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玫瑰(短篇小说)

作者: 了一容

在喀纳斯草原一个灌木和乔木互相交织的盆地,一簇一簇的野玫瑰花热烈地开放,散发着魅惑的色彩。哈三陪着妻子玛依拉去浪娘家,他们共同骑着一匹老花马从地窝子出发,天气不错,阳光怡人,四野里一派安静的感觉。哈三闭上眼睛,微风中草木摩擦的声音像波涛一样在耳畔滚过,哈三感到身心放松,二人心情都有说不出的愉悦。老花马仿佛懂得哈三两口子的心情似的,步态显得漫不经心和超然物外的样子,它驮着二人呱嗒、呱嗒地行走在野玫瑰花丛间一条由牲口踩踏出的隐隐绰绰的小道上。草原上这些由牲口踩踏出的便捷路径,走着走着就不见了,突然会让人感到茫然和害怕,因为刚刚还可辨识的野径就会被野草覆盖和淹没了,再也看不出一丝影踪了;就任老花马摸索着走去,走着走着,无意间草地上又会出现一条新的牲口踩踏出的路径,他们就又走在这条新的路径上,以前的小道在身后仿佛不复存在,会逐渐被马儿遗忘。草原上的路,就是这样时有时无。这片草地上的草长得特别深,差不多能把人的半截身子淹没,草海里开得最多最好看的便是一簇一簇的野玫瑰花,鲜艳、浓烈,而复神秘。

马儿驮着夫妻二人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走在草原上的野玫瑰花丛中。这匹老花马,个头比较高,耳朵耷拉着,无精打采和傻里傻气的样子,那情形,即使眼前出现任何紧张的形势,想必它的两只耳朵也不会像一匹烈马那样耸立起来。当蜜蜂和蝴蝶飞到老花马的眼前时,老花马会偶尔把它那耷拉着的耳朵犹如小喇叭似的伸展到前面探测一下,但很快又垂落和耷拉下去。还有,老花马仿佛从不生气的样子,它那黑白相间的花纹和斑点犹如人身上穿戴的一件美丽的服饰,格外引人注目。哈三已经有好多年没有看见老花马发火的样子了,马儿恼火的时候会把耳朵抿到脑后面去,显示它的威风和不乐意。是的,老花马现在越来越像一位智者了,显得那么淡定和波澜不惊的样子,它全身的皮毛就像是白色的布匹上泼洒了点点滴滴的墨汁,这种黑斑点均匀地散布在马的周身上下,看着就像一幅深沉的水墨丹青。女人骑在老花马的前面,男人在后面恰到好处地抱着女人的腰,他们优哉游哉地在马上,就像在摇篮里晃动的婴儿。老马识途,他们骑着老花马走在这条草丛深处的路径上已经不止一次回娘家了,所以他们任凭老花马自由自在地行进着。女人的双手扶在马脖子隆起的鬃毛上,一颠一晃,一颠一晃,俄而,闭上眼睛深深地呼吸一口草原上的新鲜空气和野玫瑰花的芬芳,俄而又睁开眼睛欣赏着铺天盖地的绿色的草原。顿时,她感觉自己进入一种朦胧不清的魔幻跟现实相混合的幻视中,一会儿觉得眼前的野玫瑰花如海涛一样涌过来,她就漂浮在花海之上,一会儿又像是回到了马背上。两口子虽然结婚已有一个男孩了,但他们依旧非常年轻,男人英俊,女人温柔贤惠。他们现在的样子,仿佛又一次回到了那个青涩的恋爱阶段。就这样,小两口在野玫瑰花盛开的草原上骑着老花马溜溜达达地欣赏着一路的美景,向着他们要去的目的地走着。一波又一波浪漫的感觉在他们的心里起伏荡漾。浪娘家是一句北方方言,意思是去女人的父母家做客,浪这个字有悠闲自在,恬淡放松,避开繁忙,心无挂碍地去散心游玩的意思在里头。

天近晌午,二人走到一个豁岘口,尽管是炎热的盛夏,日头把喀纳斯草原上的草都晒得冒着丝丝缕缕的热气似的,马身上的汗把他们两人的裤裆和腿子都湿透了,他们两口子的汗跟马身上渗出的汗混合在一起,从两股间散发出一股腥臊之味,这让他们有了一丝不明不白的冲动。此时,他们两个都觉得口干舌燥,女人说:

“把人都要渴死了!”

