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优化路径研究
作者: 李万瑞 杨惠萍【摘要】在新时代中小学思政教育视域下,思政教师发展与评价面临新挑战。针对一些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教育工作者亟需思考与探索其优化评价策略,可从评价工作的主客体、评价的内容与原则等方面积极改进,完善和创新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可以说,构建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助于充分发挥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促进思政课教学质量提升,对于新时代中小学思政教育质量提升意义重大。
【关键词】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教师评价;优化路径
【中图分类号】G41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4—0463(2023)15—0026—04
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体系是提升中小学思政课教学质量的重要激励机制和有效手段。通过调查分析部分地区城市、农村中小学思政课教学情况,重点关注思政课教师评价的开展情况,分析现有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可发现教师评价体系仍存在不足。面对新时代新要求,中小学需要不断优化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明晰教师评价目标,正确认识教师评价的价值取向,采用多主体教师评价模式,提升评价的全面性,不断完善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如此才能充分发挥教师评价的激励作用,从而有效促进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升。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意义重大,探究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的完善和创新,能更好地激励思政课教师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作为,通过思政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的内涵
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是对中小学思政课任课教师的综合素养进行整体评价,是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职业素养、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情况的反映。华南师范大学胡中锋教授在《教育评价学》一文中提出,教师评价是评价者根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和程序,采取多种方法搜集评价资料,对教师个人资格、能力与表现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1],强调评价标准及评价程序的重要性;河南大学王汉澜教授认为评价应关注教师个体的工作实效,强调在评价过程中应当依据学校教育教学目标和教师的职责及根本任务,对教师个体的工作质量进行价值判断[2]。
综合来讲,完善和创新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需要对参与中小学思政教育教学研究的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专家团队等方面的评价标准进行梳理整合。在此基础上,完善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对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家长认同、学生成长等综合因素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个性化、综合性评价,进而提升中小学思政课教学质量。
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的现状
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旨在激励教师提升自我能力,促进自身发展。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多种因素影响着教师评价效果。
1.忽视了教师在评价中的主体性。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22年底,甘肃省初中和小学“道德与法治”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各地教育局协同行动,在全省各市州进行思政课专项调研。通过分析相关调研报告,不难发现,目前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多以学校管理者评价为主导,教师的主体性得不到有效发挥,且一些学校管理者的评价标准在公开性、科学性方面有所欠缺。这容易让思政课教师评价陷入误区,出现思政课教师在自我评价中不积极发表个人看法的情况,教师自我评价流于形式。长此以往,这样的教师评价方式会导致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丧失积极性,从而影响思政课教学效果。
2.教师评价缺乏创新性、系统性。现阶段,学生成绩和入学率依旧是一些中小学评价教师的主要依据。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衡量学生能力、学校教育情况、教师专业能力,使学校在具体的思政课教师评价中更多依赖结果性评价而忽略过程性评价。有些学校盲目追求具体量化评价,通过设定量表、逐条打分的形式,对思政课教师进行评价,围绕学校督导组人员听评课、学生评价、学业评价等方面展开,这样的方式缺乏创新性,并不利于教师的自我发展与提升。有些学校“一刀切”的评价标准未能充分考虑思政课教师的个性化劳动,且评价结论准确性不高,比较打击思政课教师的工作中积极性。
同时,一些学校关于师德师风的评价体系也不够完善,导致评价结果不够全面,科学性、系统性不强。这种情况会消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在教学中的积极性,使思政课教师对教学工作失去活力和创造性。中小学思政课的重心在于培根铸魂,很难用成绩或量表来评判教师的教学效果,所以,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评价一定要重视学科属性,全面综合考虑,切忌生搬硬套,缺乏创新性。
3.过度依赖奖惩性评价。当前,一些学校过于重视教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进行等级划分,用评价结果来衡量思政课教师的教学工作是否达标,结合这些评价结果对教师进行奖惩。这样的评价过于注重结果,很容易打击一部分工作还未取得成果的思政课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难以提升思政课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也难以有效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质量。
三、优化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的有效路径
优化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对思政课教师的专业发展和中小学思政课教学质量提升意义重大,关乎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因此,中小学校需要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
1.明晰教师评价目标,真正发挥评价导向作用。立足当下实际情况,教师评价的目的需要从简单问责转向促进教师发展,不能简单地以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评价教师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或唯一指标[3]。对此,首先,应明晰评价的目的不是为了奖惩,而是为了改进思政课教师在教学中的问题,应注重过程性评价,而不是仅仅注重结果,以促进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发展为重要目标。其次,在评价结果确定时,应充分重视中小学思政课的重要地位,重视思政课教师在启蒙养正、培根铸魂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从而引导家长、社会各界全面理解思政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校对思政课教师的评价应与时俱进,顺应新时代教育发展。学校应注重构建切实可行、不断改进的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关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的长远发展。同时,应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持续检测和逐步评价,详细记录思政课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重点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心理变化,收集整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在此基础上,完成较为详实的相关分析报告,为促进思政课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对策和建议。在评价过程中,学校应有效结合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等,不应片面地关注思政课教师教学工作而忽视教师对于育人的思考与探索,激发教师的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尤其需要注重结合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综合运用多种有效激励机制,发挥思政课教师教书育人的主观能动性,促使思政课教师的专业水平实现可持续提升。
