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的动物
作者: 朱镛蟋蟀
当时为给蟋蟀一个家,我费了很多力,用白色的黏土筑屋,玻璃镶嵌盖顶,模样还是一辆带天窗的小轿车。那时我还不懂房车,却给它建造了像房车的一个家。那美丽的居所,有楼,有窗,有顶,明亮宽敞。当时的我,之所以如此用心地为蟋蟀建房,是因为太喜欢蟋蟀的那种歌唱了,颤巍巍,如小夜曲,非常好听。所以,为了满足我的贪婪,随时想听它们的美妙声音,就让它们彼此撕咬。
最终,死神带走了无辜的蟋蟀。而那个罪魁祸首,是我。
按说,在时间的流逝中,对蟋蟀的兴趣已成为久远的往事。可是,即便到了今天,我还会梦见两只蟋蟀打架后的叫声。并且,它多年前的色彩、动作和歌唱都复活了,那种栩栩如生的撕咬和鲜明程度,又简直令人害怕。我恐惧它,我在逃避,一直在逃避。
当然,不管我承认不承认,每个生命都有自己的账簿,记着各自的账目。这记录一直延续,直至清算到了灵魂。
那个时候,每个小伙伴的手里,至少有一只蟋蟀。如果想听它们颤巍巍地歌唱,就把两只蟋蟀共同放在一个透明的药瓶子里。然后,用一根狗尾草撩它的触角、小脸和小脑壳。这样,两只蟋蟀就会进行激烈的肉搏。慢慢地,蟋蟀的翅膀猛烈颤动起来了。你以为它是要飞吗?不是。它的翅膀的快慢,决定着它发声的强弱。也就是说,那个翅膀颤动的蟋蟀,是胜利者。谁是那只翅膀颤动的蟋蟀的主人,谁就是王者。每个孩子都想借助蟋蟀的歌声,做那个王。
看着蟋蟀斗争、残杀、倦怠,没完没了。我们只兴奋于当下的热血上涌,扬扬得意,只以蟋蟀的叫声为荣,自以为是和沾沾自喜,从不认为用它们的搏命换我们的欢乐是可耻的。并且,我们还不断地以探索的名义,观察蟋蟀到底能唱出多少种歌谣。现在想来,简直可笑之极!当初与其说是探索,倒不如说是陶醉更符合实际情况。
我曾捉到两只蟋蟀,看上去像一对双胞胎。它们从头到身都是黄色,翅翼闪亮,那种金属的闪光,仿佛穿一身的黄袍。我把两只蟋蟀一同放进我为它造的房车里,它们在里面跳去跳来,很高兴的样子,像两个美少年,如此俊美!
不知是谁的传言,说在坟场里捉到的蟋蟀咬架最厉害,能打败其他地方的所有蟋蟀。它啃食过坟墓里的骨,带着鬼魂般的叫声,令其他蟋蟀肝胆俱裂,闻声而逃。所以,每个小伙伴都坚信,谁都想去坟场里捉到一只蟋蟀。
但是,坟场里的蟋蟀白天是很难捉到的。虽然偶尔能听见少数蟋蟀在白天歌唱,可绝大多数蟋蟀是在天黑时,它们的小夜曲才开始。蟋蟀生性孤僻,通常一穴一虫。并且,很多时候,当你轻轻循着声音走近时,它的歌唱要么立即消失,要么变得遥远而弱小。或者,它会发出沉闷的歌唱,听着像是跳在了几步开外的地方,误导你它不在此处。所以,用听的方式捕捉蟋蟀,只有靠运气。比听的方法相对容易的是,找坟上石块处地皮上的小孔,用水灌。如果有蟋蟀在里面,就会立即逃出来。我就是在一个黑夜的晚上,一瓶水,一只手电筒,不断地见孔就灌水,在灌到第三孔时,就看见一只蟋蟀蹦蹦跳跳,透着一种天真的朝气逃了出来。
每一次,只要蟋蟀从洞穴里逃出来。我用手电的光照着,便把它捉在手掌里。它只能在我的巴掌里屈服。我说着别再坚持了,顺从吧,便把它放进了泥筑的家,关上门。这时,蟋蟀并不知道,它已经进入了虚拟的死亡之间,它的一生就注定走向悲剧。或许,于蟋蟀而言,周围所有的灰暗中,手电的那束光,便是罪恶。可于我而言,那束光却是我看见它们存在的全部。我的两只金黄的蟋蟀,都是在坟场的乱石堆里捉到的。
的确如此。从坟场里捉来的蟋蟀,它会将自己的特性发挥到极致,战斗勇猛无比。每一次,我带着它们去和其他小朋友斗蟋蟀时,随便拿一只,都会胜利,凯旋而歌。有人说坟场里的蟋蟀是鬼变的,太恶了。可我不管它是什么变的,或者鬼附在它的身上,它给我的,就是一种乐趣。因为重要的是,我可以对它发出指令,就是用一根狗尾草对它的小脑壳一撩,两只蟋蟀便非常听话地准备战斗。当它们的小脑壳被指令撩到似乎都意识到对方的杀气时,头或嘴就顶到了一起。斗不过的一方,便会掉转身子逃跑,另一方则翅膀快速颤动,以歌唱的方式,庆祝自己的胜利。
