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疗法
作者: 刘剑波妻子是在过马路时被一辆货车撞倒的。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救护车刺耳的警笛声也未能将她唤醒。随车医生检查了她的瞳孔,然后看了我一眼。我明白那一眼的意思,但是妻子还紧紧抓着我的手,我怎么掰也掰不开。我知道妻子是想拉着我一起去那边——那里有所有故去的亲人,也许还有仁慈的上帝。
我凑到妻子耳边说,我暂时还不想跟你一起去,因为我还有未了之事。妻子徐徐松开了我的手。说实话,我对妻子之死并不特别伤心。我知道,我与她只是暂时分别而已,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再见到她。
我想在最后的时刻到来前,读完以前未读完的书,还要写一本回忆录。这种回忆往日生活的写作有点像冲印师的工作:在一个密封的小屋子里,用红色的玻璃纸包住灯泡,然后开始洗印——拿镊子夹住底片,在记忆的药水里来回拂动,看着过去的一切在药水里渐渐浮现。但是儿子一家的到来打断了我的计划。儿子居住的小区要拆迁重建,他们搬到我这儿来过渡一下。我这是三居室套房,儿子和他媳妇艳红住一间,月嫂和刚出世的孩子住一间,还有一间我住。艳红身材娉婷,长得像何赛飞,没过门时我挺喜欢她的。但婚后不久她就要求在房产证上添上她的名字——儿子没谈对象前,我们老两口就给他买了一套房子作为日后的婚房——并以离婚相胁迫。最后,艳红的要求当然得到了满足,但从此我也倒了胃口。
儿子一家搬进来,棉花糖也被带来了。棉花糖是艳红养的一只比熊犬,平时艳红唤它“糖糖”,并且让小狗叫她“妈妈”。狗仗人势这一点在棉花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主人在,它就特别嚣张;主人不在,没人给它撑腰,它就摇尾乞怜。这家伙还好色,在路上遇到母狗,总是恬不知耻地扑上去。这狗东西特别爱叫唤,夜里也不消停,吵得我彻夜难眠,白天头昏脑涨,根本无法读书写作。我只好对儿子抱怨。儿子说,咱不读书写作不行吗?抱抱孙女,遛遛狗,做点儿拿手菜不行吗?我无言以对。
棉花糖知道我跟它不对付,便想报复我。一天,棉花糖故意把一泡尿撒在我的电脑键盘上,我气坏了,狠狠给了它一巴掌。这家伙声嘶力竭地号叫起来。我知道它是故意叫给艳红听的。果然,艳红跑过来指着我恨声说,糖糖,以后看到这老头就使劲咬,有妈妈在,咱不怕他。
艳红让儿子传话,要我向棉花糖道歉。我气糊涂了,竟然争辩说,我何错之有?儿子对我说,算啦,要是你不向棉花糖道歉,艳红就跟你没完。我不知道“跟你没完”是什么意思,但它散发出的气息让我害怕。我屡次对儿子流露出想搬出去的想法,儿子总不当一回事。有一次我咬咬牙,很正式地跟儿子提出这事。我以为儿子会说,房子是你的,还是我们搬出去。谁知儿子嗯了一声,说爸你实在想搬出去,就搬出去吧。我的舌头像被捕蝇纸粘住似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我决定去申丞护理院。
在整个通城地区,申丞是条件最好的护理院。那儿有吃有喝有医护,可以心无旁骛地看书写作(前提是住单间)。我想等儿子一家“过渡”完了,我再搬回家——唉,我的家,像是科塔萨尔的小说《被占的宅子》那样被占领了。
护理院坐落于郊区的一个花园内,我一到那里就喜欢上了它。这天黄昏,我在花园里散步,意外地发现在一个旮旯里歪歪斜斜地立着一棵萎靡的向日葵。它的花盘足有洗脸盆那么大,却因为无法承受重荷而无奈地弯着腰,沉浸在生命暮日的哀伤中。与之相呼应的是护理院上空的浮云。那是一种破烂陈旧的浮云,上面满是窟窿,染着昏暗的污斑,像是浇了杯残茶。现在我还记得我入住的那天晚上,银白色的圆月如何在空中穿过各种动物形状的浮游的云层。我望着月儿钻进一只大母鸡的肚子,又缓缓钻了出来,像从母鸡屁股后面生下的蛋——它也许象征着我开始了在护理院的日子。
遗憾的是,护理院暂时没有单间。院长很有把握地说,有两位住单间的老爷子将不久于人世,到时会腾出一间给我。我揶揄他,难道你这个护理院的院长掌管着生死簿?他叹了口气说,都是晚期了。院长是个中年男子,头几乎全秃了,脸上布满了调皮的小疙瘩,连叹气的时候表情都是活跃的。
我喜欢我房间的米黄色墙壁,那种在烤箱中烤得很嫩的面包卷的颜色让人赏心悦目。跟我同屋的老宋已八十开外。此翁性格孤僻,不与人交往,整天窝在床上看电视,音量开得很大。我屡次婉言提醒他,屋里并非他一人,但老宋仍旧我行我素。我想请院长施以援手,院长说,老宋当过一县之长,呼风唤雨惯了,不买任何人的账。别说我这个院长,就是通城市的市长,他也不放在眼里。
