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家校共育的创新与优化
作者: 高秉祥【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逐渐进入各行各业。这一背景下,家校共育新机制已逐渐成为现代教育的重要模式,对凝聚教育合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探索“互联网+”背景下合理有效的家校共育模式,对提升教育综合实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文章讨论了家校共育的核心概念和主要模式,对家校共育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并提出构建家校沟通云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引领学习模式、创新多元化互动模式“三位一体”家校共育新模式,为家校共育提供了新思路。
【关键词】家校共育;“互联网+”;存在问题;“三位一体”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63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4—0463(2022)01—0043—04
家校共育是指家庭和学校在合作的基础上双方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以形成能够促进学生全方位发展教育合力的过程[1]。家庭的配合支持与学校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家长对学校教育配合支持的程度对学校的教育产生不同的影响,甚至对学校教育产生直接性的作用。借助“互联网+”的优势进行家校共育,能增强家校共育成效。下面,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就“互联网+”背景下家校共育的概念、模式、存在的问题以及强增家校共育效果的策略,浅谈几点自己的认识。
一、家校共育的核心概念和主要模式
“互联网+”可以简单释义为“互联网+传统行业”,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它将具有更深层次的内涵和外延。我们需要了解的是,“互联网+”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分解后的优化重构。家校共育的概念有众多的释义和阐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艾普司坦狭义上的概念和吴少平以及王库广义上的概念。艾普司坦认为,家校共育主要是指学校和家庭双方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开展的一种全方位、高层次、融合互补的教育模式;吴少平和王库认为,家校共育是指在协同教育范畴内,与教育相关的各种要素全部被吸收到教育环节的每个节点之中,即家校共育除了教育系统中的主体是学校和家庭教育外,还要有社会群体等众多力量的共同参与,形成协同教育体系,才能构成广义上的家校共育。
家校共育模式对学生发展的特殊作用,已引起了众多学者和研究人员的关注,并对“互联网”背景下家校共育相关问题展开研究。根据家长和学校之间的参与程度,有学者将家校教育合作分为三种模式:一是以举办家长会、家长卡和联系手册等形式开展家校交流合作,这是我国传统的家校合作教育模式;二是家长参与到学校教学活动或学生课外活动之中,这种合作模式更能调动起家长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形式,使家长参与班级的管理工作。该模式下家校合作的密切度更高,家长参与的主动性更加明显。还有研究者将家校共育模式分为以“家”为主和以“校”为主两类。第一种模式是在家校共育的过程中围绕家庭开展多种教育活动,此模式更适宜年龄较小的学生。在拥有较多资源的前提下,能协助教师给学生提供指导和教育。第二种模式是目前较为普遍的家长围绕学校教育开展的相关活动,例如家长到校参观、参加学校共育活动等,此模式适宜于各个年龄段的学生。笔者认为,如果将上述任何一种模式单独使用,都会存在弊端。教师应根据教学实际与学生实际,将多种模式融合使用。
二、“互联网+”背景下家校共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对所在学校班级的家庭从学校制度、家长参与度、家校合作模式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简单的问卷调查,并对调查内容进行量化统计。以下是对笔者所带班级45位家长“互联网+”背景下家校共育调查的统计结果:

以上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学校制度不健全者有30人,家长参与度低者28人,家校共育模式主要以微信方式参与者24人,对学校制度建设、家长参与度不高者明显多于所调查的其他两项,且家校参与方式以微信、电话、qq等传统方式为主。针对以上调查内容,经过分析得知:当前“互联网+”背景下家校共育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目前家校共育存在着制度缺失、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等问题,究其主要原因是没有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的组织体系。就当前“互联网+”背景下家校共育主要是通过家长委员会或者一些其他的家校组织形式,教育部门和相关社会机构没有形成系统全面、完整有序的组织体系。家校共育的组织机构不完整、不健全和管理的混乱,使家校共育的效果同家长、教师的期望相差甚远。家长和学校把对学生教育的重点聚焦在学生的成绩或者某件具体事务上,而对家校共育组织本身的建设和管理有所忽略,没有从制度层面对家校组织的组建、运行、管理等加以规范,大大削弱了家校共育的有效度[1]。
2.观念意识不强,家庭的参与度不高。据调查显示,仅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家庭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家校共育的活动中来。大多数家长认为,校园活动的开展是学校教师的职责和义务,家长只是教育的协助者或者配合者,对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孩子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甚至个别家长认为,义务教育就是让孩子在学校“长大”,对其学习、健康、价值观等很少重视。受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部分家长很少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或者对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有抵触行为,直接影响家校共育的效果。