2.确立“学教合一”的评价标准,充分发挥教师评价的激励作用。通过确立“学教合一”的评价标准,可以有效将思政课教师自我素养的提升与学生阶段性进步作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具体实施中,应重视思政课教师的持续学习情况及教科研方面的探索钻研情况,多使用增值性评价,将思政课教师在教学上的进步纳入评价范围,教师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等因素也应纳入综合考量。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思政课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具体表现,逐步弱化单一的结果性评价,不断丰富体现评价结果的方式方法,了解思政课教师在教学和研究中的隐形和显性成果。在思政课教师评价内容的标准制定过程中,应遵循帮助教师适应当前思政课改革的原则,加强对思政课教师政治素养、人文精神的考核,以促使思政课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双提升。在思政课教师评价过程中,还应当把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有机结合,应特别关注教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三观、与家长和学生平等交流等方面的情况。
教学活动是师生双向互动的过程,“学习”不仅包括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习状态,还包括学生的学习效率。“教学”既包括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教学技巧,也包括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教学效果。因此,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进行有效评价,应关注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是否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为了掌握有效信息,这需要观察和记录学生的思想行为,将相关情况作为正确评价思政课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重要指标内容。目前,许多学校通过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单,全面记录学生的思想行为变化,为更客观地实施相关评价提供了较科学、全面的依据。
3.完善多主体教师评价模式,不断提升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在思政课教师评价中,应尽可能地使评价主体多元化,为评价提供可靠信息,这样综合性的教师评价衡量指标具备更加客观的数据,学校能更加全面地了解思政课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对此,应明确思政课教师评价的主体不再是单一的学校管理层面,还应该有教师互评、教师自评及学生评价等。让思政课教师参与评价各环节,如评价标准的制定、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评价主体的选择等,使教师不仅是评价的客体,也是评价的主体[4],这需要在评价中体现教师的主体性,从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和家长群体的评价也很重要。学校应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认识客观、全面参与教师评价的重要性,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评价流程、方法等,把评价工作做细做实。
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长、学生评价和教师自评等综合运用于思政课教师评价的过程中,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在制定思政课教师评价方案时,原则上坚持评价的专业性标准,以学校内部评价为主,加强对评价队伍的建设、培训与监督,建构多元综合评价体系。同时,教师评价可实现数字化,借助网络平台形成多主体参与的思政课教师评价系统和学生、家长、学校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对思政课教师进行全面、准确评价,从而调动思政课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创造性。
4.针对思政课程的特殊性,对思政课教师的评价应更全面、更长远。思政课教师评价标准应根据学校具体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不能完全照搬其他学校的评价标准,应制定符合自己学校情况和思政课教师特点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准则,综合考虑教师的任职年限、教学态度等因素,进行符合教师发展实际的科学综合性评价。在此基础上,可结合教师的职称进行适度调整,加强思政课教师过程性评价的力度。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也应反省和思考自己在教学和科研上的优点、特长和不足之处,在科学分析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寻求改进方法和专业指导。
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一是通过广泛学习,提升专业素养。思政课程是一门与时俱进的课程,因此,思政课教师应尽可能多地学习前沿专业知识、教育科学知识,不断学习,强化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二是制订符合自身实际的专业素质提升计划。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应按照专业素养提升计划,有效地整合影响教师专业素养发展的各种因素,有计划、有步骤地促进教师专业素养不断提升。三是积极投入教育科研,升级能力素养。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是其提高专业素质的有效途径。首先,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应平衡好教学与研究的关系。教师工作在教育一线,可获得直接的教学经验,可以收集有效的教学案例。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思政课教师可以不断挖掘自己在教研中的潜在价值。其次,新时代教育改革要求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要成为教育教学研究者,这是教师跟上时代步伐的必要措施。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必须真正认识到教师作为研究者的意义,即解决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构建教育知识体系,有效地提高教育能力。
综合来讲,有效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对于提升思政教学质量意义重大,对教师未来发展和学生思想教育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使思政课教师教书育人具有积极性、创造性,为思政课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空间[5],从而有效激发思政课教师专业成长的内在需求,激发思政课教师的自我发展意识,促进思政课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努力成为高素质思政课教师。当然,完善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任务艰巨,亟需教育管理者立足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遵循教师评价基本原则和规律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创新思政课教师评价方法,促进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不断优化。
参考文献
[1]胡中锋.教育评价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34-89.
[2]王汉澜.教育评价学[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5:27-61.
[3]刘永然.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教师评价探析[J].课程探讨,2010(05):11-12.
[4]吴清晰.新课程实施中的中小学教师自我评价[J].教育探索,2006(06):114-115.
[5]陈春莲,唐忠.教师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基于“五维一体”发展性评价的改革思路[J]中国高校科技,2020(10):29-32.
编辑:彭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