我去院长办公室翻看入院登记簿,想知道有没有我认识的老人。这种概率应该很大,因为再没有比养老院更能体现殊途同归的地方了。一个叫“黄秋英”的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登记簿上的个人信息简单得无法再简单了——黄秋英,女,61岁,护理等级:特护。我向院长打听这个叫黄秋英的老人,院长说他也不太清楚,只知道是她侄子送过来的,听说她以前一直待在北京。
院长问我,你打听黄秋英干吗?我说,我以前有个朋友也叫黄秋英,年纪差不多,也住在北京,不知道是不是她。院长摸摸下巴,问道,你那位朋友是不是老年痴呆?我笑着摆摆手说,我朋友聪慧睿智,是个思维敏捷的女作家,况且她才60出头,还不到得这个病的时候。
院长说,那倒不见得,现在老年痴呆患者的年龄趋于年轻化,本院就有个入住的病人,还不到60岁呢。我哦了一声,顺便问护理院里有多少老年痴呆患者。院长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说,整整一打。院长说黄秋英跟别的老年痴呆患者不一样,她不到处乱跑,不跟人大吵大闹,不在自己的世界里絮叨不休,而是千方百计地找各种活计做——当然是瞎做一气,比如硬要去食堂帮忙洗碗,但她总是把洗干净的碗丢进泔水桶里。她不声不响,很安静,每天除了去花园散步,就是盯着墙上的一幅画看。
我没往心里去,这个黄秋英,应该不是那个黄秋英吧。
因为有老宋在,我无法在宿舍读书,只好捧着书去花园。有太多的经典想读,以前总想着,等退休后再读吧,可是退休也意味着人生的尽头即将来到,我只能有所选择地读。比如,我一度在巴尔扎克与纪德之间徘徊不定,可是《人间喜剧》的长度让我望而生畏,漫步其间无异于一场马拉松,而纪德的《伪币制造者》无疑是一部微型的《人间喜剧》,所以最后我将橄榄枝抛给了纪德。我希望自己最后的时刻是这样的:夜深人静,突然一阵疲倦袭来,我合上读了一晚的书,趴在桌子上沉沉睡去。这将是一次漫长得没有尽头的睡眠,永远不会醒来。
有天下午,我在花园里的一棵杨树下看纳博科夫的《俄罗斯文学讲稿》。偶然抬起头来,发现不远处的长椅上坐着一个老妇。我有种惊鸿一瞥的感觉,啊,她太美了!被皱纹包裹的眼睛深邃明亮,面部骨骼的线条似雕塑一般完美,颧骨处肌肤紧实,双唇依旧饱满。她侧身坐在长椅上,左手托着微倾的脑袋,纤纤小指贴在唇边俏皮地弯曲着,整洁的发网兜住半泻在颈背上的浓密白发。她笑着望向我,露出山口百惠式的虎牙。我猛然感觉世界从我身体内穿过,唯独她留了下来。这个长着虎牙的女人!
我喊了声“阿琪”,边跑边朝她伸出手去。我猛然想起,在1985年7月6日下午的赵县汽车站广场上,我也做出了这个动作。那天,为期一年的进修结束了,我要乘大巴车回家,她来送我。大巴起步时,她情不自禁地跟着跑起来,高高地扬起手。我探出车窗外,也朝她伸出了手。
刚起步的车子速度不快,她的手跟我的手几乎在同一高度,只要我抓住她的手,就能海底捞月般把她拽上来,带她回家。她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就在我的手与她的手快要相触之时,她把手缩了回去。
她惊恐地瞪着走到身边的我,叫了声“爸爸”。我朝背后看看,一个人都没有。坐在长椅另一头的女护工笑了起来,说,她是在叫你呢。那护工看上去年过半百,头发却黑漆漆的,脑门比一般女人宽阔,体形也比一般女人宽了一大圈。经她这么一说,我被逗笑了。我笑着对阿琪说,你怎么叫我爸爸,我是刘君啊,你认不出我了?阿琪又叫了声“爸爸”。护工解释说,她看见老头就叫“爸爸”,天底下的老头都是她爸爸。
翌日早上,我去看望阿琪。她住在顶楼的楼道左侧,站在窗前,可以俯瞰整个花园。我去时,护工正对着阿琪发火——她喂阿琪吃早餐,阿琪不仅不吃,还尿了裤子。护工对我诉苦,整天不是尿就是屎,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
阿琪背对门坐着,以一种超然物外的神态看着对面墙上的一幅油画。这应该就是院长说的那幅画了:一群在棉田里干粗活的农妇,把婴儿放在悬于一株粗大的红色山毛榉枝条之间的网兜里,草上沾满了露水,棉花已经绽开花苞,宛如白色的蔷薇。微风摇晃着吊床,母亲们不时起身,看看她们的孩子是不是睡了,是不是被鸟儿吵醒了。
有什么好看的?天天看!护工嚷嚷着把调羹送到阿琪嘴边,像引导小孩那样夸张地张开嘴,露出满口烂牙。阿琪下意识地张口,护工赶紧把调羹送进她嘴里。谁知阿琪死死咬住调羹不放,护工顿时着了慌。我灵机一动,从衣兜里掏出一块大白兔奶糖来。我至今也没搞明白,我的衣兜里怎么会有一块大白兔奶糖,我是从来不吃糖果的。
我把大白兔奶糖塞进阿琪嘴里,她才松了口。那一刻我有一种强烈的虚幻感,眼前这个失去记忆的老女人根本不是阿琪,我认识的阿琪还待在北京通州一个叫儒林村的地方。可是,如果这个沦陷于阿尔茨海默症的老女人不是阿琪,那么她又是谁呢?