3.共育模式单一、理念缺乏。教育是学校、家庭、学生和社会共同孕育的结果,有效的沟通途径是家校共育能够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当前家校沟通的主要渠道是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家长和教师以及家长和孩子互动性不足,家校共育效果不尽如人意。再者,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过于依赖学校单方面,认为教育就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家庭仅是教育对象的消费者,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高。对现有的互动方式而言,家长交流的主要目的在于学生考试成绩的高低,殊不知教育的目标就是促进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知识水平、健康身体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缺乏全面的、长远的教育理念,这都是当前推进“互联网+家校共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搭建家校共育平台,形成“三位一体”教育新模式
“互联网+”背景下的家校共育,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养水平为核心要点,并借助“互联网+”渠道,搭建家校服务管理、教育教学研究、测试评价等各种综合性的平台,同时组织多种形式的家校沟通、管理、评价等综合性活动,创建有效的管、教、学、评数据库。家校可以通过大数据方法进行分析,实现基础教育管理和学校教育课程评估的自动化,探索创新“互联网+”家校共育新模式,最终实现系统化、智能化的家校共育良好机制[2]。
1.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家校沟通云平台,有效促进信息的互动性。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普及,学生通过网络媒体了解新事物的渠道更多、速度更快,也更容易受多方信息的影响,从而影响了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在此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学生,教师和家长更应该注重对他们进行引导教育。学校应以“共同成长”为主要思想和理念,充分运用互联网,搭建以广大学生为中心的网络平台,构建更广泛的家校沟通平台和渠道,并形成不同年级、不同学期、不同事项的家校沟通体系,使沟通渠道更加便捷顺畅,沟通内容更加系统、规范、全面。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家校之间对话交流的共育平台,方便教师随时与学生和家长进行互动。
互联网技术不仅为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工作,提供了便捷的沟通手段与交流途径,通过开展家校信息共享服务,实现家校信息沟通的及时性、高效性和准确性,还为家校教育和学生信息互动创造了便利条件,促进家校信息共享,为家长和教师之间相互了解学生情况提供了真实的信息来源。因此,教师和家长都应该积极保持维护这种互动交流方式,充分了解学生在校内外发展动态,从而实施有效的教育管理,正真达到家校共育的目的。
2.运用“互联网+”技术引领学习新模式,形成“三位一体”教育新模式。互联网技术在教育系统中的广泛应用和推广,为教育快速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内在动力和支撑,使家校之间的沟通越来越便捷,为构建更加和谐、良性交流的家校共育机制创造了可能。在推进“互联网+”家校共育模式中,不仅仅是通过网络进行沟通,更应该利用云网校、3D虚拟场景以及5G技术等途径,推进家校共育创新式发展。家校之间要探索运用适宜现代网络化的教学模式,对学生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价值取向、考试成绩等正确预判,使得学校和家庭都能更具针对性地教育学生。
在“互联网+”的巨大背景下,公共沟通交流服务平台的出现和运行,使得教师、学生、家长三者之间的互动变得更加灵活多样,三者间的联系也更加密切。家校共育的共同宗旨就是要求学生能够真正地实现自我和健康成长,互联网时代的家校共育更应该将学生纳入这个平台,而不是家长和教师两者间的互动,使得学生能够通过该平台同教师和家长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互动、信任关系,进而促进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3.创新多元化互动模式,转变育人观念,发挥育人最大化效能。实现家校共育多元化互动模式,首先,要拓宽渠道,建立家长和学校之间沟通的各种平台,进行信息分享,构建家校统一的认识维度,选择合理的教育观点,适时进行赏识教育。其次,积极搭建网络家长学校,开辟家校共育的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学校头条等新模式实现教学规划、教学内容等信息的共享,方便家长随时随地参与其中,为家校之间的互动提供便捷。再次,进一步完善和探讨微平台、微互动和校讯通等多元化平台的使用,使家校之间沟通交流更简单、便捷,更易于操作和人性化[3]。
总之,在互联网技术普及和飞速发展的网络化时代,教师和家长都应该顺应现代教育发展趋势,正确看待新鲜事物,及时更新教育观念,并利用互联网技术带来的便利,构建教师、家长、学生“三位一体”教育新模式,从而增大家校教育合力,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全面发展搭建更好的平台。此外,学校是家校共育的“助推者”,要进一步加强有关知识理念的宣传和推广力度,让教师和家长认同,并积极推进“互联网+”家校共育新型的育人模式,打造具有特色品牌的校园文化,提升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教师应当主动学习、积极探索互联网在学校教育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搭建互联网背景下家校共育的新平台,真正发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最大合力的最大价值。
参考文献
[1]康丽颖.家校共育:相同的责任与一致的行动[J].中国教育学刊,2019(11):45-49.
[2]吴晗清,赵芳祺,程竺君.家校共育现状及可能的改变:来自家长的声音[J].当代教育论坛,2020(01):80-86.
[3]孙夕礼.学校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方面如何作为[J].人民教育,2021(08):29-32.
[4]朱永新.我国家校共育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研究,2021(01):15-19.
(本文系2020年度甘肃省“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互联网+’背景下家校共育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立项号:GS[2020]GHB3214)
编辑:谢颖丽