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面金钵敲击

作者: 应红梅

1、占领屋顶的大青杨

一看见那排熟悉的土房子,周围也没有什么人,我便如遇大赦一般,可是到了家门口,我没有从帆布书包里掏摸钥匙,而是一闪身折进家对门的小院,说是小院有点牵强,那是就着伙房、鸡舍及堆放的柴禾而围起的一小块地方。靠着几块砖头和墙头垫脚,我轻易就攀上了屋顶,猫一样悄无声息,也像它一样保持着机敏,凝神谛听来自大路上,以及房子周遭的动静。大人们还没有收工回家,一排排房子还都保持着安静。那时候我家还未养羊,只有鸡;个别没在鸡舍的架子上安静等食的,也是呆头呆脑的模样,蓦地撞见一身惊慌的我,也早已见怪不怪。一连几天它们都看见这样的我。

这几排临近水渠的职工家属房子,仿佛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不仅大小一样,里里外外也无区别:主要建材是土砖、杂木、芦苇。土块砖头就着烂泥垒就,三角形的房顶用一根根碗口粗的木头作支架,一捆捆苇杆紧挨着铺设,然后糊上泥巴了事。连队统一派工搭建,各户服从统一调配。倒是各家各户搭建的伙房,养鸡或养牛养羊而围拢的院子,为图方便,五花八门。自然,这样随意搭就的屋舍屋顶,也无不是潦草的,崎岖拐弯、高低不平也就可想而知,有几处明显变薄而松软,我需要随时小心脚下,没准一脚踩穿,动静可就大了。

我也是冲着那一棵大青杨去的。连队里青杨、白杨数不胜数,只有这棵我是独一份的。它壮硕,俊美,像是专为周围随处可见的坍塌、颓败,来抵抗和鏖战的。一见到我,它便轻摇绿得油亮油亮的叶子,跟我亲热地打招呼。起风时,它用簌簌的清响与妙音,与天地呼应。它有宽阔的胸膛,有毕加索的神奇之眼,亨利·马蒂斯的线条张力,欢迎你以涕泪加之的抱拥。那里同时也是蚂蚁的通衢大道,每天它们的搬运大军,上上下下,有条不紊。

有时候,我与一只落单的蚂蚁狭路相逢。小不点面对庞然大我,有一秒惊愕,两秒迟疑。它纤细的双足,更加纤细的触须,衬着它圆鼓鼓的双目,两瓣圆鼓鼓的身体,出奇的大,大而有神,像我的幻觉经它轻轻一触,五颜六色的肥皂泡泡,升起了,啪,又破了。我目送它不由分说夺路而去。

也曾经用一根细细的枝条,诱它“误入歧途”(也不是每次都能如愿),等到它辛辛苦苦爬到最高处,又将枝条调转,不明就里的它只得重复这漫长的苦役。或者不惜上演水漫金山的大戏,整个蚂蚁军团即刻紧急疏散。命令在蚁群之外的地方也得到了遵守,有几只原本朝此奔袭的蚂蚁,也停下了脚步。面对从天而降的滔天洪水,它们落荒而逃,溃不成军,终于以两三只的极小代价,蚂蚁军团完成战略转移,一场口水大战宣告平息。

大青杨的奶青色树皮上,有时候会出现一些不明印迹,排列整齐的一串小洞,挨个似的依次减小,或是一行涂抹的白色突起物,它们是谁留下的,是途经还是选择驻扎于此?找不到答案,也缺少一本《昆虫记》提供指示索引。久而久之,所有的谜题谜思重重堆叠,幻化而成大脑里的一块秘密云图。

有时候会靠着屋顶上的柴禾垛,放平塞满了神话和各种奇妙声音的脑袋,仰看白云苍狗,仿佛过了半个世纪。有时候我一闪身就攀了上去,软绵绵的,置身于棉花垛里的阳光体感。

2、一个人走夜路

母亲怀抱着幼时的我。身体贴着她皮肉的一面,滚烫;远离她的那端,被西伯利亚的寒流吹彻。无数个夜晚,等到能想到、用到的办法用了个遍,年轻的父亲再也挡不住了,连日的辛劳继之无法好生安睡的疲惫在某一刻不可抑制地释放出来,父亲的酣声如雷,任谁也无法撼动半分。我不由叹喟梦魇怎会潜入那么深,即使在多年之后,那份记忆还如此新鲜、刺激。那一晚,是一缕游魂在天地间荡秋千,那幻影的秋千架,上天入地。天那头,无尽的暗黑恐惧;地这头,一只饿虎正张着血盆大口,虎视眈眈等我掉下来。

那是养不活、长不大的恐惧:据说早产儿的我,只有一片薄砖大小,跟老鼠娃一样。父亲打起比方总是很传神。是的,老鼠。胆小也如它——连自己放个屁,都会吓哭了。十足的病秧子,名实相符的药罐子。被梦魇轻易操控。

是他们的头生子,因此欺负起他们不在话下。据说在一个冬天的夜晚,雪下得很厚,叫不动连队派车(马车),在把我里里外外裹了好几层之后,父亲背着我,母亲一路小跑,着急忙慌地赶往五公里外的团部医院。

我甚至可以想象,在没半个人影的偏僻农场,冬夜清寂,朔风凛冽,他俩是如何挥汗如雨地匆忙赶路。天地静默,踩在厚厚的积雪上,你会听见那种沉重的咯吱咯吱的声音。这是北方的雪,莹润厚实。天上无月,广袤雪原映得天地一片银白。穿过好几块歇冬的田野,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直奔那个能救他们孩子的医院。有时候,他们会被医生哂笑。没有经验和过于紧张,让他们走了冤枉路不说,还平白支付了太多的担心。可是,万一呢?只有让医生看过说了没事,才放心得下。