有时,为了释放蟋蟀疯狂地撕咬,我还用过一种极端的方式,把它放在手里,用劲猛颠。蟋蟀被颠晕了,再放入瓶子和其他蟋蟀拼杀,会咬得更加厉害。总之,它们终将有一方被打败。在撕咬的过程中,有的蟋蟀小胳膊小腿就不见了。我们却很疯狂,以它们的撕咬为快事。
当然,为了犒劳它们,我给它们最嫩的莴苣叶。这也仿佛是对它们充满慈悲的恩赏,它们会高兴地把小脸埋在叶子里,小嘴疯狂咬下莴苣叶。其实,这种犒劳只是要让它们明白它们是在我的管制下活着,为了活着和另外的蟋蟀撕咬。即便它们不懂,也要装作都懂了,所以它们的小嘴吃得欢乐,哪怕仅是那个可怜的欢乐!偶尔,它们还会各自扇起翅膀,抖动,发出微微震颤的美妙的声音,像个高级的演唱者。
对蟋蟀的习性、生活、繁殖,法布尔是专家。他说过:“可我的蟋蟀们却是我的伴侣,它们使我感到了生命的颤动,而生命正是我们的灵魂。”我什么也不是,我只是它们的一个专门享用者,而我的享用又如此短暂和注定短暂。开始是我的一只金黄的蟋蟀,在和其他蟋蟀斗时,被一个小伙伴的蟋蟀斗断一条腿。我看着它只剩一条带齿的长腿,跳不动了,本想制止。但是,看它的架势,它还是想再搏一回,可能是为它的主人,也为它最后的辉煌。它的一条单腿,也被对方咬得与身体分开。它最后被咬残、咬死,它金属般的美丽就地凋零。似乎为了不让它的美失去意义,它最后发出了一声诀别之音。然后,小脸、小身子、小小的骨架紧贴于地,灵魂飞走了。啊,死亡!死亡!面对它轻而易举之死,我只是发出了一点言不由衷的怜悯。
我在埋葬这只蟋蟀时,却没去顾及另外一只蟋蟀。它怎么可以招呼也不打,自顾自地走了?
我的两只蟋蟀就这样,一死一逃。最后,它们离开了我精心打造的房车之家。我看着明亮得无死角、透明的房车空空荡荡,感到非常沮丧,因为我再也做不成它们的王。
后来,我为了再次捉到更野性的蟋蟀,和一个小伙伴去了山冈的坟场。
在大自然的旷野中,蟋蟀的叫声更是美妙。如果有几只蟋蟀同时扇动翅膀,它们喧响的交响曲,仿佛是在一个巨大的广场上一同演奏,此起彼伏,如同多声部的合唱,绝对是一场悦耳的音乐会。那种高歌的音量,会令人想到它们震动的胸腹里已变成发烫的电动机。实际不是,它们在歌唱时,是两翅一张一合相互摩擦振动发出悦耳之声。那一刻,我才想到,人与蟋蟀不都一样吗?都是自然之子,可是我还是想把它捏在我的手掌里。
这么多年过去了,两只蟋蟀在我的梦魇里复活。我听见它们的歌唱像是在对着我喊叫,歌唱我脚下的现在,立刻会消失成为过去。很多时候,我不知是熟睡还是醒着,又仿佛是回到了多年以前,在高高的山冈上。那时,蟋蟀可能会听见我们脚步的响动,开始低声吟唱,随后便停止了。我们不得不停住脚步,与山川融为一体,装作静默。在只有风声的时候,蟋蟀才开始高歌。但糟糕的是,我们在山冈上待了一夜,连蟋蟀的影子都没见到。天还没亮就下起了雨,我们捉蟋蟀的兴致也被风雨扯得支离破碎,飘散而去。
或许在那个夜晚,我的魂魄,已经悄无声息地交付给了那些乱石和草木。因为从山冈回来之后,我生了一场病,发高烧,说胡话。我说黑夜正在逃向远方,天空变为奇怪的红,像永不枯竭的血,从天空喷出。我看见到处都是蟋蟀、蟋蟀、蟋蟀,它们的多声部合唱,唱出的全部是我的名字。我还说它们正在叫我,从天堂里。父母认为我在坟场里肯定被鬼缠身,请了一个巫婆,从屋里到我捉蟋蟀的山冈上的坟场,不知疲倦地在我身上捉鬼,为我喊魂。
如今,我终于明白,当初我对蟋蟀那看似极深的眷念,实际上只是一种对自己的惊讶。而这一切,早已随同那个时代的阳光发酵成泥。
谷雀
黄昏像一把金钥匙,打开一个美好的世界,当然,也打开了夜的入口。当西边的山顶轻轻接住落日,拥抱它后,山岭便泛起了棱角分明的紫色。这时,鸟儿就翻飞着小翅膀,钻进树林或者屋檐了。这些鸟儿,几乎全是谷雀。它们离莫测的人们如此亲近,歇下来就发出叽叽、喳喳、叽叽喳喳水灵鲜嫩的声音。开始一声、两声,然后是一片谷雀的和鸣。
好一个叽叽喳喳的世界,倒反像声音创造了谷雀。
