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福尔摩斯”曹显政破案记
作者: 吴高民
新中国第一代民警中,有无数个破了很多大案要案、建立了卓越功勋的侦查员,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都默默无闻,不慕名利,也很少为人所知。曹显政就是其中之一。凭着一手好枪法和缜密的思维,他从一个放羊娃一步步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为人民惩恶除害,在新中国公安史上留下了精彩的一笔。
1916年,曹显政出生在山西省沁源县。1936年,放羊娃出身的他参加了革命。很快,根据地基层党组织发现他有三个特点:出身穷苦,对日本鬼子和汉奸有着强烈的仇恨;身体好,一天能跑一百多里路;枪法好,在给雇主放羊的时候,为了不让羊被狼叼走,雇主给了他一支火枪,他因此练出了远近闻名的好枪法。1937年,曹显政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八路军战士。由于枪法好,不久他就被任命为特务连连长,担负起保卫团部机关安全的重任。
凭借一个脚印找到汉奸
抗日战争期间,位于太行山深处的沁源县曾是八路军和游击队的重要根据地,这里有成千上万的青壮年加入共产党领导的抗日队伍。
有一次,八路军驻地突然被日寇包围,曹显政奉命掩护机关撤离,率领连队吸引日军和伪军队伍,在山林里和敌人周旋了几个昼夜,成功掩护八路军机关安全撤离。为了巩固和扩大抗日根据地,八路军指挥部安排一部分人员从部队回到地方开展游击战。因熟悉当地情况,曹显政被任命为沁源县游击队大队长。
游击队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发展抗日队伍、铲除汉奸。当时,汉奸不仅向日寇提供八路军活动的情报,还为“扫荡”的日军带路,严重威胁着根据地和八路军的安全。曹显政联想到前一次日寇“围剿”八路军的情形,猜想一定有汉奸给日军通风报信。他打听到平遥县城里有一个汉奸,曾多次给日军提供情报,还多次带路“扫荡”抗日根据地,欠下了累累血债。八路军领导要求曹显政找到这个汉奸,将其除掉。可是亲眼见过这个汉奸的群众都被杀害了,只听说这个汉奸个子很高。曹显政多次到被日军“扫荡”后的村庄,寻找这个汉奸的踪迹。他发现在日军到过的地方,除了日军军鞋的痕迹,还有几个特殊的鞋印,想必是汉奸留下的。从这几个特殊的鞋印判断,汉奸穿的是北方的纳底布鞋,鞋底纹路很特别。曹显政根据脚印推测出这个人的大致身高和体态特征,以及走路的习惯。
就在发现布鞋鞋印几天之后,一队日军突然袭击了八路军临时休整的村庄,战斗中不少八路军战士牺牲了。敌人刚走,曹显政就赶到了村子,在硝烟还未散尽的村庄,他又看到了那个特殊的脚印。他索性乔装,随着脚印追赶了一百多里路,追到了日军控制下的平遥城。之后,他选定了几个人流密集的路口,耐心地寻找那个特殊的脚印。两天之后,他终于又发现了那个脚印。循着脚印,他找到了那个人的住所,并确定了此人的身份。当天晚上,他就带领游击队员抓捕了这个大汉奸。
经审讯,这个汉奸供述了他给日本人当眼线、残害同胞的累累罪行。将他击毙后,平遥县一带的日军对根据地军民的危害大大降低了。
从一个轻微的掐痕
追踪到女特务
1951年9月,曹显政的工作从山西调到了云南。他先在云南省公安学校担任科长,后担任昆明市公安局三分局局长。
那时,还有一些国民党军、匪、特潜伏在云南,进行各种各样的破坏活动。作为人民警察,曹显政整日忙忙碌碌。这年秋天的一个星期日,曹显政刚准备吃饭,突然接到了报警电话:昆明市西郊的一个村民在桥下的涵洞里发现了一具尸体。案情就是命令,曹显政带着几名同事立刻去了案发现场。
到现场后,他们发现俯卧在水沟里的是一具女尸。死者大约三十岁,脖子上有掐痕,下身赤裸。大部分民警判断这个女人是被人强奸、杀害后抛尸的。可曹显政觉得脖子上的轻微掐痕并不能致其死亡。他注意到受害人的嘴里流出了呕吐物,便让民警立即进行更深入的检验,结果发现死者的胃液里含有剧毒氰化物,它是造成死者死亡的真正原因。凶手还故意伪造了死者被强奸的现场,作案手法非常专业,曹显政感觉他们遇上了很强的对手。