他们两个早晨出发时只带了点草原上的馕饼,但却忘了带水。他们都有找点水喝的意思和想法,但这里距离喀纳斯河跟禾木河比较远,到河里找水喝至少得半天的路程,等喝了水返回来,天就黑透了,那样走到半夜能不能到达玛依拉的娘家也未可知,再说夜间的草原上,没准会跳出来几只野狼或者跑出来一头大棕熊,这都不好说,谁知道呢?于是,他们决定在这个半山坡的豁岘口里缓一缓再继续走。

他们一前一后跳下老花马,把马腿用缰绳绊住,让马自个在草地上啃食青草,他们就在豁岘口前面的草滩上坐下来歇息。

在这个豁岘口里,突然一股冷风直灌下来,两人的汗水瞬间就被风干了,且浑身都觉得凉飕飕阴森森的。但他们还是干渴难耐。正在这时候,哈三发现坎子下面有一大片豌豆地,豌豆地里的豌豆角长得有一指头长了,特别诱人,且嫩绿嫩绿的,令人馋涎欲滴。男人想,这个季节正是吃豌豆角的绝佳时节呀。于是,哈三就对妻子说:“你在这个豁岘口稍微等我一下,我给咱们下去到那片豌豆地里揪点豆角子回来,咱们吃着解解渴再走。”

女人说:“能成、能成,真把人渴死了,我在这里缓着等你,你去揪上点豆角子咱们吃了,解解乏再走。”

哈三就翻起身来跳下地坎子揪豆角子去了,他走进密实的豌豆田里,腿脚触碰到豌豆秆和豆角子时发出沙啦啦、沙啦啦的声音。他没有管那么多,赶紧把上衣的衣襟卷了起来,做成一个简易的盛东西的包袱篼,有些地方把这种包袱篼叫撩襟子。哈沙揪了一撩襟子豌豆角,就爬上地坎子来,见妻子正恍惚而焦虑地等待着,于是就赶紧走到妻子跟前,重新扑噗通一下坐到草地上,张开撩襟子,让妻子拿了豆角剥着吃。

到处都热腾腾暖烘烘的,唯独这个豁岘口的风却呼呼怪叫着,吹得人头晕乎乎的,那风就像一个巨大的电风扇置于豁岘口上,在对着他们二人一阵一阵猛吹。他们乐得其所,索性把衣服揭起来,让风对着他们的胸口吹,觉得这真是降温的好办法。风依旧呼呼呼、呼呼呼地叫着吹着,山坡下草原上的野玫瑰花犹如迷惑人心的罂粟似的,头颅伏下去,随之又立起来,晃得人眼睛迷迷瞪瞪,跟醉酒者似的。他们一边继续欣赏山下的野玫瑰花海,一边抢着吃起了豆角子。豆角子确实正是绿吃的上好时期,不仅豆角皮儿里面的豆子一嚼一口甜水,连豆角的皮子也水嫩水嫩的,水果般好吃,除了豆角皮夹层里面有层薄膜不能吃,得把它扯下来扔掉之外,余下的豆角甚至皮比大巴扎里的水果还鲜嫩脆甜。豆角毋庸置疑是可口香甜的,水汁在二人的口腔里蔓延着,又解渴又解乏。

就在两口子吃豆角子的当儿,从他们两个人的背后走过来一个在附近草原上牧马的汉子,牧马人说:“你们两个咋在这么个地方坐着哩?”

哈三叹了一口气,说,“天气热,把人快渴死了,我揪了几个豆角子在这里吃着解解乏气!”

“你看看你们两个,坐在这么个豁岘口里做啥哩?豁岘口里的风大得很嘛,这容易被风扇了。”牧马人语重心长地说,“俗话说蝎子的尾巴,豁岘口里的风,都是比较毒的,如果风把你们两个人扇了的话,容易生病的。过去有些人被风吹了,得了半身不遂,有些人还会患上面瘫,一些疑难杂症就是这么找上门来的。幸亏你们遇上我,否则吹上半天,把你们会害个没轻重,保不齐后半辈子嘛就完咧。”他嘱咐两口子说:“你们两个,太年轻了。”他嘱咐他们一定要离开豁岘口稍微远一点,不要在豁岘口的正中间坐下来迎着风歇缓。然后又问他们:“你们在哪里揪的豆角子啊?”

哈三说:“就是在这个坎子下面的豆地里揪的。”

那牧马人哦了一声,就说:“你过来,你过来,离开豁岘口再远一点,到这边来,我给你们两个说个事情。”然后这个黑黝黝的牧马人就给他们两口子讲了个故事。说是就在几年前,这家豆地的主人,是一对小两口,他们在这个地里正割粮食,眼看粮食再不及时收割就要黄着淌到田地里了,得抓紧时间争分夺秒地抢着收,但是眼看快到中午吃饭的时间了,男人对女人说:“你嘛,给咱们回去做饭去,饭做熟了,你先吃,你吃了给我把饭提到田里我吃。这会儿我给咱们先赶着再割些麦子,这样就不耽误时间了。”于是男人打发女人回家做饭去了,他就一个人独自在山上割粮食。突然,男人不经意间抬了下头,就望见一个穿红汗衫身材窈窕动人的漂亮姑娘从头顶豁岘口左边山顶上的一个古堡子里面偷偷摸摸地走进去了。这个山头是什么时候有座古堡子的,就不得而知了,但是他看得清清楚楚是进堡子去了。割粮食的男人就特别奇怪,心想这个古堡子已经废弃好久了,他从来没有看到过有任何人进去,连他自己也从来都没有造访过那座古堡子。可是现在,就在刚刚,一个美丽的姑娘大中午跑到那里面去干什么去了呢?男人这样疑惑着的时候,同时又感到非常想知道这个姑娘去那里面干什么去了。他开始浮想联翩起来,想着这女子正当年轻貌美的年纪,莫非是到堡子里和什么人私会去了?这种古模古样的想法在他一点都不令人感到奇怪和讶异。这种好奇心激起了他要去一探究竟的想法。男人抱定决心说:“这个姑娘一定是背着大人跑到这座古堡子里幽会情人去了,或者叫什么坏人欺骗了也未可知,不要进去再也走不出来了,我悄悄溜着上去观察一下看这个男人是谁,是好人还是坏人!”