我不知道,谷雀在浩大的天空的胸膛里迎来飞翔,为何不累?一大早,它们就赶在人们之前醒来,振动着翅膀出去,最先飞入光明的缝隙里去迎接太阳。在睡觉前,还如此兴高采烈,仿佛要把各自的新鲜事播报完毕。我每一次听见鸟儿的鸣叫,都仿佛是某种力量在拉着我回溯。或许是因为谷雀的欢快之声,与我们的童年有很多相似之处。
在我们的童年时期,孩子并不是一个家庭的中心,仅是一个家庭的附庸。村里的小孩子,只要聚到一块儿,就像群小野兽,在辽阔的田野里疯疯癫癫,直到黑夜来了,才屈从于黑暗的天空,不得不回家。我们和谷雀一样,在一个天然的集体主义场景中,一起叽叽喳喳。所不同的是,鸟儿们的广场是树枝,我们的广场是田野。
那时,田野连着田野,包围着村庄。村庄很大,被划分成南边和北边两个队。我们为了捕捉谷雀,几个小伙伴相约,垄断了南边队的地盘,只要属于南边队的地方,绝不允许北边队的人来追捕。由于谷雀总是会在两边的地盘上飞来飞去,我们便对南边的区域不满足起来,人人都像一个暴君,一天天开拓边界。我们与北边队的小伙伴进行比赛,开始靠手甩石子,或者用自制橡皮枪打稻草人、谷雀,以哪一方手准为胜。无论是哪一方获胜,对方都无条件割让一块田野,或者一排树。南边队的人,除了我,其余每个人都练就了一双既准又狠的手。他们只要丢出手中或者放出橡皮枪里的石子,石头就像有兽性,疯狂地飞出去,追在了稻草人的身上或谷雀身上。稻草人就不用说了,百发百中。谷雀被打中不太容易,但也有三分之一的概率。被打中的谷雀,有的身体还在抖动,灵魂徘徊不去;有的谷雀依靠身体庇护的小小灵魂,在跌落的过程中就已脱离。最后的统计结果,每次都是北边队的人少,就这样,我们控制了一块又一块田野、一排又一排树木。他们看着我们不断地赢,不干了,又与我们动武。在打斗的过程中,我们用上了石头,他们害怕了,最终整个地盘被我们控制在了手里。
由于大人们都讨厌谷雀,特别是稻谷正含浆时,每家都会派出一个人,专门去田野边瞧着谷雀。只要谷雀歇在田野里,就大声吼叫吓飞,或者用石头把它们打飞。如果不这样,正含浆的谷穗会变成白花花一片,再也不会低头,秋收就只能收获叹息!所以,我们一伙儿人打谷雀,两个队的大人都非常支持,是我们为他们减轻了一个人的负担。我们更得意忘形于这样的垄断,因为这样,北边队的人捉到鸟,也得交到我们手里。若有不从,他们便会尝到石头的厉害和苦头。我们成天沉浸在以捕捉鸟儿数量构建的成功里,谁也不会怜悯一只鸟儿的死亡。我们狂欢的火焰愈燃愈烈,以至于我们认为未来都会如此狂欢下去了,像一个按钮,按下就有既定路线。然后,生活就如同翻动书页般不断向前,直抵远方。
多年以后,离家在外读书时,我才发现,原来外面还有世界。是不是大世界里有小世界,小世界里还有更小的世界?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每个世界里都有善恶,如果我们那时就懂得善恶,那我们的行为,无疑是罪恶的人的颂扬和欣喜若狂。遗憾的是,我们年少的懵懂,不管爱、恨、罪恶还是愿望,都像是精神上的光明,照亮一天的时光。但世界终将要我对自己的狂妄付出代价,疯狂的焰火还是烫伤了童年。
有一次,我发现一棵树上有一个鸟窝,里面还有三颗鸟蛋。我便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一个浑身蛮劲儿且比我大的伙伴。结果,他在夜晚偷偷把鸟妈妈捉走了。我知道后非常气愤,揪着他就要和他打架。他说打了别哭!我说不哭!接下来便是各自雨点似的拳头砸向对方。我的鼻血流了一地,可依旧没有掉眼泪。当我看见他手里捏着的鸟儿,与土地一样颜色柔软的羽毛飘落在烂泥地上后,我才停了下来。他松开手,鸟儿已经死了,我哭得稀里哗啦。他说有本事别哭啊!我说我哭的是鸟儿死了。其实那种死要面子的强撑,谁都看得明白。即使当时我真的哭鸟儿,也只不过是以对鸟儿的慈悲来装模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