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校外培训从业人员准入“安全篱笆”
作者: 许朝军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实行准入查询全覆盖,不仅包括所有从业人员一律准入查询,而且入职后还要进行定期全员查询。这样不仅从把好入口关角度发力,防止“前科人员”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更从动态查询角度防止了新增犯罪记录对象出现在校外培训行业,这对于校外培训安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而言,织密了“安全篱笆”,意义和作用值得期待。
从落实行业准入查询角度发力织密校外培训“安全篱笆”,愿景实现还需关注查询机制、监督落实、责任体系的功能和作用。一方面,虽然从犯罪记录证明角度来讲,公民可以实现“自我查询”,但在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方面,还存在隐私保护、查询主体等方面的影响,需进一步做好设计修补。比如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备案后,教育、民政、体育、卫健等业务监管部门统一组织查询反馈、特殊情况业务主管部门监管查询等机制,这样能确保查询的质量和真实度,达到预期效果。另一方面,从准入查询全覆盖角度而言,校外培训机构应将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列入校外培训常态执法监管监督内容,推行动态从业查询机制落实,也能从更根本上提升查询监督落实效果。
再好的制度设计,都需要监督发力和责任规约跟进。因此,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还需要完善监督监管,以及责任体系的完善。比如,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准入信息查询公开机制,有关部门应及时建立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监督投诉举报机制,便于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教育、民政、体育等校外培训行业主管部门更应该建立健全准入查询责任追究机制,对查询不到位、落实查询不力、把关不严、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依法从严查处追责,并严肃追究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责任,从根本上形成一个完整的执法监督监管及责任规约闭环,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守牢安全底线,为未成年人撑起看得见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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