也是因为胆怯和恐惧,我一再错过织女与牛郎的悄悄话。忘了是从哪里听来的,只要七月初七晚上十二点前,在葡萄架下悄悄地等,就可以等来一年一度神仙会。我还特意比较过,十二连,只有李爷爷家的葡萄,长得有几分样子。

可是即使月光照得窗外雪洞一般,牙齿还是在被窝里打战,我真的不敢。其实从我家到李爷爷家,步行顶多十二分钟。穿过屋后那条大路,再一片杨树林,路过绿巨人榆树园,篮球场兼露天电影院,连队大食堂到了,有独门院子的李爷爷家就在食堂门口,水井旁边。全连的饮用水都是从这口井里取用。

十二分钟,那是在白天。一个人走夜路,半夜十二点,这么岑寂,我从未经历过。尽管可以大声唱歌,以驱赶那看不见的鬼魅。然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还是牙关紧咬,心中仍然黑暗一片。如同一种禁忌:我不敢打亮手电,向无边的夜空直射。就好像王母娘娘的宫殿盘踞在最厚的云层之上,还有天兵天将把守。

童年的葡萄架,我的月光听诊器之一种。

“这一天,再不能/为我带来神话和惊喜/除了让我竖起耳朵分辨/窗外、林中是否变得安静/这一天,免不了/把自己又责怪一遍/若不是胆怯,如何轻易错过/曲曲藤蔓下,一夕坐听/一场悲欣交集的/相聚。”(《譬如七夕》)

一样的夜晚,曾经因为你在场,而变得不同——

3、将一面金钵敲击

一半西北一半江南,我是有两个故乡的人啊。“故乡”重新回来了。她经过语言这条幽径,从黑暗和混沌中一点点剥离。这一刻,如同奇迹。

其实,在那时光的镜面上,越是懵懂的部分,越吸引你劳神谛听。我确信,此后余生一次次沉潜与回望,将一面金钵敲击。

还是说个不一样的“货郎担”故事吧。有一个夏天午后,一个老哈萨骑着毛驴来到连队,卖他的杏子。因为这事稀罕,我至今记得。尽管,从名字上来看,新疆是包含维吾尔族在内多民族聚居的边远地区,但是在“大杂居、小聚居”这一政策的影响下,别的农场不好说,我们农四师六十三团十二连除了两户回族家庭外,余下全是汉人。事实上,在连队生产和生活的人,平时是很少能见到少数民族的。于是乎,当这位骑着毛驴的老哈萨来到我们连,见人就用他带着奶香味的普通语大声叫卖“好吃甜杏,不甜不要钱”的时候,不仅孩子们两眼放光,大人们也都报以笑意。孩子们也不管有没有跟家人要到钱,都凑上前看热闹。这时,小毛驴已经被拴在操场边的一棵杨树上,嚼着草料,眼睛还不停打量着周围。老哈萨坐在树荫下,面前是一狭长白色布袋,黄澄澄的杏子从敞开的袋口露出来。他的长马脸上,一圈花白的络腮胡子,比较招人,尤其是下巴那里蓄着一小撮,他不时用手指摩挲一下,有一股说不出的神气。问他怎么卖,他比划着手指:“一毛钱三个。”“太贵了!”孩子们抢着表达。他连连分辩:“甜,不贵!”

后来知道牙膏皮可以换杏子,一个牙膏皮可以换五个杏子。于是,那个牛羊归圈、人和家畜共享团圆的暮晚,连里却像赶着趟似的传出粗声粗气,甚至动手打孩子的爆火声音。

皮肉的一时之痛,让一口甜杏更加美味,回甘。

童年的我并没有多少忍饥挨饿的记忆,一来是那片遥远而蛮荒的土地没有辜负人们的辛劳和热望,二来或许是相当重要的一点,父母亲在吃上头颇舍得,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多少都打过一些牙祭。我家亲自养过的,就有猪、羊、鸡、兔数种。每到秋冬时节,从二道河或更遥远的伊犁河运来的鲤鱼、白条、黑鱼,好几十公斤一条的都有。眼看着爸妈好一阵刮鳞取肠忙碌,那边炉膛也烧得哔哔剥剥,大鱼转瞬间被剁成大块大块,已经煮水下锅。那烧刀子的伊犁大曲,作为最重要的佐料。不一会儿,一阵浓似一阵的腥香热气,先来勾引你肚子里的馋虫了。

“鱼冻、果丹皮/曾经饕餮的童年味道/玉米杆是清甜的/认真咀嚼/什么不是清甜的呢/更别说棉田里的一餐/一辈子的至味、清欢。”

如今,甚至饥饿,也成为一种美德。

多年以后,面对手机屏上的新疆苹果,我不由陷入沉思。我还忆及回乡后最初的两年,我在夜夜的梦中挣扎、不停地找寻。找不到折返的路,我的一颗心分明是惴惴不安的。后来,随着一个个抓握到小伙伴的电话和通信地址,老旧的蛛网才又接续起来了,等到蒙尘的玻璃弹珠“咔咔”转动起来,那夹缠日久的一众祸祸们就自然被甩脱出去了。

只有当我“出走”四十年,有一刻我突然醒悟,除了梦里想她,诗文里念她,我又与她何益呢?

故乡,是心里的一小片土地。说到一个人与世界或家乡的关系,作家刘亮程用“互生”二字名之:“家乡在我出生的那一刻,已经全部地给了我。家乡再没有什么可以给我了。而我,则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把自己还给家乡。”记忆的金钵一次次敲响,我由此清晰:故乡对我无所求,是我对故乡有所待。这或许就是内心的准则,也是一首诗的逻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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