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探究
作者: 马辉
摘 要:近年来,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成为乡村建设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人们普遍认识到其具有的历史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然而众多问题也日益显现。进入新时代,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创新保护发展模式,引入市场运作体制,激发传统村落内在发展动力,拓展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路径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
一、传统村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统村落,原称“古村落”。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中指出:“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根据此定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第一,传统村落不仅拥有自然山水风光,而且还拥有物质文化遗产,如古建筑、古街道、古树木等遗存;第二,传统村落还有乡约家训、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仪式、传统节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河南省的传统村落
以河南为代表的中原地区是黄河文明的摇篮,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河南省内的传统村落拥有种类丰富、类型众多的历史遗存与自然资源,是中国农耕文明的重要遗产。自2012年以来,河南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先后数次组织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分五批将811个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
河南传统村落形态丰富、特色鲜明,分为豫西塬上地区窑洞型村落,豫北山地石板房村落,豫南山区类徽派村落,豫东南、豫西南盆地圩子村落,豫中、豫东平原堡寨式村落。根据调查显示,这811个传统村落分布特点大致为西北和东南地区分布较多,西南和中东地区分布较少,整体呈分散或局部聚集。
(二)河南省传统村落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条: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目前,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数量众多,民间美术类包括豫东开封的朱仙镇木版年画、豫西洛阳的洛阳宫灯;民间音乐类包括焦作的武陟盘鼓、黄河号子;曲艺类包括河南坠子、三门峡的锣鼓书等。河南传统村落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不胜枚举。
二、河南省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村落现状堪忧
工业化进程中难免顾此失彼,尤其是为了发展而在乡村私挖乱采造成山林毁坏、河水污染,一些古建筑遭到毁灭性破坏,难以修复。现今交通、住房等各种条件的改善,让一些传统技艺失去了用武之地。原本的地坑院、窑洞被楼房代替;传统木质结构被混凝土替代,建筑木雕工艺由此化繁为简;节庆习俗以时令季节为准变成以旅游时节为准。
(二)文化认同缺失,非遗传承困难
传统村落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其独有的文化特质,代表着一个地方千百年来的文化记忆,是人们乡村记忆和乡愁情感的寄托。但在经济不断发展之下,传统村落中的年轻人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大多选择外出经商、打工,对于村落中的传统习俗文化并无太多兴趣。传统技艺的传承需要长时间的学习与练习,短期内难以取得经济效益;村落的老龄化、空心化;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同的缺失,上述种种,造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困境。
(三)旅游同质化严重,影响传统村落的发展
传统村落保护和旅游开发密不可分。外来文化和资本涌入传统村落,在改造传统村落的过程中出现了过度开发和严重商业化、舞台化的问题,改变了村落原有风貌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环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独特性和地域性;破坏了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使传统村落丧失了原有的特色和地域文化,逐渐同质化。
三、河南省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制定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明确了以“加强‘美丽乡村’文化建设,发掘和保护一批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的小镇和村庄”为保护内容。笔者据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健全法律保障体系
目前,传统村落保护的相关立法在河南省仍是空白,只出台了《河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三年(2020-2022)行动实施方案》这一指导文件。只有立法规范、明确,传统村落的定义、保护措施以及传统村落的规划才能有法可依。针对传统村落中古建筑遗产年久失修、破败不堪,非遗传承人年事已高,非遗濒临失传的困境,河南省应当加快相应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与出台。相关政策要划定保护的范围、级别、主体责任、约束机制、惩罚机制,把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非遗的传承都纳入法制体系,做到依法保护与传承。
(二)激发村民内在动力
在保护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村民是非物质文化的传播者和传承者,他们的参与不可或缺。长期以来,受地理位置和经济文化水平制约,村民对自身拥有的传统文化价值、优势和商机没有清晰的认识,缺乏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关键是要让村民提高认识,树立文化自信,激发他们的积极性。
(三)静态保护与动态发展的均衡
在国家政策及资金的支持下,在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视下,大多数传统村落启动了对古建筑、古文物的发掘和修缮,但传统村落的魅力只依靠静态的保护是无法完全展示出来的。要尊重传统村落自然发展规律,根据市场需求以及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充分发掘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民俗技艺、传统美术、特色美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村落山水环境特色,引导村民利用民宿、农家乐等途径,积极开发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产品。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性保护与传承
传统村落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经千百年形成的生产、生活方式的集中产物,包括民俗节庆、营造技艺、宗教信仰等,具有活态性、传承性、脆弱性的特点。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更是传承的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既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还要尊重村落形成的文化特色。
1.建立非遗传承人选拔和培养制度
相关部门可以制定合理有效的非遗传承人选拔制度;对选拔出的传承人可以由省市级地方财政给予资金补助;资格评定方面可以制定评定规则,分类分级对传承人给予相应的称号,从而提高他们的社会荣誉和认可度。
2.与当地学校合作开发非遗课程
非遗进校园是较为普遍的保护传承措施,这类活动以直观展示为主要手段,以宣传普及为主要目的,目前还没有深入非遗的长效保护和人才传承方面。
高校在课程改革过程中,可以依据当地文化特色,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门别类引入课堂,通过传承机制的设置和课程结构、课程内容的调整等,为学生创造学习条件和机会,推动更多青年学子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例如,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豫西剪纸艺术工作室,邀请知名剪纸大师给学生讲授剪纸的技巧及艺术魅力,培养学生的剪纸兴趣,其“‘剪越古今’豫西剪纸文创产品开发”项目在第五届河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二等奖。
(五)加强宣传推广
1.开展文化活动提升文化认同
例如举办“潍坊风筝节”“运河记忆”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非遗宣传活动,让公众对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提升他们的文化认同感,进而有意识地加入非遗保护传承行列。
2.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知名度
数字化技术拥有卓越的音像展示功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方面,VR、AR技术和直播、录播短视频等方式可以带领人们云游传统村落。2021年,河南电视台将中国节日作为节目创作发力点,其中“奇妙夜”系列节目取得了巨大成功。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厚重历史加上创意编排、技术赋能,为人们打开了传统文化传播的新路径。由此可见,现代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不仅可以有效地储存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能够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更加高效。
四、结 语
河南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在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任重道远。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我们要坚持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健全法律法规,创新发展模式,激发内在发展动力,依托信息化手段,使传统村落焕发活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传播与传承。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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