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的产生与形成
作者: 卢晓中《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论教育》中的第三篇,系2013年9月至2023年9月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文稿中有关内容的节录。该文稿指出,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新征程上,全国广大教师要以教育家为榜样,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立德修身,潜心治学,开拓创新,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断作出新贡献。特别是2023年9月教师节之际,习近平总书记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从6个方面全面阐述了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的核心要义。他指出,长期以来,教师群体中涌现出一批教育家和优秀教师,他们具有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展现了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这也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表明以教育家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强化使命担当、投身教育强国建设实践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对于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首先需要弄明白什么是教育家精神。所谓教育家精神不是教育家和精神的机械组合,而是通过教育实践作为串联方式建构起的具有整体性意义的概念,教育实践既是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教育家精神弘扬与践行的遵循方式。其次,教育家精神并非是将众多教育家个体的精神简单地抽象集合,更多的是指与此特定相关的群体(如职业人群)共有的内在灵魂、心理现象,超越了教育家个体精神中的独特品质,反映着教育家群体这一特定对象身上凝结的精神之大成。因此,教育家精神是对教育家群体共有精神特质的全面写照,包含了教育家对教育本质的意义理解,并通过教育家教书育人的实践方式投射出其内在国家优秀传统文化特质的精神表征,指向形而上的精神境界层面。
接下来就要回答教育家精神为什么会有“中国特有”这一问题。任何一种教育家精神的产生最初是源于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也就是说经过教师在长期的教书育人过程中产生,并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从而积淀下来的优秀的教育思想理念。这些优秀的教育思想理念,历经时日也将成为教育的文化传统,它们往往根植于或者源于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优秀的传统文化。值得注意的是,教育家精神并不是某一个人的优秀的教育思想理念,而是集优秀的教育思想理念之大成,并经过长期的教师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且为人们广泛认同,而要做到这个集大成需要高度的概括与凝练。如果把以上几点概括起来,教育家精神的产生与形成往往涉及教师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国家优秀的传统文化、高度的概括与凝练三个关键要素,显然这三大关键要素都与具体的国家是联系在一起的,比如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是在具体的国家进行的,并且为国家的教育目的和教育方针所指引,服务于国家建设和人的发展。优秀的传统文化同样是对某个具体国家而言的,比如,西方国家的教师师德规范,更多是局限于个人本位的狭义的道德领域,以调节教师与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我国论及师德规范,更强调体现社会本位的团结合作、社会责任等更加广义的道德范畴的价值观念,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大德。至于如何去概括与凝练,甚至有没有教育家精神这个提法,无疑都是与具体的国家相关联的。比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的要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并对教育家精神所作的精辟概括就是中国特有的。由此可见,教育家精神是具有国家特色的,这也意味着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这一命题是成立的。
教育家精神的产生与形成有自然生成和主动建构两种方式。所谓自然生成指的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经过长期不懈的自主探索教书育人的有效的途径与方法,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共同的核心价值,并经过充分的积淀和高度的概括而形成的教育家精神。所谓主动建构,它指的是人们从一开始就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有关教育家精神的认知或者提法,并作为倡导的教育思想理念,成为教育者效法或者追求的理想目标,然后锚定这样一个理想目标,坚持下去践行之,最终达成此理想目标,成为教育者的人格品质,这便意味着教育家精神的真正形成。实际上这两种方式,构成了教育家精神形成与践行的双向的进路:前一个是从教师的实践,再到理念,最终形成教育家精神,这是教育家精神的一种形成的进路。后一种是教育家精神作为一种教师的理念,引领教师的实践,这是教育家精神践行的进路。如果说早期教育家精神更多以自然生成的方式形成(当时未必有教育家精神的明确提法),那么当代教育家精神的形成则主要是以主动建构的方式。
值得提及的是,只有作为思想理念的教育家精神,如果没有得到切实践行并成为真正人格品质,还不能算是真正具有了教育家精神,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的重大意义。同时,教育家精神还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体现出历史的意蕴,也就是说不同的时期会有不同的教育家精神,比如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孔子、孟子到现代的陶行知、蔡元培,再到当代的张桂梅、于漪等,在他们身上所承载的教育家精神都有不同时代的特征,但始终体现出教育家精神的核心要义。中国古代教育家注重道德修养、不懈追求经世致用的实践精神和天下为公的博爱情怀。近代教育家在教育救国实践下展现出改革创新的精神。新中国成立后,教育家精神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的提出和践行,更是心怀国之大者、强调师之大者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育人智慧、躬耕态度、仁爱之心、弘道追求。
对于教育家精神的中国特有在哪里这一问题,我们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识。一是“特有”在教育家精神的提法和内涵概括上。教育家精神这个提法及对其内涵的高度概括和凝练,并受到国家如此高度的重视和社会广泛的关注,这是其他国家没有的。二是“特有”在教育家精神形成的历史主动上。中国教育家精神的历史形成,经历了从自然生成到主动建构的过程,反映了它从历史的被动到今天历史主动的一种转换,而选择这种历史主动的转换,恰恰体现了当代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形成的高度的历史自觉性,彰显了国家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的历史主动。三是“特有”在教育家精神内涵的全面。其所包括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育人智慧、躬耕态度、仁爱之心、弘道追求这六大精神内涵,内容非常全面丰富,意蕴深刻,且深深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四是“特有”在教育家精神的实践性品格特征上。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蕴含着丰富的教育理念,这些教育理念对教师有着重要的实践引领作用。比如,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传达了一种教育理念和信仰,彰显了教育家高尚的理想人格。教育家精神所汇聚的理想人格源于现实教育家的闪光的部分,同时又往往高于具体的教育者。教育家精神不仅仅是一种关于教育者“是什么”的思想理念,更是一种关于教育者“如何为”的实践导向。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需要通过具体的育人实践来实现。教育者在教育教学的实践活动中,应该以教育家精神为指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践行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方法,提升育人水平。同时,教师在追求教育家精神的实践过程中,可以不断地完善自我,提升职业素养,逐步实现教育家型的教师的目标。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重大专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与广东实践探索研究”(批准号 GD24ESQ03)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