民警开始四处排查受害人的身份,可是毫无结果。那时候公民没有身份证,死者身上也没有其他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品,很难查证。曹显政想:既然附近村民没有人认识死者,那么她一定是从别的地方来昆明的。既然是从外地来的,她一定有个落脚之地。于是,他让民警仔细排查附近的小旅馆。果然,民警在一家偏僻的小旅店里,查到了受害人住店的登记信息。受害人名叫何玉梅,是昆明近郊富民县人。她是去东北找丈夫的,到昆明来搭乘火车。据旅店的服务员反映,何玉梅到旅店之后,并没有和其他人来往。她住过的房间已经被打扫干净,而且她是带着行李离开的。
他们还在死者的胃里发现了残留的烧饵块,推测死亡原因很可能是吃了混有氰化物的烧饵块。于是,曹显政和几个民警去了旅店附近的烧饵块摊点。一个卖烧饵块的摊贩说近两天确实有旅店的客人来买烧饵块吃。曹显政马上要那个摊贩辨认死者的照片。摊贩说买饵块的并不是受害人,而是另外一个和受害人一起来的女子,买完后她们两个一起离开了,时间正好是案发的那个早上。
这名买烧饵块女子的身份很快就得到了确认,她是跟何玉梅住同一个房间的旅客,名叫张莲英。案发后,她再没有出现过。旅店老板和服务员都觉得何玉梅不可能是被同住的张莲英杀害的,因为她俩一前一后住进旅店,模样还有点相像。她们以前好像并不相识,但仅仅一天时间,就相处得像亲姐妹一样,张莲英不可能会杀害对方。
民警根据张莲英的住宿登记展开调查,发现她所有的信息都是伪造的。曹显政仔细思索后,脑海里突然有了线索:毒死何玉梅的很有可能是张莲英,她需要何玉梅的身份来替换自己的身份,因为旅店老板说两个人长得很像。她伪造强奸现场,就是为了误导侦查人员。可是,她留在旅店的信息都不真实,她的身份成了谜。曹显政意识到,这起案件绝不简单,这个女凶手背后一定还隐藏着秘密。要弄清真相,首先必须找到张莲英。
他们确认死者就是何玉梅后,立刻把她的死讯用电报告诉了其丈夫李新文,可是李新文说何玉梅已经到东北和他团聚了。毫无疑问,一定是有人冒充何玉梅到了东北。曹显政马上想到了张莲英,他让李新文稳住那个女人,同时立即派侦查员赶往沈阳。
曹显政没有让到达东北的侦查员暴露身份,而是先让李新文带着“妻子”到照相馆照了一张相片。两人多年没见,照张相片作个留念很正常。这个举动没有引起女人怀疑。侦查员一拿到照片,就迅速传回云南,让旅店服务员进行辨认。服务员确认照片上的人就是张莲英。
得到确认后,曹显政要求沈阳公安机关配合侦查员抓获了张莲英,并将她押解回昆明。到昆明后,张莲英承认就是自己杀害了何玉梅。她说在旅馆里,何玉梅让她看了丈夫的来信,在交谈中她了解到何玉梅和李新文的详细情况,非常羡慕何玉梅,她们长得那么像,自己却碰不到这样的好事。当她得知何玉梅和丈夫已经八年未见,就冒出了取而代之的念头。在何玉梅启程的那个大清早,她热情地送何玉梅出门,“顺便”在路边买了两盒烧饵块。毒死何玉梅后,她把何玉梅的尸体拖到了偏僻的涵洞里,伪造了强奸现场,之后带着何玉梅的行李和车票,登上了开往东北的列车。按照她的说法,她杀害何玉梅,只是为了假冒身份,过上幸福生活。
曹显政没有被张莲英天衣无缝的供词所迷惑,他断定她绝不是一个普通女人,便决定亲自审讯。审讯开始,曹显政先是回到桌子前,翻开一摞厚厚的档案材料,边看边和张莲英聊家常。他听出张莲英的口音并非她所说的“家乡的口音”,便一步步追问,张莲英的回答漏洞百出,最终她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当时,云南刚刚解放,原在西南的一批国民党特务没来得及逃走,其他地方的国民党特务也有一批退到云南,各种反动势力相互勾结,破坏生产、策划暴乱,反特成为云南公安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曹显政翻看的正是解放军缴获的国民党特务档案,张莲英对这个很熟悉。
曹显政漫不经心的翻阅和“坦白从宽”的劝告,给张莲英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她不得不老实交待:她是原国民党云南警备司令部的中尉特务,云南解放之后,她四处躲藏,一直在寻找长期潜伏的机会。她杀害何玉梅并精心伪造了现场,然后冒名顶替潜逃到千里之外的东北,和八年未见妻子的李新文“团聚”。她认为这样很安全,天衣无缝……
