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记
作者: 郁葱植物记
我最早认识的植物,大多是阔叶树。北方多杨柳、榆槐、桃李,阔叶树在我的印象里十分阔大,叶片宽阔,叶脉成网,总觉得它跟北方山脉、河流的纹理相近。
阔叶树爱拔高,爱成林。北方的树种一般硬度不大,不像小叶紫檀、黄花梨什么的。在我的家乡,所有的鸟巢都筑在阔叶树上。树越高,喜鹊、老鸹一类的大鸟就爱在上面筑巢。一般是一棵树上只有一个鸟巢,也有两个或者三个的,那一定是它们觉得互相依偎才更能够躲避危险。
每个村庄里面,都有百年的老树、老宅、老人。一直想写一篇文章,题目是《于底落日》。于底是石家庄西部的一个小镇,它是明清时代在滹沱河故道一侧繁盛起来的古镇,充满了沧桑、优雅和繁华,那里的街道、树木、建筑、石桥、寺院颇具典型的北方村镇的风格。百年大树根深叶茂,几乎具有传统审美中的所有元素。但是它消失了,在那么多人的呼吁声中消失了。我和朋友曾经多次到过于底小镇,亲眼看着推土机碾过它的身躯。于底这个小镇和我并没有什么渊源,但曾经有一个落日的傍晚,我在那里的断壁残垣边落泪。上个星期,我又路过于底古镇,发现村口的那个牌楼也被拆掉了,这个村子彻底没有了。我曾经当面问过一位久居这座古镇的长者,我问他:“于底为什么就消失了?”他没有回答我。许多事情总是没有答案,但是结果往往又那么凄凉。我们能做什么呢?只能用笔来记住它,让人们知道我们曾经有过那样的古朴和美好。
北方有很多村庄叫杨庄或是柳庄,每次路过那些村子的时候,我都想走进去看看,总认为既然叫这个名字,应该是杨柳成荫。树越大,好像寒暑就与它没有什么关系,阴晴与它没有什么关系,雨不雨风不风也与它没有什么关系。风不吹,那树不动,风吹,它也不动,阔叶树总显得那么矜持,几载风雨,一树沧桑。我觉得阔叶树满是灵气,无论绿树还是枯树,都有独特的神性。阔叶树之大可以遮天蔽日,往往形单影只,一树绿叶之香,几颗青果之涩。许多时候,我对世事感到迷茫的时候,就想:“若悟世事,皆问阔叶树之枯荣。”
原来,我不大了解植物,朋友们一起出去,看到路边的树或者草,问到它们的名字的时候,我大多答不上来。在我看来,植物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遍的物种,它们或青或黄,亦高亦低,浸染大地,养育其他生灵,到底有多少种,数是数不尽的。
这几年,我陆续发表了《树木记》《植物记》《青草记》等系列诗歌作品,总想去山里看那些不认识的植物。前几年雾霾大,听朋友说植物可以消减雾霾,就买了很多绿植。不知道在哪一个春天,我突然就喜欢上了它们,它们帮我打发了不少寂寞的时光。我一开始没有耐性,连几片绿叶儿也养不好,叶子总是发黄、打蔫。后来我发现,只要用心琢磨它们的喜好,那些叶子便渐渐绿意葱茏。我和朋友一起在花市买的水竹,朋友回去总是换水,把根洗得干干净净的,结果叶子越来越黄。我对他说:“兑水不换水,不要多管它,许多植物的生命力和韧性是惊人的。”
朋友好奇地问起我平日的生活,我说:“绳床瓦灶,布衣蔬食。上班坐公交,进家养花草。读书、散步,偶尔远行。对财富不那么热衷,对浮华没什么向往。不愿意热闹,也不害怕孤独,最好谁也别理我,有更多时间做自己的事。”朋友说:“看你平时也不孤僻,挺随和的啊。”我说:“性格和习惯有时候是两码事。”
早芒种晚秋分,一株小麦吐穗的时候,另一畦菜蔬已经熟了。一到那个季节,我就想住在李家庄、张家庄或者王家村,住在一个随意漫步而至的村子。那是一些最普通的村庄,它们在滹沱河南岸,离夏天的高远、秋天的疏朗最近。那些经历让我知道,有时候一株浅草,比树、比石头、比一座桥、比一个村庄的生命还长。尤其是秋天,这个季节是一年里最好的季节,秋高气爽,风景宜人。这个季节,早中晚都有各自的味道,你偏爱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到了我这个年龄,就不再盼望明年的花比今年红,明年的叶子比今年绿。散步的时候,朋友问我这是什么草,我说不知道,问我这是什么花,我说不知道,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越来越觉得自己太无知。四季冷暖交替,人间烟火如常。现在总是劝自己,别忧虑花草们的枯荣,它们或盛或衰,是固有的天命。我有时候去旅行,坐在火车上,总爱看车窗外面,看那些异乡的花、草和树,我相信如果你信仰它,它就是你的命中注定,它就会连根带叶都是你的。树的香气和草的香气是不一样的,树的香气更浓厚,草的香气更清淡。树越高越让人仰望,草越深越让人低头。所以,我常常在青草面前低头。