我对护工说,我来喂她。
我端着粥碗坐在阿琪跟前,她打量着我,眼光里有种探究的东西,又轻轻地叫了一声“爸爸”。我内心一阵酸楚。让我意外的是,我喂饭的时候她很乖——刚把调羹送过去,她就把嘴张开了,甚至,我还在碗里舀粥,她就张开了嘴,一口一口吃得香甜。护工不服气地说,她怎么认你呀?真是奇怪。
护工说错了,如果她“认”我,为什么还叫我“爸爸”呢?当我在花园里认出阿琪时,是多么喜出望外,啊,我在养老院有伴了,不再孤单了,我深层的意识里甚至还有与阿琪相携走完余生的念头。
可是,阿琪不认得我了。在她眼里,我成了“爸爸”。也许就像护工说的那样,所有的陌生老头在阿琪眼里都是“爸爸”,我不过是众多陌生老头里的一个。我要想办法让阿琪认出我来。我甚至想,如果她能认出我,我就搬过去跟她一起住。
她怎么才能认出我呢?虽然此刻我们近在咫尺,实际上却相隔在两个世界。对她来说,认出我要走很长的路。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设置路标,隔一段距离就设置一个。这样,她就能够凭借路标,一步步走到我跟前来了。
那么,什么样的东西可以用来做路标呢?我想起阿琪屋里的那幅油画。
阿琪为什么对这幅画如此专注?她在看画时心里是怎么想的?那幅画对她有着怎样的意义?至少,那幅画触动了她,否则她不会长时间地注视它。
就用画来做路标!记得在哪本书里看到过这样的话:语言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出现得比较晚,不像画面那样容易被记住。我就是对阿琪说一百句“我是刘君”,也许还不如一幅画有效果呢。
绘画我是有基础的。少年时我曾拜县文化馆的一位徐姓老师为师,他以画牛闻名遐迩。虽说当时他并没有教我画牛,而是教我画扬鞭策马的杨子荣和手擎信号灯的李玉和,但绘画的功底我是打下了。
我请伙房买菜的老王头替我上街买来颜料、画笔和画纸,又把这些东西铺在阿琪吃饭的桌子上,开始临摹那幅油画。阿琪如邻家小妹看阿哥作画那般坐在我身边,视线不断地在墙上与我的画笔之间往返,温顺而娴静,一点儿也不像个阿尔茨海默症病人。
我先从一株棉花画起。就像我衣兜里不知怎么会有一块大白兔奶糖那样怪异,某种神秘的力量左右着我的画笔。很快,一株棉花就惟妙惟肖地呈现出来,与墙上那白色蔷薇般的棉花不差分毫。接着我又很顺利地画出了农妇和婴儿,画出了山毛榉和网兜,还画出了草上的露珠,它欲滴未滴,充满悬念,让人不安。在一旁观摩的护工不停赞叹,太像了,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阿琪神情肃穆,伸出修长的手指,不停地摩挲着画中的一位母亲。她摩挲着那位母亲秀气的眼睛、高挺的鼻子、瘦削的面颊和小巧的嘴巴,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我心中一动,看来她一定是记起了什么。
接下来我为画什么唤醒阿琪的记忆而颇费踌躇,要画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斟酌再三,我决定先画陈必信——没有他的撮合,就没有后来我和阿琪之间发生的一切。陈必信应该已是鲐背之年了,但我确信他还健在。前不久我在《文艺报》上看到他的大名,他刚加入了中国作协。当年他是个中年男人,身量不高,长着普希金那样的硕大头颅。我回忆着他面部的两个明显特征,把它们呈现在画纸上:鼻子上的肉疣和浓密的胡子。我把那粒肉疣画得比铜钱还大,胡子则被画成了猪鬃。我指着陈必信的肖像问阿琪,你还记得他吗,进修学校的语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