于是,男人就把镰刀放下,蹑手蹑脚地攀爬上了山顶,出了一头汗水,回望了一下山下的粮食,麦田里的麦子和远处坡下草地上的野玫瑰花依旧像水浪一样起起伏伏,还一波三折地翻滚着。他折过头,堡子没有门,只有一座沧桑的门洞,他从堡子门洞刚一进去,就立马感觉到情况有些不妙,这种阴森森的感觉非常明显,因为一种他难以说清的恐惧感一下子把他的全身给笼罩了,他的头发和面孔就像过电一样麻了个遍,脊梁骨上似乎有一根筋被抽了似的,有着阵阵寒凉的意味,瞬间他身上的汗水不由自主地从每一个毛孔里渗了出来,在全身四处弥漫着,连太阳穴也嗡嗡嗡地响着疼。还有一个,让这个男人没有想到的是,堡子院里竟然种着大片大片的麻子,这是什么人种的呢?他从来都没有发现过有谁进过这堡子里面啊!堡院看上去特别大,比他原先在山下面看见的样子要大得多,他想,古代的时候方圆一个团体几乎所有的人,或者说一个大家族近似于一个小王国的人都在这堡子里面生活,吃喝拉撒等一切活动都要在这堡子里面进行,如果容量小的话,在那个冷兵器时代一旦被土匪和武装敌人包围了,围困个十天半月,要靠堡子里储备的给养度过困难,里面至少粮食和水源得有足够的保障。因此,他认为一幢堡子相当于一座城池,里面各种设施都得齐全,尤其是储存间要大,储存水的水窖得好几个,下雨天要把水顺利地引到窖里面去储存起来。如果土匪围困一段时间,缺吃的还可以熬个两三天,如果真的没有了水,就很容易被快速攻陷。总之,堡子跟一座城市一样,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所以,这草原深处的堡子虽然比不上楼兰古国,比不上交河古城,但也是异域地境上的一道独异风景。再说,男人见这堡子里面的大片麻子非常茂盛,麻秆特别粗壮,麻子的麻叶经微风一吹,变得汹涌澎湃,就像幢幢人影一样来回激烈地摆动着,这无疑影响了男人的判断和视线,使得他总是看不清楚。但是这时候,男人已经感觉自己没有了退路,只有那些有阅历的人才能明白这里面的原委和道理,一般的人讲给其听,是听不懂和无法明白为什么这个人在这种情况和境遇下不能立马退出堡子来。因为大家可以想见,如果一个人置身这样的环境,抽身要走的话,说明自身的恐惧感已经到达了顶峰和极限,退出的话必然是要夺路而逃,或者夺门而出,不可能是心平气和,或四平八稳地走出来,而夺路而逃的话,内心差不多就已经是完全崩溃了,那样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人内心的承受力不一样,有些人有可能因此神经错乱和精神失常。但是这个男人,胆量比较大,还勉强硬撑着。接下来,男人只能狠着劲儿要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他下决心要把堡子一一看完,把里面彻底勘察清楚,要给自己的内心疑惑一个交代,这样他才能够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中坦然或者说释然。于是男人就硬着头皮顶住极端恐惧,继续沿着麻秆种植的规律一行一行察看。整个看完所有的麻子行行之后,他重新转了一圈,堡墙根里黄蒿长半人多高,却并没有发现什么,或者没有发现他先前在山下看见的那个姑娘。最后,他发现了一排土房,其余的房子都已经坍塌了,只余下四五间房子还基本保存完整。房子没有了门,只挂着像是破麻包烂了以后拆下来的麻线绳简单地编织和缀缝起来的,显得黑腻乌麻的脏兮兮的破门帘子。这时候,男人的心里更胆怯了,忐忑不安,感觉情况更加不妙,身子变得越来越重,头脑也有些迷迷糊糊的,但是他认为要干就干到底。当然,堡子里任何轻微的声响都牵动着这个男人的神经。他高度紧张,似乎大脑里面有一根弦随时就要崩断了。他反复数了下,一共是五间房子,他就走到第一间房子门口,把看上去浪里浪绳似的破麻门帘子掀起来看,阳光从旁边的一眼小窗孔里打进来,房子里面变得光怪陆离的样子,有亮处显得亘古般得亮,同时也有暗影,暗影显得很寂寞和无辜的样子,真是尘归尘土归土。尘土特别厚,蜘蛛网盘得到处都是,在射进窗孔的阳光下,蛛网悠悠然然地飘荡着;部分墙壁上,看上去像是过去做饭烧火时烟熏火燎的痕迹,一绺子一道子的,显得漆黑油污;另外,房子里还散发出一股年深日久的呛人的炕土味,让人心里特别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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