小区里有人把杂草除掉,种上了花啊、蔬菜啊什么的,可是总也养不好,杂草还是长出来了。别忽略那些卑微的杂草,越卑微,它的生命力越强。每隔一段时间,小区里就会响起割草机的声音,空气中会弥漫着草香。那时,我会想不如让这些杂草疯长,长得参差不齐、高低起伏,有一种原始的野性和风韵。我知道这是在城市里寻找乡野的记忆和情趣,看着被割得整整齐齐的草坪,总觉得有几分残酷和凄凉。我一直认为植物最不应该受到限制,它们本来就是自然与神灵的造物。
我一看这些叶子,就会想起一些往事,想起一些故人。从嫩叶到阔叶,有的叶子由绿到黄只有一季,有的叶子由荣到枯却要数年。你数不过来有多少叶子,但认识了其中一枚,也就认识了许多枚。你跟它说话,它能听懂,亦清透亦多情,亦柔嫩亦沧桑,似乎那枝叶也感性了,也智慧了。我知道人的生命其实比植物还要脆弱,看着那些散淡的叶子,便感慨生活不需要什么大智慧,忽略一些、忘记一些也无妨。植物之心,良善、清朗、纯粹、广博,也坚韧。所谓人间,无非枝叶,无非浅草,无非微尘。
“如果你看到一首诗像路边的花草一样自然地长出来了,那么你可以断定它是一首好诗。”惠特曼的这句诗,曾打动过我。草坪上新铺了青草,青草长起来之后,就不怕寒冷了,青草间相互遮挡风寒。年龄大了,也就知道,如果人的生活能像植物那样简单,就是最完美的境界。
早春的时候,植物们发芽了,一点儿声音也没有,几天就把大地都染绿了,它们什么时候积聚的能量你根本不知道。安静的时候,就是它们显露自己色彩的时候。高树生得壮,浅草活得长,你不能期待草有树的根系,所以也就不必在意它们的肤浅。你永远无法想象这个世界有多么丰富,这当然包括植物,包括一树一叶一草,也包括人。那无处不在的青草,那被人忽略的植物,让尘世满是颜色。人如衰草,我常常在植物面前感慨:每一棵树或者每一株青草,都是悬之于日月的神灵!
搬家记
2012年,我搬家了,从石家庄和平路搬到新华路。
和平路原来叫北马路,我20岁从部队退伍到河北省文联,就在北马路19号省文联大院生活和工作。北马路街道不宽,路两边一层灌木,一层槐树,一层杨树,绿意葱茏。我在那里生活了几十年,对那条街道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得很清楚。后来北马路改成和平路,路面加宽,槐树和白杨树被砍掉了,路上也嘈杂起来,但即使这样,我依然觉得那条路和我有着非同一般的渊源。我生性怀旧,虽然新房子早就装修好了,但我一直迟迟不愿搬走。我不愿离开居住了三十多年的院子,周围的一切都很熟悉了,卖水果的、卖菜的甚至出租车司机都很熟悉,在一个地方住久了,就有了对这个地方的亲近和牵挂,很难割舍。
我总是不着急,慢慢整理着家里的物什,一点一点地搬。最多的是书,共有12个书柜,里面放的书都是我一本一本买来的。改革开放之后,书店里陆续有了一些新出版的书籍,印象深刻的有《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和《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我每个星期天早晨要到火车站附近的石家庄桥西新华书店买书,去别的城市,第一个要找的地方也是书店。现在想起来,年轻的时候很纯粹、很专注,那些书就是这么一本一本积攒起来的,几乎每一本都有故事。我还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往书里夹纸条、邮票或者是一封舍不得丢弃的信,里面就有了当时的温度和记忆。后来我读书的时候,找回了不少能够记起来但觉得已经丢失了的信件,这也给我重读那些著作的时候增添了一些乐趣。
搬家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有那么多买来的书都没有读。总想着不着急,以后时间宽裕了再慢慢看,但记忆力、视力都不如过去,书一放就是几十年,拿出来之后崭新如初,只是上面有了灰尘。年轻的时候总是急着写作,觉得读书是以后的事,现在想,其实应该反过来,年轻的时候尽可能多读书,等阅历积淀够了,写起来便从容了,也不再多想什么形式、语言,随心所欲即可。我把书分成了三部分,带到新家几书橱,名著都给了孩子,其他的放到了小仓库里。搬家之前,我专门请铁匠师傅打了几个铁架子放在仓库。书是很重的东西,放在书架上和放在我心里的重量是一样的。
