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技术:为非遗创新性发展赋能

作者: 史轩

数字化技术:为非遗创新性发展赋能0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探索实践,非遗发展方向逐渐转向创新融合,新信息技术高速更迭,推动非遗的保护和发展逐步进入数字化时代。借力数字化手段,当下非遗的保护和创新工作在生产、传播、经济层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数字化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因此,急需通过加强针对非遗数字化的专业性规划和政策指导、加速拓展权威平台对接社会资源、培养青年综合型人才承担发展重任等方式合理高效利用数字化等科技手段赋能非遗创新性发展。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创新性发展

2004年我国正式批准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不懈探索,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当下,关于非遗发展方向的讨论重点逐渐由“确保存续”转化为“创新融合”。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技术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人类社会正在快速迈入数字化时代。数字化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如今,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道路上,数字化技术手段为非遗的创新性发展带来了无限可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

一、政策:支撑非遗借力数字化促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有坚实的政策保障。放眼综观国际、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它们为非遗通过数字化等科技手段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了宏观的战略方向与法律保障。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鼓励各缔约国通过科学、技术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缔约国根据教科文组织的倡议,开始注重将数字化等科技手段运用到非遗保护工作中。例如,在教科文组织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的财政援助下,苏丹于2009年启动了民间传说和传统音乐档案的数字保存项目,到2013年已初步建立了数字数据库,并制定了数字化档案管理和行动计划。其中,喀土穆大学民俗和传统音乐档案馆收藏的自1963年以来搜集的3000多份苏丹传统音乐的录音和照片,已全部借助数字化手段被保存到该数据库中。这些珍贵资料包含了苏丹不同社区对民间传说和口头传统进行不同研究的成果。

我国在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之初,就大力推动运用数字技术加强对非遗的确认、立档、保存、宣传等。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指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随后,2006年出台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9号),进一步提出“鼓励地方通过大众传媒等手段普及非遗知识,促进社会共享”,这表明在弘扬非遗方面也需要数字技术的参与,扩大非遗的传播效果。

中国艺术研究院较早成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非遗数字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的保护。2006年建设研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系统”,此外,为探索建立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模式,还设计研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管理系统”。[1]根据“十二五”规划,原文化部于2010年10月启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旨在通过先进成熟的数字信息技术,使我国大量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更加有效地保护、传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2011年12月25日,中国艺术研究院在京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一期)”项目验收展示会。项目成果主要涵盖三方面内容。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数据库开发应用。二是秦腔、高密扑灰年画、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3个国家级非遗名录试点项目的数字化资源采集及专题展示。三是传统美术、传统戏剧、传统技艺三大门类的数字化标准规范草案制定。其中,包含3项基础类标准和4项业务类标准及工作规范在内的工程数字化标准规范初步制定。

针对不同类别的非遗保护工作,国家也做出了相应指引,如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中指出,“探索手工技艺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的有机融合,提高材料处理水平,切实加强成果转化”,并“鼓励商业网站与相关专业网站设立网络销售平台,帮助推介传统工艺产品”。

人们日益认识到,科学技术的发展促使人类的生产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为各领域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在非遗传播领域,从国家的角度也在不断强调数字化等信息技术的强大作用。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文旅非遗发〔2021〕61号)中强调:“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拓展非遗传播渠道,支持各类媒体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直播等全面深入参与非遗传播。”2022年我国第17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云游非遗·影像展”活动,通过2300余部非遗传承纪录影像、非遗题材纪录片带领人们在光影中感受非遗魅力。[2]

2022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了文化数字化战略的任务和目标,以及工作重点和路径步骤。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对“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随着社会生产生活各个领域数字化进程的加快,国家从宏观层面持续强化对文化数字化转型的顶层设计。

各省市依据国际和国家一级发布的政策法规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文件,并对通过数字化推动非遗创新发展进行了初步实践。甘肃省是较早开展遗产数字化及非遗数字化保护的省份之一。2012年,由敦煌研究院和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合资注册了甘肃恒真数字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石窟、寺庙、墓葬壁画、馆藏画数字化,彩塑三维建模,影视动画制作,工艺品设计与开发等,开启了甘肃文化与数字化的联系。同年颁布的《甘肃省数字城市建设规划(2012-2016年)》明确指出“甘肃省将逐步实现全省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信息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接口”并“整合建设甘肃省云计算平台”。[3]甘肃省在文化遗产领域的实践与相关政策的不断深化,为甘肃省非遗数字化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2015年公布了《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其中明确指出:“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运用数字化采集、处理、存储等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体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诠释、展示、传播与开发利用。”2016年,甘肃启动非遗数字化工程,借助音频、视频、图片等数字化技术实现非遗保护与传承。2021年,由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共同推出的甘肃文旅文交中心数字非遗交易平台上线,推广牛肉面制作技艺和文化,并推出数字非遗交易平台首款挂牌产品:牛肉面非遗文化礼盒。此举将传统产品的批发零售线上化、数字化,构建起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实现多方带动各相关产业链发展的效果。[4]2022年,甘肃省文旅厅与腾讯云联合建设的“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数据平台”上线,首批次共630项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档案数据成功“上云”。这是西北地区首个以数字化方式记录、保存和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数据平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以及推动相关成果转换利用有着重要意义。随着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深入开展,甘肃全省各级10个门类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将分期分批全部“上云”,包括3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83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93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186项市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396项县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以及68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17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452名市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8299名县区级传承人相关档案资料(包括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

