了,我就必须缝完,还必须缝好。全须全尾,怎么带来就怎么给他带走。那晚我始终有种感觉,感觉他的尸体上带着一句话。不是用语言能说出来的话,只能通过感觉来传递,我接收半天,接收到了,他说,他不甘心。

小孟开始一边缝一边给他念叨,说从来也没觉得一根针会有那么重,得用尽所有力气,把注意力死死集中到小小的针尖儿上。尸体逐步被拼全,血污也差不多擦净,天有蒙蒙亮的意思。小孟给自己搬张凳子,坐在死去的哥们儿旁边。想起他们在校园里一块儿踢过的两场球,那时候这哥们儿已经被开除了,可仍经常往学校跑,在肩膀上披着他已没资格穿的校服,招呼小孟和其他人来,表情臊眉耷眼。他总说,来,赛一场。别他妈天天光知道学习了。知道哥们儿大了不如你们,趁现在还熟,陪我玩玩。小孟在尸体边上扑哧一乐,他可不得不甘心嘛。活着时他没一会儿能坐住,不是踢球就是打架,现在他全碎乎了,真是意想不到。小孟最后给他念叨说,哥们儿,我也忘了你叫什么。现在你又是个全乎人了,上半场你鞠躬尽瘁,咱收拾心情好好上路,准备下半场吧。

一万块钱我不要了,小孟回家后跟在电话里感谢他的家属说,我上学管他借钱买汽水的时候,他也没惦记让我还。薛叔叔讲到这里,有意停顿,看我们每个人的表情。他自己的表情则逐渐隐藏在酒杯后,他的沉默让我怀疑这件事里有没说完的部分。可故事的确已经讲完了。为驱散刚才因碎尸和缝尸而带来的“冷空气”,母亲和老姨起身捡走桌上的空盘,老郑也帮着忙活,很快桌上一片空荡,只有啤酒花的香气,随着一个个嗝儿,在夜里安静地打出来。我爸的呼噜声也在客厅那边响起,此时他的呼噜让人安心不少,感觉日子还是日子,离死亡和恐惧都远。薛叔叔拍下手掌,让我们振作一点儿,说第一个故事只在酝酿气氛,往后讲的保证都让人轻松愉快,觉得有趣,至多有那么一丁点儿的不对劲儿。可听故事嘛,他说,听的其实就是故事里的不对劲儿。他突然冒出这么句话,又以非常快的速度扫了我一眼。薛叔叔把酒杯往桌上一磕,像招财猫一样眯眼睛笑,说他要讲第二个故事了,大家做好准备。

2

还是小孟。小孟在薛叔叔家拢共住了一礼拜,到晚上他们经常在餐厅里靠着一箱酒两碟菜唠到后半夜,有时我老姨作陪,大多时候就只他们两人。连我老姨也记不清楚薛叔叔和小孟具体是哪年认识的,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问薛叔叔,他也答不上;问小孟,对方总是嘻嘻哈哈,说一遍不对,说二遍不对,大家就都不去想了。反正他们认识,而且很熟,在各自人生都走完一半时结成了哥们儿。因为对彼此不彻底了解,相处起来,关系倒比多数男人间的哥们儿友谊还实在一点儿。小孟把什么都告诉给薛叔叔,薛叔叔现在转述,说小孟之所以住了一礼拜,是因为受了点儿打击。要是把他一人留在家里想,怕把人想坏了,这辈子走不出来。听他这么说,我们都好奇在小孟身上出了什么事,如果一个人跟具碎尸都能平静相处,又有什么能把他的精神困厄住?薛叔叔指指自己的胸口,又喝了半杯,说小孟是欠了心里一笔债。现在说是债,可开始来看,无疑天外横财。我看到他和老姨都在找对方的手,他拉着我老姨,说起了一个女人。第二个故事,关于女人和横财。故事的名字叫,薛叔叔一字一顿,《五百万》。

从广西回来后,小孟去了朋友介绍的诊所上班。有个女的心脏不太好,来找他看了两次。到第三次,小孟记住了女人的名字,洪艳芬。洪艳芬五十出头,保养得不错,一年四季除了冬天,脖子上都挂一块丝巾,头发盘在脑后,举止气质不俗。洪艳芬话不多,但和小孟逐渐聊着,像被打开了心门,话越聊越多,人越待越久。觉得小孟的医术可以信任,也觉得小孟始终没成家,说话办事跟年轻人一样,是个她在自己周围找不着的谈话对象,两人说一见如故也不过分。洪艳芬家安在北京,这趟她回来见几个亲戚,亲戚看得差不多了,她那头也有事,就和小孟道了别,留下双方的联系方式后,转身回了北京。小孟对她的印象也不错,当个老大姐处,但见不到也就见不到了,萍水相逢,他很快忘了这茬儿。直到有天他去银行办业务,发现卡上多了笔钱,整整五百万。问工作人员什么人给他打的,是不是打错了?对方对了遍他的卡号和姓名,说都对得上。款是北京打来的,出于隐私保护,她不能告诉他打款人的其他信息。小孟回到家对着摆在桌上的银行卡发了一下午的愣,他其实很清楚,就是洪艳芬打的款,他不困惑这个。他困惑的是,一个见了几次面的女人想从他这儿要点儿什么,能值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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