柜子里还有一些本来已经忘记了的物什,一些旧邮票、旧纪念章,有的是我父母留下来的,有的是我自己当时攒下的。我还翻到了几本前辈的笔记和档案,那些文字记录着那一代人的生活。那些纸页都发黄了,尽显岁月的沧桑,也显现了时代的印痕。我还找出来一盒旧钥匙,仔细看它们都那么眼熟,不知道打开过自己家的哪一扇门,可是现在它们都已老了、废弃了。那些钥匙有的是铜质的,有的是铝质的,也有其他合金的,斑斑驳驳、新新旧旧。一年又一年,岁月更替,几十年间锁换了不少,钥匙自然也就换了不少,但它们还是留存了下来。许多东西就是这样,也许没有什么用了,但却是自己内心很深的痕迹。还有一些宾馆的信封、信纸和导游图,现在看到,依然能记起来当年曾经去过的地方。也许仅仅是一张纸,但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些年代的回忆。
搬家的时候,收废品的河南老乡也来帮忙。平日里我们家的废品都不卖,一些旧书刊、纸箱子、啤酒瓶子之类的东西,就给了人家,所以那两位师傅一定要骑着三轮车帮忙搬家具之外的零碎东西。第一次妻子给人家100元钱,老乡要了80元;第二次要了60元;第三次只要了50元,推了半天,让我心里很过意不去,第二天早晨又赶紧收拾出来一些旧东西给了他们。
让我觉得留恋和珍视的不是那些物什,不是那些用具,甚至不是那些书,而是那所旧房子里熟悉的气息和早已沧桑了的容颜。我做什么事情都太在意,常常恋旧,比如那些旧衣服,翻来覆去地掂量,还是没有舍得扔。它们虽然旧了、掉色了,但是穿起来特别贴身,一看就是自己的衣服。我在2007年第一届河北青年诗会上穿了一件T恤衫,直到现在依然还在穿着。2005年,我穿着一件衬衫到深圳参加第三届鲁迅文学奖颁奖仪式,那件衬衫直到现在还整洁如新。那些衣服不见得是名牌,有的甚至是在自由市场买的,很便宜,但朋友们见了总是问:“你怎么总穿名牌?”我就笑着说:“我都不知道这是什么牌子。”
搬家的时候清理楼下的储藏室,那里还放着几书橱读过的旧书。我发现它们已经受潮了,散发着霉味,心疼不已,只好请收废品的师傅成箱装走。恰好诗人浪波前辈走过来,我对他说:“看来今后书是不能出了,不然自己的书也是这番情景。”但有几块几年前捡回来的石头,虽已染尘,依旧光华不减。更多的石头,我反复观察后觉得没有留下的必要了。朋友们说:“这么重,从大河滩里一块一块捡回来,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出了那么多汗,不要了,不是太可惜了吗,当时是怎么想的?”我对帮助搬家的朋友们说:“那时编务工作那么紧张,我在单位的心情和状况都不怎么好,就靠去捡这些石头让心里得到了许多宽慰。现在看它们的品相一般,是因为自己审美的层次提高了。”帮助搬家的朋友们说:“也有道理。”
更多的时候我想,人这一辈子,真正需要的东西实在太少。后来,书橱、衣柜、房间的家具,甚至墙上的油画,所有东西都搬走了,旧家里只剩下卧室的一张床和一台电脑,还有放在小餐桌上的几副碗筷。房间里显得很空旷,说话声音大点都有回音,但我一直不想离开旧家,就那么生活了几个月。原来觉得许多东西不可忽略、不可缺少,现在看来,没有什么是必要的,除了每天离不开的空气、水和食物。
现在我跟那个院子没什么关系了,但偶尔经过和平路,偶尔经过那个曾经被称为北马路19号的陈旧的院子,心里还会说,这里曾经是我的家。
烟酒记
我不嗜好烟酒,从小到大一直是这样,几乎没有喝酒的经历,完全没有抽烟的经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我在部队当过两年机关的文书,保管着一些烟和酒,但我从来没有动过。后来当了编辑,有朋友来看我,趁我不注意,顺手给我留下两条烟。那些烟就在办公室里放着,哪位吸烟的同事到我办公室来,就请他们拿走。不少同事都吸过我办公室的烟。我不喜欢参加饭局,觉得在那样的场合没有话说,别人都在相互敬酒,敬酒词一套一套的,幽默诙谐,我不会说,便在那里看着他们发怔。到了饭桌上,我不喝酒,别人也就不好意思在那里呼天喊地,怕影响别人尽兴,干脆我就不去。再一点我怕耽误时间,一次聚会起码要几个小时,搞得很疲劳不说,彼此说了一些话未必有用,甚至越听越烦,不如不听。偶有聚会,大家喝点酒,不熟悉的朋友总是问我:“你一点儿也不喝吗?”我说:“一滴也不喝,从来不喝。”另外,我当编辑的时候对自己有约束:不跟作者出去吃饭。久而久之,我周围的同事和朋友没有人再认为我这样做有什么不妥或者是对谁不尊敬,有什么场合也就不再叫我了。正好,各自安好,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