又如北京市在2019年开始施行的《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号)明确提出:“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运用图片、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形式,建立规范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同年,“中国非遗音乐数字工程”在北京启动,通过数字技术录入和保护中国濒危的传统音乐,并面向全世界推广和传播。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大数据平台在北京发布,目前,该数据平台已搜集了超过3万项非遗项目,收录传承人3000余人,覆盖了105个国家和地区。此外,还有一些更早推动“非遗+数字化”的探索,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故宫数字博物馆、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等网络平台,除了采用文字、图像、音视频等记录手段,还使用了3D建模、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现已成为大众研究我国非遗的数字资源宝库,这些数据库将共同构建起北京乃至中国的非遗数字化体系。

可见,在良好的政策推动下,非遗在不断实践探索中对数字化的借力模式也发生了变化,由最初助力保存、记录、展示的辅助性工具,逐渐进化为助力创新与发展的支撑手段与科学动力。随着整个社会数字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围绕“文化数字化”的整体战略部署和各地助力“文化数字化”的细化配套政策,将使非遗数字化创新发展步入“快车道”。

二、数字化:创建非遗保护广阔空间

数字化科技手段的出现,使得非遗保护工作在记录、展示、生产、销售等方面取得了突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非遗项目和其蕴含的精神价值以及传承人,可以在数字化手段的加持下被更加广泛地传播,促进人们对其展开全面的了解、认知。南京大学艺术学院开展的“南京传统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展示”项目,是以“ZHI艺”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展示平台为基础,对南京传统手工艺非遗项目进行数字转化及虚拟展示,通过对绒花、金箔、云锦等三项非遗工艺进行深度文化梳理,目前仅收集的高清大图就多达1758张,口述史涵盖了录音461分钟、视频691条,以期通过视觉化、审美化和数字化的方式对非遗传统工艺进行解读,在更大范围内传播、传承南京非遗传统手工艺相关文化及知识。[5]

其次,数字化等科技手段带动了“非遗+”,传承人和实践者通过不断实践与创新,加速非遗产品与现代社会审美的融合。例如,依文集团成立于1994年,至今已形成集自主品牌、产业互联网、文化产业整合及防护防疫产业平台四大业务板块为一体的大型集团企业。依文集团释放中国文化原力,将中国式的生活哲学和文化内涵植入时装。其立足苗族刺绣传承人和国际设计师资源,搭建了“绣娘数据库”和“全球设计师空间”。以此为基础,建立了拥有1600多位设计师8000多个民族传统纹样的数据库,来自全球的设计师可以通过这个庞大的数据库,超越时空限制与绣娘一起合作。其中,77岁的苗族刺绣传承人潘玉珍的传统技艺搭乘现代设计,形成了首饰、包包、家具等一系列产品,从2000年起,她带领苗绣走过了10多个国家,也走过了上海、北京、深圳、西安、重庆等20多个国内城市。如今这位年近八旬的绣娘和她的绣品已经成为国际时尚舞台的常客,已然为刺绣与全球时尚产业的结合带来了机遇。

最后,数字时代推动了消费升级,从而也为非遗助力包容性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互联网的普及和云计算、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产业数字化过程中的广泛应用,使非遗发展的科技支撑发生重要改变。数字化进程中,市场消费需求和供给结构正在发生重构。新消费环境追求效率,消费者和管理者都在进行横、纵向对比并做出决定,线上消费成为新的消费方式和习惯。《2022非物质文化遗产消费创新报告》显示,非遗商品消费者规模达到亿级;90后和00后正在成为非遗商品消费主力;淘宝天猫上,年成交过亿非遗产业带由2021年的14个增长到18个;2022年,淘宝平台非遗店铺数为32853家,较2020年增长9.5%;非遗交易额较2020年增长11.6%。[6]我们不难发现,近年来人们对传统节庆活动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各类相关的非遗项目、非遗元素、非遗产品成为节庆活动消费的核心。2022年端午节前夕,由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导,北京冬奥会开幕式视效团队黑弓文化设计的宜昌·端午系列12款数字藏品在线上发售。藏品以“粽子”和“龙舟”等端午节符号为灵感,融合宜昌特色文化元素,上线首日总参与人数便达52277人,开售不到3分钟,共计24000份藏品便全部售罄。

我们欣喜地发现,数字化技术正在成为全方位展示非遗的新方法,非遗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审美价值也正在通过数字化技术实现高质量的传播效果。

三、重构:数字化进程中非遗创新性发展的挑战与机遇

尽管数字化技术飞速发展为非遗的记录、保存、展示、生产带来诸多便利与机遇,但是,数字化技术与非遗创新性发展的融合仍处在初期探索阶段,目前面临一定的挑战。我们应该以时代的发展为背景,理性地构建非遗的数字化,正确认识数字化为非遗创新性发展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为重构非遗良性发展的生存环境不懈探索。

第一,加强针对非遗数字化的专业性规划和政策指导。从已发布的政策法规来看,多数集中于非遗保护工作以及鼓励利用科技来赋能文化产业。国家出台了指向大文化领域的数字文化战略,针对非遗的全国性和地区性数字化转型规划还基本没有,实践中数字化赋能非遗发展的针对性更加精准的制度、办法和施行标准也几乎没有构建起来。当前,详尽的非遗数字化资源基本掌握在各省市的资料库中,未经分析、整理、计算的数字化资源,只能被简单检索或展示,并依照各地方制度加以利用,造成非遗数字化资源分布散乱、质量参差不齐、利用杂乱无章的现象。在实现非遗创新性发展进程中,对数字化资源的要求也在逐渐升级,由最初的采集、保存、展示逐渐转化为整合、分析与共享。因此,只有尽早出台非遗专业领域的数字化转型规划,构建协调统一的非遗数字化转型方法体系和非遗数据建设与治理标准,才能加速扩大非遗数字化资源的传播与共享,最大化发挥数字化资源对于非遗创新性发展的价值,进而设定非遗数字化资源采集、展示、使用的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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