顺着张莲英的线索,曹显政等人又查获了在云南潜伏的国民党特务三百余人,把他们一一押上审判席,给予他们应有的惩处。
“大海捞针也要捞”
1955年4月的一个深夜,云南会泽县柴山乡小石桥村的一幢民房里突然冒出阵阵浓烟,火焰借助强劲的山风,很快就把房屋烧成一片废墟。发生火灾的房屋是一幢独立的民房,离村子有一里多路。村民陈正美一家九口人住在这里。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火灾中,村子里的人没有听到任何呼救、逃命的动静。
第二天早上,村民路过陈正美家,看到的是烧剩下的四堵墙,以及没有烧干净还冒着烟的屋梁、椽子、杂物。大火是被突然而降的大雨浇灭的。陈家有八口人不幸葬身火海,陈正美的妻子因为回了娘家而得以幸免。
专署公安局的民警很快就来到现场展开调查,他们发现这次火灾不是一起意外,因为所有受害人的身上都有致命的伤口。显然,有人杀害了陈正美一家八口,然后企图纵火烧毁罪证。
陈正美一家之前为地主当雇农,后来,陈正美参加了革命,新中国成立后他成为乡干部,还被群众推选为县里的人民代表。案发当天,他的妻子刚好回了娘家,这个巧合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他们调查发现,陈正美的妻子和家人相处和睦,没有伤害自己家人的动机,而且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她当晚就在娘家。
被害的是深山中孤零零的住户,凶手杀人后纵火焚烧房屋,毁尸灭迹,也没有一个目击者。整件事透着一股诡异。办案民警驻扎在村子里,夜以继日地询问查找,可仍然没有任何结果。
两个月过去了,专署的办案民警只好向云南省公安厅报告并求助。云南省公安厅仔细研究后,认为要侦破此案好比大海捞针,依靠云南现有的警力很难做到。他们甚至做了向公安部求助的准备。就在这时,他们想起了曹显政。厅长刘明辉马上拨通了曹显政办公室的电话:“曹局长,你带人到会泽县去,把那个案件破了。”
此时的曹显政任昆明市公安局三分局局长已经四年了,他侦查破案的能力在云南公安系统有口皆碑。接到命令后,曹显政立刻带着三个同事赶往会泽县。在路上,他们边走边研究案情,曹显政说:“大海捞针也要捞,什么时候破案,我们什么时候回昆明。”可是案发已经两个多月了,曹显政心里也没底。
到会泽县后,他们在当地民警的带领下直奔案发现场。现场暴露在户外,风吹日晒,早已不是案发时的模样。曹显政从陈正美亲戚的口中得知,陈正美是十几年前逃荒来到此地的,他在当地田无一分地无一垄,烧毁的房子是新中国成立他们分到田地后,在原来草棚子的基础上盖的。
望着断壁颓垣,曹显政明白,现在他们只能在残存的灰烬中寻找隐藏的线索了。他决定重新勘验现场。谁也没想到,在废墟里,曹显政发现了几个奇怪的圆形小洞,散布在门口的位置。有了这个发现,他带着民警更加认真地勘验起现场来。
一天下午,曹显政坐在村口时,一个有腿疾的老人拄着拐杖从他面前走过,眼睛都没有朝他斜一下。高度敏感的曹显政突然想到:现场出现的那一串圆形小洞,很可能就是拐杖留下的特殊痕迹,可陈正美家中并没有人使用拐杖。他觉得这个老人应该看他一眼,因为他穿着警服。可穿着警服的人在村子里驻扎两个多月了,村民们早已熟视无睹、习以为常了,不瞟一眼也很正常。思来想去,一个想法逐渐清晰:即使这个老人没有杀人,也一定有一个老人,或者一个腿脚不灵便的人到过现场。而这个人,可能就是凶手之一,至少是目击者或知情人。
但是仅凭这个线索,很难锁定凶手。时间一天天过去,侦查依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可曹显政坚信案件的真相就隐藏在那一片灰烬之中。
跟曹显政一起从事刑侦工作的民警郭学礼,跟随他侦破过许多大案。曹显政不找到真相绝不罢休的劲头,在郭学礼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显政和郭学礼带着民警再一次回到火灾现场,像考古工作者一样一寸寸清理着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